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廣州將率先推廣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鼓勵車輛租賃和共享(分時)、環衛和物流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規劃》指出,從今年起,廣州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將推廣使用純電動汽車,到2020年底,廣州將全面實現公交車電動化。為了滿足廣州新能源汽車的需求,到2020年,廣州各類充電樁(機)的數量將達到10萬個。
原則上,所有公務用車都是使用新能源汽車購買的。
根據《規劃》的推廣目標,截至2018年底,廣州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總量已超過10萬輛。其中,廣州將從2017年起,推動所有新建和更新公交車使用純電動汽車,并在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公交車電動化。在公共服務推廣方面,廣州將鼓勵在租車共享(分時)、環衛物流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交車采購的預審計管理。每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新增更新的所有新車,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在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方面,《建議》計劃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高續航里程、降低運營維護成本、改善充電網絡等方式,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2017-2018年,全市新增新能源私家車(乘用車)約5萬輛。到2020年,全市民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
支持私人消費者建立自己的充電樁。
在支持充電基礎設施方面,《方案》也制定了相應的計劃。到2018年底,全市力爭擁有7萬個充電樁(機),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將有10萬個充電樁(機)。
對此,《建議》要求,廣州將制定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同時,引入了現有住宅小區業主在固定停車位自建充電樁的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自建充電樁,推動所有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或留出充電設施接口,建設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部分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并建設充電設施或留出不少于30%的停車位作為充電設施接口。
同時,《建議》還明確,廣州將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租賃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選擇南沙、番禺、黃浦等有條件的區開展共享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提供停車、充電和公務出行支持,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
以下是“程序”的原始文本: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計劃(2017-2020年)》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國務院辦公室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和《……實施意見》……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辦公廳》(粵府辦〔2016〕23號)和廣東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粵財公〔2017〕27號)等文件,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產業競爭優勢,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一般要求
(A) 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國家和省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和工作安排,立足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和市場優勢,將純電動驅動作為新能源汽車開發的主要戰略方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和燃料電池汽車,繼續推動節能汽車發展,積極探索“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試點。加強要素資源保護,大力支持整車企業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提高技術創新水平,不斷增強產業競爭力。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健全政策體系,引導商業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先進適用的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應用,促進產需互促,走上一條健康、可持續的產業發展新道路。
(2) 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相結合。
充分發揮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好、產品種類多、技術性能強等優勢,進一步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注重加強品牌建設,不斷提高行業綜合實力。繼續通過示范應用拓展市場,重點培育民營消費群體,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激活市場需求潛力,實現產業與消費良性互動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
加強政府統籌指導,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集聚科技、人才、資金、土地等資源,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和引導市場消費,加快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財政補貼審核和發放機制,根據市場和技術的發展,逐步減少購車財政補貼。加強應用監管,有效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加快構建以產業鏈企業風險分擔、合作經營為基礎,政府支持、財政補貼為輔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模式。
-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
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導向,促進企業創新發展,以技術創新為主要驅動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努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影響力,加快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標準和品牌。有效利用全球資源,大力引進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優勢企業、一流技術和高端人才,開展……技術研究……
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鼓勵企業與世界前沿技術融合,加快資源整合、共贏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與重點突破相結合。
不斷優化頂層管理設計,強化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圍繞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進一步增強政策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重點支持企業突破核心技術,加快產業化進程。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重點關注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租賃、物流、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推廣應用力度,確保省下達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三) 工作目標
截至“十三五”末,我市在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的開發、普及和應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環境,基本建成國內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水平高、配套設施齊全、推廣應用效果顯著的新能源汽車開發示范區。
-工業發展
順應新能源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的發展方向,我市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設計、制造和產業融合得到加強,整車產品種類齊全,產品競爭力和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動力電池(包括原材料、電池、電池組和電池管理系統)、電機、電子控制、汽車電子和充電設備等關鍵零部件的產業化步伐加快,智能網聯技術與新能源汽車的融合取得進展,加強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汽車后市場等配套服務。到2018年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完整生態鏈將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將整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地區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電池系統、電機系統、電控系統、汽車電子、輕量化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到2020年底,年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汽車公司將達到2-3家,全市新能源汽車年產能將達到30萬輛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車專用線年產能將達20萬輛,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打造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集群。
-推廣應用
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市場氛圍進一步形成。我們將積極探索并逐步推動汽車應用和充電共享經濟的發展,全面推進公共交通電動化,實現新能源汽車在各相關領域的規模化、商業化應用。新能源汽車在租賃、公務環衛、郵政、物流等公共服務中的保有量和使用率不斷提高,社會租賃成為公共服務領域的有效補充,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大幅提高。進一步優化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氛圍,實現本地產業與推廣應用的互動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前后的監管和安全應急管理水平穩步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余萬輛,其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約1萬輛,私人及再生能源汽車約9萬輛……
所有區域。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約20萬輛,其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新能源汽車約3萬輛,私人和租賃領域的約17萬輛。
-充電基礎設施
截至2018年底,該市初步建立了以專項規劃為指導、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基本實現了適度先進、智能高效、使用方便的充電服務。力爭擁有7萬個充電樁(機),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將有10萬個充電樁(機)。
第二,重點任務
(A) 以提高汽車行業的規模。
1.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的競爭力。依托實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大科研開發力度,支持企業按照安全、節能、環保的要求,突破汽車設計、新能源動力總成、汽車匹配等關鍵技術,建立和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進程,加快研究和提高汽車檢測、診斷、測試技術、汽車生產技術和產業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2.支持關鍵汽車產品的開發。支持企業重點發展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商用車和新能源專用車。在乘用車領域,重點發展可用于城市家庭用車、出租車和公務用車的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包括增程)混合動力乘用車。在商用車領域,我們將重點開發新一代高性能、大容量純電動公交車。在特種車領域,重點發展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物流車、機場汽車擺渡車、警車、環衛車等產品,盡快將新能源特種車發展成為優勢產品。支持企業加快布局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重點推動當地企業新產品盡快打開市場。(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3.加快重大車輛項目建設。推進廣州汽車智能網聯新能源產業園、廣州汽車乘用車系列等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項目建設,逐步擴大產能。支持廣汽比亞迪、廣汽本田、廣汽豐田等一批純電動汽車產業化項目投產,鼓勵東風日產、北汽廣州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引進純電動汽車項目。加快建設番禺、增城、花都、南沙、從化5個汽車產業園,為新能源汽車項目提供載體。推動整車企業與國外實現強有力的合作;
大力引進國際知名新能源汽車企業落戶我市,加快純電動汽車新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競爭力。(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4.實施新能源汽車智能化項目。集中力量突破智能網聯汽車核心技術,加快核心系統開發,盡快實現智能網聯技術在新能源汽車上的優先應用,鼓勵車網融合發展模式創新。積極支持整車公司與互聯網公司開展深度合作,構建“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支持番禺、花都、南沙、增城、黃浦等條件較好的地區率先啟動“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試點,爭取納入國家智能網聯車輛試點。(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二)重點發展關鍵零部件產業。
5.繼續加強零部件關鍵產品的技術創新。重點開發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單體電池和正負極、隔膜、電解液等關鍵電池材料,不斷提高動力電池系統的一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強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電子控制和核心材料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產品向系統集成、電機永磁、結構輕量化、智能控制方向發展。推進車輛控制、電機控制和電池管理的高度集成,加強生產和檢測能力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6.推進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建設。支持加快建設動力電池、正負極材料、電解質、電動空調、充電設施等一批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研發機構優勢,推動關鍵零部件項目產業化進程,完善以整車廠為龍頭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近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廣州將率先推廣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鼓勵車輛租賃和共享(分時)、環衛和物流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規劃》指出,從今年起,廣州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將推廣使用純電動汽車,到2020年底,廣州將全面實現公交車電動化。為了滿足廣州新能源汽車的需求,到2020年,廣州各類充電樁(機)的數量將達到10萬個。
原則上,所有公務用車都是使用新能源汽車購買的。
根據《規劃》的推廣目標,截至2018年底,廣州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總量已超過10萬輛。其中,廣州將從2017年起,推動所有新建和更新公交車使用純電動汽車,并在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公交車電動化。在公共服務推廣方面,廣州將鼓勵在租車共享(分時)、環衛物流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交車采購的預審計管理。每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新增更新的所有新車,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在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方面,《建議》計劃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
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高續航里程、降低運營和維護成本以及改善充電網絡,為汽車提供動力。2017-2018年,全市新增新能源私家車(乘用車)約5萬輛。到2020年,全市民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
支持私人消費者建立自己的充電樁。
在支持充電基礎設施方面,《方案》也制定了相應的計劃。到2018年底,全市力爭擁有7萬個充電樁(機),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將有10萬個充電樁(機)。
對此,《建議》要求,廣州將制定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同時,引入了現有住宅小區業主在固定停車位自建充電樁的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自建充電樁,推動所有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或留出充電設施接口,建設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部分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并建設充電設施或留出不少于30%的停車位作為充電設施接口。
同時,《建議》還明確,廣州將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租賃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選擇南沙、番禺、黃浦等有條件的區開展共享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提供停車、充電和公務出行支持,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
以下是“程序”的原始文本: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計劃(2017-2020年)》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國務院辦公室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廣東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司、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粵財公〔2017〕27號)等文件,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產業競爭優勢,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一般要求
(A) 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國家和省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和工作安排,立足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和市場優勢,將純電動驅動作為新能源汽車開發的主要戰略方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和燃料電池汽車,繼續推動節能汽車發展,積極探索“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試點。加強要素資源保護,大力支持整車企業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提高技術創新水平,不斷增強產業競爭力。加強工作的統籌協調,如……
建立健全政策體系,引導商業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先進適用的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應用,促進生產和需求的相互促進,走出一條健康可持續的產業發展新路。
(2) 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相結合。
充分發揮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好、產品種類多、技術性能強等優勢,進一步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注重加強品牌建設,不斷提高行業綜合實力。繼續通過示范應用拓展市場,重點培育民營消費群體,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激活市場需求潛力,實現產業與消費良性互動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
加強政府統籌指導,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集聚科技、人才、資金、土地等資源,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和引導市場消費,加快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財政補貼審核和發放機制,根據市場和技術的發展,逐步減少購車財政補貼。加強應用監管,有效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加快構建以產業鏈企業風險分擔、合作經營為基礎,政府支持、財政補貼為輔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模式。
-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
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導向,促進企業創新發展,以技術創新為主要驅動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努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影響力,加快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標準和品牌。有效利用全球資源,大力引進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優勢企業、一流技術和高端人才,開展整車和關鍵零部件技術研究,鼓勵企業與世界前沿技術融合,加快資源整合、共贏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與重點突破相結合。
不斷優化頂層管理設計,強化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圍繞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進一步增強政策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重點支持企業突破核心技術,加快產業化進程。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重點關注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租賃、物流、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推廣應用力度,確保省下達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三) 工作目標
截至“十三五”末,我市在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的開發、普及和應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環境,基本建成國內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水平高、配套設施齊全、推廣應用效果顯著的新能源汽車開發示范區。
-工業發展
隨著新能源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的發展方向,我市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設計、制造和產業融合得到加強……
ete系列汽車產品,進一步提高產品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動力電池(包括原材料、電池、電池組和電池管理系統)、電機、電子控制、汽車電子和充電設備等關鍵零部件的產業化步伐加快,智能網聯技術與新能源汽車的融合取得進展,加強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汽車后市場等配套服務。到2018年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完整生態鏈將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將整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地區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電池系統、電機系統、電控系統、汽車電子、輕量化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到2020年底,年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汽車公司將達到2-3家,全市新能源汽車年產能將達到30萬輛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車專用線年產能將達20萬輛,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打造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集群。
-推廣應用
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市場氛圍進一步形成。我們將積極探索并逐步推動汽車應用和充電共享經濟的發展,全面推進公共交通電動化,實現新能源汽車在各相關領域的規模化、商業化應用。新能源汽車在租賃、公務環衛、郵政、物流等公共服務中的保有量和使用率不斷提高,社會租賃成為公共服務領域的有效補充,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大幅提高。進一步優化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氛圍,實現本地產業與推廣應用的互動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前后的監管和安全應急管理水平穩步提高。截至2018年底,該市已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超過10萬輛,其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約1萬輛,私人和租賃領域約9萬輛。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約20萬輛,其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新能源汽車約3萬輛,私人和租賃領域的約17萬輛。
-充電基礎設施
截至2018年底,該市初步建立了以專項規劃為指導、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基本實現了適度先進、智能高效、使用方便的充電服務。力爭擁有7萬個充電樁(機),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將有10萬個充電樁(機)。
第二,重點任務
(A) 以提高汽車行業的規模。
1.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的競爭力。依托實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大科研開發力度,支持企業按照安全、節能、環保的要求,突破汽車設計、新能源動力總成、汽車匹配等關鍵技術,建立和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進程,加快研究和提高汽車檢測、診斷、測試技術、汽車生產技術和產業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2.支持關鍵汽車產品的開發。支持企業重點發展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商用車和新能源……
y特種車輛。在乘用車領域,重點發展可用于城市家庭用車、出租車和公務用車的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包括增程)混合動力乘用車。在商用車領域,我們將重點開發新一代高性能、大容量純電動公交車。在特種車領域,重點發展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物流車、機場汽車擺渡車、警車、環衛車等產品,盡快將新能源特種車發展成為優勢產品。支持企業加快布局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重點推動當地企業新產品盡快打開市場。(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3.加快重大車輛項目建設。推進廣州汽車智能網聯新能源產業園、廣州汽車乘用車系列等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項目建設,逐步擴大產能。支持廣汽比亞迪、廣汽本田、廣汽豐田等一批純電動汽車產業化項目投產,鼓勵東風日產、北汽廣州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引進純電動汽車項目。加快建設番禺、增城、花都、南沙、從化5個汽車產業園,為新能源汽車項目提供載體。推動整車企業與國外實現強有力的合作;
大力引進國際知名新能源汽車企業落戶我市,加快純電動汽車新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競爭力。(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4.實施新能源汽車智能化項目。集中力量突破智能網聯汽車核心技術,加快核心系統開發,盡快實現智能網聯技術在新能源汽車上的優先應用,鼓勵車網融合發展模式創新。積極支持整車公司與互聯網公司開展深度合作,構建“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支持番禺、花都、南沙、增城、黃浦等條件較好的地區率先啟動“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試點,爭取納入國家智能網聯車輛試點。(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二)重點發展關鍵零部件產業。
5.繼續加強零部件關鍵產品的技術創新。重點開發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單體電池和正負極、隔膜、電解液等關鍵電池材料,不斷提高動力電池系統的一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強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電子控制和核心材料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產品向系統集成、電機永磁、結構輕量化、智能控制方向發展。推進車輛控制、電機控制和電池管理的高度集成,加強生產和檢測能力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6.推進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建設。支持加快建設動力電池、正負極材料、電解質、電動空調、充電設施等一批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研發機構優勢,推動關鍵零部件項目產業化進程,完善以整車廠為龍頭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依托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和國際汽車零部件產業基地,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實施定向招商,大力吸引一批高端零部件企業落戶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及相關區政府負責)
7.提高零部件企業的國產化水平。充分發揮我市集中整車企業優勢,支持整車企業優先與當地零部件企業合作開發應用新產品。推動汽車生產企業實施新零部件標準化認證,支持地方重點零部件企業批量采購。鼓勵和引導零部件企業進一步主動對接整車企業,參與新車型目錄申報,加強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8.充電技術與設備的協同開發。加快汽車高壓觸電防護技術、高壓配電設備小型化、超快充電、無線充電等技術研發,大力發展車載充電設備、大功率快充設備和電池快速更換技術裝備。鼓勵充電設施、計量充電、監測等技術的研發,推動研發產業化……
能源轉換、充電、電池測試和維護技術以及與智能電網集成的設備。(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市質量監督局負責)
(3) 深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9、協調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落實國家和省級新能源汽車綜合推廣應用部署,制定目標任務。實施綜合性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出臺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上牌、停車、交通等政策措施,對新能源汽車安全質量實施“雙確認”并申請補貼,加強對車輛主要參數的核查比對,建立專門的檢測和售后審核機制,繼續支持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管理規范、市場反饋良好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參與我市推廣使用。重點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租賃、黨政機關、物流、環衛等領域的推廣力度,鼓勵和引導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強制度創新,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國家碳配額和積分交易。(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10.全面推進公共交通電氣化。實施公交電氣化,研究編制到2020年在全市全面實施公交車電氣化的實施方案。從2017年起,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將100%使用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數量將按計劃逐年遞增,逐步增加,為城市公交電氣化持續、健康、安全運行建立軟硬件支撐體系,到2020年底全面實現公交車電氣化。(市交通委負責,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從化區政府及相關單位配合)
11.加強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汽車租賃和共享(分時)、環衛和物流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車中,純電動出租車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負責)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車輛,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純電動汽車占比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負責)2017-2018年,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新能源汽車約5000輛。到2020年,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3萬輛。
12.大力推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新能源汽車。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交車采購預審計管理。每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的新車、更新換代車輛,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原則上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黨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優先租賃新能源汽車出行。(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各區政府負責)
13.積極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低碳出行理念,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高續航里程、降低運營維護成本、完善充電網絡等方式,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規范管理,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有序發展……
私營部門。2017-2018年,全市新增新能源私家車(乘用車)約5萬輛。到2020年,全市民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交通委、市局協調)
14.有序推進新能源汽車租賃業務發展。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租賃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選擇南沙、番禺、黃浦等有條件的區開展共享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提供停車、充電和公務出行支持,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黃浦、番禺、南沙區政府負責,市交通委、發展改革委、工信委配合)
(4)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15.加強規劃指導。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將出臺實施本市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規劃,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統籌規劃、適度超前、自用(專用)為主、公用為輔、共建為主、單體建設為輔、因地制宜、區域差異化”的原則,加快建設“一主四輔、網絡化”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國家計委負責)
16.改進政策管理。制定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對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公共充電設施,優先保障用地計劃指標。(市國家計委負責)企業和大型工業用電政策,并免除基本電費;
落實本市收費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引入既有住宅小區業主在固定車位自建充電樁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自建充電樁。(市工信委負責)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遴選和退出機制。(市工信委負責)完善物業管理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為安裝充電設施提供便利。(市住房建設委員會負責)
17.分類推進充電設施建設。落實國家和省要求,推進所有新建帶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的住宅停車位建設,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配件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不低于30%的停車位,并配備充電設施接口。(市國家計委、市住建委負責)結合停車位建設和改造,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用戶住宅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推動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按不低于10%的比例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20%。(市工信委負責,市直機關管理局、國資委配合)按照全市公交電氣化工作要求,充分調動車輛生產企業、公交公司、公交車站等單位的積極性,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公交電動化配套充電設施建設。(市工信委負責,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配合)支持環衛、通勤租賃、物流、租賃、執法巡邏等領域充電設施加快建設。(市工信委負責,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局配合)強化綜合政策指導,逐步推進大型商場、超市、,文化體育場館、城市標志性建筑、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停車場,鼓勵加油站和汽車4S店建設快速充電設施并向公眾提供服務。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充分利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充電網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供電局負責)
18.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創建一批充電服務“示范社區”“示范單位”,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創新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鼓勵充電服務企業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廣告等增值服務。完善相關標準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種先進適用的充電技術,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經驗,促進充電基礎設施的普及應用。(市工業委員會負責,并通知……
離子技術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9.促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加強對充電設施標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嚴把充電設施產品準入管理關。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構建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充電服務平臺的信息資源。逐步具備多維找樁、互聯支付、大數據分析、安全預判、用戶評價和行業監管等功能。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臺之間的協議、信息和結算的互聯互通。實行充電基礎設施登記和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充電設施分布、服務等公共信息。(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供電局負責)
(E) 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20.營造積極的創新創業氛圍。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模式、新業態,充分發揮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成熟、成長、早、中、早期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初創企業和孵化企業,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加快產業項目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新能源汽車生產、經營和消費的融資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負責)
21.繼續實施綜合性財政補貼。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的專項資金、基金等支持力度,提升行業整體水平。繼續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政策,對符合要求的各類充電設施及其運營給予財政補貼。落實國家和省級政策,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綜合補貼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我市推廣應用,除繼續給予地方財政購車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金額的50%外,財政資金還可用于支持車輛運營、充電服務等。,并根據技術進步、企業生產成本、市場規模等因素逐步下降。具體補貼標準另行制定。(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局負責)
22.加強標準化管理的推廣應用。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確保車輛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相一致,符合道路交通條件,本市氣候條件和消費者對車輛性能的基本要求。實施安全運行記錄數據庫和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加強新能源汽車事故和故障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新能源汽車監測平臺,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的運行監測。完善優化新能源汽車認證上牌流程,繼續向新能源汽車直接發放綠色環保標志。完善道路交通技術監測體系,研究出臺新能源汽車通行便利政策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
23、推進新能源汽車測試建設……
分區平臺。支持廣州質檢所、中國電氣科學研究院、廣州機械科學研究院和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華南總部等機構建設新能源汽車實驗室和認證測試平臺,結合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智能網聯汽車的實際示范運營,為整個行業提供智能網聯車輛和關鍵零部件,為產業發展和產品準入提供重要的質量測試支持。(市質量監督局負責)
24.建立動力電池回收管理制度。制定動力電池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置管理規定。鼓勵汽車制造商與動力電池制造商和汽車銷售企業合作,開發動力電池回收處理系統解決方案。建立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第三,保障措施
(1) 組織和領導
進一步強化全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職能,以實現全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為目標,指導和推動全市新能源車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重大問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強統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廣應用和環境建設,統籌平衡資金、項目和財政補貼年度指標,領導重大事項評估。領導小組成員要各司其職,加強部門聯動,盡快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體系。其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對大行業實行電價;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建設管理、財政補貼等政策;市交通委負責制定新能源汽車在公交電氣化、租賃、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的工作計劃和相關政策;
市財政局、市局、市住建委、廣州供電局負責制定財政補貼、優化許可流程、充電設施“進社區”、優化電力登記流程。
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新能源汽車產業與關鍵技術創新合作協會、新能源車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在產業發展、政策制定、技術創新、項目建設等方面提供支持,操作和評估。
(2) 財務擔保
市財政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有關規定,做好相關財政保障工作,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產業化、鼓勵市場應用和公共技術測試平臺建設。依托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和國際汽車零部件產業基地,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實施定向招商,大力吸引一批高端零部件企業落戶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及相關區政府負責)
7.提高零部件企業的國產化水平。充分發揮我市集中整車企業優勢,支持整車企業優先與當地零部件企業合作開發應用新產品。推動汽車生產企業實施新零部件標準化認證,支持地方重點零部件企業批量采購。鼓勵和引導零部件企業進一步主動對接整車企業,參與新車型目錄申報,加強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負責)
8.充電技術與設備的協同開發。加快汽車高壓觸電防護技術、高壓配電設備小型化、超快充電、無線充電等技術研發,大力發展車載充電設備、大功率快充設備和電池快速更換技術裝備。鼓勵充電設施、計量充電、監測等技術的研發,推動與智能電網集成的能源轉換、充電、電池測試與維護技術和設備的研發產業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市質量監督局負責)
(3) 深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9、協調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落實國家和省級新能源汽車綜合推廣應用部署,制定目標任務。實施綜合性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出臺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上牌、停車、交通等政策措施,對新能源汽車安全質量實施“雙確認”并申請補貼,加強對車輛主要參數的核查比對,建立專門的檢測和售后審核機制,繼續支持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管理規范、市場反饋良好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參與我市推廣使用。重點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租賃、黨政機關、物流、環衛等領域的推廣力度,鼓勵和引導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強制度創新,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國家碳配額和積分交易。(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10、全面推進電氣化……
n的公共交通。實施公交電氣化,研究編制到2020年在全市全面實施公交車電氣化的實施方案。從2017年起,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將100%使用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數量將按計劃逐年遞增,逐步增加,為城市公交電氣化持續、健康、安全運行建立軟硬件支撐體系,到2020年底全面實現公交車電氣化。(市交通委負責,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從化區政府及相關單位配合)
11.加強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汽車租賃和共享(分時)、環衛和物流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車中,純電動出租車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負責)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車輛,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純電動汽車占比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負責)2017-2018年,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新能源汽車約5000輛。到2020年,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3萬輛。
12.大力推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新能源汽車。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交車采購預審計管理。每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的新車、更新換代車輛,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原則上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黨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優先租賃新能源汽車出行。(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各區政府負責)
13.積極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低碳出行理念,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高續航里程、降低運營維護成本、完善充電網絡等方式,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規范管理,促進民營新能源汽車有序發展。2017-2018年,全市新增新能源私家車(乘用車)約5萬輛。到2020年,全市民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交通委、市局協調)
14.有序推進新能源汽車租賃業務發展。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租賃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選擇南沙、番禺、黃浦等有條件的區開展共享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提供停車、充電和公務出行支持,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黃浦、番禺、南沙區政府負責,市交通委、發展改革委、工信委配合)
(4)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15.加強規劃指導。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將出臺實施本市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規劃,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統籌規劃、適度超前、自用(專用)為主、公用為輔、共建為主、單體為輔、因地制宜”的原則……
加快建設“一主四輔、網絡化”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國家計委負責)
16.改進政策管理。制定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對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公共充電設施,優先保障用地計劃指標。(市國家計委負責)企業和大型工業用電政策,并免除基本電費;
落實本市收費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引入既有住宅小區業主在固定車位自建充電樁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自建充電樁。(市工信委負責)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遴選和退出機制。(市工信委負責)完善物業管理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為安裝充電設施提供便利。(市住房建設委員會負責)
17.分類推進充電設施建設。落實國家和省要求,推進所有新建帶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的住宅停車位建設,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配件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不低于30%的停車位,并配備充電設施接口。(市國家計委、市住建委負責)結合停車位建設和改造,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用戶住宅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推動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按不低于10%的比例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20%。(市工信委負責,市直機關管理局、國資委配合)按照全市公交電氣化工作要求,充分調動車輛生產企業、公交公司、公交車站等單位的積極性,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公交電動化配套充電設施建設。(市工信委負責,市交通委及相關區政府配合)支持環衛、通勤租賃、物流、租賃、執法巡邏等領域充電設施加快建設。(市工信委負責,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局配合)強化綜合政策指導,逐步推進大型商場、超市、,文化體育場館、城市標志性建筑、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停車場,鼓勵加油站和汽車4S店建設快速充電設施并向公眾提供服務。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充分利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充電網絡。(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供電局負責)
18.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創建一批充電服務“示范社區”“示范單位”,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創新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鼓勵充電服務企業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廣告等增值服務。完善相關標準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種先進適用的充電技術,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經驗,促進充電基礎設施的普及應用。(市工業委員會負責,并通知……
離子技術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9.促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加強對充電設施標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嚴把充電設施產品準入管理關。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構建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充電服務平臺的信息資源。逐步具備多維找樁、互聯支付、大數據分析、安全預判、用戶評價和行業監管等功能。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臺之間的協議、信息和結算的互聯互通。實行充電基礎設施登記和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充電設施分布、服務等公共信息。(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供電局負責)
(E) 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20.營造積極的創新創業氛圍。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模式、新業態,充分發揮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成熟、成長、早、中、早期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初創企業和孵化企業,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加快產業項目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新能源汽車生產、經營和消費的融資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負責)
21.繼續實施綜合性財政補貼。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的專項資金、基金等支持力度,提升行業整體水平。繼續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政策,對符合要求的各類充電設施及其運營給予財政補貼。落實國家和省級政策,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綜合補貼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我市推廣應用,除繼續給予地方財政購車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中央自行車補貼金額的50%外,財政資金還可用于支持車輛運營、充電服務等。,并根據技術進步、企業生產成本、市場規模等因素逐步下降。具體補貼標準另行制定。(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局負責)
22.加強標準化管理的推廣應用。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確保車輛產品配置和技術狀態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相一致,符合道路交通條件,本市氣候條件和消費者對車輛性能的基本要求。實施安全運行記錄數據庫和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加強新能源汽車事故和故障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新能源汽車監測平臺,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的運行監測。完善優化新能源汽車認證上牌流程,繼續向新能源汽車直接發放綠色環保標志。完善道路交通技術監測體系,研究出臺新能源汽車通行便利政策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
23、推進新能源汽車測試建設……
分區平臺。支持廣州質檢所、中國電氣科學研究院、廣州機械科學研究院和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華南總部等機構建設新能源汽車實驗室和認證測試平臺,結合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智能網聯汽車的實際示范運營,為整個行業提供智能網聯車輛和關鍵零部件,為產業發展和產品準入提供重要的質量測試支持。(市質量監督局負責)
24.建立動力電池回收管理制度。制定動力電池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置管理規定。鼓勵汽車制造商與動力電池制造商和汽車銷售企業合作,開發動力電池回收處理系統解決方案。建立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第三,保障措施
(1) 組織和領導
進一步強化全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職能,以實現全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為目標,指導和推動全市新能源車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重大問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強統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廣應用和環境建設,統籌平衡資金、項目和財政補貼年度指標,領導重大事項評估。領導小組成員要各司其職,加強部門聯動,盡快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體系。其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對大行業實行電價;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建設管理、財政補貼等政策;市交通委負責制定新能源汽車在公交電氣化、租賃、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的工作計劃和相關政策;
市財政局、市局、市住建委、廣州供電局負責制定財政補貼、優化許可流程、充電設施“進社區”、優化電力登記流程。
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新能源汽車產業與關鍵技術創新合作協會、新能源車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在產業發展、政策制定、技術創新、項目建設等方面提供支持,操作和評估。
(2) 財務擔保
市財政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有關規定,做好相關財政保障工作,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產業化、鼓勵市場應用和公共技術測試平臺建設。市財政從現有專項資金、科技資金和國有資產收益中安排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如新興產業發展支持資金。充分利用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通過設立子基金或直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產業發展和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和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在科技攻關、產業技術創新、新技術示范應用等方面的支持。利用金融工具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普及和應用。
積極爭取國家充電基礎設施激勵基金,統籌規劃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監測平臺運維。通過設立專項基金,為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創造條件。
(三) 項目支持
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儲備制度,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行業項目優先納入本市新興產業項目儲備和省市重點項目,在項目審批、資金籌措、規劃用地審批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將按照《廣州市工業用地指南》的規定優先用地。
(D) 人力資源保護
實施新能源汽車人才培養、引進和保障工程,大力培養和引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端人才,加快壯大新能源汽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大力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專業研發人才落戶。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享受本市人才資助、扶持激勵和入戶政策。
(5) 監督檢查
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企業的管理,成立由市發改、工信、財政、科技、、交通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工作組。汽車制造商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更應該對其產品的真實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以及售后服務保障負責。車輛生產、銷售、運營企業和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車輛和充電設施運營月報和監管臺賬,按時報送運營數據,并接受市有關部門檢查。建立新能源汽車促進企業誠信檔案、補貼申報、管理、使用、車輛安全、有效使用、配套軟硬件建設、維護市場秩序等納入檔案。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應督促會員單位建立健全行業自律管理和約束體系,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行業發展。
(6) 宣傳和推廣
鼓勵建設集體驗、宣傳、推廣為一體的綜合展示平臺,提高宣傳效率。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通過多種形式在降低能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公布和宣傳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提高全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認識和接受度,同時曝光損害消費者權益、弄虛作假等行為,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車開發的良好氛圍。市財政從現有專項資金、科技資金和國有資產收益中安排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如新興產業發展支持資金。充分利用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通過設立子基金或直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產業發展和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和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在科技攻關、產業技術創新、新技術示范應用等方面的支持。利用金融工具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普及和應用。
積極爭取國家充電基礎設施激勵基金,統籌規劃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監測平臺運維。通過設立專項基金,為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創造條件。
(三) 項目支持
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儲備制度,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行業項目優先納入本市新興產業項目儲備和省市重點項目,在項目審批、資金籌措、規劃用地審批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將按照《廣州市工業用地指南》的規定優先用地。
(D) 人力資源保護
實施新能源汽車人才培養、引進和保障工程,大力培養和引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端人才,加快壯大新能源汽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大力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專業研發人才落戶。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享受本市人才資助、扶持激勵和入戶政策。
(5) 監督檢查
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企業的管理,成立由市發改、工信、財政、科技、、交通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工作組。汽車制造商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更應該對其產品的真實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以及售后服務保障負責。車輛生產、銷售、運營企業和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車輛和充電設施運營月報和監管臺賬,按時報送運營數據,并接受市有關部門檢查。建立新能源汽車促進企業誠信檔案、補貼申報、管理、使用、車輛安全、有效使用、配套軟硬件建設、維護市場秩序等納入檔案。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要督促會員單位建立健全行業自律管理和約束體系,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6) 宣傳和推廣
鼓勵建設集體驗、宣傳、推廣為一體的綜合展示平臺,提高宣傳效率。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通過多種形式在降低能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發布和宣傳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完善……
全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更新和接受,同時揭露損害消費者權益、弄虛作假等行為,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良好氛圍。
據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中心主任牛近明介紹,截至目前,北京市推廣了12萬輛純電動車,其中,用于租賃的新能源車超過14萬輛。
1900/1/1 0:00:005月27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了2017年5月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備案信息表。
1900/1/1 0:00:00“不做到SUV世界第一,不推出轎車產品。”長城汽車董事長魏建軍在哈弗百萬盛典上的豪言剛說了不久,長城汽車就“打臉”了。
1900/1/1 0:00:00“高補貼”“高增長”的光環似乎已經成為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歷史。從近期有關新能源汽車的幾組數據來看,這一市場正經歷考驗。首先是銷量增長勢頭的急轉直下。
1900/1/1 0:00:00為加快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培育,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日前湖州市出臺《2017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培育推進計劃》。
1900/1/1 0:00:00來源:澎湃新聞網作者:綜合報導“明天牙就要掉了,那就再啃一次骨頭。”今年63歲的王祖光這樣談起晚年創業的心路歷程。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