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相關部門按要求實施。《實施方案》顯示,除國家和上海市外,嘉定區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補貼4萬元用于購置新能源物流車、分時等公共領域,補貼1.5萬元用于民營企業購置新能源汽車。
計劃在2016-2017年增加7000輛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應用,到2017年底實現1.1萬輛的目標。在配套方面,力爭兩年內新增66個新能源公交車充電樁、50個共享公交車充電樁和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
在分時租賃方面,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市共享1.5萬輛新能源汽車,擁有25萬名會員,并同步實施場地和車位匹配。
原始公告:
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6-2017)
為落實國家“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激勵政策,加強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加快我區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等工作,全力建設電動汽車友好型城市,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和本市推進新能源汽車應用的總體部署,我們將落實在嘉定先行先試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嘉定汽車產業、科研開發的綜合優勢,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應用服務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
第二,發展目標
(A) 總體目標
以產業發展為導向,注重應用推廣,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分時為載體,全面助推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發展,努力將嘉定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化基地,努力建設電動汽車友好型城市。
(2) 工作目標
1.產業發展
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力爭到2017年底,全區新能源汽車產值達到50億元,保持國內領先地位。
2.推廣應用
2016-2017年,全區計劃新增7000輛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底實現1.1萬輛的目標。
3.配套設施
在配套方面,力爭兩年內新增66個新能源公交車充電樁、50個共享公交車充電樁和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
4.分時租賃促銷
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市共享租賃1.5萬輛新能源汽車,擁有25萬名會員,并同步實施場地和停車位的匹配。
第三,重點任務
(1) 推動新能源汽車在重點領域的示范應用。
1.公共服務領域
總線字段。推動新能源公交車在本地區公交線路上的應用。每年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包括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到2017年,將新增132輛新能源公交車。
公務用車。結合公務用車改革,新能源汽車在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用車(包括執法用車)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鼓勵新能源汽車應用于公務執法領域,采取內部租車方式。
物流業和其他商業領域。吸引和鼓勵本地區物流企業采購或租賃新能源物流車,力爭2017年底前新增100輛新能源物流汽車。給予每輛新能源物流車4萬元的購車補貼,數量為100輛。
衛生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鼓勵新能源汽車在環衛等領域積極使用,力爭到2017年底在該領域新增12輛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輛新能源汽車環衛車50%的購車補貼,數量為12輛。
2.共享租賃字段
分時租賃我們將全面加快新能源汽車分時服務網點建設,推進分時站點建設和提升服務能力,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區共享1000輛新能源汽車,擁有3萬名會員;全市共有1.5萬輛新能源汽車共享租賃,擁有25萬名會員;
全國(不含上海)共有1萬輛新能源汽車共享租賃,擁有50萬會員。對在該地區運營的分時新能源汽車給予4萬元/輛補貼,數量為2000輛。
共享班車。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公共交通公司租用往返機場等地的專線電動客車,上下班、會議等的班車,力爭到2017年底共享100輛電動客車。給予4萬元/輛的共享電動公交車補貼,數量為100輛。
3.私營企業。繼續支持新能源汽車銷售,鼓勵本地區企業和個人積極購買或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17年底前新增6000輛左右,并給予1.5萬元/輛的新能源汽車補貼。
(2) 做好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工作。
1.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出臺全區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建立推進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協作機制,明確分工,加強指導,按照“統籌、適度推進”的原則,統籌推進全區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
2.加快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嘉定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加快住宅小區、商業樓宇、主要商業設施、P+R停車場、政府機構、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機構的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充電樁的指示標志。計劃在兩年內新建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新建38個公共充換電站。
3.加快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建設。加快在快速發展的住宅小區、商業建筑、主要商業設施、P+R停車場、政府機構、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機構及其周邊地區建設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探索建設新能源車路停車位,落實配備10%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和充電樁的停車場(庫)建設要求,計劃兩年內新增20個大型商業設施專用停車位。相關企業將加強合作,探索共享公共停車位和專業運營停車位。
4.推進智能充電路燈試點。加快智能路燈試點,同步配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充分利用路燈網絡資源,繼續探索其他形式的公共充電樁。
5.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在區域內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服務區建設快速充電樁,在服務站提供快速充電服務,形成多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3) 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商業模式創新。
1.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分時共享。制定我區分時租賃支持計劃,采取切實措施提高我區會員活躍度,積極推廣分時租賃業務運營模式,鼓勵企業資源共享,建立分時企業聯盟,協同開發應用統一的分時服務平臺,實時提供在線預約服務,支持分時租賃向全市乃至全國拓展,對共享租賃的推廣發揮示范作用。
2.加強商業模式創新的研究與實踐。鼓勵企業作為主體,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分時以外的定向采購、線上租售等新商業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擴展的應用體驗。
3.加快新技術在新能源汽車應用領域的應用。鼓勵各類資源以多種方式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相關產業的投資,充分發揮移動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
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在創新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方面,為消費者創造更便利的條件。
(D) 促進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的發展。
1.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依托我區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產業基地,加強與上汽集團合作,制定新能源汽車和汽車智能產業集群規劃,重點圍繞電池國產化、廢舊電池回收利用等相關議題。
2.推進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建設。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產業化。加大研發和產業化力度,加快提升技術成熟、適銷對路的新能源汽車供應能力,建設國際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測試、營銷中心和生產基地。
3.加強與國內外汽車制造商、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合作。充分發揮產業投資、風險投資等資金的杠桿效應,鼓勵汽車金融服務機構發展,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和推廣應用。
4.完善標準和公共檢測服務體系。依托國家機動車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繼續加強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平臺建設,完善檢驗認證服務支撐體系,推動提高新能源汽車的檢驗檢測能力。
(5) 完善和增強公共服務平臺功能。
加快建設公共數據采集、監測和研究中心。建設國內一流的新能源汽車數據采集、分析、研究和應用服務平臺,可用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數據監測和跟蹤,準確測量混合動力汽車的實際用電量和公共充電樁布局,為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和制定公共政策提供支持。力爭到2017年,新能源汽車運營監控能力達到10萬輛以上。
(六)實施新一輪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
研究出臺《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專項資金實施細則(2016-2017年)》等新一輪配套政策,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為公共服務、民營企業等行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提供4萬元至1.5萬元的專項補貼。
四、 補充規定
(1) 補貼目標
本實施計劃的補貼包括個人和單位。個人是指在嘉定區生活或工作并具有良好信用狀況的人;
單位用戶是指本區黨政機關和在本區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資信良好的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2) 適用車輛
本實施方案中補貼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在該地區銷售和使用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包括增程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并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推薦車輛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或其他相關推薦車輛目錄,并符合上海市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相關部門按要求實施。《實施方案》顯示,除國家和上海市外,嘉定區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補貼4萬元用于購置新能源物流車、分時等公共領域,補貼1.5萬元用于民營企業購置新能源汽車。
計劃在2016-2017年增加7000輛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應用,到2017年底實現1.1萬輛的目標。在配套方面,力爭兩年內新增66個新能源公交車充電樁、50個共享公交車充電樁和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
在分時租賃方面,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市共享1.5萬輛新能源汽車,擁有25萬名會員,并同步實施場地和車位匹配。
原始公告:
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6-2017)
為落實國家“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激勵政策,加強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加快我區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等工作,全力建設電動汽車友好型城市,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和本市推進新能源汽車應用的總體部署,我們將落實在嘉定先行先試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嘉定汽車產業、科研開發的綜合優勢,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應用服務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
第二,發展目標
(A) 總體目標
以產業發展為導向,注重應用推廣,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分時為載體,全面助推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發展,努力將嘉定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化基地,努力建設電動汽車友好型城市。
(2) 工作目標
1.產業發展
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力爭到2017年底,全區新能源汽車產值達到50億元,保持國內領先地位。
2.推廣應用
2016-2017年,全區計劃新增7000輛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底實現1.1萬輛的目標。
3.配套設施
在配套方面,力爭兩年內新增66個新能源公交車充電樁、50個共享公交車充電樁和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
4.分時租賃促銷
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市共享租賃1.5萬輛新能源汽車,擁有25萬名會員,并同步實施場地和停車位的匹配。
第三,重點任務
(1) 推動新能源汽車在重點領域的示范應用。
1.公共服務領域
總線字段。推動新能源公交車在本地區公交線路上的應用。每年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包括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到2017年,將新增132輛新能源公交車。
公務用車。結合公務用車改革,新能源汽車在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用車(包括執法用車)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鼓勵新能源汽車應用于公務執法領域,采取內部租車方式。
物流業和其他商業領域。吸引和鼓勵本地區物流企業采購或租賃新能源物流車,力爭2017年底前新增100輛新能源物流汽車。給予每輛新能源物流車4萬元的購車補貼,數量為100輛。
衛生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鼓勵新能源汽車在環衛等領域積極使用,力爭到2017年底在該領域新增12輛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輛新能源汽車環衛車50%的購車補貼,數量為12輛。
2.共享租賃字段
分時租賃我們將全面加快新能源汽車分時服務網點建設,推進分時站點建設和提升服務能力,力爭到2017年底,在全區共享1000輛新能源汽車,擁有3萬名會員;全市共有1.5萬輛新能源汽車共享租賃,擁有25萬名會員;
全國(不含上海)共有1萬輛新能源汽車共享租賃,擁有50萬會員。對在該地區運營的分時新能源汽車給予4萬元/輛補貼,數量為2000輛。
共享班車。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公共交通公司租用往返機場等地的專線電動客車,上下班、會議等的班車,力爭到2017年底共享100輛電動客車。給予4萬元/輛的共享電動公交車補貼,數量為100輛。
3.私營企業。繼續支持新能源汽車銷售,鼓勵本地區企業和個人積極購買或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17年底前新增6000輛左右,并給予1.5萬元/輛的新能源汽車補貼。
(2) 做好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工作。
1.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出臺全區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建立推進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協作機制,明確分工,加強指導,按照“統籌、適度推進”的原則,統籌推進全區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
2.加快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嘉定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加快住宅小區、商業樓宇、主要商業設施、P+R停車場、政府機構、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機構的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充電樁的指示標志。計劃在兩年內新建2000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新建38個公共充換電站。
3.加快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建設。加快在快速發展的住宅小區、商業建筑、主要商業設施、P+R停車場、政府機構、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機構及其周邊地區建設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探索建設新能源車路停車位,落實配備10%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和充電樁的停車場(庫)建設要求,計劃兩年內新增20個大型商業設施專用停車位。相關企業將加強合作,探索共享公共停車位和專業運營停車位。
4.推進智能充電路燈試點。加快智能路燈試點,同步配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充分利用路燈網絡資源,繼續探索其他形式的公共充電樁。
5.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在區域內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服務區建設快速充電樁,在服務站提供快速充電服務,形成多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3) 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商業模式創新。
1.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分時共享。制定我區分時租賃支持計劃,采取切實措施提高我區會員活躍度,積極推廣分時租賃業務運營模式,鼓勵企業資源共享,建立分時企業聯盟,協同開發應用統一的分時服務平臺,實時提供在線預約服務,支持分時租賃向全市乃至全國拓展,對共享租賃的推廣發揮示范作用。
2.加強商業模式創新的研究與實踐。鼓勵企業作為主體,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分時以外的定向采購、線上租售等新商業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擴展的應用體驗。
3.加快新技術在新能源汽車應用領域的應用。鼓勵各類資源以多種方式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相關產業的投資,充分發揮移動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
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在創新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方面,為消費者創造更便利的條件。
(D) 促進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的發展。
1.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依托我區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產業基地,加強與上汽集團合作,制定新能源汽車和汽車智能產業集群規劃,重點圍繞電池國產化、廢舊電池回收利用等相關議題。
2.推進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建設。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產業化。加大研發和產業化力度,加快提升技術成熟、適銷對路的新能源汽車供應能力,建設國際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測試、營銷中心和生產基地。
3.加強與國內外汽車制造商、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合作。充分發揮產業投資、風險投資等資金的杠桿效應,鼓勵汽車金融服務機構發展,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和推廣應用。
4.完善標準和公共檢測服務體系。依托國家機動車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繼續加強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平臺建設,完善檢驗認證服務支撐體系,推動提高新能源汽車的檢驗檢測能力。
(5) 完善和增強公共服務平臺功能。
加快建設公共數據采集、監測和研究中心。建設國內一流的新能源汽車數據采集、分析、研究和應用服務平臺,可用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數據監測和跟蹤,準確測量混合動力汽車的實際用電量和公共充電樁布局,為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和制定公共政策提供支持。力爭到2017年,新能源汽車運營監控能力達到10萬輛以上。
(六)實施新一輪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
研究出臺《嘉定區新能源汽車推廣專項資金實施細則(2016-2017年)》等新一輪配套政策,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為公共服務、民營企業等行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提供4萬元至1.5萬元的專項補貼。
四、 補充規定
(1) 補貼目標
本實施計劃的補貼包括個人和單位。個人是指在嘉定區生活或工作并具有良好信用狀況的人;單位用戶是指本區黨政機關和在本區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資信良好的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2) 適用車輛
本實施方案中補貼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在該地區銷售和使用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包括增程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并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推薦車輛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或其他相關推薦車輛目錄,并符合上海市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
標簽:現代
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在經歷了2014、2015年的爆發式增長后,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
1900/1/1 0:00:006月17日,鄭州公交大功率無線充電商業運營啟動儀式暨河南省政府與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合作協議簽約儀式在鄭州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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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6月17日,第一電動網以“智能汽車的進階之路”為主題,舉辦了第四場系列沙龍,探討汽車智能化的發展現狀以及未來無人駕駛應用的影響因素。
1900/1/1 0:00:00充電樁APP2
1900/1/1 0:00:006月16日,廣州增城區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項目啟動儀式,在增城區政府會議中心廣場舉行,在廣州市率先試點借助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服務公務出行,貫徹落實公務車改革的有關要求。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