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盡快落實!”近日,廣東一家充電樁公司的營銷經理王小強(化名)在朋友圈轉發了兩張圖片,表情是雙手合十,似乎想請佛祖保佑他,早日實現自己的愿望。

他轉發的圖片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月15日發布的《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供電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無正當理由拒絕用戶用電申請的;(2) 拒絕或延遲接入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輸配電設施系統,如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和電力批發購銷;(3) 拒絕向市場參與者提供接入電網時需要了解的輸電和配電網的供電位置、可用容量和實際容量、出線方式、可用間隔數和相關技術參數等必要信息;(4) 對于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輸配電設施,如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客戶受電項目和電力批發購銷,適用的接入技術要求高于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和規范;(五)違反市場競爭規則,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排擠競爭對手的;(6) 用戶受電項目應指定設計人員、施工人員和設備材料供應商;(七)其他違反國家有關公平競爭規定的行為。在中國,最大的供電企業是國家電網,其次是中國南方電網。一位充電行業的資深觀察人士告訴第一電氣,“充電站運營商非常關心這項政策的出臺,并渴望解決他們的產能增加問題。”中國市政府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近十年,但截至目前,補貼和數量限制等政策刺激了市場需求,但實際市場需求沒有得到刺激。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充電難,新能源汽車的基礎設施建設也遠未完善。如果充電站像加油站一樣普遍、高效,那么新能源汽車市場將迎來一次飛躍。因此,要想打贏這場所謂的“藍天保衛戰”,充電站的建設不容小覷。市場的痛苦:增加產能太難了!
2016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發布規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對集中充換電運營設施實施價格優惠,實施大型工業電價,并在2020年前免除基本電費。今年7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創新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明確將電動汽車集中充電和設施置換免征基本電費政策延長至2025年。在這樣的扶持政策下,充電樁企業本應快速發展,但事實并非如此。王小強表示,企業在充電站的布局和安裝上都要面臨兩個“門檻”。對于大型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來說,這兩個“門檻”相對容易跨越,但對于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來說,“負擔顯然更重”。“充電站的建設在電力擴展方面受到電網的極大限制。要增加一臺1000千伏安變壓器的容量,需要100多萬元,只能滿足7、8個充電樁的電力需求。要建造一個20-30個充電樁,至少需要3000千伏安,向配電網支付的增容費將達到300萬元。例如,在廣州和深圳,建造充電站需要建造配電室,比建造配電箱貴2-3倍,材料成本更高;
同時,配電室要經歷從規劃選址、審批、備案、基礎設施建設、擴建到電網驗收等一系列流程,耗時半年以上,時間成本大,對企業把握補貼政策極為不利。“產能擴張的困難極大地增加了私營企業建造充電站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但這并不是營銷經理最痛苦的事情,他們對失去市場份額感到難過。”如果我們能解決擴張問題,我寧愿沒有政府補貼”。如果沒有詳細的實施細則,《供電監管辦法》真的能解決問題嗎?“《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讓王小強看到了一點希望,但他并不太樂觀。”《電力監管辦法》之前就有,但內容籠統,不夠詳細,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很多障礙。修訂草案增加了一些具體規定,如反壟斷規則,如不允許企業違反市場競爭規則、以不正當手段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聲譽或排擠競爭對手,這對民營企業來說是一個有利的方向。不過,修訂草案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實施至少需要半年時間,希望政策能盡快實施。“專門研究充電樁微電網的李明(化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修訂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因為政府已經看到了充電樁市場確實存在執行難等諸多問題,但從征求意見到最終書面實施,最快需要半年時間。”李明也向第一電氣表達了這樣的擔憂:“這份文件的修訂內容也符合市場實際情況,但關鍵在于最終出臺時是否有細則協助實施。例如,修訂草案提出,供電企業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必須拒絕用戶的用電申請。這里的不正當理由是什么?合法理由是什么呢?許多細則需要完善,而細則是由省市發布還是由國家電網發布都是問題。與此同時,北方和南方在政策執行方面也存在差異,這在南方更容易實施。“一般來說,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修訂草案文件出臺,將有利于電網的終端配電。但能否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讓新能源汽車起飛,尚不確定。附件《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希望盡快落實!
“近日,廣東一家充電樁公司的營銷經理王小強(化名)在朋友圈轉發了兩張圖片,表情是雙手合十,似乎想請佛祖保佑他,早日實現自己的愿望。

他轉發的圖片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月15日發布的《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供電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無正當理由拒絕用戶用電申請的;(2) 拒絕或延遲接入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輸配電設施系統,如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和電力批發購銷;(3) 拒絕向市場參與者提供接入電網時需要了解的輸電和配電網的供電位置、可用容量和實際容量、出線方式、可用間隔數和相關技術參數等必要信息;(4) 對于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輸配電設施,如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客戶受電項目和電力批發購銷,適用的接入技術要求高于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和規范;(五)違反市場競爭規則,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排擠競爭對手的;(6) 用戶受電項目應指定設計人員、施工人員和設備材料供應商;(七)其他違反國家有關公平競爭規定的行為。在中國,最大的供電企業是國家電網,其次是中國南方電網。一位充電行業的資深觀察人士告訴第一電氣,“充電站運營商非常關心這項政策的出臺,并渴望解決他們的產能增加問題。”中國市政府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近十年,但截至目前,補貼和數量限制等政策刺激了市場需求,但實際市場需求沒有得到刺激。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充電難,新能源汽車的基礎設施建設也遠未完善。如果充電站像加油站一樣普遍、高效,那么新能源汽車市場將迎來一次飛躍。因此,要想打贏這場所謂的“藍天保衛戰”,充電站的建設不容小覷。市場的痛苦:增加產能太難了!
2016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發布規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對集中充換電運營設施實施價格優惠,實施大型工業電價,并在2020年前免除基本電費。今年7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創新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明確將電動汽車集中充電和設施置換免征基本電費政策延長至2025年。在這樣的扶持政策下,充電樁企業本應快速發展,但事實并非如此。王小強表示,企業在充電站的布局和安裝上都要面臨兩個“門檻”。對于大型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來說,這兩個“門檻”相對容易跨越,但對于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來說,“負擔顯然更重”。“充電站的建設在電力擴展方面受到電網的極大限制。要增加一臺1000千伏安變壓器的容量,需要100多萬元,只能滿足7、8個充電樁的電力需求。要建造一個20-30個充電樁,至少需要3000千伏安,向配電網支付的增容費將達到300萬元。例如,在廣州和深圳,建造充電站需要建造配電室,比建造配電箱貴2-3倍,材料成本更高;同時,配電室要經歷從規劃選址、審批、備案、基礎設施建設、擴建到電網驗收等一系列流程,耗時半年以上,時間成本大,對企業把握補貼政策極為不利。“產能擴張的困難極大地增加了私營企業建造充電站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但這并不是營銷經理最痛苦的事情,他們對失去市場份額感到難過。”如果我們能解決擴張問題,我寧愿沒有政府補貼”。如果沒有詳細的實施細則,《供電監管辦法》真的能解決問題嗎?“《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讓王小強看到了一點希望,但他并不太樂觀。”《電力監管辦法》之前就有,但內容籠統,不夠詳細,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很多障礙。修訂草案增加了一些具體規定,如反壟斷規則,如不允許企業違反市場競爭規則、以不正當手段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聲譽或排擠競爭對手,這對民營企業來說是一個有利的方向。不過,修訂草案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實施至少需要半年時間,希望政策能盡快實施。“專門研究充電樁微電網的李明(化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修訂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因為政府已經看到了充電樁市場確實存在執行難等諸多問題,但從征求意見到最終書面實施,最快需要半年時間。”李明也向第一電氣表達了這樣的擔憂:“這份文件的修訂內容也符合市場實際情況,但關鍵在于最終出臺時是否有細則協助實施。例如,修訂草案提出,供電企業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必須拒絕用戶的用電申請。這里的不正當理由是什么?合法理由是什么呢?許多細則需要完善,而細則是由省市發布還是由國家電網發布都是問題。與此同時,北方和南方在政策執行方面也存在差異,這在南方更容易實施。“一般來說,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修訂草案文件出臺,將有利于電網的終端配電。但能否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讓新能源汽車起飛,尚不確定。附件《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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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30日商務部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由于美方挑起的貿易摩擦,美國汽車對華出口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1900/1/1 0:00:00近日,據韓國國際廣播電臺KBS報道,韓國消費者協會以及1226名韓國寶馬汽車車主就“汽車召回案”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損失賠償訴訟,要求寶馬公司賠償總計184億韓元約113億元。
1900/1/1 0:00:00如果不出意外,未來一個月內,蔚來汽車、美團點評和騰訊音樂這三家中國科技公司將陸續登陸境外資本市場。這也意味著,其市場需求將接受考驗。
1900/1/1 0:00:009月3日,創新工場董事長兼CEO李開復在北京舉辦《AI未來》新書發布會,以他多年來從科研、產品、市場、投資全方面觀察人工智能的經歷,闡述了他對于未來15年AI發展的預測。
1900/1/1 0:00:009月3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對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公示的通知。
1900/1/1 0:00:00離開整車廠一段時間的汽車人柳燕再度回歸。據報道,9月3日,柳燕正式加盟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出任專項副總裁兼WEY品牌營銷總經理,全面負責WEY品牌的市場、銷售、渠道及售后服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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