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鹽湖股份有限公司(000792.SZ)和比亞迪(002594.SZ)分別宣布,他們和深圳卓優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優城投”)有意共同投資成立一家新公司——青海鹽湖比亞迪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公司)。盡管公告顯示,合資公司主要從事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開發、加工和銷售,但具體條款中的“資源”明確指向鋰資源。
近年來,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背景下,本就稀缺的鋰資源變得更加短缺。在此契機下,比亞迪開始在原有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板塊的基礎上,涉足上游鋰資源的開發、生產和銷售。這種布局應該可以理解,但它影響了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的利益,使其備受爭議。
事實上,有限公司旗下的青海鹽湖佛昭蘭科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科鋰產業”)從事此項業務。為什么鹽湖公司有限公司要開一個新爐子?鹽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化工綜合利用一、二期仍存在虧損,金屬鎂一體化項目仍處于關鍵建設階段。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已經實現盈利,當上市公司繼續為該項目貢獻利潤時,其將全資子公司持有的藍科鋰產業51.42%的股份轉讓給合資公司的意圖是什么?藍科鋰業股東之間的原始協議是否被一起撕毀了?
鹽湖城股票違約了?
蘭科鋰業是由青海鹽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鹽湖科技)控制的子公司,青海鹽湖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是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隨后引入了兩名股東,即北京核工業化學冶金研究所和自然人劉斌。2010年,其30%的股權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給了青海佛召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佛召”),20%的股權轉讓給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青海偉力”)。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分別持有鋰提取專利技術的股份。三方股份實施的前提是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的技術能夠得到驗證。
2010年9月,鹽湖宣布,經鹽湖科技、青海佛照、青海偉力三方確認,各項指標均符合三方簽署的技術協議要求,技術成果產業化展示成功。
2011年,藍科鋰業啟動了新一輪融資,引入蕪湖基石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蕪湖先導基石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鐘永良、自然人鐘永輝為公司新股東。鹽湖科技也成為實際控制人,持有藍科鋰業51.42%的股份。
盡管鹽湖科技在察爾汗鹽湖擁有豐富的鋰鹽資源和年產1萬噸碳酸鋰生產設備,但青海佛照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從鹽溶液中吸附提取鋰的專利技術和生產經驗;青海偉力擁有專利吸附劑技術和生產經驗。但事實上,從鹽湖中提取鋰很困難,三方合作的技術進步仍在探索中,而且還沒有很快盈利。鹽湖城財報顯示,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長期虧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別虧損1.3億元、9200萬元和3345萬元。直到今年上半年,該項目首次實現凈利潤1653萬元。
然而,藍科鋰業剛剛嘗到了盈利的喜悅,卻從未預料到自己會很快面臨被拋棄的命運。
鹽湖股份公告顯示,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5億元,其中鹽湖股份出資2.475億元,持股49.5%;
比亞迪投資2.45億元,持有49%的股份;
卓玉成出資750萬元,持有1.5%的股份。在公告中,除了確保鹽湖股份能夠就合資公司“長期合并財務報表”的條款達成一致外,并約定“合資公司生產產品所需的鹽湖鋰資源為甲方利用察爾汗鹽湖生產鉀肥的尾礦,鹽湖股份保證鹽湖鋰資源僅供應給合資公司”。
這意味著,鹽湖城將撕毀此前的協議,藍科鋰業將面臨“無米可炊”的尷尬。因為,早在2010年,鹽湖科技與青海佛照、青海偉力合作時,三方就已經簽署了協議。鹽湖科技承諾保證碳酸鋰項目的鹽水需求。除了對鹵水中氯化鋰含量的約定外,還特別注明了“鹵水使用壽命為30年”。
為什么要出售藍科鋰業?
鹽湖公司在與比亞迪和卓宇成的投資合作公告中承諾,經青海省國資委評估批準后,將在60個工作日內將其持有的藍科鋰業51.42%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合資公司。
鹽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半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化工綜合利用一、二期虧損呈下降趨勢,蘭科鋰業碳酸鋰項目盈利,金屬鎂一體化項目建設已進入最后階段。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已經實現盈利,如果未來產能逐步釋放,將為上市公司貢獻更多利潤。
那么,為什么鹽湖城要在這個時候出售藍科鋰業呢?無論轉讓定價是否公平,如何向股東解釋?鹽湖公司秘書長李勇以趕飛機為由拒絕了作者的采訪,截至發稿,作者發給他的采訪提綱尚未得到回復。
鹽湖股份公告顯示“為更好地促進鹽湖鋰資源開發進度……加快萬噸碳酸鋰項目技術改造,推動萬噸碳酸鈣項目提質提速,推進3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前期相關手續。”
然而,這個3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似乎也與藍科鋰業無關。今年6月,鹽湖股份有限公司與比亞迪的合作草案明確表示,“協議各方應支持以青海鹽湖佛肇藍科鋰業有限公司為基礎建設一個30000噸碳酸鋰項目”。鹽湖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最新公告顯示,對于合資公司運營的三方協議,“合資公司成立后,將啟動3萬噸碳酸鋰項目建設”,項目平臺將成為合資公司。
盡管鹽湖科技、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三方協議中規定,“各方不得單獨與其他企業進行吸附提鋰技術合作,如對外合作,藍科鋰業是唯一的外國合作伙伴。”然而,藍科鋰業的匿名股東對作者表示擔憂。“鹽湖科技在與青海佛召、青海威利三方合作的過程中掌握了專利技術。鹽湖有限公司將再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然后部署人員。如何避免偷竊技術的嫌疑?”
即使技術合作仍有協議保證,但藍科鋰業其他股東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個現實是,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最初投資的兩項專利即將到期(專利保護期為20年,自2010年10月25日起)。
毫無疑問,比亞迪在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方面有一定的基礎。是否具備鋰資源提取、加工等上游技術優勢?比亞迪在鹽湖城有哪些優勢?截至提交人發稿時,尚未收到鹽湖城的答復。
它……
據了解,2016年6月青交會期間,青海省政府、比亞迪和鹽湖集團共同簽署了《鹽湖鋰資源合作協議》,比亞迪將在青海投資90億元,建設10瓦時鋰電池項目和10瓦時鋰電配套材料生產項目。2016年9月開工建設,2019年8月建成投產,達到10瓦時電力及儲能電池年產能。
上述藍科鋰業匿名股東告訴筆者,比亞迪和青海政府已經達成90億投資項目,鹽湖股份的鋰資源是否會被用作前提條件?一切都是未知的。最近,鹽湖股份有限公司(000792.SZ)和比亞迪(002594.SZ)分別宣布,他們和深圳卓優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優城投”)有意共同投資成立一家新公司——青海鹽湖比亞迪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公司)。盡管公告顯示,合資公司主要從事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開發、加工和銷售,但具體條款中的“資源”明確指向鋰資源。
近年來,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背景下,本就稀缺的鋰資源變得更加短缺。在此契機下,比亞迪開始在原有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板塊的基礎上,涉足上游鋰資源的開發、生產和銷售。這種布局應該可以理解,但它影響了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的利益,使其備受爭議。
事實上,有限公司旗下的青海鹽湖佛昭蘭科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科鋰產業”)從事此項業務。為什么鹽湖公司有限公司要開一個新爐子?鹽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化工綜合利用一、二期仍存在虧損,金屬鎂一體化項目仍處于關鍵建設階段。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已經實現盈利,當上市公司繼續為該項目貢獻利潤時,其將全資子公司持有的藍科鋰產業51.42%的股份轉讓給合資公司的意圖是什么?藍科鋰業股東之間的原始協議是否被一起撕毀了?
鹽湖城股票違約了?
蘭科鋰業是由青海鹽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鹽湖科技)控制的子公司,青海鹽湖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是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隨后引入了兩名股東,即北京核工業化學冶金研究所和自然人劉斌。2010年,其30%的股權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給了青海佛召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佛召”),20%的股權轉讓給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青海偉力”)。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分別持有鋰提取專利技術的股份。三方股份實施的前提是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的技術能夠得到驗證。
2010年9月,鹽湖宣布,經鹽湖科技、青海佛照、青海偉力三方確認,各項指標均符合三方簽署的技術協議要求,技術成果產業化展示成功。
2011年,藍科鋰業啟動了新一輪融資,引入蕪湖基石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蕪湖先導基石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鐘永良、自然人鐘永輝為公司新股東。鹽湖科技也成為實際控制人,持有藍科鋰業51.42%的股份。
盡管鹽湖科技在察爾汗鹽湖擁有豐富的鋰鹽資源和年產1萬噸碳酸鋰生產設備,但青海佛照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從鹽溶液中吸附提取鋰的專利技術和生產經驗;
青海偉力擁有專利吸附劑技術和生產經驗。但事實上,從鹽湖中提取鋰很困難,三方合作的技術進步仍在探索中,而且還沒有很快盈利。鹽湖城財報顯示,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長期虧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別虧損1.3億元、9200萬元和3345萬元。直到今年上半年,該項目首次實現凈利潤1653萬元。
然而,藍科鋰業剛剛嘗到了盈利的喜悅,卻從未預料到自己會很快面臨被拋棄的命運。
鹽湖股份公告顯示,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5億元,其中鹽湖股份出資2.475億元,持股49.5%;比亞迪投資2.45億元,持有49%的股份;
卓玉成出資750萬元,持有1.5%的股份。在公告中,除了確保鹽湖股份能夠就合資公司“長期合并財務報表”的條款達成一致外,并約定“合資公司生產產品所需的鹽湖鋰資源為甲方利用察爾汗鹽湖生產鉀肥的尾礦,鹽湖股份保證鹽湖鋰資源僅供應給合資公司”。
這意味著,鹽湖城將撕毀此前的協議,藍科鋰業將面臨“無米可炊”的尷尬。因為,早在2010年,鹽湖科技與青海佛照、青海偉力合作時,三方就已經簽署了協議。鹽湖科技承諾保證碳酸鋰項目的鹽水需求。除了對鹵水中氯化鋰含量的約定外,還特別注明了“鹵水使用壽命為30年”。
為什么要出售藍科鋰業?
鹽湖公司在與比亞迪和卓宇成的投資合作公告中承諾,經青海省國資委評估批準后,將在60個工作日內將其持有的藍科鋰業51.42%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合資公司。
鹽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半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化工綜合利用一、二期虧損呈下降趨勢,蘭科鋰業碳酸鋰項目盈利,金屬鎂一體化項目建設已進入最后階段。藍科鋰業的碳酸鋰項目已經實現盈利,如果未來產能逐步釋放,將為上市公司貢獻更多利潤。
那么,為什么鹽湖城要在這個時候出售藍科鋰業呢?無論轉讓定價是否公平,如何向股東解釋?鹽湖公司秘書長李勇以趕飛機為由拒絕了作者的采訪,截至發稿,作者發給他的采訪提綱尚未得到回復。
鹽湖股份公告顯示“為更好地促進鹽湖鋰資源開發進度……加快萬噸碳酸鋰項目技術改造,推動萬噸碳酸鈣項目提質提速,推進3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前期相關手續。”
然而,這個3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似乎也與藍科鋰業無關。今年6月,鹽湖股份有限公司與比亞迪的合作草案明確表示,“協議各方應支持以青海鹽湖佛肇藍科鋰業有限公司為基礎建設一個30000噸碳酸鋰項目”。鹽湖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最新公告顯示,對于合資公司運營的三方協議,“合資公司成立后,將啟動3萬噸碳酸鋰項目建設”,項目平臺將成為合資公司。
盡管鹽湖科技、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三方協議中規定,“各方不得單獨與其他企業進行吸附提鋰技術合作,如對外合作,藍科鋰業是唯一的外國合作伙伴。”然而,藍科鋰業的匿名股東對作者表示擔憂。“鹽湖科技在與青海佛召、青海威利三方合作的過程中掌握了專利技術。鹽湖有限公司將再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然后部署人員。如何避免偷竊技術的嫌疑?”
即使技術合作仍有協議保證,但藍科鋰業其他股東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個現實是,青海佛照和青海偉力最初投資的兩項專利即將到期(專利保護期為20年,自2010年10月25日起)。
毫無疑問,比亞迪在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方面有一定的基礎。是否具備鋰資源提取、加工等上游技術優勢?比亞迪在鹽湖城有哪些優勢?截至提交人發稿時,尚未收到鹽湖城的答復。
它……
據了解,2016年6月青交會期間,青海省政府、比亞迪和鹽湖集團共同簽署了《鹽湖鋰資源合作協議》,比亞迪將在青海投資90億元,建設10瓦時鋰電池項目和10瓦時鋰電配套材料生產項目。2016年9月開工建設,2019年8月建成投產,達到10瓦時電力及儲能電池年產能。
上述藍科鋰業匿名股東告訴筆者,比亞迪和青海政府已經達成90億投資項目,鹽湖股份的鋰資源是否會被用作前提條件?一切都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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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