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做好2016年監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地方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和排放監管,根據《2016年政府監管工作要點》,督促汽車生產企業提高產品安全技術性能和排放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全國推廣和全面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以下簡稱五部門)將于近期對新能源汽車安全和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監督。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管內容
(1) 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政策執行情況
1.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及相關制度建設。
2.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的成立、工作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地方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平臺的方案制定和實際建立、數據驗收和上傳;當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監管平臺的建立、運營狀態監測、數據管理上傳、安全隱患預警和消除;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保障。
4.地方政府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預案,做好事故調查報告和救援工作。
(二)實施排放標準升級
1.自2016年4月1日起在當地銷售和注冊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公交車和重型柴油車(僅用于公共交通、衛生和郵政目的)的合規性。
2.所在國車輛供油和尿素供應系統的建設。
3.地方汽車生產企業國五排放汽車的生產準備和實施情況。
第二,檢查方法和時間安排
(a) 地方和行業自查。
各省(區、市)要根據重點監管機構開展全面自查,經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后,于2016年12月16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自查報告;
行業協會應當組織對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執行情況等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自查,并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將自查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自查報告應反映重點問題的進展和成效,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主要問題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2) 現場監督
在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自查的基礎上,五部門將選擇部分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汽車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采取座談交流、查閱信息、核查監管數據、抽查生產銷售產品合規性、公布檢查舉報電話、反饋檢查意見等方式進行。現場檢查時間安排在2016年12月中下旬。
請各省(區、市)盡快確定聯系人,并將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傳真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請接受現場檢查。省(市)安排有關部門的同志參加現場檢查。
三、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陳春梅,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010-68205629
環境保護部大氣司王濤/010-6655623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監督局續曙光/010-88650756
國家質檢總局執法部門楊建林/010-82262126
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易海關/010-66597314
附件:1。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查表
2.國五排放輕型汽車現場檢查表
3.國五排放重型柴油車現場檢查表。
4.狀態五供油檢查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做好2016年監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地方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和排放監管,根據《2016年政府監管工作要點》,督促汽車生產企業提高產品安全技術性能和排放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全國推廣和全面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以下簡稱五部門)將于近期對新能源汽車安全和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監督。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管內容
(1) 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政策執行情況
1.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及相關制度建設。
2.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的成立、工作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地方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平臺的方案制定和實際建立、數據驗收和上傳;
當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監管平臺的建立、運營狀態監測、數據管理上傳、安全隱患預警和消除;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保障。
4.地方政府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預案,做好事故調查報告和救援工作。
(二)實施排放標準升級
1.自2016年4月1日起在當地銷售和注冊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公交車和重型柴油車(僅用于公共交通、衛生和郵政目的)的合規性。
2.所在國車輛供油和尿素供應系統的建設。
3.地方汽車生產企業國五排放汽車的生產準備和實施情況。
第二,檢查方法和時間安排
(a) 地方和行業自查。
各省(區、市)要根據重點監管機構開展全面自查,經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后,于2016年12月16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自查報告;行業協會應當組織對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執行情況等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自查,并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將自查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自查報告應反映重點問題的進展和成效,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主要問題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2) 現場監督
在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自查的基礎上,五部門將選擇部分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汽車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采取座談交流、查閱信息、核查監管數據、抽查生產銷售產品合規性、公布檢查舉報電話、反饋檢查意見等方式進行。現場檢查時間安排在2016年12月中下旬。
請各省(區、市)盡快確定聯系人,并將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傳真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請接受現場檢查。省(市)安排有關部門的同志參加現場檢查。
三、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陳春梅,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010-68205629
環境保護部大氣司王濤/010-6655623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監督局續曙光/010-88650756
國家質檢總局執法部門楊建林/010-82262126
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易海關/010-66597314
附件:1。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查表
2.國五排放輕型汽車現場檢查表
3.國五排放重型柴油車現場檢查表。
4.狀態五供油檢查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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