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的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的通知
市政府[2014]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直屬機構: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已于2014年8月25日市政府第九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優惠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精神,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公共領域采購政策
(a) 市級、區縣(含開發區)新公交車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新能源汽車在更新車輛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建委、Xi的城頭集團等區縣和開發區)
(二)市級、區縣出租汽車新車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新能源汽車在更新車輛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區縣)
(三)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組織新增或更新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局等,各區縣、開發區)
(4) 市級、區縣(含開發區)特種車輛(包括物流、環衛、郵車、校車、救護車等)領域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等,區縣、開發區)
第二,購買折扣
(五)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六)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旅行稅的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七)對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1:1的補貼標準給予地方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6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八)對新能源汽車免收125元/輛的上牌費。(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市財政局)
(九)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萬元/輛的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充電費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十一)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1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的法人單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貼,專門用于建設自用充電設施。(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12) 對報廢“黃標車”和“舊車”并續購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在原財政報廢補貼(根據不同車型,2000元至6000元/輛不等)的基礎上,給予3000元/輛的財政補貼。(響應……
e單位: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局交警支隊等)
三是實施便捷的交通管理和服務
(十三)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交通管理政策。實施新能源汽車自主分類登記。在機動車駕駛證上標明新能源汽車的車型。在國家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標準發布之前,Xi的市新能源汽車標志已經發布。新能源汽車可以上市銷售,如果對牌照有特殊需求,可以單獨申請牌照。(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等)
(十四)建立新能源汽車服務綠色通道,減少手續,縮短辦理時間,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設立登記、發放環保標志和年審專用窗口,周末和法定節假日設立咨詢服務電話。(責任單位:市局交警支隊、市環保局等)
(15) 嚴格執行國家非營運汽車和其他小微客車六年豁免制度(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除外)。(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
(十六)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專用道行駛。(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
(十七)新能源汽車不受限制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等)
第四,充電設施建設
(十八)將充電設施改造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條件。全市各類新建停車場(獨立機械車庫和臨時平面停車場除外)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新建城市客運站等綜合交通樞紐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現有停車場應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改建并配備充電設施。(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區縣、開發區)
(十九)收費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優先保障土地利用指標、土地儲備、土地征用等方面。(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區縣、開發區)
(二十)鼓勵在既有建設用地上設立停車場(位)等其他權利建設充電設施,可以保持既有建設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和用途不變;新建充電站項目用地可以通過招拍掛方式出讓或租賃,也可以按照“公共設施用地”進行劃撥;新停車場配套的充電設施用地將納入停車場用地,一并供應;
如果現有建設用地用于改建或安裝充電設施,將不再辦理規劃和土地使用審批手續。(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區縣、開發區)
(二十一)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對充電設施建設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待充電設施建設完成驗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撥付。財政補貼資金由城市建設維護計劃資金、新能源汽車推廣資金、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產業發展資金、科技創新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建委等,各區縣、開發區)
(22)新建征地建設充電站項目涉及配套耗時城市建設的,按照《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細則》(市發[2013]140號)和90元城市地鐵專項配套費執行,150元/平方米標準中10%的城市天然氣管網建設資金和12%的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資金不予豁免。(責任單位:市建委、市財政局等)
(23)單位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應遵循“一車一樁”和“樁隨車走”的原則,由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機構(4S店)全程負責,并納入其售后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
(二十四)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指定專人配合并提供相關圖紙,不得借機收取費用。(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等)
五、充電服務及電價
(二十五)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電價政策(發改價〔2014〕1668號)。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告的運營集中充電設施用電量,執行工業大用電量價格,在2020年之前免除基本電費;實施居民電價的居民住宅、居民小區和非居民用戶安裝的充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中的合并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執行“一般工商等”電價;
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二十六)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電網的建設和改造。新能源充換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并網工程,由電網企業建設、運營、維護,不收取并網費,并將相應費用納入電網輸配成本統一核算。(責任單位: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及地方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二十七)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可以向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其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收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電服務費標準上限遵循“傾斜優惠”原則,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六、專業經營優惠
(二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旅游、客運等新能源汽車運營線路,以及新能源汽車社會租賃服務。購買用于線路運營和租賃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涉及行業許可證管理的,應當優先發放相關專項許可證。(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旅游局等)
(二十九)Xi的新能源出租車運營權的已付使用費應延期支付。(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三十)對燃油(燃氣)出租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出租車經營者,每更換10輛新能源汽車,給予1輛新能源出租車經營指標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七、停車優惠
(三十一)本市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和商場、旅游景區等必須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大中型停車場比例不低于5%,小型停車場比例不得低于10%。(責任單位:市建委、Xi的城頭集團等區縣開發區)
(三十二)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公共停車場、物業管理區停車場,停車2小時內免費。(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局交警支隊、市建委、市房屋管理局、Xi的市城頭集團等,各區、縣、開發區)
八、組織實施
(33)本政策自2013年11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十四)本政策由Xi的市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解釋,市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Xi的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的通知
市政府[2014]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直屬機構: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已于2014年8月25日市政府第九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優惠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精神……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加快新能源車推廣應用,現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公共領域采購政策
(a) 市級、區縣(含開發區)新公交車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新能源汽車在更新車輛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建委、Xi的城頭集團等區縣和開發區)
(二)市級、區縣出租汽車新車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新能源汽車在更新車輛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區縣)
(三)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組織新增或更新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局等,各區縣、開發區)
(4) 市級、區縣(含開發區)特種車輛(包括物流、環衛、郵車、校車、救護車等)領域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等,區縣、開發區)
第二,購買折扣
(五)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六)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旅行稅的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七)對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1:1的補貼標準給予地方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6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八)對新能源汽車免收125元/輛的上牌費。(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市財政局)
(九)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萬元/輛的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充電費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十一)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1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的法人單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貼,專門用于建設自用充電設施。(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
(12) 對報廢“黃標車”和“舊車”并續購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在原財政報廢補貼(根據不同車型,2000元至6000元/輛不等)的基礎上,給予3000元/輛的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局交警支隊等)
三是實施便捷的交通管理和服務
(十三)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交通管理政策。實施新能源汽車自主分類登記。在機動車駕駛證上標明新能源汽車的車型。在國家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標準發布之前,Xi的市新能源汽車標志已經發布。新能源汽車可以上市銷售,如果對牌照有特殊需求,可以單獨申請牌照。(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等)
(十四)設立綠色通道……
為新能源汽車服務,減少手續,縮短辦理時間,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設立登記、發放環保標志和年審專用窗口,周末和法定節假日設立咨詢服務電話。(責任單位:市局交警支隊、市環保局等)
(15) 嚴格執行國家非營運汽車和其他小微客車六年豁免制度(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除外)。(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
(十六)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專用道行駛。(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
(十七)新能源汽車不受限制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責任單位:市局交通警察支隊等)
第四,充電設施建設
(十八)將充電設施改造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條件。全市各類新建停車場(獨立機械車庫和臨時平面停車場除外)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新建城市客運站等綜合交通樞紐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現有停車場應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改建并配備充電設施。(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區縣、開發區)
(十九)收費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優先保障土地利用指標、土地儲備、土地征用等方面。(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區縣、開發區)
(二十)鼓勵在既有建設用地上設立停車場(位)等其他權利建設充電設施,可以保持既有建設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和用途不變;新建充電站項目用地可以通過招拍掛方式出讓或租賃,也可以按照“公共設施用地”進行劃撥;新停車場配套的充電設施用地將納入停車場用地,一并供應;
如果現有建設用地用于改建或安裝充電設施,將不再辦理規劃和土地使用審批手續。(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區縣、開發區)
(二十一)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對充電設施建設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待充電設施建設完成驗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撥付。財政補貼資金由城市建設維護計劃資金、新能源汽車推廣資金、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產業發展資金、科技創新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建委等,各區縣、開發區)
(22)新建征地建設充電站項目涉及配套耗時城市建設的,按照《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細則》(市發[2013]140號)和90元城市地鐵專項配套費執行,150元/平方米標準中10%的城市天然氣管網建設資金和12%的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資金不予豁免。(責任單位:市建委、市財政局等)
(23)單位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應遵循“一車一樁”和“樁隨車走”的原則,由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機構(4S店)全程負責,并納入其售后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
(二十四)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指定專人配合并提供相關圖紙,不得借機收取費用。(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等)
五、充電服務及電價
(二十五)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電價政策(發改價〔2014〕1668號)。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告的運營集中充電設施用電量,執行工業大用電量價格,在2020年之前免除基本電費;實施居民電價的居民住宅、居民小區和非居民用戶安裝的充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中的合并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執行“一般工商等”電價;
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二十六)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電網的建設和改造。新能源充換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并網工程,由電網企業建設、運營、維護,不收取并網費,并將相應費用納入電網輸配成本統一核算。(責任單位: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及地方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二十七)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可以向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其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收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電服務費標準上限遵循“傾斜優惠”原則,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國網Xi的供電公司、省電力Xi的供電分公司等)
六、專業經營優惠
(二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旅游、客運等新能源汽車運營線路,以及新能源汽車社會租賃服務。購買用于線路運營和租賃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涉及行業許可證管理的,應當優先發放相關專項許可證。(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旅游局等)
(二十九)Xi的新能源出租車運營權的已付使用費應延期支付。(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三十)對燃油(燃氣)出租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出租車經營者,每更換10輛新能源汽車,給予1輛新能源出租車經營指標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七、停車優惠
(三十一)本市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和商場、旅游景區等必須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大中型停車場比例不低于5%,小型停車場比例不得低于10%。(責任單位:市建委、Xi的城頭集團等區縣開發區)
(三十二)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公共停車場、物業管理區停車場,停車2小時內免費。(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局交警支隊、市建委、市房屋管理局、Xi的市城頭集團等,各區、縣、開發區)
八、組織實施
(33)本政策自2013年11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十四)本政策由Xi的市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解釋,市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標簽:
寶馬i3和i8的到來,不管我們再怎么對著價格嘖嘖的吐舌頭,但毫無疑問,中國的精英消費者又多了兩個大玩具。
1900/1/1 0:00:00從邀請濮存昕、高敏等明星擔任綠色出行大使,到成立以潘曉婷為隊長的國內首支“純電動汽車女子特技表演隊”,再到“十城千輛1元體驗”活動,北汽新能源在推廣營銷電動汽車上奇招迭出。
1900/1/1 0:00:00寶馬在賣力推廣純電動車i3和插電式混動車i8的同時,近期更傳出消息將推出插電式混合動力超跑寶馬i9,并還將推出另外一款介于i3和i8之間的車型i5。這也說明寶馬非常看重電動車的領域。
1900/1/1 0:00:002014年10月8日,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山東天恩綜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天恩”簽署《合資經營協議書》,
1900/1/1 0:00:00特斯拉ModelS車型上,我們看到了該車將目前電動車最前沿的技術進行了實際應用,集成多功能的大尺寸液晶顯示屏,多樣化的電池選擇、支持太陽能充電、最大480公里的巡航里程。
1900/1/1 0:00:009月29日,2014西安第九屆國際汽車展覽會拉開序幕。作為中國新能源汽車主力軍的比亞迪秦,在開展第一天就引起陣陣圍觀,除了絡繹不絕的觀眾,陜西省、西安市政府相關部門領導也親臨其展臺。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