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低碳、智能化、信息化已逐漸成為現代汽車工業發展的重要研究方向。智能汽車是促進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技術,也是未來汽車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目前還沒有支持和規范智能汽車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如何規范智能汽車的發展,是世界各國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因此,本文分析了智能汽車的發展規律,并提出了一些建議。首先,研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修改阻礙自動駕駛發展的相關規定;
其次,在參考國外立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法律規范和基本國情,完善相關法律,促進我國智能汽車的發展。1.智能汽車的發展現狀美國、歐洲和日本在智能交通領域進行了早期研究,分別對車輛智能化和交通信息化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產業化成果。美國依靠政府強大的研發體系,專注于網絡化的發展,并發展基于V2X網絡化的汽車產業。歐洲擁有世界領先的汽車電子元件制造商和整車企業,自動駕駛技術相對先進。2017年7月11日,奧迪正式發布奧迪A8,這是第一款達到3級自動駕駛水平的量產車,但在使用中存在爭議。該技術能否在大規模生產后為消費者服務,需要得到各國交通法的允許。目前,只有德國和美國的少數幾個州可以合法允許自動駕駛A8上路。日本的交通設施基礎良好,自動駕駛技術水平也在穩步提升,與智能交通道路設施建設方向同步。豐田SIP-adus項目,即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的研發,是日本內閣政府推動的日本復興計劃,將重點團結工業界、學術界和政府機構,促進技術的研發。同時,鼓勵汽車公司開展國際研發合作。多年來,日產與多所頂尖大學合作研發全自動汽車。美國、歐洲和日本政府發布了國家戰略規劃,推動智能汽車技術在交通環境、網絡化等相關領域的發展,并明確了智能汽車的發展目標、時間表和技術路線,從而為智能汽車的開發和快速應用建立了良好的環境。我國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發起步較晚,與國外相比仍有一定距離,但也取得了一些階段性成果。如表1所示,國內智能汽車行業已初步發展。互聯網公司在汽車行業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出現了百度、中興智能汽車和上汽阿里等公司。其中,百度于2017年4月發布了Apollo戰略計劃,為汽車行業和自動駕駛領域提供一個新的軟件平臺。同時,國內一些科研院所也積極開展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也大力支持智能汽車的研究。
表1國產智能汽車測試車型2。國外智能汽車立法進展雖然智能汽車技術發展迅速,前景廣闊,但智能汽車立法步伐相對落后。第一起在自動駕駛模式下導致駕駛員死亡的Model S車禍將智能汽車的立法問題擺在了公眾面前。特斯拉聲稱,它已經在自動駕駛模式下安全行駛了2億多公里,這是首例死亡病例。數據顯示,當人工駕駛平均行駛1.5億公里時,發生了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顯然,自動駕駛比手動駕駛更安全,手動駕駛的交通法規顯然不能應用于智能汽車。目前,世界各國都對自動駕駛政策法規進行了相關研究。2016年3月,聯合國對《維也納公約》中自動駕駛汽車的修正案(道路交通)生效:在符合聯合國車輛管理條例或自動駕駛的情況下,自動駕駛技術可以應用于交通運輸。這一規則的修訂相當于承認了自動駕駛的合法身份。《維也納公約》的修訂消除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和自動駕駛技術應用的法律障礙。美國在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立法步伐也更快。2014年,美國交通部和美國情報局……
t交通系統(ITS)提出了《2015-2019年ITS戰略計劃》,為美國未來五年智能交通的發展提供了方向。汽車的智能化和網絡化是這一戰略的核心,也是美國解決交通問題所依賴的技術手段。發展目標包括:改善車輛和道路安全;加強交通流動性;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促進創新;
支持交通信息共享。2016年,美國政府發布了《聯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這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政策鼓勵各州允許其獨立監督高度自動駕駛汽車(HAV)技術的應用和性能標準制定。據不完全統計,美國已有23個州發布了53項關于自動駕駛的法案:早在2011年,內華達州就通過了自動駕駛汽車合法化的法律,并頒布了一系列相關管理法規,包括自動駕駛汽車概念的確定和申請路試的流程。2016年底,密歇根州通過的最新法案不僅承認自動駕駛的合法性,還允許傳統汽車公司和科技公司在該州的任何地區開展車輛共享等商業運營服務。同時,如果自動駕駛汽車通過了國家的測試和認證,就可以向消費者銷售。該法案旨在促進該州企業智能汽車的研發。2014年5月,加州車輛管理部門通過了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的測試規定,并宣布自2015年起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行駛。2017年7月27日,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兩黨法案《自動駕駛法案》,該法案將首次管理自動駕駛汽車的生產、測試和發布。該法案可能是美國第一部加快自動駕駛汽車上市的聯邦法律,具有標桿價值和意義。歐盟也積極開展相關研究,通過修改現行的駕駛法規來促進自動駕駛的快速發展:英國允許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測試,要求車輛配備測試人員并對車輛安全負責,對保險有明確要求,基礎設施和測試人員培訓。西班牙在2014年修訂了交通法規,但仍要求駕駛員必須跟隨車輛,并能夠隨時控制車輛。根據瑞典交通部的研究,現行法律允許對高度自動化駕駛的車輛進行測試,但《車輛條例、駕駛執照規則和責任條例》仍需修訂。芬蘭交通部計劃修改現有的道路交通規則,允許自動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的特定區域進行測試,但需要獲得批準。2017年5月,德國聯邦參議院發布了一項法案,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測試。在自動駕駛汽車可以自行控制方向盤和剎車的情況下,司機可以手動離開方向盤,并允許上網和瀏覽電子郵件。3.智能汽車立法的重點項目基于智能汽車的關鍵技術和國外的立法進程,智能汽車立法需要重點建立四個關鍵系統。3.1道路測試系統在智能汽車測試過程中,道路的選擇和道路設施的建設應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以確保測試過程的有序發展和順利進行。該系統應要求待測道路的條件能夠滿足智能汽車基本場景的測試,如車道直行、變道、超車、自動緊急制動和紅燈停車。在路試過程中,應及時記錄車輛的工作狀態以及車輛V2V和V2I之間的相互作用。根據上述數據,智能汽車的改進應該進一步進行。3.2保險制度自動駕駛事故責任的界定一直是立法的難點,這將導致賠償的延遲,而汽車保險中的問題阻礙了智能汽車的發展。保險規則應該首先解決受害者的賠償問題。自動駕駛模式下的智能汽車發生事故后,受害人將第一時間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然后解決責任歸屬問題。公司可以要求事故的具體責任方給予相應的損失賠償。這既不會因為責任人難以確定而無法歸屬法律責任,也不會因為法律責任太多而挫傷開發商和消費者的積極性。3.3運行報告制度車輛管理部門監督……
智能汽車的運行狀況,確保車內外人員的安全,這決定了智能汽車的發展和創新。基于此,車輛運行報告制度已成為立法的重點項目之一。當車輛發生事故時,無論事故是否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檢測人員都必須向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測試人員應向車輛管理部門提交年度總結。年度總結應包括車輛從自動駕駛模式轉變為手動駕駛的原因、時間和相關必要情況。該報告可以讓監管人員了解智能汽車的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為制定和改進管理內容提供實際依據,也可以讓企業了解具體情況,進行客觀的評估和研究,改進測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進一步開發和升級技術。3.4信息安全系統智能汽車技術的發展需要汽車與互聯網行業的跨界融合。在智能汽車的實際運營中,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行業有必要深入合作,共同防范潛在的安全威脅。同時,可以在車輛基本安全措施的檢測中規劃相關法律,以檢查車輛是否使用了一些標準化的預定義安全代碼。4.關于我國智能汽車立法的建議從我國現行政策來看,國家鼓勵汽車技術創新和智能交通發展,但根據人工駕駛制定的具體規定,無人駕駛下的智能汽車規范沒有專門的章節規定。由于在中國出臺具體政策之前,汽車公司不允許在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項綱領性政策來引領智能汽車的發展。中國應該盡快建立一個合法的自動駕駛系統。1) 有必要澄清自動駕駛的概念。國內車企對自動駕駛的定義各不相同,所以分類也不盡相同。概念不明確會導致企業發展方向不明確。因此,有必要制定自動駕駛的標準,使企業能夠根據自身情況和技術方向確定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同時提供更公平的競爭環境。2) 修改或重新制定現有法律法規,需要確認智能汽車進行道路測試,同時在相關法律中明確測試路段和環境、制造商的責任和監管內容。申請路試的車輛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才能上牌,按照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3) 需要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責任認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明確要求,所有智能汽車都必須配備“黑匣子”,以記錄不同駕駛階段的細節,從而明確交通事故的責任。如果發現事故發生在人工駕駛階段,駕駛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發生在自動駕駛模式下(系統故障),汽車制造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智能汽車是否可以用作運營車輛也需要在立法中加以考慮。4) 可以在示范區開展立法前工作。上海、重慶、蘇州和北京建設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區。示范區可以模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郊區道路等多種汽車駕駛環境。通過研究示范區內自動駕駛汽車的運行狀況,可以確定相關規范和標準。5.結論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發展“智能汽車”的趨勢已成為必然。智能汽車不僅會給汽車行業帶來重大變化,還會改變人類的駕駛習慣和生活方式。為了促進智能汽車產業的發展,完善立法是核心要素之一。健全的法律可以讓智能汽車公司和監管部門有法可依,從而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加強智能汽車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應與研究其背后的法律法規齊頭并進,為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奠定基礎,助力我國智能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目前,低碳、智能化、信息化已逐漸成為現代汽車工業發展的重要研究方向。智能汽車是促進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技術,也是未來汽車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目前還沒有支持和規范智能汽車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如何規范智能汽車的發展,是世界各國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因此,本文分析了智能汽車的發展規律,并提出了一些建議。首先,研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修改阻礙自動駕駛發展的相關規定;
其次,在參考國外立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法律規范和基本國情,完善相關法律,促進我國智能汽車的發展。1.智能汽車的發展現狀美國、歐洲和日本在智能交通領域進行了早期研究,分別對車輛智能化和交通信息化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產業化成果。美國依靠政府強大的研發體系,專注于網絡化的發展,并發展基于V2X網絡化的汽車產業。歐洲擁有世界領先的汽車電子元件制造商和整車企業,自動駕駛技術相對先進。2017年7月11日,奧迪正式發布奧迪A8,這是第一款達到3級自動駕駛水平的量產車,但在使用中存在爭議。該技術能否在大規模生產后為消費者服務,需要得到各國交通法的允許。目前,只有德國和美國的少數幾個州可以合法允許自動駕駛A8上路。日本的交通設施基礎良好,自動駕駛技術水平也在穩步提升,與智能交通道路設施建設方向同步。豐田SIP-adus項目,即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的研發,是日本內閣政府推動的日本復興計劃,將重點團結工業界、學術界和政府機構,促進技術的研發。同時,鼓勵汽車公司開展國際研發合作。多年來,日產與多所頂尖大學合作研發全自動汽車。美國、歐洲和日本政府發布了國家戰略規劃,推動智能汽車技術在交通環境、網絡化等相關領域的發展,并明確了智能汽車的發展目標、時間表和技術路線,從而為智能汽車的開發和快速應用建立了良好的環境。我國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發起步較晚,與國外相比仍有一定距離,但也取得了一些階段性成果。如表1所示,國內智能汽車行業已初步發展。互聯網公司在汽車行業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出現了百度、中興智能汽車和上汽阿里等公司。其中,百度于2017年4月發布了Apollo戰略計劃,為汽車行業和自動駕駛領域提供一個新的軟件平臺。同時,國內一些科研院所也積極開展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也大力支持智能汽車的研究。
表1國產智能汽車測試車型2。國外智能汽車立法進展雖然智能汽車技術發展迅速,前景廣闊,但智能汽車立法步伐相對落后。第一起在自動駕駛模式下導致駕駛員死亡的Model S車禍將智能汽車的立法問題擺在了公眾面前。特斯拉聲稱,它已經在自動駕駛模式下安全行駛了2億多公里,這是首例死亡病例。數據顯示,當人工駕駛平均行駛1.5億公里時,發生了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顯然,自動駕駛比手動駕駛更安全,手動駕駛的交通法規顯然不能應用于智能汽車。目前,世界各國都對自動駕駛政策法規進行了相關研究。2016年3月,聯合國對《維也納公約》中自動駕駛汽車的修正案(道路交通)生效:在符合聯合國車輛管理條例或自動駕駛的情況下,自動駕駛技術可以應用于交通運輸。這一規則的修訂相當于承認了自動駕駛的合法身份。《維也納公約》的修訂消除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和自動駕駛技術應用的法律障礙。美國在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立法步伐也更快。2014年,美國交通部和美國情報局……
t交通系統(ITS)提出了《2015-2019年ITS戰略計劃》,為美國未來五年智能交通的發展提供了方向。汽車的智能化和網絡化是這一戰略的核心,也是美國解決交通問題所依賴的技術手段。發展目標包括:改善車輛和道路安全;加強交通流動性;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促進創新;
支持交通信息共享。2016年,美國政府發布了《聯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這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政策鼓勵各州允許其獨立監督高度自動駕駛汽車(HAV)技術的應用和性能標準制定。據不完全統計,美國已有23個州發布了53項關于自動駕駛的法案:早在2011年,內華達州就通過了自動駕駛汽車合法化的法律,并頒布了一系列相關管理法規,包括自動駕駛汽車概念的確定和申請路試的流程。2016年底,密歇根州通過的最新法案不僅承認自動駕駛的合法性,還允許傳統汽車公司和科技公司在該州的任何地區開展車輛共享等商業運營服務。同時,如果自動駕駛汽車通過了國家的測試和認證,就可以向消費者銷售。該法案旨在促進該州企業智能汽車的研發。2014年5月,加州車輛管理部門通過了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的測試規定,并宣布自2015年起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行駛。2017年7月27日,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兩黨法案《自動駕駛法案》,該法案將首次管理自動駕駛汽車的生產、測試和發布。該法案可能是美國第一部加快自動駕駛汽車上市的聯邦法律,具有標桿價值和意義。歐盟也積極開展相關研究,通過修改現行的駕駛法規來促進自動駕駛的快速發展:英國允許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測試,要求車輛配備測試人員并對車輛安全負責,對保險有明確要求,基礎設施和測試人員培訓。西班牙在2014年修訂了交通法規,但仍要求駕駛員必須跟隨車輛,并能夠隨時控制車輛。根據瑞典交通部的研究,現行法律允許對高度自動化駕駛的車輛進行測試,但《車輛條例、駕駛執照規則和責任條例》仍需修訂。芬蘭交通部計劃修改現有的道路交通規則,允許自動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的特定區域進行測試,但需要獲得批準。2017年5月,德國聯邦參議院發布了一項法案,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測試。在自動駕駛汽車可以自行控制方向盤和剎車的情況下,司機可以手動離開方向盤,并允許上網和瀏覽電子郵件。3.智能汽車立法的重點項目基于智能汽車的關鍵技術和國外的立法進程,智能汽車立法需要重點建立四個關鍵系統。3.1道路測試系統在智能汽車測試過程中,道路的選擇和道路設施的建設應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以確保測試過程的有序發展和順利進行。該系統應要求待測道路的條件能夠滿足智能汽車基本場景的測試,如車道直行、變道、超車、自動緊急制動和紅燈停車。在路試過程中,應及時記錄車輛的工作狀態以及車輛V2V和V2I之間的相互作用。根據上述數據,智能汽車的改進應該進一步進行。3.2保險制度自動駕駛事故責任的界定一直是立法的難點,這將導致賠償的延遲,而汽車保險中的問題阻礙了智能汽車的發展。保險規則應該首先解決受害者的賠償問題。自動駕駛模式下的智能汽車發生事故后,受害人將第一時間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然后解決責任歸屬問題。公司可以要求事故的具體責任方給予相應的損失賠償。這既不會因為責任人難以確定而無法歸屬法律責任,也不會因為法律責任太多而挫傷開發商和消費者的積極性。3.3運行報告制度車輛管理部門監督……
智能汽車的運行狀況,確保車內外人員的安全,這決定了智能汽車的發展和創新。基于此,車輛運行報告制度已成為立法的重點項目之一。當車輛發生事故時,無論事故是否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檢測人員都必須向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測試人員應向車輛管理部門提交年度總結。年度總結應包括車輛從自動駕駛模式轉變為手動駕駛的原因、時間和相關必要情況。該報告可以讓監管人員了解智能汽車的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為制定和改進管理內容提供實際依據,也可以讓企業了解具體情況,進行客觀的評估和研究,改進測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進一步開發和升級技術。3.4信息安全系統智能汽車技術的發展需要汽車與互聯網行業的跨界融合。在智能汽車的實際運營中,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行業有必要深入合作,共同防范潛在的安全威脅。同時,可以在車輛基本安全措施的檢測中規劃相關法律,以檢查車輛是否使用了一些標準化的預定義安全代碼。4.關于我國智能汽車立法的建議從我國現行政策來看,國家鼓勵汽車技術創新和智能交通發展,但根據人工駕駛制定的具體規定,無人駕駛下的智能汽車規范沒有專門的章節規定。由于在中國出臺具體政策之前,汽車公司不允許在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項綱領性政策來引領智能汽車的發展。中國應該盡快建立一個合法的自動駕駛系統。1) 有必要澄清自動駕駛的概念。國內車企對自動駕駛的定義各不相同,所以分類也不盡相同。概念不明確會導致企業發展方向不明確。因此,有必要制定自動駕駛的標準,使企業能夠根據自身情況和技術方向確定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同時提供更公平的競爭環境。2) 修改或重新制定現有法律法規,需要確認智能汽車進行道路測試,同時在相關法律中明確測試路段和環境、制造商的責任和監管內容。申請路試的車輛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才能上牌,按照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3) 需要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責任認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明確要求,所有智能汽車都必須配備“黑匣子”,以記錄不同駕駛階段的細節,從而明確交通事故的責任。如果發現事故發生在人工駕駛階段,駕駛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發生在自動駕駛模式下(系統故障),汽車制造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智能汽車是否可以用作運營車輛也需要在立法中加以考慮。4) 可以在示范區開展立法前工作。上海、重慶、蘇州和北京建設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區。示范區可以模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郊區道路等多種汽車駕駛環境。通過研究示范區內自動駕駛汽車的運行狀況,可以確定相關規范和標準。5.結論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發展“智能汽車”的趨勢已成為必然。智能汽車不僅會給汽車行業帶來重大變化,還會改變人類的駕駛習慣和生活方式。為了促進智能汽車產業的發展,完善立法是核心要素之一。健全的法律可以讓智能汽車公司和監管部門有法可依,從而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加強智能汽車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應與研究其背后的法律法規齊頭并進,為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奠定基礎,助力我國智能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
據外媒報道,俄亥俄州州長(OhioGovernor)JohnRKasich簽發了一份行政命令(executiveorder),旨在為該州建立一座智能移動出行中心DriveOhio。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弗吉尼亞州交通部(VirginiaDepartmentofTransportation,VDOT)選擇StreetLightDataInc
1900/1/1 0:00:00據國外媒體報道,軟銀牽頭財團投資Uber的交易已經完成,軟銀共獲得了Uber15的股份,并已成為Uber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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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IFS全球汽車行業總監StefanIssing預測,新型數據驅動服務、強大的輕量化材料以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快速構建將成為2018年影響汽車業的三大行業趨勢,
1900/1/1 0:00:00基于出行場景和電池技術打造產品,利用“四步法”解決主要問題,讓互聯網和造車融合得最好“原來我們不愿意叫互聯網造車,現在大家都說,我們就是互聯網造車,我們就是互聯網和造車最好的一個融合。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