4月28日,天津市財政、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發布《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17年繼續執行天津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政策。
《辦法》規定,對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天津銷售的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專用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給予地方財政補貼,2017年首次注冊(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不屬于本辦法補貼范圍)。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在天津按國家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新能源公交車在天津按全國財政補貼標準25%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制造商和經銷商應按照扣除兩級財政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辦法》規定,申請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自本市首次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跨省(市、自治區)轉讓。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在非個人用戶存在期間,所購車輛在2年內不得轉讓。
原公告如下: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總體安排,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在我市的推廣應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特種車輛以及首次在本市銷售注冊的車輛,納入國家自2017年起發布實施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廣〔2017〕2號)的規定。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不屬于本辦法的范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是指城市兩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補貼我市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
第四條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做好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和區財政局分別負責市、區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管理和發放。
市工信委負責天津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推廣應用和產品管理,受理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并會同區工信主管部門審核地方補貼申請。其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個人車輛的審核,非租賃車輛由購車單位注冊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租賃車輛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審核……
汽車購買單位注冊地。
第五條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補貼對象和標準
第六條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對象為消費者。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車輛銷售、開票、上牌等事項,并接入市級監測平臺,實現車輛監測數據的實時交換。其中,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必須申請補貼,累計里程必須達到3萬公里(工作專用車除外)。對當年里程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年度駕駛證執行。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當按照扣除國家和地方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第七條新能源乘用車和特種車輛地方補貼標準按照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新能源公交車的地方補貼標準為上述國家補貼標準的25%(附件1)。
每輛新能源汽車,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高于汽車指導價的50%。按照上述補貼標準計算的超額部分,相應減少當地補貼金額。天津市外省市汽車制造企業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在我市地方補貼額度核定時,從企業所在地現行政策規定的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中扣除。
第八條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由市財政補貼,非租賃單位購買新能源車輛,由購車單位所在地區財政補貼。租賃單位購買新能源汽車,由市和所在區汽車單位按各50%的比例進行補貼。
第九條個人用戶購車的年度補貼不得超過2輛。非個人用戶購車補貼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0輛,每年購車超過10輛的,應在購車前向市工信委提出大規模購車申請,說明購車用途。未按規定履行大型購車備案手續的,不得享受地方補貼。
第十條申請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自本市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跨省(市、自治區)轉讓。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在非個人用戶存在期間,所購車輛在2年內不得轉讓。
第三章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和發放
第十一條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地方財政補貼申報的主體。在本市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可以直接申請地方補貼。未在本市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根據乘用車、專用車、客車等車型,授權唯一在本市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企業負責申請地方補貼,并作為生產企業的代表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附件2)。授權期間,被授權銷售企業發生變更的,生產企業、原被授權企業和新被授權企業應當共同申請變更,并提交書面說明材料(附件3)。
第十二條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每兩個月上報一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應當在每月初10個工作日內受理汽車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當期地方補貼申報。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a)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4);
(二)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申請信息表(附件5);
(三)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復印件、車輛接入市級監控平臺的證明;
(四)購車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購車的個人身份證;
(五)非個人用戶車輛(運營專用車除外)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信息匯總表和累計里程達到3萬公里的證明材料(附件6);
(六)申報單位銀行賬戶存根表(附件7);
(七)申請地方補貼信息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8)。
上述材料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一式三份。
第十三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審查職責分工,分別在門戶網站上公示審核結果和擬發放補貼金額,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并將補貼意見分別通知市、區財政局無異議,市、區金融局據此撥付地方補貼資金。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廣〔2017〕2號)的有關規定,不具備申報地方財政補貼條件的生產企業和產品,自認定之日起不再享受地方補貼。
第十五條生產企業會同申請人確保申請材料準確、完整、規范。申請材料超過規定時限的車輛將延遲兌現補貼資金。對連續兩次或一年內三次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規范的申請人,暫停受理三個周期的申請。
第十六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接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運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如發現車輛信息與申報材料不符,車輛產品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提供虛假技術參數和銷售信息,取地方補貼等違法行為,造成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漏電未及時處理,產品質量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車輛在獲得地方財政補貼后長期閑置,一經查實,將收回或扣除相應的財政補貼,根據情節輕重,將暫停地方補貼,取消商標型號。
第十七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其產品已被國家有關部門認定違法,并作出處罰決定,其在天津的涉案車輛將同步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津財建一〔2016〕117號)同時廢止。
2017年天津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
補貼金額=車輛功率×單位功率補貼標準×調整系數(調整系數:系統能量密度/充電率/節油水平),如下:
(2) 新能源公交車技術要求。
1.單位負荷能耗(Egg)不高于0.24Wh/km kg。
2.純電動公交車(不包括快速充電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的連續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定速法)。
3.蓄電池系統總質量占整車整備質量的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純電動客車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高于85Wh/kg,快充純電客車的快充率高于3C,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的節油率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新能源推廣應用補貼標準……
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包括增程)乘用車如下:
(2) 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的最高速度不低于100公里/小時。。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補貼比120Wh/kg高1.1倍。
3.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根據整車整備質量(m)的不同,工況下每百公里的功耗(y)應滿足以下要求:當m≤1000kg時,y≤0.014×m+0.5;
10001600kg時,Y≤0.005×m+13.7。
4.純電動續航里程小于80km的B狀態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油耗(不包括電能轉換油耗)與現行國家標準中常規油耗的相應限值相比,低于70%。純電動續航里程大于或等于80公里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級100公里功耗滿足與純電動乘用車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貨車和特種車輛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a) 新能源卡車和特種車輛以提供行駛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存儲容量為基礎,采取超額補貼的方式,具體如下:
(2) 新能源卡車和特種車輛的技術要求。
1.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小于90Wh/kg。
2.純電動卡車和運輸專用車的單位負荷能耗(Egg)不高于0.5瓦時/km kg,其他純電動專用車的每噸和百公里能耗(根據測試質量)不超過13千瓦時。
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的補貼標準如下:
(2) 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要求。
1.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小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對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大于10kW小于30kW的燃料電池乘用車,按6000元/kW的燃料細胞系統額定功率進行補貼。
2.純電燃料電池汽車的續航里程不得小于300公里。4月28日,天津市財政、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發布《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17年繼續執行天津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政策。
《辦法》規定,對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天津銷售的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專用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給予地方財政補貼,2017年首次注冊(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不屬于本辦法補貼范圍)。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在天津按國家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新能源公交車在天津按全國財政補貼標準25%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制造商和經銷商應按照扣除兩級財政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辦法》規定,申請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自本市首次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跨省(市、自治區)轉讓。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在非個人用戶存在期間,所購車輛在2年內不得轉讓。
原公告如下: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總體安排,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在我市的推廣應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的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特種車輛和首次在本市銷售注冊的車輛……
自2017年起由國家頒布實施,符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天津新能源推廣〔2017〕2號)的規定。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不屬于本辦法的范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是指城市兩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補貼我市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
第四條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做好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和區財政局分別負責市、區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管理和發放。
市工信委負責天津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推廣應用和產品管理,受理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并會同區工信主管部門審核地方補貼申請。其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個人車輛的審核,非租賃車輛由購車單位注冊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租賃車輛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購車單位注冊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共同審核。
第五條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補貼對象和標準
第六條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對象為消費者。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車輛銷售、開票、上牌等事項,并接入市級監測平臺,實現車輛監測數據的實時交換。其中,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必須申請補貼,累計里程必須達到3萬公里(工作專用車除外)。對當年里程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年度駕駛證執行。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當按照扣除國家和地方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第七條新能源乘用車和特種車輛地方補貼標準按照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新能源公交車的地方補貼標準為上述國家補貼標準的25%(附件1)。
每輛新能源汽車,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高于汽車指導價的50%。按照上述補貼標準計算的超額部分,相應減少當地補貼金額。天津市外省市汽車制造企業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在我市地方補貼額度核定時,從企業所在地現行政策規定的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中扣除。
第八條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由市財政補貼,非租賃單位購買新能源車輛,由購車單位所在地區財政補貼。租賃單位購買新能源汽車,由市和所在區汽車單位按各50%的比例進行補貼。
第九條個人用戶購車的年度補貼不得超過2輛。非個人用戶購車補貼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0輛,每年購車超過10輛的,應在購車前向市工信委提出大規模購車申請,說明購車用途。未按規定履行大型購車備案手續的,不得享受地方補貼。
第十條申請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自本市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跨省(市、自治區)轉讓。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在非個人用戶存在期間,所購車輛在2年內不得轉讓。
第三章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和發放
第十一條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地方財政補貼申報的主體。在本市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可以直接申請地方補貼。未在本市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根據乘用車、專用車、客車等車型,授權唯一在本市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企業負責申請地方補貼,并作為生產企業的代表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附件2)。授權期間,被授權銷售企業發生變更的,生產企業、原被授權企業和新被授權企業應當共同申請變更,并提交書面說明材料(附件3)。
第十二條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每兩個月上報一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應當在每月初10個工作日內受理汽車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當期地方補貼申報。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a)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4);
(二)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申請信息表(附件5);
(三)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復印件、車輛接入市級監控平臺的證明;
(四)購車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購車的個人身份證;
(五)非個人用戶車輛(運營專用車除外)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信息匯總表和累計里程達到3萬公里的證明材料(附件6);
(六)申報單位銀行賬戶存根表(附件7);
(七)申請地方補貼信息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8)。
上述材料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一式三份。
第十三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審查職責分工,分別在門戶網站上公示審核結果和擬發放補貼金額,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并將補貼意見分別通知市、區財政局無異議,市、區金融局據此撥付地方補貼資金。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廣〔2017〕2號)的有關規定,不具備申報地方財政補貼條件的生產企業和產品,自認定之日起不再享受地方補貼。
第十五條生產企業會同申請人確保申請材料準確、完整、規范。申請材料超過規定時限的車輛將延遲兌現補貼資金。對連續兩次或一年內三次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規范的申請人,暫停受理三個周期的申請。
第十六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接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運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如發現車輛信息與申報材料不符,車輛產品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提供虛假技術參數和銷售信息,取地方補貼等違法行為,造成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漏電未及時處理,產品質量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車輛在獲得地方財政補貼后長期閑置,一經查實,將收回或扣除相應的財政補貼,根據情節輕重,將暫停地方補貼,取消商標型號。
第十七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其產品已被國家有關部門認定違法,并作出處罰決定,其在天津的涉案車輛將同步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津財建一〔2016〕117號)同時廢止。
2017年天津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
補貼金額=車輛功率×單位功率補貼標準×調整系數(調整系數:系統能量密度/充電率/節油水平),如下:
(2) 新能源公交車技術要求。
1.單位負荷能耗(Egg)不高于0.24Wh/km kg。
2.純電動公交車(不包括快速充電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的連續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定速法)。
3.蓄電池系統總質量占整車整備質量的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純電動客車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高于85Wh/kg,快充純電客車的快充率高于3C,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的節油率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新能源推廣應用補貼標準……
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包括增程)乘用車如下:
(2) 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的最高速度不低于100公里/小時。。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補貼比120Wh/kg高1.1倍。
3.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根據整車整備質量(m)的不同,工況下每百公里的功耗(y)應滿足以下要求:當m≤1000kg時,y≤0.014×m+0.5;10001600kg時,Y≤0.005×m+13.7。
4.純電動續航里程小于80km的B狀態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油耗(不包括電能轉換油耗)與現行國家標準中常規油耗的相應限值相比,低于70%。純電動續航里程大于或等于80公里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級100公里功耗滿足與純電動乘用車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貨車和特種車輛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a) 新能源卡車和特種車輛以提供行駛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存儲容量為基礎,采取超額補貼的方式,具體如下:
(2) 新能源卡車和特種車輛的技術要求。
1.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小于90Wh/kg。
2.純電動卡車和運輸專用車的單位負荷能耗(Egg)不高于0.5瓦時/km kg,其他純電動專用車的每噸和百公里能耗(根據測試質量)不超過13千瓦時。
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及技術要求
(1) 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的補貼標準如下:
(2) 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要求。
1.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小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對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大于10kW小于30kW的燃料電池乘用車,按6000元/kW的燃料細胞系統額定功率進行補貼。
2.純電燃料電池汽車的續航里程不得小于300公里。五、動力電池技術要求
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應符合以下標準:
1.儲能裝置(單體和模塊):電動道路車輛用鋅空氣電池(標準號GB/T 18333.2-2015,6.2.4/第6.3.4條暫不執行)、汽車超級電容器(標準號QC/T 741-2014)、循環壽命要求和電動汽車動力電池要求。6.5工作條件下的循環壽命暫不執行)、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85-2015、6.2.8和6.3.8暫不執行。
2.儲能裝置(電池組):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67.3-2015)五、動力電池技術要求
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應符合以下標準:
1.儲能裝置(單體和模塊):電動道路車輛用鋅空氣電池(標準號GB/T 18333.2-2015,6.2.4/第6.3.4條暫不執行)、汽車超級電容器(標準號QC/T 741-2014)、循環壽命要求和電動汽車動力電池要求。6.5工作條件下的循環壽命暫不執行)、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85-2015、6.2.8和6.3.8暫不執行。
2.儲能裝置(電池組):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67.3-2015)。
標簽:發現
第一電動網4月21日27日大牛說榜單揭曉,踴躍投稿的大牛作者們,感謝積極參與,分享給我們精彩的觀點與故事,歡迎更多的新能源汽車圈內圈外的朋友加入大牛說,發表你的見解和體驗。
1900/1/1 0:00:00受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和特斯拉效應共振,電動汽車板塊受到市場持續關注。電池作為新能源車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成本占比逾30。據外媒報道,比爾蓋茨看好鈉硫電池作為動力用電池,并頻頻增加投資。
1900/1/1 0:00:00“在清江流域蒸騰繚繞的云霧中,在村落起伏綿延的厚土群山上,那蘊涵生命激情的茶林,幻化成綠色的精靈,在風景里豐滿的恩施玉露茶,于山里山外聲名鵲起。
1900/1/1 0:00:004月28日,位于望京街13號方恒時代中心A座底商的北京國鵬銷售體驗中心舉行了開業慶典暨首批車主交車儀式,標志著國網電動汽車公司創新拓展了基于O2O的“實體店私人定制”購車服務模式。
1900/1/1 0:00:00近日,海南省商務廳與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企業備案的通知》,通知指出,
1900/1/1 0:00:002017年05月02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關于“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中國品牌日的批復”中同意,自2017年起,將每年5月10日設立為“中國品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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