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嘉興市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細則》,提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基礎上,由市、區給予配套補貼。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應在扣除銷售價格后支付補貼。具體標準:(1)對于新能源公交車,按照《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城鄉公交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嘉政辦發〔2015〕101號)執行。
(2) 對純電動公交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照國家1:0.5的補貼標準給予配套補貼,國家和市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對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r(工況法,公里)≥100]給予2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10%;對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給予1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對于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將根據電池容量給予400元/千瓦時補貼。純電動汽車和卡車的市級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最高不超過1.5萬元。
(3) 以租賃、微型客車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本地購買)及其充電基礎設施(不含增值稅,下同)總額達到1000萬元的,將視實際運營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形式給予補貼。
(四)公用快充樁(樁、裝置)按實際設備投資的20%給予補貼(市、區分別承擔10%),每根公用快充樁基補貼不超過2萬元。
(5) 經考核評選,已批準率先完成10個以上充電樁建設并被列為示范小區的小區,將給予物業公司2萬元獎勵。
原公告如下:
嘉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操作規程
根據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和《嘉興市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的若干意見》(嘉政辦發〔2016〕38號)精神,為促進新能源汽車在我市的推廣應用,鼓勵同級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條件
(1) 車輛狀況
1.市級單位和個人用戶購買、許可、經營符合要求的國產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2.新能源汽車已被工業和信息化部列入《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汽車目錄》。
(2) 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條件
3.單位用戶是指在市級注冊的法人組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以及經政府批準從事新能源汽車分時等新運營模式的公司和機構。
4.個人用戶是指市級戶籍人員;持有有效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用于引進人才;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近兩年連續繳納市級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非本地居民;
駐嘉部隊(包括武警部隊)現役軍人。
(3) 其他條件。
5.在嘉興銷售新能源汽車的非注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在嘉興進行同級工商登記。
6.參與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企業應向嘉興市新能源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告。備案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產品公告參數、產品價格、維修能力、售后服務承諾、保修期、實時監控功能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第二,補貼政策
購買新能源汽車,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市、區將給予配套補貼。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應在扣除銷售價格后支付補貼。具體標準:
(a) 新能源公交車,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城鄉公交車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嘉政辦發〔2015〕101號)。
(2) 對純電動公交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照國家1:0.5的補貼標準給予配套補貼,國家和市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對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r(工況法,公里)≥100]給予2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10%;對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給予1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
對于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將根據電池容量給予400元/千瓦時補貼。純電動汽車和卡車的市級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對以租賃、微型客車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其新能源汽車(本地購買)及其充電基礎設施投資總額(不含增值稅,下同)達到1000萬元的,視實際經營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補貼。
(四)公用快充樁(樁、裝置)按實際設備投資的20%給予補貼(市、區分別承擔10%),每根公用快充樁基補貼不超過2萬元。
(5) 經考核評選,已批準率先完成10個以上充電樁建設并被列為示范小區的小區,將給予物業公司2萬元獎勵。
三、補貼申請材料
(a) 單位或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
由提前向消費者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每季度申請補貼,填寫《嘉興市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申請表》(表1)和《誠信承諾書》(表3),并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1.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銷售組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
2.檢驗機構(需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的機構)出具的已銷售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檢驗報告;
3.單位用戶應提供:購買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明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對于個人用戶,請提供:個人購房者現場確認照片、戶口本、身份證或居住證以及2年以上社保繳納證明;
4.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電池、電機及電子控制發票(價格證明)、納稅證明、車輛所有登記證明、駕駛證復印件;
5、銷售車輛已獲得國家補貼的相關材料。
(二)以租賃、小巴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采取“一事一議”補貼(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補貼)
市政“一事一議”項目由投資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辦公室根據投資單位提交的建設和運營計劃,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報市政府研究確定。項目運營后,投資單位應申請補貼,并提供廉政承諾書(附表3)和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項目投資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
2、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備案材料;
3、“一事一議”項目建設戰略合作協議;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和設備投資財務投資清單;
5.工程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
6.根據工程需要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3) 充電設施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后,投資企業應向辦公室申請驗收,辦公室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資企業應申請補貼,填寫《嘉興市公共快充樁財政補貼基金申請表》(表2)和《誠信承諾書》(表3),并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1.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充電設施建設專項審計報告;
3.工程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
4、充電設備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設計規范,并提供檢驗或證明材料;
5.充電設施應為公共或共享,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管理的要求。充電樁運營單位應向“車聯網”平臺提供充電樁設備實時狀態信息的數據接口,并納入政府統一監管。具體的接口參數可以單獨提供。
(4) 示范社區補貼
考核評選由辦公室按照《嘉興市新能源汽車示范區評選管理辦法》(辦公室制定)組織實施。示范社區的數量為每年10個。原則上,每個社區只能獲得一次補貼,并且不會重復選擇。
第四,資金的申請和發放
新能源汽車補貼由銷售機構向當地發改局申請,充電設施補貼由投資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發改局提出申請;
市級“一事一議”補貼由投資單位向辦公室申請。
補貼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裝訂成冊,并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提交。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補貼申請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當地發展改革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財政局(分局)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由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計結束后,市發展改革委將組織網上公示,并將公示結果報辦公室討論審議,報領導小組批準兌現。
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和示范小區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單位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一事一議”和充電設施的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市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按1:1的比例承擔。該市的財政承諾部分得到了市財政局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支持。各區承擔由區財政局和區發展改革局聯合發放的部分財政補貼。
協調使用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新能源汽車促銷應用價格補貼、充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補貼。年底,根據各區推廣應用任務完成情況,對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進行清算。市級不足部分由財政統籌安排,從市級服務業發展基金中列支。
五、監督管理
(1)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其經銷商應嚴格區分企業銷售優惠和政府財政補貼,不得將財政補貼納入企業優惠額度,不得以享受價格優惠為由拒絕支付補貼,不得因財政補貼而提高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和租賃價格,以確保消費者能夠有效享受國家財政補貼。
(二)已在本市上牌并獲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在外地運營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獲得的地方補貼資金。
(三)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的一致性負責。如果產品不符合申報材料,性能指標不符合要求,提供虛假信息,取補貼資金,不按扣除的補貼金額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除追回補貼資金外,取消了在嘉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的資格。
(四)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截留、挪用。違反規定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規定
(1) 本細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 本細則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9月6日,嘉興市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細則》,提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基礎上,由市、區給予配套補貼。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應在扣除銷售價格后支付補貼。具體標準:(1)對于新能源公交車,按照《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城鄉公交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嘉政辦發〔2015〕101號)執行。
(2) 對純電動公交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照國家1:0.5的補貼標準給予配套補貼,國家和市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對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r(工況法,公里)≥100]給予2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10%;
對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給予1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對于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將根據電池容量給予400元/千瓦時補貼。純電動汽車和卡車的市級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最高不超過1.5萬元。
(3) 以租賃、微型客車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本地購買)及其充電基礎設施(不含增值稅,下同)總額達到1000萬元的,將視實際運營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形式給予補貼。
(四)公用快充樁(樁、裝置)按實際設備投資的20%給予補貼(市、區分別承擔10%),每根公用快充樁基補貼不超過2萬元。
(5) 經考核評選,已批準率先完成10個以上充電樁建設并被列為示范小區的小區,將給予物業公司2萬元獎勵。
原公告如下:
嘉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操作規程
根據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和《嘉興市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的若干意見》(嘉政辦發〔2016〕38號)精神,為促進新能源汽車在我市的推廣應用,鼓勵同級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條件
(1) 車輛狀況
1.市級單位和個人用戶購買、許可、經營符合要求的國產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2.新能源汽車已被工業和信息化部列入《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汽車目錄》。
(2) 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條件
3.單位用戶是指在市級注冊的法人組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以及經政府批準從事新能源汽車分時等新運營模式的公司和機構。
4.個人用戶是指市級戶籍人員;持有有效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用于引進人才;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近兩年連續繳納市級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非本地居民;
駐嘉部隊(包括武警部隊)現役軍人。
(3) 其他條件。
5.在嘉興銷售新能源汽車的非注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在嘉興進行同級工商登記。
6.參與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企業應向嘉興市新能源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告。備案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產品公告參數、產品價格、維修能力、售后服務承諾、保修期、實時監控功能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第二,補貼政策
購買新能源汽車,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市、區將給予配套補貼。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應在扣除銷售價格后支付補貼。具體標準:
(a) 新能源公交車,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城鄉公交車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嘉政辦發〔2015〕101號)。
(2) 對純電動公交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公交車,按照國家1:0.5的補貼標準給予配套補貼,國家和市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對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r(工況法,公里)≥100]給予2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10%;對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乘用車,給予1萬元/輛補貼,市財政補貼資金扣除國家補貼后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5%。
對于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將根據電池容量給予400元/千瓦時補貼。純電動汽車和卡車的市級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卡車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對以租賃、微型客車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其新能源汽車(本地購買)及其充電基礎設施投資總額(不含增值稅,下同)達到1000萬元的,視實際經營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補貼。
(四)公用快充樁(樁、裝置)按實際設備投資的20%給予補貼(市、區分別承擔10%),每根公用快充樁基補貼不超過2萬元。
(5) 經考核評選,已批準率先完成10個以上充電樁建設并被列為示范小區的小區,將給予物業公司2萬元獎勵。
三、補貼申請材料
(a) 單位或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
由提前向消費者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每季度申請補貼,填寫《嘉興市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申請表》(表1)和《誠信承諾書》(表3),并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1.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銷售組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
2.檢驗機構(需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的機構)出具的已銷售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檢驗報告;
3.單位用戶應提供:購買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明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對于個人用戶,請提供:個人購房者現場確認照片、戶口本、身份證或居住證以及2年以上社保繳納證明;
4.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電池、電機及電子控制發票(價格證明)、納稅證明、車輛所有登記證明、駕駛證復印件;
5、銷售車輛已獲得國家補貼的相關材料。
(二)以租賃、小巴等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采取“一事一議”補貼(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補貼)
市政“一事一議”項目由投資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辦公室根據投資單位提交的建設和運營計劃,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報市政府研究確定。項目運營后,投資單位應申請補貼,并提供廉政承諾書(附表3)和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項目投資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
2、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備案材料;
3、“一事一議”項目建設戰略合作協議;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和設備投資財務投資清單;
5.工程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
6.根據工程需要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3) 充電設施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后,投資企業應向辦公室申請驗收,辦公室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資企業應申請補貼,填寫《嘉興市公共快充樁財政補貼基金申請表》(表2)和《誠信承諾書》(表3),并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1.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充電設施建設專項審計報告;
3.工程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
4、充電設備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設計規范,并提供檢驗或證明材料;
5.充電設施應為公共或共享,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管理的要求。充電樁運營單位應向“車聯網”平臺提供充電樁設備實時狀態信息的數據接口,并納入政府統一監管。具體的接口參數可以單獨提供。
(4) 示范社區補貼
考核評選由辦公室按照《嘉興市新能源汽車示范區評選管理辦法》(辦公室制定)組織實施。示范社區的數量為每年10個。原則上,每個社區只能獲得一次補貼,并且不會重復選擇。
第四,資金的申請和發放
新能源汽車補貼由銷售機構向當地發改局申請,充電設施補貼由投資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發改局提出申請;
市級“一事一議”補貼由投資單位向辦公室申請。
補貼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裝訂成冊,并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提交。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補貼申請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當地發展改革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財政局(分局)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由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計結束后,市發展改革委將組織網上公示,并將公示結果報辦公室討論審議,報領導小組批準兌現。
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和示范小區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單位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一事一議”和充電設施的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市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按1:1的比例承擔。該市的財政承諾部分得到了市財政局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支持。各區承擔由區財政局和區發展改革局聯合發放的部分財政補貼。
協調使用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新能源汽車促銷應用價格補貼、充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補貼。年底,根據各區推廣應用任務完成情況,對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進行清算。市級不足部分由財政統籌安排,從市級服務業發展基金中列支。
五、監督管理
(1)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其經銷商應嚴格區分企業銷售優惠和政府財政補貼,不得將財政補貼納入企業優惠額度,不得以享受價格優惠為由拒絕支付補貼,不得因財政補貼而提高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和租賃價格,以確保消費者能夠有效享受國家財政補貼。
(二)已在本市上牌并獲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在外地運營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獲得的地方補貼資金。
(三)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的一致性負責。如果產品不符合申報材料,性能指標不符合要求,提供虛假信息,取補貼資金,不按扣除的補貼金額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除追回補貼資金外,取消了在嘉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的資格。
(四)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截留、挪用。違反規定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規定
(1) 本細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 本細則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標簽:
為進一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和實施電化新疆工程的重要戰略舉措、加快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緊迫任務,新疆自治區出臺《新疆“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計劃到2020年,全疆新增集中式充電站180座,
1900/1/1 0:00:00近日得到消息,大眾未來將在中國致力推出低價格純電動車型,或將采用新的品牌進行銷售。大眾在今年年底或將與江淮簽署合作協議,未來如果大眾如果推出新品牌,也許就出在與江淮的合作上。
1900/1/1 0:00:00不久前,東風雷諾汽車有限公司、雷諾日產聯盟及武漢蔡甸生態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宣布:武漢首個開放式自動駕駛示范區將落戶中法武漢生態城。
1900/1/1 0:00:00國慶時節,與其羨慕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不如來體驗一把新能源汽車真正的魅力。
1900/1/1 0:00:009月28日,總投資100億元的時代新能源鋰離子電池長三角生產基地在江蘇中關村科技產業園舉行了開工儀式。此次落戶江蘇中關村項目總投資100億元,用地面積約1000畝。
1900/1/1 0:00:009月27日,第一電動網舉辦了第八期公開課,本期公開課的主題是“充電五分鐘,行駛兩小時的時代即將到來?”,邀請分享各家在快充方面的領先技術和發展路徑,解析快充技術的發展現狀,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