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江淮汽車宣布,計劃與華亭(有限公司在合肥成立合資公司,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電池重組和電池管理系統(BMS),注冊資本6000萬元。雙方將出資3000萬元現金,各占50%的股份。
江淮iEV5純電動汽車
根據公告,合資各方將結合各自優勢共同開發、生產和銷售新能源汽車電池系統,合資公司的產品應優先選擇江淮汽車。
華亭電力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冊資本3014萬元,員工450余人。核心團隊成員擁有超過10年的電池系統開發和設計經驗,積累了數十個電動汽車項目。華亭動力從事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和制造。其核心業務為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包括集團和管理系統),作為一流供應商,為國內外主機廠提供配套服務。華亭動力還從事商用車動力電池系統、工業設備電池系統、儲能等相關技術衍生領域的業務。
分析人士認為,由于電池供應限制,該公司的純電動汽車總是供不應求。北京是公司最大的純電動汽車市場,市場份額約為20%,占公司銷售額的40%以上,用戶群以私人為主。10月,北京宣布將直接分配17150名申請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這是原3333搖號指標的五倍多。如果北京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采購,該公司的純電動汽車將在2016年經歷爆發式增長,但增長的前提是突破電池供應瓶頸。成立合資公司開發新能源汽車電池產品,是公司加快發展和培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布局。11月17日晚,江淮汽車宣布,計劃與華亭(有限公司在合肥成立合資公司,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電池重組和電池管理系統(BMS),注冊資本6000萬元。雙方將出資3000萬元現金,各占50%的股份。
江淮iEV5純電動汽車
根據公告,合資各方將結合各自優勢共同開發、生產和銷售新能源汽車電池系統,合資公司的產品應優先選擇江淮汽車。
華亭電力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冊資本3014萬元,員工450余人。核心團隊成員擁有超過10年的電池系統開發和設計經驗,積累了數十個電動汽車項目。華亭動力從事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和制造。其核心業務為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包括集團和管理系統),作為一流供應商,為國內外主機廠提供配套服務。華亭動力還從事商用車動力電池系統、工業設備電池系統、儲能等相關技術衍生領域的業務。
分析人士認為,由于電池供應限制,該公司的純電動汽車總是供不應求。北京是公司最大的純電動汽車市場,市場份額約為20%,占公司銷售額的40%以上,用戶群以私人為主。10月,北京宣布將直接分配17150名申請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這是原3333搖號指標的五倍多。如果北京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采購,該公司的純電動汽車將在2016年經歷爆發式增長,但增長的前提是突破電池供應瓶頸。……
成立合資公司開發新能源汽車電池產品,是公司加快發展和培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布局。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建設四縱四橫的城際快充網絡,新增800多個城際快充站,滿足城際出行需求。
(a) 集中充換電站
(b) 分布式充電樁
(B) 次區域建設目標
1、加快區域發展。
到2020年,將新增7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50萬個分散充電樁,滿足266多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對比不小于1:7,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力爭達到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在2公里以內。
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霧霾防控重點區域率先建設城際快充網絡,實現各大城市互聯互通。
2.示范推廣區
到2020年,將新增43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20萬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223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對比不小于1:8,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力爭達到1:15,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在2.5公里以內。
以高速公路網為基礎,加強和加快發展區域互聯互通,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進城際快遞收費網絡建設。
3、積極推進區域
到2020年,將新增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10萬多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11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省會城市等主要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
根據需要開展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三) 子站點建設目標
1.結合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停車場,適當補充具有獨立用地的充換電站,3850多個公交充換電站,建設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多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多座。
2.在住宅區,已建成28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
3.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工業園區等單個內部停車場已建成15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擁有
有條件的設施向公眾開放。4.在交通樞紐、大型文化體育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筑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城市公共充電站2400多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50萬個。
5.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到2015年,初步形成“四縱、兩橫、三環”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四縱:京滬高速、京港澳高速、申海高速、景泰高速,兩橫:青銀高速、滬成高速,三環:京津合、長三角、珠三角),將建設500多個城市快速充電站;到2020年,將形成四縱四橫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成1000多座城市快速充電站。
七、關鍵任務
(1) 推進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以用戶住宅停車位、內部停車場、公交車和出租汽車等專用站點提供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筑、社會公共停車場和街道臨時停車位提供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輔,以獨立的城市快速充電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的城際快速充電站為補充,以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支撐,加快建設適度先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1.努力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于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如公共交通、環衛、機場通勤等,應根據線路運營要求,結合停車場優先考慮充電基礎設施;
根據實際需求,可以建設一定數量的獨立快速充電站和換電站。對于租賃、物流、租賃、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要充分挖掘單站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的潛力,同步推進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內部專用設施與公共設施的高效互補,提高汽車使用的便利性。
2.加快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應優先考慮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沒有固定車位的用戶,鼓勵企業建設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機制,開展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和改造,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引導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相關企業參與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企業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充電用電手續,允許企業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向用戶適當收費,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責、權、利”的市場化推進機制,切實解決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3.積極開展單元內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要利用本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結合本單位電動汽車設備更新計劃和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的需求,規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各地可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單位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范圍。
4.加快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
優先結合大型商場、體育場館等建筑建設停車場,與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社會公共停車場開展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建設公共快速充電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速充電站。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應按照從市中心向邊緣、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逐步推進的原則,逐步提高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分布密度。鼓勵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向社會開放充電基礎設施。結合實際需求,推廣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大力推進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優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實現區域間互聯互通;及時推進長江中游、中原、成都-重慶、哈爾濱-杭州城市群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到2020年底,將形成覆蓋大多數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以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和省際出行需求。
6.同時搭建充電智能服務平臺。
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要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同步,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要融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動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之間的能源和信息交互,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鼓勵用戶圍繞用戶需求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增值服務,提高用戶體驗和運營效率。
(2) 加強配套電網的支撐能力。
1、加強配套電網建設。
各地要將支持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充電基礎設施納入當地配電網專項規劃,并與其他相關規劃相協調,在土地利用屏障保護和走廊交通等方面給予支持,切實做到“設施建設、電網先行”。根據各類建筑充電基礎設施的需要,合理完善各類建筑用電設計標準,加強相關標準規范的修訂。
電網企業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確保電力供應“暢通無阻”,滿足充換電設施運行需求。
2.改善供電服務
電網企業要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電網企業應負責從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分界點到電網的配套聯網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不得收取聯網費用,相應資產應全部計入有效資產,相應費用應當如實計入允許費用,計入電網輸配電電價回收。
(3) 加快提高標準和技術創新。
1.加快收費標準化建設。
加快修訂充電接口、通信協議等標準,積極推進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測試、服務平臺間數據交換等標準修訂,對現有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加快統一充電標準,實現不同制造商、不同品牌電動汽車充電設備之間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進一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相關項目的建設標準和管理規范,以及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標準和管理準則。進一步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裝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標準;
完善充電、更換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加快建立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和充電基礎設施相關規范。
2.積極支持關鍵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充分發揮企業創新的主體作用,加快研發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高適用性、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和設備。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與電網雙向互動、電池梯級利用、無人值守自助服務、樁組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依托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充電基礎設施、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智能交通一體化發展的技術解決方案。
(D) 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1.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各地要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賃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在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加快形成私人用戶住宅和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機制。建設統一、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
2.鼓勵發展各種商業模式。
鼓勵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充電服務公司和車輛公司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等融資模式,借鑒合同能源管理等經營模式,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和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線下結合等新商業模式,積極拓展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廣告等增值服務,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提高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開展相關示范工作。
1、進行建設和運營模式論證。
各地要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在市縣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小區和單位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積極示范建設和運營模式,以及按照因地制宜、適度推進的原則,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通過示范項目,理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運行管理機制,探索系統的支持政策和可行的商業模式,以點帶面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過程,提高發展質量、速度和效率。積極探索無人值守自助服務、無線充電、移動充電、智能電網等新技術在示范項目中的應用。
2、加強示范經驗總結和交流推廣。
建立多層次充電基礎設施示范經驗交流促進機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示范工作經驗交流,增強示范效果并發揮示范作用。各地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示范工作總結,積極加強與其他地區的經驗交流。要推廣示范工作的成功經驗,及時解決暴露出的一些共性問題,建立有效機制,完善政策法規,為進一步推廣打下良好基礎……
美元化。
八、保障措施
(1) 加強規劃指導。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建設四縱四橫的城際快充網絡,新增800多個城際快充站,滿足城際出行需求。
(a) 集中充換電站
(b) 分布式充電樁
(B) 次區域建設目標
1、加快區域發展。
到2020年,將新增7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50萬個分散充電樁,滿足266多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對比不小于1:7,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力爭達到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在2公里以內。
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霧霾防控重點區域率先建設城際快充網絡,實現各大城市互聯互通。
2.示范推廣區
到2020年,將新增43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20萬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223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對比不小于1:8,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力爭達到1:15,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在2.5公里以內。
以高速公路網為基礎,加強和加快發展區域互聯互通,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進城際快遞收費網絡建設。
3、積極推進區域
到2020年,將新增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10萬多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11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省會城市等主要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
根據需要開展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三) 子站點建設目標
1.結合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停車場,適當補充具有獨立用地的充換電站,3850多個公交充換電站,建設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多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多座。
2.在住宅區,已建成28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
3.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工業園區等單個內部停車場已建成15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擁有
有條件的設施向公眾開放。4.在交通樞紐、大型文化體育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筑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城市公共充電站2400多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50萬個。
5.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到2015年,初步形成“四縱、兩橫、三環”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四縱:京滬高速、京港澳高速、申海高速、景泰高速,兩橫:青銀高速、滬成高速,三環:京津合、長三角、珠三角),將建設500多個城市快速充電站;到2020年,將形成四縱四橫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成1000多座城市快速充電站。
七、關鍵任務
(1) 推進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以用戶住宅停車位、內部停車場、公交車和出租汽車等專用站點提供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筑、社會公共停車場和街道臨時停車位提供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輔,以獨立的城市快速充電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的城際快速充電站為補充,以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支撐,加快建設適度先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1.努力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于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如公共交通、環衛、機場通勤等,應根據線路運營要求,結合停車場優先考慮充電基礎設施;
根據實際需求,可以建設一定數量的獨立快速充電站和換電站。對于租賃、物流、租賃、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要充分挖掘單站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的潛力,同步推進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內部專用設施與公共設施的高效互補,提高汽車使用的便利性。
2.加快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應優先考慮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沒有固定車位的用戶,鼓勵企業建設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機制,開展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和改造,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引導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相關企業參與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企業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充電用電手續,允許企業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向用戶適當收費,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責、權、利”的市場化推進機制,切實解決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3.積極開展單元內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要利用本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結合本單位電動汽車設備更新計劃和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的需求,規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各地可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單位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范圍。
4.加快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
優先結合大型商場、體育場館等建筑建設停車場,與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社會公共停車場開展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建設公共快速充電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速充電站。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應按照從市中心向邊緣、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逐步推進的原則,逐步提高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分布密度。鼓勵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向社會開放充電基礎設施。結合實際需求,推廣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大力推進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優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實現區域間互聯互通;及時推進長江中游、中原、成都-重慶、哈爾濱-杭州城市群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到2020年底,將形成覆蓋大多數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以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和省際出行需求。
6.同時搭建充電智能服務平臺。
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要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同步,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要融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動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之間的能源和信息交互,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鼓勵用戶圍繞用戶需求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增值服務,提高用戶體驗和運營效率。
(2) 加強配套電網的支撐能力。
1、加強配套電網建設。
各地要將支持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充電基礎設施納入當地配電網專項規劃,并與其他相關規劃相協調,在土地利用屏障保護和走廊交通等方面給予支持,切實做到“設施建設、電網先行”。根據各類建筑充電基礎設施的需要,合理完善各類建筑用電設計標準,加強相關標準規范的修訂。
電網企業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確保電力供應“暢通無阻”,滿足充換電設施運行需求。
2.改善供電服務
電網企業要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電網企業應負責從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分界點到電網的配套聯網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不得收取聯網費用,相應資產應全部計入有效資產,相應費用應當如實計入允許費用,計入電網輸配電電價回收。
(3) 加快提高標準和技術創新。
1.加快收費標準化建設。
加快修訂充電接口、通信協議等標準,積極推進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測試、服務平臺間數據交換等標準修訂,對現有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加快統一充電標準,實現不同制造商、不同品牌電動汽車充電設備之間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進一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相關項目的建設標準和管理規范,以及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標準和管理準則。進一步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裝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標準;
完善充電、更換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加快建立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和充電基礎設施相關規范。
2.積極支持關鍵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充分發揮企業創新的主體作用,加快研發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高適用性、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和設備。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與電網雙向互動、電池梯級利用、無人值守自助服務、樁組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依托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充電基礎設施、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智能交通一體化發展的技術解決方案。
(D) 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1.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各地要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賃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在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加快形成私人用戶住宅和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機制。建設統一、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
2.鼓勵發展各種商業模式。
鼓勵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充電服務公司和車輛公司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等融資模式,借鑒合同能源管理等經營模式,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和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線下結合等新商業模式,積極拓展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廣告等增值服務,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提高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開展相關示范工作。
1、進行建設和運營模式論證。
各地要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在市縣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小區和單位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積極示范建設和運營模式,以及按照因地制宜、適度推進的原則,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通過示范項目,理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運行管理機制,探索系統的支持政策和可行的商業模式,以點帶面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過程,提高發展質量、速度和效率。積極探索無人值守自助服務、無線充電、移動充電、智能電網等新技術在示范項目中的應用。
2、加強示范經驗總結和交流推廣。
建立多層次充電基礎設施示范經驗交流促進機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示范工作經驗交流,增強示范效果并發揮示范作用。各地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示范工作總結,積極加強與其他地區的經驗交流。要推廣示范工作的成功經驗,及時解決暴露出的一些共性問題,建立有效機制,完善政策法規,為進一步推廣打下良好基礎……
美元化。
八、保障措施
(1) 加強規劃指導。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覆蓋獨立區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原則上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將城際快速充電網絡納入相關高速公路規劃,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
(2)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各地要將集中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并根據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供國有建設用地情況,優先供地。如果新項目用地需要配備充電基礎設施,可將配件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根據需要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有停車場、公交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既有建筑中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地方政府應協調相關單位在土地利用方面給予支持。
(3) 簡化規劃和建設的審批。各地要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停車位、居住區和在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樓)時,不需要同時辦理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充換電站,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 加強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加大對用戶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對設置充電基礎設施的場所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加強消防監督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運營使用充電基礎設施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 加強物業協調。制定全國統一的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產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要按照示范文本,積極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自主管理職責,根據示范文本和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流程,并將相關內容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對于拒絕合作或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
各部門應當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對相關企業和責任人的信用信息進行扣分。
(6) 加強對電力供應和用電的監管。各級電力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供用電環節的監管。電網企業和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配合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按照規定和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對電網企業服務不合規、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和個人違規用電等行為,將視情節依法查處。
(7) 完善財政價格政策。加大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激勵措施,督促各地盡快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給市場穩定的政策預期。對產業發展初期的中央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給予適度支持。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服務費兩項費用,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告的集中充換電設施的用電量以大工業電價為準,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
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根據不同類型的充電基礎設施,考慮到投資經營者的合理收入和用戶使用的經濟性,引導各地盡快出臺充電服務費分類指導價,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規范充電服務價格機制。
(8) 加強對金融服務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創新金融產品和保險產品,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金融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鼓勵利用社會資本設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基金,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探索利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九)落實地方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的專項管理內容,建立由發展改革(能源)部門牽頭、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在2016年3月底前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出臺充電基礎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10) 建立互聯互通促進機制。成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推廣全國聯盟,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嚴格充電基礎設施產品準入管理,開展充電基礎設施互操作性產品測試和認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和城市充電服務平臺的信息資源,促進不同服務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為金融監管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支持。
(十一)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以各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趨勢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充電基礎設施,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覆蓋獨立區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原則上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將城際快速充電網絡納入相關高速公路規劃,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
(2)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各地應將土地并入分……
將具有獨立用地的電站充換電納入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并根據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供國有建設用地情況,優先供地。如果新項目用地需要配備充電基礎設施,可將配件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根據需要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有停車場、公交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既有建筑中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地方政府應協調相關單位在土地利用方面給予支持。
(3) 簡化規劃和建設的審批。各地要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停車位、居住區和在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樓)時,不需要同時辦理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充換電站,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 加強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加大對用戶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對設置充電基礎設施的場所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加強消防監督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運營使用充電基礎設施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 加強物業協調。制定全國統一的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產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要按照示范文本,積極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自主管理職責,根據示范文本和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流程,并將相關內容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對拒絕配合或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扣減相關企業和責任人的信用信息得分。
(6) 加強對電力供應和用電的監管。各級電力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供用電環節的監管。電網企業和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配合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按照規定和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對電網企業服務不合規、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和個人違規用電等行為,將視情節依法查處。
(7) 完善財政價格政策。加大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激勵措施,督促各地盡快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給市場穩定的政策預期。適度補充……
rt向產業發展初期的中央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傾斜。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服務費兩項費用,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報告的集中充換電設施的用電量以大工業電價為準,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根據不同類型的充電基礎設施,考慮到投資經營者的合理收入和用戶使用的經濟性,引導各地盡快出臺充電服務費分類指導價,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規范充電服務價格機制。
(8) 加強對金融服務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創新金融產品和保險產品,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金融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鼓勵利用社會資本設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基金,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探索利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九)落實地方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的專項管理內容,建立由發展改革(能源)部門牽頭、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在2016年3月底前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出臺充電基礎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10) 建立互聯互通促進機制。成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推廣全國聯盟,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嚴格充電基礎設施產品準入管理,開展充電基礎設施互操作性產品測試和認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和城市充電服務平臺的信息資源,促進不同服務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為金融監管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支持。
(十一)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以各種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趨勢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充電基礎設施,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商務部近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會上表示,10月國內新能源汽車銷量全面增長,是政策因素和市場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1900/1/1 0:00:00癮擎傳播總經理《中國汽車畫報》出版人兼主編莊鑒韜莊鑒韜:擁抱改變超越自己Q:必須承認,我看到這個宣傳的slogan簡直驚呆了抗戰二十年,
1900/1/1 0:00:00江淮汽車11月17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擬與華霆合肥動力技術有限公司在合肥合資成立一家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用電池重組及電池管理系統BMS的合資公司,注冊資本6000萬元,雙方以現金出資,
1900/1/1 0:00:00“電亮中國的活動以及充電樁APP非常實用,很快就幫我找到合作企業,而且易卡公司的效率也很高,近兩日有專業人員來勘察制定安裝方案,據說一周之內就能建成。
1900/1/1 0:00:002015年,微型電動汽車在產品開發方面開始迎來百花齊放的春天。傳統車企密集發布微型車產品規劃,低速車企發布的新車型則開始暴露轉型趨勢。
1900/1/1 0:00:0011月18日,以“重新定義汽車新技術新模式新生態”為主題的第六屆全球新能源汽車大會GNEV6新聞發布會在廣州隆重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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