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計劃建設3個公交交換站、143個純電動公交充電站、239個公共快速充電站、210個公交分散專用樁、302個租賃環衛專用樁、5.13萬個交流充電樁和18個高速公路快速充電站,服務約1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鄭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已獲市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5月17日
《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三五”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鄭政〔2016〕34號)和《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關于加快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鄭政辦〔2016〕76號),推進我市電動汽車收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基本思路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堅持“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突出政府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資源,推動符合條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交通樞紐、汽車站、出租車服務站、獨立公共停車場和商業建筑、超市、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風景名勝區和符合條件的居民區停車場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布局合理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操作規范、安全高效。
二是建設原則
(A) 統籌規劃,科學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快速經濟互助”的要求,根據發展實際,統籌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公共資源整合力度,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空間布局,并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B) 適度超前、有序施工
按照“樁站先行”的要求,優先發展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形成數量適度先進、布局合理的充電服務設施體系,有序推進建設,為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提供強有力的服務保障。
(C) 試點先行,示范帶動
結合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在重要地區率先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加強試點經驗總結交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快推進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過程,提高發展質量、速度和效率。
(D) 市場運作和政策支持
加快改善政策環境,發揮市場主導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激發市場活力;
通過財政支持、財政補貼和土地使用等方式加強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三、 工作目標
(A)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計劃建設3個公交交換站、143個純電動公交充電站、239個公共快速充電站、210個公交分散專用樁、302個租賃環衛專用樁、5.13萬個交流充電樁和18個高速公路快速充電站,服務約1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2) 分類目標
1、符合條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企事業單位,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建設比例不低于15%。
2.公共交通、物流、環衛、運營客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充電設施應按樁車比1:2建設。
3.新建住宅停車位應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不低于2%的停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配備充電設施,滿足同步使用要求。
4.新建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酒店、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設施或預留建筑安裝條件停車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建設一個公共充電站。
5、高速公路服務區共享充電設施覆蓋率100%。
第四,任務分工
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編制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獎補實施辦法,協調推進充電基礎設施施工中涉及的問題,組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驗收,建設智能充電服務平臺。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制定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安全管理標準。市財政局:落實國家、省財政扶持政策和地方扶持政策,做好財政資金撥付工作。
城市規劃局:負責將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協調充電設施選址布局,做好規劃工作,新建和配套停車場的充電停車位以及綜合交通樞紐的充電設施的預留和審批。
市物價局:負責監督國家頒布的有關電價政策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收費服務費標準。
市質監局:負責充電設施國家標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技術規范的實施。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保障充電設施用地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充電基礎設施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普及工作。
城市消防隊:落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消防技術要求,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指導。
城市供電公司:負責充電設施的電網連接,為充電服務提供商和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用電服務。
縣(市、區)政府:制定本地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目標和時序,協調推進充電設施建設。負責工業等充電設施的建設……
里亞爾集群和管轄范圍內的物流園區。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分工負責制,由各行業、施工現場等主管部門牽頭協調推進(具體分工見附表)。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和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明確牽頭部門,建立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編制本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形成工作計劃,積極穩妥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2) 共同努力促進
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科技、國土、規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加強對縣(市)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并做好協調工作。
(3) 政策支持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價格等部門要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充電基礎建設運營商電價給予優惠,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4) 輿論引導
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趨勢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充電基礎設施,提高全社會的認識和接受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附件: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5月22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計劃建設3個公交交換站、143個純電動公交充電站、239個公共快速充電站、210個公交分散專用樁、302個租賃環衛專用樁、5.13萬個交流充電樁和18個高速公路快速充電站,服務約1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鄭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已獲市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5月17日
《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三五”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鄭政〔2016〕34號)和《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關于加快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鄭政辦〔2016〕76號),推進我市電動汽車收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基本思路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堅持“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突出政府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資源,推動符合條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
n加強交通樞紐、汽車站、出租車服務站、獨立公共停車場和商業建筑、超市、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風景名勝區和符合條件的居民區停車場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布局合理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操作規范、安全高效。
二是建設原則
(A) 統籌規劃,科學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快速經濟互助”的要求,根據發展實際,統籌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公共資源整合力度,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空間布局,并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B) 適度超前、有序施工
按照“樁站先行”的要求,優先發展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形成數量適度先進、布局合理的充電服務設施體系,有序推進建設,為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提供強有力的服務保障。
(C) 試點先行,示范帶動
結合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在重要地區率先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加強試點經驗總結交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快推進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過程,提高發展質量、速度和效率。
(D) 市場運作和政策支持
加快改善政策環境,發揮市場主導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激發市場活力;
通過財政支持、財政補貼和土地使用等方式加強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三、 工作目標
(A)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計劃建設3個公交交換站、143個純電動公交充電站、239個公共快速充電站、210個公交分散專用樁、302個租賃環衛專用樁、5.13萬個交流充電樁和18個高速公路快速充電站,服務約1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2) 分類目標
1、符合條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企事業單位,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建設比例不低于15%。
2.公共交通、物流、環衛、運營客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充電設施應按樁車比1:2建設。
3.新建住宅停車位應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不低于2%的停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配備充電設施,滿足同步使用要求。
4.新建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酒店、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設施或預留建筑安裝條件停車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建設一個公共充電站。
5、高速公路服務區共享充電設施覆蓋率100%。
第四,任務分工
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編制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獎補實施辦法,協調推進充電基礎設施施工中涉及的問題,組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驗收,建設智能充電服務平臺。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制定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安全管理標準。市財政局:落實國家、省財政扶持政策和地方扶持政策,做好財政資金撥付工作。
城市規劃局:負責將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協調充電設施選址布局,做好規劃工作,新建和配套停車場的充電停車位以及綜合交通樞紐的充電設施的預留和審批。
市物價局:負責監督國家頒布的有關電價政策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收費服務費標準。
市質監局:負責充電設施國家標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技術規范的實施。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保障充電設施用地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充電基礎設施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普及工作。
城市消防隊:落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消防技術要求,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指導。
城市供電公司:負責充電設施的電網連接,為充電服務提供商和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用電服務。
縣(市、區)政府:制定本地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目標和時序,協調推進充電設施建設。負責工業等充電設施的建設……
里亞爾集群和管轄范圍內的物流園區。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分工負責制,由各行業、施工現場等主管部門牽頭協調推進(具體分工見附表)。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和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明確牽頭部門,建立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編制本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形成工作計劃,積極穩妥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2) 共同努力促進
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科技、國土、規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加強對縣(市)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并做好協調工作。
(3) 政策支持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價格等部門要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充電基礎建設運營商電價給予優惠,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4) 輿論引導
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趨勢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充電基礎設施,提高全社會的認識和接受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附件: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標簽:
5月22日,橫店集團東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橫店東磁”)在最新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中披露,公司投資的年產1億支18650型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已投產,正在積極開拓市場,
1900/1/1 0:00:00一年前,第一電動網首次采訪了剛成立不久的馭勢科技,創始人兼CEO吳甘沙表示,在限定的低速電動車應用場景能率先實現無人駕駛,中國有彎道超車的可能性。
1900/1/1 0:00:00經濟發展帶來的霧霾污染等問題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隨著新能源技術的發展,政府補貼力度也是越來越大。
1900/1/1 0:00:00上周末,汽車圈一則關東風日產新奇駿自動剎車失靈,在車展現場直接把主持人撞倒送進醫院的小視頻同樣也在各大媒體群里瘋傳。
1900/1/1 0:00:005月23日,中機中心發布《關于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有關項目核準文件的調整說明》,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的要求,
1900/1/1 0:00:005月23日,小鵬汽車與北斗導航領域龍頭企業海格通信002465在第八屆中國衛星導航學術年會上聯合宣布達成戰略合作,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