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車主黃先生花了14.8萬元買了一輛廣汽傳祺汽車。在一次維修中,他意外發現4s店在銷售時隱瞞了一些事實:在銷售前有更換電池的記錄,系統記錄的公里數與提車顯示的公里數不一致。與4S店的多次溝通未能得到妥善解決。3月13日,黃先生向新快報投訴,稱4S店通過更改里程和隱瞞里程消費者,要求4S店退貨并賠償。3月14日,消費者委員會就此事進行調解時,雙方存在很大分歧,建議制造商介入。投訴:車輛在出售前更換了電池,他沒有通知他。2015年11月1日,黃先生以5000元押金從廣州汽車川崎中山長江店(中山和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購了一輛2015款GS5 Speedbo 2.0L手動精英白車。我有一個多月沒能交車,4S店告訴我店里沒有新車。據黃先生介紹,當時銷售人員向他推薦了一輛現車,即2015款GS5速博2.0L自動精英琥珀金轎車,該車于2015年3月出廠,目前已存放9個月。黃先生沒有接受,但等了半個月,還是沒有新車。銷售人員再次咨詢,表示價格可以適當優惠,并承諾全車沒有問題。最終,黃先生以14.8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這輛車,并重新簽署了《訂單意向書》,于2016年1月初提車。2018年1月12日,他在廣州汽車川汽中山三湘國瑞4S店查看系統維修記錄時,發現有更換電池的維修記錄。“但我從來沒有更換過這個零件。”黃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蓋有4S店公章的《質量信息報告》,上面寫著故障日期是2015年7月9日。咨詢結果是:車輛無法啟動,電池無法儲存電力,而且是壞電池。更換電池后,故障已消除。里程從7公里變為2公里。車主對車輛的使用提出質疑。黃先生還對該車在出售前的使用提出了質疑。系統記錄顯示,2015年7月9日更換電池時,車輛行駛里程為7公里,而2016年1月8日提車時,行駛里程為2公里。“公里數變小了,這顯然有疑問。”為什么里程數被修改了?車輛在交付前的幾個月里行駛了多少公里?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多次與4S店溝通,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根據車主提供的電話錄音,4S店銷售經理黃經理承認車輛在銷售前更換了電池,并解釋說倉庫管理員在檢查時忘記關閉大燈,導致電池丟失損壞,然后更換了電池。黃經理承諾保證4S店不會主動更改數據。更換電池是正常的保養,而不是保養,所以沒有必要通知車主。里程數不一致,因為PDI測試將在車輛交付前進行,工作人員將插入計算機檢查數據。“可能是考試師傅沒有注意到順利調整。”這種解釋讓黃先生無法接受。記者致電黃經理,黃經理承認業主反映的問題屬實,并表示正在與業主協商解決方案。“這個問題不符合汽車的三包退貨標準,不符合退貨條件,無法按照車主提出的退款要求解決。”黃先生說,《訂單意向書》中明確表示,4s店銷售的是全新的車輛,結果發現這些車輛有維修記錄,沒有通知他們。“它誤導了我,否則我肯定不會想要這輛車。”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制造商介入調解。3月14日下午,中山市工商局東分局消費者委員會組織召開雙方調解會。賣方代表表示,車輛電池……
y也是廠家提供的,不是假冒偽劣產品,不會有安全隱患。廣東百世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健律師認為,電池是因為4S店損壞的,需要更換全新的電池,但不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人可以調整里程,這會影響車主的權益。業主告訴記者,關于業主提供的與銷售經理的談話錄音,賣家代表表示“黃經理已經10天沒有上班了”,“已經不在我們公司了”。然而,當記者在3月13日采訪黃經理時,他仍在銷售經理的崗位上工作。賣家提供兩年免費維修保修,但黃先生不同意。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制造商介入調解。4S店表示,將在23日前回復廠家是否涉及的問題。隨后,記者聯系廣汽傳祺公關部,對方表示核實后會盡快回復。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任何回復。中山市車主黃先生花了14.8萬元買了一輛廣汽傳祺汽車。在一次維修中,他意外發現4s店在銷售時隱瞞了一些事實:在銷售前有更換電池的記錄,系統記錄的公里數與提車顯示的公里數不一致。與4S店的多次溝通未能得到妥善解決。3月13日,黃先生向新快報投訴,稱4S店通過更改里程和隱瞞里程消費者,要求4S店退貨并賠償。3月14日,消費者委員會就此事進行調解時,雙方存在很大分歧,建議制造商介入。投訴:車輛在出售前更換了電池,他沒有通知他。2015年11月1日,黃先生以5000元押金從廣州汽車川崎中山長江店(中山和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購了一輛2015款GS5 Speedbo 2.0L手動精英白車。我有一個多月沒能交車,4S店告訴我店里沒有新車。據黃先生介紹,當時銷售人員向他推薦了一輛現車,即2015款GS5速博2.0L自動精英琥珀金轎車,該車于2015年3月出廠,目前已存放9個月。黃先生沒有接受,但等了半個月,還是沒有新車。銷售人員再次咨詢,表示價格可以適當優惠,并承諾全車沒有問題。最終,黃先生以14.8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這輛車,并重新簽署了《訂單意向書》,于2016年1月初提車。2018年1月12日,他在廣州汽車川汽中山三湘國瑞4S店查看系統維修記錄時,發現有更換電池的維修記錄。“但我從來沒有更換過這個零件。”黃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蓋有4S店公章的《質量信息報告》,上面寫著故障日期是2015年7月9日。咨詢結果是:車輛無法啟動,電池無法儲存電力,而且是壞電池。更換電池后,故障已消除。里程從7公里變為2公里。車主對車輛的使用提出質疑。黃先生還對該車在出售前的使用提出了質疑。系統記錄顯示,2015年7月9日更換電池時,車輛行駛里程為7公里,而2016年1月8日提車時,行駛里程為2公里。“公里數變小了,這顯然有疑問。”為什么里程數被修改了?車輛在交付前的幾個月里行駛了多少公里?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多次與4S店溝通,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根據車主提供的電話錄音,4S店銷售經理黃經理承認車輛在銷售前更換了電池,并解釋說倉庫管理員在檢查時忘記關閉大燈,導致電池丟失損壞,然后更換了電池。黃經理承諾保證4S店不會主動更改數據。更換電池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維護,而不是維護,所以沒有必要通知業主。里程數不一致,因為PDI測試將在車輛交付前進行,工作人員將插入計算機檢查數據。“可能是考試師傅沒有注意到順利調整。”這種解釋讓黃先生無法接受。記者致電黃經理,黃經理承認業主反映的問題屬實,并表示正在與業主協商解決方案。“這個問題不符合汽車的三包退貨標準,不符合退貨條件,無法按照車主提出的退款要求解決。”黃先生說,《訂單意向書》中明確表示,4s店銷售的是全新的車輛,結果發現這些車輛有維修記錄,沒有通知他們。“它誤導了我,否則我肯定不會想要這輛車。”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制造商介入調解。3月14日下午,中山市工商局東分局消費者委員會組織召開雙方調解會。賣方代表表示,車輛電池也是廠家提供的,不是假冒偽劣產品,不會有安全隱患。廣東百世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健律師認為,電池是因為4S店損壞的,需要更換全新的電池,但不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人可以調整里程,這會影響車主的權益。業主告訴記者,關于業主提供的與銷售經理的談話錄音,賣家代表表示“黃經理已經10天沒有上班了”,“已經不在我們公司了”。然而,當記者在3月13日采訪黃經理時,他仍在銷售經理的崗位上工作。賣家提供兩年免費維修保修,但黃先生不同意。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制造商介入調解。4S店表示,將在23日前回復廠家是否涉及的問題。隨后,記者聯系廣汽傳祺公關部,對方表示核實后會盡快回復。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之前是奧迪,這次又是一汽。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ByteSnapDesign與英國阿斯頓大學(AstonUniversity)、NortechManagement及GridEdge獲得了VIGIL項目,為期兩年。
1900/1/1 0:00:00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興起,智能化已經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的發展趨勢。
1900/1/1 0:00:00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啟動2018年優質服務主題活動,推出20條舉措,包括故障平均修復送電時間縮短10、停電次數下降5、新房用電一次到位等,讓全省人民有更多獲得感。
1900/1/1 0:00:003月21日,記者從上海市經信委獲悉,上海2018年新能源汽車意向用戶購車資格審查工作已啟動,首批新能源汽車產品信息確認憑證已發放。與以往不同的是,確認憑證上增加了車主姓名和身份信息。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博世與AntenneBayern無線電臺開展合作,旨在杜絕因反向行駛而導致的交通致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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