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加快全省統一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建設,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動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之間的能源和信息互動,為用戶提供收費導航、狀態查詢、收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增值服務,提高運營效率,提高智能化水平。
(2) 加強配套電網的支撐能力。加強相應配套電網建設,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的供電需求。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建充電站主要接入電壓等級為10千伏的電網,配套配電變壓器總容量增加約338萬千伏安;
分布式充電樁直接接入低壓配電網,總容量增加約321萬kva。重點抓好公交車站、大型住宅小區、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工業園區等場所的供電設施,對供電能力不足的配電網進行改造升級。
(3) 促進收費標準化。根據充電接口、通信協議等相關標準,對現有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改革,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促進不同制造商的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的兼容性。進一步完善收費基礎設施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和計量、計費、結算等操作標準,強化管理規范。及時制定完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地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加快建立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和充電基礎設施規范。
(四)支持關鍵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充換電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發,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電池梯級利用、無人值守自助服務、樁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依托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充電基礎設施與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的融合發展。
七、探索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
(1) 發揮電網企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充分發揮電網企業技術實力強、規模大、運營方便等優勢,推動電網企業積極參與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電網企業組織成立專業公司負責充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率先投入充電設施開發初期,大力參與省內城際快速充電站建設,在電網企業營業廳等辦公場所建設專用充電樁,積極在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公共充電樁,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站示范項目建設。
(2) 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賃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加快形成私人用戶住宅和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機制。支持提供充電設施搜索、充電信息咨詢、充電費電子支付等相關服務的企業發展,構建統一、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
(3) 鼓勵拓展各種商業模式。鼓勵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根據用戶需求和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授權提供充電服務,探索地方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停車位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參與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鼓勵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電管理、多用戶分時等創新運營模式,鼓勵探索整體智能充電……
居住區的管理模式。鼓勵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向社會開放充電基礎設施。支持企業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并直接辦理報電、接電手續,鼓勵充電服務企業和車企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
六、。配套保障措施
(1) 加強規劃指導。加強與綜合交通、停車設施、能源發展等專項規劃的銜接,將充電設施及其配套電網改造作為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應落實充電設施建設要求,明確建筑物停車場和城市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的建設條件要求和比例。
(2) 簡化審批程序。落實國務院[2015]73號文件要求,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車庫、停車位以及各類住宅小區、單位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時,不需要同時辦理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充換電站,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將獨立占用的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事業經營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利用的國有建設用地優先供地。如果新項目的土地供應需要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可以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按要求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積極利用現有場館設施,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4) 完善財政、稅收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實國務院〔2015〕73號文件要求,逐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財政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安排省級財政資金對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給予必要獎勵,鼓勵地方城市和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財政激勵政策。相關單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可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范圍。落實國家對充電設施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發行綠色債券等融資模式,支持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發展。
(5) 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各地市物價部門制定調整。結合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的發展,充換電服務費將逐步放開,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備安裝接入的運營集中充電設施用電量,執行大型工業用電價格,暫免20年前基本電費;
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用電量執行規定的峰谷電價政策。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支持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運營商通過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滿足充電需求。
(六)推進示范工程建設。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我們將積極開展各類示范項目,進一步理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運行管理機制,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推動無人值守自助、無線充電、,移動充電、智能電網和儲能設備。
(7) 加強安全監督。各行業主管部門敦促運營和使用充電基礎設施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安全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充電設施運營維護企業應當建立電動汽車和基礎設施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實時監控充電設施,完善應急措施。
(八)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和布局的宣傳,同時加強輿論監督,揭露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融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加快全省統一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建設,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動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之間的能源和信息互動,為用戶提供收費導航、狀態查詢、收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增值服務,提高運營效率,提高智能化水平。
(2) 加強配套電網的支撐能力。加強相應配套電網建設,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的供電需求。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建充電站主要接入電壓等級為10千伏的電網,配套配電變壓器總容量增加約338萬千伏安;
分布式充電樁直接接入低壓配電網,總容量增加約321萬kva。重點抓好公交車站、大型住宅小區、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工業園區等場所的供電設施,對供電能力不足的配電網進行改造升級。
(3) 促進收費標準化。根據充電接口、通信協議等相關標準,對現有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改革,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促進不同制造商的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的兼容性。進一步完善收費基礎設施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和計量、計費、結算等操作標準,強化管理規范。及時制定完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地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加快建立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和充電基礎設施規范。
(四)支持關鍵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充換電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發,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電池梯級利用、無人值守自助服務、樁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依托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充電基礎設施與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的融合發展。
七、探索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
(1) 發揮電網企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充分發揮電網企業技術實力強、規模大、運營方便等優勢,推動電網企業積極參與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電網企業組織成立專業公司負責充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率先投入充電設施開發初期,大力參與省內城際快速充電站建設,在電網企業營業廳等辦公場所建設專用充電樁,積極在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公共充電樁,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站示范項目建設。
(2) 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賃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加快形成私人用戶住宅和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機制。支持提供充電設施搜索、充電信息咨詢、充電費電子支付等相關服務的企業發展,構建統一、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
(3) 鼓勵拓展各種商業模式。鼓勵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根據用戶需求和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授權提供充電服務,探索地方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停車位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參與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鼓勵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電管理、多用戶分時等創新運營模式,鼓勵探索整體智能充電……
居住區的管理模式。鼓勵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向社會開放充電基礎設施。支持企業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并直接辦理報電、接電手續,鼓勵充電服務企業和車企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
六、。配套保障措施
(1) 加強規劃指導。加強與綜合交通、停車設施、能源發展等專項規劃的銜接,將充電設施及其配套電網改造作為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應落實充電設施建設要求,明確建筑物停車場和城市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的建設條件要求和比例。
(2) 簡化審批程序。落實國務院[2015]73號文件要求,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車庫、停車位以及各類住宅小區、單位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時,不需要同時辦理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充換電站,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將獨立占用的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事業經營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利用的國有建設用地優先供地。如果新項目的土地供應需要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可以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按要求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積極利用現有場館設施,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4) 完善財政、稅收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實國務院〔2015〕73號文件要求,逐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財政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安排省級財政資金對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給予必要獎勵,鼓勵地方城市和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財政激勵政策。相關單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可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范圍。落實國家對充電設施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發行綠色債券等融資模式,支持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發展。
(5) 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各地市物價部門制定調整。結合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的發展,充換電服務費將逐步放開,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備安裝接入的運營集中充電設施用電量,執行大型工業用電價格,暫免20年前基本電費;
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用電量執行規定的峰谷電價政策。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支持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運營商通過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滿足充電需求。
(六)推進示范工程建設。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我們將積極開展各類示范項目,進一步理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運行管理機制,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推動無人值守自助、無線充電、,移動充電、智能電網和儲能設備。
(7) 加強安全監督。各行業主管部門敦促運營和使用充電基礎設施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安全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充電設施運營維護企業應當建立電動汽車和基礎設施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實時監控充電設施,完善應急措施。
(八)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和布局的宣傳,同時加強輿論監督,揭露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環保部1月6日晚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舉行媒體座談會,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會上介紹,《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三年多來,我國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1900/1/1 0:00:00時間的指針已不可逆轉地指向2017年。
1900/1/1 0:00:00轉正的“最后一公里”走的這么艱難,這是很多低速電動車企業所沒想到的。2016年年底前一周內的劇情反轉,讓本已經勝利在望的他們前途再度迷茫。
1900/1/1 0:00:0012月16日,2016EV英雄會“緣聚帝都”舉行了盛大的收官儀式,而那些形單影只的英雄們在高速公路上長驅直入的英姿,仍然讓我們記憶猶新。
1900/1/1 0:00:00自2017年元旦起,新能源汽車行業迎來了新的補貼標準,由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實施,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退坡已成事實。
1900/1/1 0:00:001月4日,廣東省對外披露《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的比例應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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