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污染天氣交通限行新規開始在市環保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與2014年頒布的限行版本相比,本次修編的新規變化頗大:在預警級別和限行車輛方面都進行了細分,啟動限行措施的“門檻”也比之前有所降低;重點對俗稱的“泥頭車”進行嚴格監管,只要啟動最低級別的黃色預警,就禁止散裝材料運輸車、渣土運輸車、建筑垃圾運輸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另外本次新規特別明確,6類車輛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限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是新列入不受限制的車輛。
《關于廣州市環境空氣污染天氣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將啟動臨時限行措施的條件分為三種: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具體的限行方式也分為三種。
2014年廣州發布實施的《環境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采取限行措施的條件是啟動重污染天氣一級響應措施。而所謂的重污染天氣是指,全市空氣質量監測10個國控站點的空氣質量指數達到201~300。AQI超過200的重度污染,相應的PM2.5的24小時均值在150微克/立方米以上。
從廣州的現實情況來看,10個國控點的AQI日均值超過200的情況非常少見,只在2014年1月啟動過一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而本次新規明確,PM2.5日均值超過75微克的,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就可以啟動限行措施。
2014版的《環境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只區分了公務車和普通社會車輛兩種。其中規定:空氣重污染期間,普通社會車輛按照單雙號限行。本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按照各單位公務用車總數50%比例封存,其余50%的車輛再按照單雙號限行。這意味著,重污染天氣期間,75%的公務車無法上路。
本次新規不再對公務車做出特別規定,而是重點對“泥頭車”、柴油貨車進行了特別規定。據悉,柴油車的排放對廣州空氣質量影響巨大。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僅廣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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