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政策從6月12日開始實施,那么全國哪些省市出臺了地方補貼政策?據第一電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6月20日,上海、深圳、重慶、廣東、廣州、Xi的、武漢、江西、河南、安陽、海南、云南、青海、莆田、黑龍江等15個省市已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激勵政策。補貼標準方面,廣東、廣州、河南、海南、云南、青海等地的新能源汽車均按1:0.5的中央標準進行補貼。上海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由中央財政1:0.3補貼,純電動和燃料電池汽車由中央政府1:0.5補貼。Xi的市非公共服務區自行車由中央按1:0.3的比例補貼,公共區域自行車由中央以1:0.5的比例補貼。武漢市將根據新能源汽車的軸距,分別給予50%和20%的補貼。深圳市僅出臺了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標準。江西、福建、莆田和黑龍江都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激勵政策。
上海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純電動汽車按照中央標準1:0.5進行補貼。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指出,上海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1:0.5給予財政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發動機排量不超過1.6升的,按中央財政補貼1:0.3給予財政補貼。對于納入《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規劃》相關示范應用計劃、符合本市燃料電池車輛示范運營相關技術標準、在本市確定的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區內運營的燃料電池車輛,對本市按照不超過中央財政補貼的1:1的比例給予財政補貼。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要求另行制定。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國家和本市財政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0%。補貼總額高于汽車銷售價格50%的,扣除中央補貼后,計算本市財政補貼金額。上海出臺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方案,按照中央1:0.5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5月21日,上海市科委發布了《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方案》,明確了補貼范圍和標準。燃料電池汽車按1:0.5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本市財政補貼。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50%,或者不低于60kW的,按照1:1的中央財政補貼給予本市財政補貼。重慶市在2018年出臺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燃料電池汽車獲得國家40%的補貼。6月20日,重慶市財政局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新能源乘用車R≥300純電動汽車補貼標準為同期國家標準的50%左右,其余為同期國家水平的46%。新能源公交車的補貼標準約為同期國家標準的20%。新能源貨車(專用車)補貼標準為同期國家標準的30%左右。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準約為同期國家標準的40%。廣東發布2017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汽車不超過中央補貼的50%。1月31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7年至2020年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地方購車補貼不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超過國家補貼,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補貼標準。各級自行車財政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不得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充電、置換和加氫基礎設施補貼:按照充電設施的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建設補貼標準(包括國家獎勵和省級補貼)為2016-2018年竣工驗收的充換電設施。直流充電樁不高于550元/kW,交流充電樁不超過100元/kW。各城市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的具體補貼標準。2019-2020年竣工驗收的充電設施,按照直流充電樁不高于300元/kW、交流充電樁不超過60元/kW的標準給予補貼。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2018年平臺設備投資及相關研發費用補貼500萬元;
2019-2020年,平臺網絡運營補貼每年100萬元。廣東將在2018年至2020年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支持,最高補貼限額為1億元。6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2018年至2020年,對全省生產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貼息支持,標準為:未取得國家購車補貼×不高于當年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0.5;商用車優惠標準為:未取得國家購車補貼×不高于當年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1。單個企業優惠的最高補貼限額為1億元。2018年至2020年,省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的30%用于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具體金額根據年度推廣情況確定)。各市可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據燃料電池額定裝機功率對在本省注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進行補貼,當地自行車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國家自行車補貼金額的100%。各級自行車財政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不得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研發專題。2018-2020年,統籌安排每年3億元,支持整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及智能終端、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零部件、動力電池電解液、正負極材料等關鍵材料的重大研發項目。江西發布新能源汽車激勵措施,5萬多輛乘用車銷售獎勵3600萬元。近日,江西省政府制定了《關于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對新能源客車最高獎勵3600萬元,對新能源公交車最高獎勵1500萬元,新能源專用車最高獎勵600萬元。銷售車輛數量獎勵標準(單位:輛)(單位:萬元)新能源乘用車數量≥5000100010000≤20000140020000≤30000180030000≤4000240040000≤50000000。700900≤數量<120001000數量≥12001500新能源專用車數量≥8004001200≤數量<2000600數量≥2000900注:新能源汽車銷售數量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貼基金核定的銷售數量為準。“三電”系統生產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完成配套,年配套銷售額1.5億元以上(含),獎勵200萬元;年度配套銷售額超過(含)5億元的,獎勵500萬元;獎勵金額上限為500萬元。新能源生產企業購買省內企業生產的“三電”系統,年購買金額超過(含)1.5億元,獎勵200萬元;年度采購金額超過(含)5億元的,獎勵500萬元;獎勵金額上限為500萬元。備注:1。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以銷售發票和車輛牌照信息為準;
2.“三電”系統生產企業和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配套金額以合同、收付憑證和銷售發票為準。深圳出臺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政策,自行車三年最高補貼7.5萬元。近日,深圳市發布《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補貼金額按照提供驅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存儲容量計算,補貼資金分三年平均分配。符合年度考核運營標準的車輛可以獲得當期資助,不符合運營標準的汽車不能獲得當期資助。電池總存儲容量中:30(含)千瓦時以下部分,每千瓦時補貼750元;30-50千瓦時(含),每千瓦時用于資助600元;對于50kWh以上的部分,每千瓦時將獲得500元的資金。三年自行車補貼總額不得超過7.5萬元。河南出臺新能源汽車土地補償政策,省市補貼不超過中央財政的50%。6月5日,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就《關于調整河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2018年省級財政將按照國家補貼標準,按不同比例給予補貼。省級、市、縣自行車補貼金額不得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金額的50%。市縣出臺的補貼政策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20%的,省財政只補貼中央自行車補貼的50%,扣除市縣補貼比例后的剩余比例。2018年,河南將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給予獎勵和補貼。充電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后,省財政對安裝在充電站內的主要充電設備(交直流充電設備、充電箱變壓器、充電柜)按采購金額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
河南省安陽市的新能源汽車將根據動力電池容量進行獎勵,單車獎勵不超過5000元。近日,安陽市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2020年前,對全市非政府投資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根據車載動力電池容量給予一次性減排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千瓦時電池電量100元,單車獎勵不超過5000元。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的減排獎勵,申請令完成后不再發放。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車長享受省級補貼,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20%-40%;環衛、郵政、物流、工程等特種車輛按中央財政補貼的30%享受省級補貼。省財政對純電動公交車充電站,按隊長當量獎勵標準,8米以下折合1萬元,8~10米折合3萬元,10米以上折合5萬元;
根據電池容量,純電動專用車充電站30~50千瓦時獎勵1萬元,60~90千瓦時獎勵3萬元,120~200千瓦時獎勵5萬元。2018年,海南新能源汽車土地補貼由中央政府按1:0.5執行。近日,海南省轉發了四部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2018年,地方財政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繼續執行中央同期財政補貼標準的1:0.5,其中省、市、縣財政各承擔50%。市縣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地方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將按照中央政策要求逐步劃轉,用于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的使用運營等環節。6月5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就促進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政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提出除燃料電池汽車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汽車應按1:0.5的比例給予土地補償,不超過國家賠償。Xi的市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私營部門按照1:0.3的中央標準進行補貼。5月29日,Xi的市發布了《Xi的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應以中央政府補貼為基礎,公共服務區(包括公共交通區、巡游出租車、環衛車、救護車和校車)的自行車補貼比例為1:0.5,但公共服務區不補貼。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全額財政補貼;新能源汽車免收125元/輛的上牌費;
對持有Xi的戶籍或《Xi的市居住證》,在過去兩年內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給予每輛車10000元的財政補貼,用于補貼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充電費用。此外,Xi的市對充電(更換)設施進行補貼:對已建成、驗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電設施,對充電(替換)設施的實際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之和)不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市財政超出部分予以扣除。云南將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同期按中央標準補貼25%。5月25日,云南省就《云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2018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政策從6月12日開始實施,那么全國哪些省市出臺了地方補貼政策?據第一電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6月20日,上海、深圳、重慶、廣東、廣州、Xi的、武漢、江西、河南、安陽、海南、云南、青海、莆田、黑龍江等15個省市已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激勵政策。補貼標準方面,廣東、廣州、河南、海南、云南、青海等地的新能源汽車均按1:0.5的中央標準進行補貼。上海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由中央財政1:0.3補貼,純電動和燃料電池汽車由中央政府1:0.5補貼。Xi的市非公共服務區自行車由中央按1:0.3的比例補貼,公共區域自行車由中央以1:0.5的比例補貼。武漢市將根據新能源汽車的軸距,分別給予50%和20%的補貼。深圳市僅出臺了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標準。江西、福建、莆田和黑龍江都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激勵政策。
上海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純電動汽車按照中央標準1:0.5進行補貼。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指出,上海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1:0.5給予財政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發動機排量不超過1.6升的,按中央財政補貼1:0.3給予財政補貼。對于納入《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規劃》相關示范應用計劃、符合本市燃料電池車輛示范運營相關技術標準、在本市確定的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區內運營的燃料電池車輛,對本市按照不超過中央財政補貼的1:1的比例給予財政補貼。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要求另行制定。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國家和本市財政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0%。補貼總額高于汽車銷售價格50%的,扣除中央補貼后,計算本市財政補貼金額。上海出臺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方案,按照中央1:0.5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5月21日,上海市科委發布了《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方案》,明確了補貼范圍和標準。燃料電池汽車按1:0.5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本市財政補貼。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50%,或者不低于60kW的,按照1:1的中央財政補貼給予本市財政補貼。重慶市在2018年出臺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燃料電池汽車獲得國家40%的補貼。6月20日,重慶市財政局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新能源乘用車R≥300純電動汽車補貼標準為同期國家標準的50%左右,其余為同期國家水平的46%。新能源公交車的補貼標準約為同期國家標準的20%。新能源貨車(專用車)補貼標準為同期國家標準的30%左右。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準約為同期國家標準的40%。廣東發布2017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汽車不超過中央補貼的50%。1月31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7年至2020年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地方購車補貼不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超過國家補貼,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補貼標準。各級自行車財政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不得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充電、置換和加氫基礎設施補貼:按照充電設施的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建設補貼標準(包括國家獎勵和省級補貼)為2016-2018年竣工驗收的充換電設施。直流充電樁不高于550元/kW,交流充電樁不超過100元/kW。各城市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的具體補貼標準。2019-2020年竣工驗收的充電設施,按照直流充電樁不高于300元/kW、交流充電樁不超過60元/kW的標準給予補貼。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2018年平臺設備投資及相關研發費用補貼500萬元;
2019-2020年,平臺網絡運營補貼每年100萬元。廣東將在2018年至2020年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支持,最高補貼限額為1億元。6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2018年至2020年,對全省生產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貼息支持,標準為:未取得國家購車補貼×不高于當年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0.5;商用車優惠標準為:未取得國家購車補貼×不高于當年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1。單個企業優惠的最高補貼限額為1億元。2018年至2020年,省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的30%用于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具體金額根據年度推廣情況確定)。各市可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據燃料電池額定裝機功率對在本省注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進行補貼,當地自行車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國家自行車補貼金額的100%。各級自行車財政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不得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研發專題。2018-2020年,統籌安排每年3億元,支持整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及智能終端、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零部件、動力電池電解液、正負極材料等關鍵材料的重大研發項目。江西發布新能源汽車激勵措施,5萬多輛乘用車銷售獎勵3600萬元。近日,江西省政府制定了《關于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對新能源客車最高獎勵3600萬元,對新能源公交車最高獎勵1500萬元,新能源專用車最高獎勵600萬元。銷售車輛數量獎勵標準(單位:輛)(單位:萬元)新能源乘用車數量≥5000100010000≤20000140020000≤30000180030000≤4000240040000≤50000000。700900≤數量<120001000數量≥12001500新能源專用車數量≥8004001200≤數量<2000600數量≥2000900注:新能源汽車銷售數量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貼基金核定的銷售數量為準。“三電”系統生產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完成配套,年配套銷售額1.5億元以上(含),獎勵200萬元;年度配套銷售額超過(含)5億元的,獎勵500萬元;獎勵金額上限為500萬元。新能源生產企業購買省內企業生產的“三電”系統,年購買金額超過(含)1.5億元,獎勵200萬元;年度采購金額超過(含)5億元的,獎勵500萬元;獎勵金額上限為500萬元。備注:1。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以銷售發票和車輛牌照信息為準;
2.“三電”系統生產企業和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配套金額以合同、收付憑證和銷售發票為準。深圳出臺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政策,自行車三年最高補貼7.5萬元。近日,深圳市發布《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補貼金額按照提供驅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存儲容量計算,補貼資金分三年平均分配。符合年度考核運營標準的車輛可以獲得當期資助,不符合運營標準的汽車不能獲得當期資助。電池總存儲容量中:30(含)千瓦時以下部分,每千瓦時補貼750元;30-50千瓦時(含),每千瓦時用于資助600元;對于50kWh以上的部分,每千瓦時將獲得500元的資金。三年自行車補貼總額不得超過7.5萬元。河南出臺新能源汽車土地補償政策,省市補貼不超過中央財政的50%。6月5日,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就《關于調整河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2018年省級財政將按照國家補貼標準,按不同比例給予補貼。省級、市、縣自行車補貼金額不得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金額的50%。市縣出臺的補貼政策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20%的,省財政只補貼中央自行車補貼的50%,扣除市縣補貼比例后的剩余比例。2018年,河南將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給予獎勵和補貼。充電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后,省財政對安裝在充電站內的主要充電設備(交直流充電設備、充電箱變壓器、充電柜)按采購金額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
河南省安陽市的新能源汽車將根據動力電池容量進行獎勵,單車獎勵不超過5000元。近日,安陽市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2020年前,對全市非政府投資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根據車載動力電池容量給予一次性減排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千瓦時電池電量100元,單車獎勵不超過5000元。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的減排獎勵,申請令完成后不再發放。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車長享受省級補貼,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20%-40%;環衛、郵政、物流、工程等特種車輛按中央財政補貼的30%享受省級補貼。省財政對純電動公交車充電站,按隊長當量獎勵標準,8米以下折合1萬元,8~10米折合3萬元,10米以上折合5萬元;
根據電池容量,純電動專用車充電站30~50千瓦時獎勵1萬元,60~90千瓦時獎勵3萬元,120~200千瓦時獎勵5萬元。2018年,海南新能源汽車土地補貼由中央政府按1:0.5執行。近日,海南省轉發了四部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2018年,地方財政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繼續執行中央同期財政補貼標準的1:0.5,其中省、市、縣財政各承擔50%。市縣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地方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將按照中央政策要求逐步劃轉,用于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的使用運營等環節。6月5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就促進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政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提出除燃料電池汽車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汽車應按1:0.5的比例給予土地補償,不超過國家賠償。Xi的市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私營部門按照1:0.3的中央標準進行補貼。5月29日,Xi的市發布了《Xi的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應以中央政府補貼為基礎,公共服務區(包括公共交通區、巡游出租車、環衛車、救護車和校車)的自行車補貼比例為1:0.5,但公共服務區不補貼。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全額財政補貼;新能源汽車免收125元/輛的上牌費;
對持有Xi的戶籍或《Xi的市居住證》,在過去兩年內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給予每輛車10000元的財政補貼,用于補貼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充電費用。此外,Xi的市對充電(更換)設施進行補貼:對已建成、驗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電設施,對充電(替換)設施的實際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之和)不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市財政超出部分予以扣除。云南將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同期按中央標準補貼25%。5月25日,云南省就《云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指出,與中央同期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相比,省級自行車財政支持補貼為25%,各州市財政支持補貼上限為中央同期補貼標準的25%。青海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18年,它將獲得全國50%的補貼。近日,青海省財政廳、商務廳、經信委發布的《關于調整2017-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外,工作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和民航機場公務用車,無運營里程要求。其他用戶申請購買補貼資金的運營里程必須達到2萬公里,其中: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對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貨車和特種車輛給予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將按照車輛取得駕駛證的年份執行。自2018年6月12日起,青海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將按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執行。福建莆田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應用,在購買/充電/營銷/運營/研發等多方面給予補貼。近日,莆田市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建設電動莆田的實施意見》,鼓勵海島居民更換原有燃油汽車,購買本市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市財政和梅州島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對具有莆田戶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證》且近兩年繳納社保滿一年的個人,購買本市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并在莆田上牌的,通過發放充電卡的方式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1500元。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等民間資本開展新能源汽車分時共享業務,合理布局城市新能源汽車租賃點(點),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的分時服務網點。對車輛運營規模超過200輛、每輛車運營里程超過18000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分時企業,按時給予補貼。第一年給予每輛車每月800元的運營獎勵,第二年給予每車每月300元的運營獎金。2018年至2020年,對在莆田市納稅且該市單個品牌年銷量達到1000輛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每年給予50萬元的推廣獎勵。從事新能源汽車租賃、銷售和收費建設和運營的企業……
基礎設施自生產經營之日起,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連續三年給予獎勵。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產品推介、展銷、集團營銷、電視等媒體宣傳推廣等各類“手把手”活動的,根據活動規模,最高獎勵30萬元。支持莆田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研究機構新開發車型在本市產業化。對新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獲得《國家公告和推薦目錄》后一年內銷量達到2000輛及以上的乘用車,在省級補貼的基礎上,對每款車型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的新產品開發獎勵,銷售額達到1萬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鼓勵開發具有成本效益、適合農村特色和個性化出行需求的車型,對每一款成功研發和線下車型給予500萬元的研發補貼;榮獲國家“公告”和“推薦目錄”給予1000萬元獎勵;自取得《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目錄》之日起18個月內,銷量達到1萬輛及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級財政和縣級財政承擔,各承擔50%。武漢市發布2018年補貼規定,軸距大于2.2米的電動汽車由中央財政按50%補貼。2月9日,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聯合發布《武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資金實施細則》,其中指出,武漢市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向單位和個人購買軸距大于2.2米的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對軸距小于或等于2.2米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的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20%確定地方財政補貼標準;對單位和個人購買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1:1的比例確定地方財政補貼標準。最高獎2500萬元,黑龍江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近日,黑龍江發布的《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省級企業每次都會公布一款新能源汽車產品,如果新能源商用車銷量達到100輛(或乘用車銷量達到2000輛),省財政將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對全省新能源汽車銷量比上年占全國新能源汽車銷售額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連續三年銷量增長0.5個百分點或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年內投產的新能源汽車項目,按照投產當年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給予不超過5%的優惠,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
對生產當年自有資金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給予不超過3%的補貼,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辦法》指出,與中央同期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相比,省級自行車財政支持補貼為25%,各州市財政支持補貼上限為中央同期補貼標準的25%。青海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18年,它將獲得全國50%的補貼。近日,青海省財政廳、商務廳、經信委發布的《關于調整2017-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外,工作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和民航機場公務用車,無運營里程要求。其他用戶申請購買補貼資金的運營里程必須達到2萬公里,其中: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對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貨車和特種車輛給予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將按照車輛取得駕駛證的年份執行。自2018年6月12日起,青海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將按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執行。福建莆田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應用,在購買/充電/營銷/運營/研發等多方面給予補貼。近日,莆田市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建設電動莆田的實施意見》,鼓勵海島居民更換原有燃油汽車,購買本市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市財政和梅州島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對具有莆田戶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證》且近兩年繳納社保滿一年的個人,購買本市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并在莆田上牌的,通過發放充電卡的方式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1500元。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等民間資本開展新能源汽車分時共享業務,合理布局城市新能源汽車租賃點(點),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的分時服務網點。對車輛運營規模超過200輛、每輛車運營里程超過18000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分時企業,按時給予補貼。第一年給予每輛車每月800元的運營獎勵,第二年給予每車每月300元的運營獎金。2018年至2020年,對在莆田市納稅且該市單個品牌年銷量達到1000輛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每年給予50萬元的推廣獎勵。對從事新能源汽車租賃、銷售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按照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連續三年給予獎勵。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產品推介、展銷、集團營銷、電視等媒體宣傳推廣等各類“手把手”活動的,根據活動規模,最高獎勵30萬元。支持莆田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研究機構新開發車型在本市產業化。對新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獲得《國家公告和推薦目錄》后一年內銷量達到2000輛及以上的乘用車,在省級補貼的基礎上,對每款車型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的新產品開發獎勵,并一次性給予600萬元的獎勵……
當銷售額達到1萬或以上時,將給予人民幣。鼓勵開發具有成本效益、適合農村特色和個性化出行需求的車型,對每一款成功研發和線下車型給予500萬元的研發補貼;榮獲國家“公告”和“推薦目錄”給予1000萬元獎勵;自取得《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目錄》之日起18個月內,銷量達到1萬輛及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級財政和縣級財政承擔,各承擔50%。武漢市發布2018年補貼規定,軸距大于2.2米的電動汽車由中央財政按50%補貼。2月9日,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聯合發布《武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資金實施細則》,其中指出,武漢市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向單位和個人購買軸距大于2.2米的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對軸距小于或等于2.2米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的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20%確定地方財政補貼標準;對單位和個人購買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1:1的比例確定地方財政補貼標準。最高獎2500萬元,黑龍江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近日,黑龍江發布的《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省級企業每次都會公布一款新能源汽車產品,如果新能源商用車銷量達到100輛(或乘用車銷量達到2000輛),省財政將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對全省新能源汽車銷量比上年占全國新能源汽車銷售額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連續三年銷量增長0.5個百分點或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年內投產的新能源汽車項目,按照投產當年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給予不超過5%的優惠,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對生產當年自有資金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給予不超過3%的補貼,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環青海湖國際電動汽車挑戰賽將于6月24日正式開賽,這項比賽已經進行了4年,每一年都有新的亮點、新的車型及新的車手加入,陣容一年比一年強大,成為了中國新能源汽車集中巡演的第一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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