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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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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900/1/1 0:00:00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改善本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本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A) 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加快從工業領域向生活方式的優化調整轉變,加快從末端到源頭的防控方式轉變,加快環境保護管理從單一的行政手段向經濟、技術、法律和信息化手段的綜合應用轉變。立足當前,謀劃長遠,聚焦重點,協同管控,源頭預防,加強治理,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下更大決心,采取更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健康。

(2) 行動目標

我們將以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為核心,在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和生活等六大領域深化擴大并加快實施控制措施,大力推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全面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協同治理和污染減排。

到2017年,重污染天氣將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將顯著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將比2012年降低約20%。

第二,主要任務

(1) 優化能源結構,深化燃煤污染防治。

1.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降低煤炭消費,研究明確煤炭消費控制措施和年度控制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禁止新建等效煤炭替代發電項目和煤氣化聯合循環綜合發電系統以外的燃煤和用煤設施,禁止新建燃燒重油、渣油或直接燃燒各種可燃廢物和生物質的鍋爐和窯爐。煤炭消費建設項目應當以煤炭減量化替代。禁止銷售或者使用灰分高于16%、硫含量高于本市地方標準的煤炭。落實天然氣消納和外部電力供應,加快風能、太陽能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能轉型和標準化應用。限制天然氣化工項目發展,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提高能源效率,嚴格執行節能評價和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17年,該市的煤炭消費總量將為負值。

2.加快清潔能源對鍋爐和窯爐的替代。完善天然氣輸配系統,基本實現城市管道天然氣的天然氣轉化。因地制宜,深化分布式能源供應系統、燃氣空調、燃氣鍋爐、再生電鍋爐和工業集中供暖的推廣應用。到2015年,2500多臺燃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和300多座窯爐將被清潔能源替代或關閉,基本取消小茶爐、爐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設施;

到2017年,完成熱電聯產機組、集中供熱鍋爐等燃煤設施的清潔能源改造,取消分散燃煤。

3.提高燃煤和燃氣設施的污染控制水平。落實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鍋爐窯爐地方排放標準,加快對符合標準的發電機組、鍋爐、窯爐等燃煤設施進行治理。完成長興島第二發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建設。關閉各電廠脫硫旁路,研究解決脫硫電廠“石膏雨”問題。根據機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深化“清潔發電、綠色調度”,加強燃煤機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管理,提高穩定運行水平。新建燃氣裝置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或同步建設脫硝設施,現有燃氣裝置實施低氮燃燒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機組高效除塵改造;

2014年底前,寶鋼、高橋石化、上海石化剩余的8家發電企業和28臺燃煤機組將全部建成。2015年底前,完成燃煤設施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改造。

(2)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強工業污染防治。

1.優化空間布局。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將資源環境條件、生態土地利用率、城市人口規模和人均城市道路面積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審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綠地率,嚴格建立和布局各類工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嚴禁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布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加快工業區規劃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推動工業項目按照產業定位向規劃產業區塊集聚。研究并實施城市環境總體規劃。

2、嚴格工業節能環保準入。根據城市發展定位和節能環保的更高要求,制定嚴于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清單。禁止在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等行業新建高污染項目,嚴格控制石化、化工項目。嚴格控制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產能項目。深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提條件,將地區和行業的減排狀況與落后企業的淘汰進度聯系起來,進一步加大新建和擴建項目中主要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力度。嚴格執行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金屬、化工等行業大氣污染物專項排放限值。加強常態化管理和監督檢查,杜絕“未批先建”“未批即開”,堅決停止在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設違法建設項目。完善招商引資政策,優化發展改革、環境保護、工商、稅務、建設項目建設等多部門聯動機制。

3.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以減少空氣污染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安全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寬于國家標準的淘汰劣等企業和落后產能政策,并予以滾動實施。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加大清查力度,每年限期公布淘汰調整企業名單。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批和備案程序。加大對重污染劣質企業的淘汰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加快重點地區和企業結構調整,推動吳松、高橋產業結構調整;完成安亭天然氣廠的出口改造;

按照國家要求,推進本市水泥企業結構調整。以外環線、近郊城區和新城、大型居住區、虹橋商務區及其擴展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崇明生態島等六大區域為重點,加快調整關閉空氣污染嚴重、人民健康受損嚴重的企業。有序推進全市勞動密集型通用制造業調整退出。到2015年,完成全市涉及汞、揮發性有機物、二惡英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點風險企業關閉或工藝調整,全市電鍍、熱處理、鍛造、鑄造等生產點總數大幅減少。到2017年,五年內將完成約2500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

4.加快處理工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深化重點企業治理。在完成ldar揮發性有機物技術示范和總量控制試點的基礎上,到2015年,寶鋼集團、上海石化公司、高橋石化公司、華誼集團、上海化工區揮發性有機物的收集和提純,長興造船基地和各類汽車制造企業將建成。推進工業對揮發性有機物的綜合治理,積極推廣低、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用于紡織印染、皮革加工、制鞋、人造板生產、日用化工等行業;以涂料生產、合成材料、有機化工、設備涂裝、電子設備、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行業為重點,通過調整優化工藝設計,對揮發性有機原材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進行封閉回收改造,并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到2015年,完成上述行業約100家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工作;到2017年,全面推進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在2012年基礎上,將工業活性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減少30%以上。

5.促進其他工業污染的減少。加強工業粉塵污染治理,深化電力、鋼鐵等行業散裝原燃料和廢料場整治改造,加強標準化經營。到2017年,大型煤堆和材料堆將全部密閉儲存,修建防風墻,并噴灑抑塵劑。禁止石材加工企業露天經營。加快推進金山衛化工石化集中區廢氣綜合治理;高橋石化完成煉油廠催化煙氣脫硫項目;

寶鋼集團全面實施現有除塵器升級改造,推進氮氧化物升級改造。

6.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和生態創建。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水泥、醫藥、有色、火電等空氣污染嚴重行業為重點,以“雙超雙擁”企業為重點,加快實施清潔生產審計,5年內推動2000家企業實現重點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全覆蓋。結合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加快推進循環經濟和大氣污染治理。到2017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力爭在所有30%以上的國家級、市級開發區實施循環利用改造。

(3) 積極發展綠色交通,加強機動車船污染治理。

1.重點優化交通結構。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形成合理的交通需求。堅持公共交通優先戰略,建設便捷、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體系。加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優化港口和貨物集疏運體系,提高集裝箱水調和水鐵聯運比重。到2015年,軌道交通線路總長度將達到600公里左右;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比達到50%以上,全市達到36%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共交通的比重將進一步提高。

2、嚴格控制機動車數量和使用強度。研究明確機動車保有量控制方案。繼續堅持和完善新增機動車總量控制措施,建立基于交通、環境、能源、民生等綜合因素的配額控制和評價機制。鼓勵綠色出行,加強交通綜合管理體系建設,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3.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鼓勵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推廣2萬輛,2017年進一步加快推廣。在公共交通、環衛、出租車等行業和政府機構率先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和清潔燃料汽車在新建或更新公交車中的比例達到60%以上。實施集裝箱運輸車隊清潔能源改造試點,到2017年,完成400多輛集裝箱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改造。同時,加強統籌規劃,加快充電樁、加氣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到2017年建成5000個充電樁。

4.提前實施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和機油標準。2013年底前,用于公共交通、環衛和郵政服務的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將執行國V排放標準,同時本市將供應國V汽油和柴油;

2015年,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的新車將執行國V標準,低速卡車將執行與輕型卡車相同的節能和排放標準,并同步供應相應的標準油品。柴油車尿素供應系統的建設。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的行為。

5.加快淘汰黃標車輛和老舊車輛。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全國統一管理。擴大高污染車輛限行范圍,自2014年7月起,禁止無綠標車輛在外環線及區域內行駛。到2015年,剩余的18萬輛黃標車將被淘汰。在此基礎上,我們將研究出臺推進高污染老舊車輛淘汰工作方案,并加快實施。推動淘汰低速農用車。被淘汰的車輛在這個城市被拆除,嚴禁外出。

6.加強對在用車的檢查和監督。加強機動車排放道路檢查執法力度,推動實施車輛養護和污染修復。加快簡易工況法檢測體系建設,加強機動車環境年檢,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不得發放環保安全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到2015年,簡單工況測試站系統將基本建立,所有運營車輛將采用簡單工況法進行測試。鼓勵出租車根據污染情況加快車輛更新,每兩年更換一次廢氣凈化裝置。在公交車上試點安裝排氣后處理裝置,到2014年底完成200個試點,并逐步推廣到國三標準公交車。加強營運貨運車輛的行業管理和污染控制,改善車輛排放的行業準入條件。

7.加快綠色港口建設。推動港區船舶統一使用低硫油。積極推動船舶使用“岸電”,完成吳淞國際郵輪碼頭、洋山關東集裝箱碼頭等岸電供應試點,加大推廣力度。推進港口輪胎集裝箱龍門起重機等裝卸設備“油改電”試點。2017年底前,我們將在港口推廣400輛液化天然氣卡車。

8.對其他非道路移動源進行排放控制。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制度,研究出臺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器污染治理、淘汰和更新工作方案。按照國家要求,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排放標準和船用發動機國一排放標準,規范配套油品供應。推進機場飛機地面輔助電源使用試點。

(4) 規范建筑業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1.推廣綠色建筑。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工程建設。政府投資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住房和六大重點功能區率先實施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以及“熱電冷”三聯供技術和設備。水性涂料廣泛應用于建筑裝飾,而溶劑型涂料在市政工業中受到限制。

2.加快創建綠色建筑工地。全面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將揚塵、煙塵和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方案納入建筑工地審批條件并嚴格控制。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控制,改善本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健康,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本行動計劃……

n和國務院的控制以及本市的實際情況。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A) 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加快從工業領域向生活方式的優化調整轉變,加快從末端到源頭的防控方式轉變,加快環境保護管理從單一的行政手段向經濟、技術、法律和信息化手段的綜合應用轉變。立足當前,謀劃長遠,聚焦重點,協同管控,源頭預防,加強治理,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下更大決心,采取更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健康。

(2) 行動目標

我們將以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為核心,在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和生活等六大領域深化擴大并加快實施控制措施,大力推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全面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協同治理和污染減排。

到2017年,重污染天氣將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將顯著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將比2012年降低約20%。

第二,主要任務

(1) 優化能源結構,深化燃煤污染防治。

1.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降低煤炭消費,研究明確煤炭消費控制措施和年度控制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禁止新建等效煤炭替代發電項目和煤氣化聯合循環綜合發電系統以外的燃煤和用煤設施,禁止新建燃燒重油、渣油或直接燃燒各種可燃廢物和生物質的鍋爐和窯爐。煤炭消費建設項目應當以煤炭減量化替代。禁止銷售或者使用灰分高于16%、硫含量高于本市地方標準的煤炭。落實天然氣消納和外部電力供應,加快風能、太陽能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能轉型和標準化應用。限制天然氣化工項目發展,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提高能源效率,嚴格執行節能評價和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17年,該市的煤炭消費總量將為負值。

2.加快清潔能源對鍋爐和窯爐的替代。完善天然氣輸配系統,基本實現城市管道天然氣的天然氣轉化。因地制宜,深化分布式能源供應系統、燃氣空調、燃氣鍋爐、再生電鍋爐和工業集中供暖的推廣應用。到2015年,2500多臺燃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和300多座窯爐將被清潔能源替代或關閉,基本取消小茶爐、爐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設施;

到2017年,完成熱電聯產機組、集中供熱鍋爐等燃煤設施的清潔能源改造,取消分散燃煤。

3.提高燃煤和燃氣設施的污染控制水平。落實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鍋爐窯爐地方排放標準,加快對符合標準的發電機組、鍋爐、窯爐等燃煤設施進行治理。完成長興島第二發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建設。關閉各電廠脫硫旁路,研究解決脫硫電廠“石膏雨”問題。根據機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深化“清潔發電、綠色調度”,加強燃煤機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管理,提高穩定運行水平。新建燃氣裝置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或同步建設脫硝設施,現有燃氣裝置實施低氮燃燒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機組高效除塵改造;

2014年底前,寶鋼、高橋石化、上海石化剩余的8家發電企業和28臺燃煤機組將全部建成。2015年底前,完成燃煤設施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改造。

(2)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強工業污染防治。

1.優化空間布局。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將資源環境條件、生態土地利用率、城市人口規模和人均城市道路面積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審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綠地率,嚴格建立和布局各類工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嚴禁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布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加快工業區規劃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推動工業項目按照產業定位向規劃產業區塊集聚。研究并實施城市環境總體規劃。

2、嚴格工業節能環保準入。根據城市發展定位和節能環保的更高要求,制定嚴于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清單。禁止在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等行業新建高污染項目,嚴格控制石化、化工項目。嚴格控制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產能項目。深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提條件,將地區和行業的減排狀況與落后企業的淘汰進度聯系起來,進一步加大新建和擴建項目中主要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力度。嚴格執行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金屬、化工等行業大氣污染物專項排放限值。加強常態化管理和監督檢查,杜絕“未批先建”“未批即開”,堅決停止在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設違法建設項目。完善招商引資政策,優化發展改革、環境保護、工商、稅務、建設項目建設等多部門聯動機制。

3.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以減少空氣污染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安全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寬于國家標準的淘汰劣等企業和落后產能政策,并予以滾動實施。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加大清查力度,每年限期公布淘汰調整企業名單。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批和備案程序。加大對重污染劣質企業的淘汰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加快重點地區和企業結構調整,推動吳松、高橋產業結構調整;完成安亭天然氣廠的出口改造;

按照國家要求,推進本市水泥企業結構調整。以外環線、近郊城區和新城、大型居住區、虹橋商務區及其擴展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崇明生態島等六大區域為重點,加快調整關閉空氣污染嚴重、人民健康受損嚴重的企業。有序推進全市勞動密集型通用制造業調整退出。到2015年,完成全市涉及汞、揮發性有機物、二惡英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點風險企業關閉或工藝調整,全市電鍍、熱處理、鍛造、鑄造等生產點總數大幅減少。到2017年,五年內將完成約2500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

4.加快處理工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深化重點企業治理。在完成ldar揮發性有機物技術示范和總量控制試點的基礎上,到2015年,寶鋼集團、上海石化公司、高橋石化公司、華誼集團、上海化工區揮發性有機物的收集和提純,長興造船基地和各類汽車制造企業將建成。推進工業對揮發性有機物的綜合治理,積極推廣低、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用于紡織印染、皮革加工、制鞋、人造板生產、日用化工等行業;以涂料生產、合成材料、有機化工、設備涂裝、電子設備、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行業為重點,通過調整優化工藝設計,對揮發性有機原材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進行封閉回收改造,并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到2015年,完成上述行業約100家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工作;到2017年,全面推進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在2012年基礎上,將工業活性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減少30%以上。

5.促進其他工業污染的減少。加強工業粉塵污染治理,深化電力、鋼鐵等行業散裝原燃料和廢料場整治改造,加強標準化經營。到2017年,大型煤堆和材料堆將全部密閉儲存,修建防風墻,并噴灑抑塵劑。禁止石材加工企業露天經營。加快推進金山衛化工石化集中區廢氣綜合治理;高橋石化完成煉油廠催化煙氣脫硫項目;

寶鋼集團全面實施現有除塵器升級改造,推進氮氧化物升級改造。

6.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和生態創建。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水泥、醫藥、有色、火電等空氣污染嚴重行業為重點,以“雙超雙擁”企業為重點,加快實施清潔生產審計,5年內推動2000家企業實現重點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全覆蓋。結合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加快推進循環經濟和大氣污染治理。到2017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力爭在所有30%以上的國家級、市級開發區實施循環利用改造。

(3) 積極發展綠色交通,加強機動車船污染治理。

1.重點優化交通結構。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形成合理的交通需求。堅持公共交通優先戰略,建設便捷、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體系。加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優化港口和貨物集疏運體系,提高集裝箱水調和水鐵聯運比重。到2015年,軌道交通線路總長度將達到600公里左右;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比達到50%以上,全市達到36%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共交通的比重將進一步提高。

2、嚴格控制機動車數量和使用強度。研究明確機動車保有量控制方案。繼續堅持和完善新增機動車總量控制措施,建立基于交通、環境、能源、民生等綜合因素的配額控制和評價機制。鼓勵綠色出行,加強交通綜合管理體系建設,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3.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鼓勵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推廣2萬輛,2017年進一步加快推廣。在公共交通、環衛、出租車等行業和政府機構率先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和清潔燃料汽車在新建或更新公交車中的比例達到60%以上。實施集裝箱運輸車隊清潔能源改造試點,到2017年,完成400多輛集裝箱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改造。同時,加強統籌規劃,加快充電樁、加氣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到2017年建成5000個充電樁。

4.提前實施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和機油標準。2013年底前,用于公共交通、環衛和郵政服務的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將執行國V排放標準,同時本市將供應國V汽油和柴油;

2015年,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的新車將執行國V標準,低速卡車將執行與輕型卡車相同的節能和排放標準,并同步供應相應的標準油品。柴油車尿素供應系統的建設。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的行為。

5.加快淘汰黃標車輛和老舊車輛。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全國統一管理。擴大高污染車輛限行范圍,自2014年7月起,禁止無綠標車輛在外環線及區域內行駛。到2015年,剩余的18萬輛黃標車將被淘汰。在此基礎上,我們將研究出臺推進高污染老舊車輛淘汰工作方案,并加快實施。推動淘汰低速農用車。被淘汰的車輛在這個城市被拆除,嚴禁外出。

6.加強對在用車的檢查和監督。加強機動車排放道路檢查執法力度,推動實施車輛養護和污染修復。加快簡易工況法檢測體系建設,加強機動車環境年檢,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不得發放環保安全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到2015年,簡單工況測試站系統將基本建立,所有運營車輛將采用簡單工況法進行測試。鼓勵出租車根據污染情況加快車輛更新,每兩年更換一次廢氣凈化裝置。在公交車上試點安裝排氣后處理裝置,到2014年底完成200個試點,并逐步推廣到國三標準公交車。加強營運貨運車輛的行業管理和污染控制,改善車輛排放的行業準入條件。

7.加快綠色港口建設。推動港區船舶統一使用低硫油。積極推動船舶使用“岸電”,完成吳淞國際郵輪碼頭、洋山關東集裝箱碼頭等岸電供應試點,加大推廣力度。推進港口輪胎集裝箱龍門起重機等裝卸設備“油改電”試點。2017年底前,我們將在港口推廣400輛液化天然氣卡車。

8.對其他非道路移動源進行排放控制。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制度,研究出臺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器污染治理、淘汰和更新工作方案。按照國家要求,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排放標準和船用發動機國一排放標準,規范配套油品供應。推進機場飛機地面輔助電源使用試點。

(4) 規范建筑業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1.推廣綠色建筑。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工程建設。政府投資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住房和六大重點功能區率先實施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以及“熱電冷”三聯供技術和設備。水性涂料廣泛應用于建筑裝飾,而溶劑型涂料在市政工業中受到限制。

2.加快創建綠色建筑工地。全面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將揚塵、煙塵和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方案納入建筑工地審批條件并嚴格控制。加強監管,推動中心城區、郊區和新城、大型住宅區、虹橋商務區等建筑工地安裝揚塵污染在線監測系統……

其擴展區、迪士尼區、臨港新城等集中開發區。我們會繼續加強對拆卸工地塵埃污染的控制。2015年,全市拆遷工地抑塵設備安裝率達到85%,2017年達到90%。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到2015年,中心城區文明施工達標率將達到98%,郊區文明施工標準率將達到95%。到2017年,全市文明施工達標率將達到98%以上。

3.加強碼頭、堆場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改造。推進碼頭、堆場、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筒倉、輸送機密閉改造和場地提升。開展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布局調整和環境整治,到2017年,預留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內抑塵設備安裝率達到100%。對散裝貨物(煤、灰、砂、礫石)堆場進行揚塵污染控制。到2017年,國外港口散貨堆場抑塵設備安裝率將達到100%,國內港口散貨堆場和其他砂石堆場抑塵裝置安裝率將超過80%。

4.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規范渣土等散裝物料運輸,加強密封、防溢和執法監督管理。繼續提高道路的清潔率和質量。到2014年,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機械清潔每天不少于一次,高污染日每天不少于兩次;到2015年,中心城市道路沖洗率將達到75%以上,郊區縣將達到45%以上;到2017年,中心城市道路沖洗率將達到78%以上,郊區縣將達到48%以上。

5、繼續大力推進城市綠化和林業建設與維護。加快實施“上海市基本生態網規劃”,推進郊區林地和城市綠化建設,大力推進屋頂綠化、立面綠化等立體綠化。加強綠化管理,大幅減少裸露地面。到2015年,新增城市綠地3000公頃(含外環生態專項)、生態公益林4000公頃、立體綠化90公頃;到2017年,將新增城市綠地4600公頃(含外環生態專項)和立體綠化150公頃,進一步增加生態公益林。

6.有效控制污水處理廠的空氣污染排放。結合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進一步加強廢氣處理,規范污泥處理和運輸,減少異味擾民。優化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布局,加強污染治理,與周邊環境融為一體。到2017年,曲陽和天山污水廠的惡臭污染治理工作將全部完成。

(5) 加強農業污染控制,減少非點源排放。

1.減少農業來源氨的揮發。優化夏令作物種植結構,適度擴大綠肥種植,推廣配方肥料使用,深化和提高長效緩釋氮肥的使用。在五年的時間里,種植了200萬畝綠肥。開展25個畜禽養殖減排示范項目。

2.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完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秸稈禁燒規定。深化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完成5個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到2015年,共有600萬畝秸稈機械化還田,農田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到2017年,農田秸稈綜合利用率將達到92%以上。

(六)推進社會生活來源修復,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

1.深化油氣開采管理。到2014年底,將完成加油站、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和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將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碼頭的油氣回收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完善油氣回收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2.推動汽車修理和干洗行業的整頓。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加強噴霧干燥作業規范和執法監督,禁止露天噴霧和露天干燥。對沒有溶劑回收裝置的開放式干洗設備進行改造和淘汰。

3.深化油煙處理。推廣使用清潔的家用抽油煙機,逐步減少家用油煙的排放。開展餐飲油煙高效處理技術試點推廣,加強設施運行監管。到2017年,城市化地區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將配備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第三,保障措施

(A)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問責。

1、目標責任分解。依托市、區縣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協調推進委員會工作機制和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平臺,將年度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地區、各行業及相關企業。加強部門協調,環保部門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制定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投資、財稅、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按照分工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

2.加強考核和監督。該市建立了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評估體系,并將細顆粒物控制目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對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估、中期評估和最終評估,評估結果將在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情況下向社會公布,干部主管部門將作為區縣和相關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區縣和部門,市環保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約談相關責任人,督促整改;

對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落實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區域或單位建設項目的環境評價和能源評價。

(2) 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提高行為底線。

1、加強地方環境法制建設。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修訂頒布,進一步完善了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制和制度體系,重點解決了執法難、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加快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2.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盡快發布生活垃圾焚燒、危險廢物焚燒和窯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抓緊出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一批揮發性有機物行業排放標準,推動油煙和機動車尾氣遙測標準的研究和制定;

制定并發布了一批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如揮發性有機物核算、ldar、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施工現場粉塵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和使用、船塢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粉塵污染控制,以及綠色建筑。發電機組煤耗檢測和認證體系建設。

(3) 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活動。

1、嚴格日常監督執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重點加強對燃煤鍋爐和窯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重污染工業企業和結構調整企業以及揚塵源和社會污染源的監管。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機制創新,加強環境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各類超標違法排污行為。對非法安排釋放、重復偵查、重復犯罪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并按照上限從重處罰。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加強公眾對環境監督的參與。

2、大力推進執法專項行動。結合轉變發展方式專項檢查和整治非法排污企業保護人民健康和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監督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大氣環境重難點問題整改情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失職行為。

(D) 增加社會投入,加強政策引導。

1.增加資本投資。企業應履行節能環保責任,落實并加大節能環保建設和運營資金投入。深化節能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落實市、區政府相關獎補,重點加強對污染企業結構調整、重點行業和企業治理示范項目、面源和社會源治理的支持和引導。將大氣污染監測監督能力建設、科技支撐、執法監督等資金納入預算予以保障。

2.優化價格政策。堅持“誰污染、誰負責、多排放、多負擔”的原則。科學分類,合理調整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終端價格。實行“領頭人”制度,鼓勵和表彰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對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強度大的企業實行差別化懲罰性電價、氣價和水價。明確車輛簡單工況檢測的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要求,及時提高排污費標準,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

3.加強經濟政策引導。及時調整完善燃煤(重油)鍋爐和窯爐清潔能源替代、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淘汰黃標車和秸稈綜合利用等激勵政策。制定出臺電廠過度脫硝、電廠高效除塵改造、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推廣、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試點整改等支持政策。

4、落實綠色發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綠色采購,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水性涂料等環保產品。加快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推廣,重點關注有有害環境……

e氣體排放企業和高風險企業。實施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的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環境服務市場化、專業化。

(5) 加強能力建設,加強科技支撐。

1.加強監測和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區、縣三級環境空氣質量和環境氣象監測網絡,完成50多個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建立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日報制度。加強空氣污染和霧霾預警、預測和分析能力建設,2014年底前建成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為一個復合空氣污染超級站建設一個綜合觀測網和一個二惡英檢測實驗室。以近郊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等大氣污染源的監測能力,完成一期環境監測站建設。完善重點環保監管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完成國家重點控制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擴容。完成“8+2”重點工業園區大氣特征污染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機動車污染監測機構,建設在用機動車環境監測平臺和道路機動車污染實時監測網絡系統。整合大氣污染源監測系統和數據庫,構建城市聯動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環境監測監督隊伍建設,充實力量,加強培訓,提高能力,完善市、區、縣、鎮三級監督體系。到2015年底,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環境監測和執法能力將達到國家和市標準化建設的要求。

2.提高大氣污染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實施《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重污染應急預案》,完善重污染減排應急措施和實施細則,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和監督高污染應對預案,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切實做好重污染應急減排工作。建設完善市級環境應急中心,加強城市和重點地區大氣污染應急監測和應急能力建設。

3.加強科學研究。設立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課題,重點關注重點管理需求和中長期技術支持。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調查,進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清單,推進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統計和減排核算研究。深化光化學煙霧和PM2.5污染原因及控制對策研究。加快研究一批重點項目,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農業源大氣污染原因及對策、空氣質量與氣象預報預警技術、不同季節和天氣情況下的高污染預測、,以及應急和控制決策技術。建設復合型大氣污染環境保護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

(六)動員公眾參與,加強區域合作。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節能減排和大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大力倡導以節約、綠色、低碳為主題的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培養和加強環保志愿者隊伍,支持和幫助公眾和其他社會組織參與有利于節能的相關活動……

離子和減排,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拓寬環境空氣質量發布渠道,加強發布時效,分步實施預警預報,開展環境空氣質量區域發布。在主要媒體上公布大氣污染治理年度目標任務和進展情況,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建設項目環境評價、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排污費和違法企業等政府信息,進一步規范和拓寬發放渠道,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和約束。

3.進一步完善環境信用體系。落實和完善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相關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處理設施信息,支持和鼓勵其他企業積極公布環境保護報告,加強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逐步實現企業環境行為與政府部門、金融系統、社會信用信息系統的對接。

4.繼續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在國家統一指導下,依托長三角合作平臺,加快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步改善目標措施對接。主動做好本地區重大項目、大氣污染排放清單和突發性大氣污染事故的信息通報和信息共享,建立并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會商和預警應急機制,加強區域聯合執法和以機動車污染為重點的聯合執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與環境監測合作,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預警平臺建設。

《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的目標是什么?

據上海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介紹,該行動計劃旨在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核心是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推進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顆粒物的協同控制和減污。到2017年,重污染天氣將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將顯著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將比2012年降低約20%。加強監管,推動中心城區、近郊城區和新城、大型住宅區、虹橋商務區及其擴建區、迪士尼區、臨港新城等集中開發區建設工地安裝揚塵污染在線監測系統。我們會繼續加強對拆卸工地塵埃污染的控制。2015年,全市拆遷工地抑塵設備安裝率達到85%,2017年達到90%。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到2015年,中心城區文明施工達標率將達到98%,郊區文明施工標準率將達到95%。到2017年,全市文明施工達標率將達到98%以上。

3.加強碼頭、堆場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改造。推進碼頭、堆場、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筒倉、輸送機密閉改造和場地提升。開展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布局調整和環境整治,到2017年,預留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內抑塵設備安裝率達到100%。對散裝貨物(煤、灰、砂、礫石)堆場進行揚塵污染控制。到2017年,國外港口散貨堆場抑塵設備安裝率將達到100%,國內港口散貨堆場和其他砂石堆場抑塵裝置安裝率將超過80%。

4.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規范渣土等散裝物料運輸,加強密封、防溢、執法管理……

強制執行監督。繼續提高道路的清潔率和質量。到2014年,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機械清潔每天不少于一次,高污染日每天不少于兩次;到2015年,中心城市道路沖洗率將達到75%以上,郊區縣將達到45%以上;到2017年,中心城市道路沖洗率將達到78%以上,郊區縣將達到48%以上。

5、繼續大力推進城市綠化和林業建設與維護。加快實施“上海市基本生態網規劃”,推進郊區林地和城市綠化建設,大力推進屋頂綠化、立面綠化等立體綠化。加強綠化管理,大幅減少裸露地面。到2015年,新增城市綠地3000公頃(含外環生態專項)、生態公益林4000公頃、立體綠化90公頃;到2017年,將新增城市綠地4600公頃(含外環生態專項)和立體綠化150公頃,進一步增加生態公益林。

6.有效控制污水處理廠的空氣污染排放。結合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進一步加強廢氣處理,規范污泥處理和運輸,減少異味擾民。優化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布局,加強污染治理,與周邊環境融為一體。到2017年,曲陽和天山污水廠的惡臭污染治理工作將全部完成。

(5) 加強農業污染控制,減少非點源排放。

1.減少農業來源氨的揮發。優化夏令作物種植結構,適度擴大綠肥種植,推廣配方肥料使用,深化和提高長效緩釋氮肥的使用。在五年的時間里,種植了200萬畝綠肥。開展25個畜禽養殖減排示范項目。

2.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完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秸稈禁燒規定。深化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完成5個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到2015年,共有600萬畝秸稈機械化還田,農田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到2017年,農田秸稈綜合利用率將達到92%以上。

(六)推進社會生活來源修復,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

1.深化油氣開采管理。到2014年底,將完成加油站、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和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將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碼頭的油氣回收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完善油氣回收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2.推動汽車修理和干洗行業的整頓。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加強噴霧干燥作業規范和執法監督,禁止露天噴霧和露天干燥。對沒有溶劑回收裝置的開放式干洗設備進行改造和淘汰。

3.深化油煙處理。推廣使用清潔的家用抽油煙機,逐步減少家用油煙的排放。開展餐飲油煙高效處理技術試點推廣,加強設施運行監管。到2017年,城市化地區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將配備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第三,保障措施

(A)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問責。

1、目標責任分解。依托市、區縣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協調推進委員會工作機制和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平臺,將年度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地區、各行業及相關企業。加強部門協調,環保部門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制定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投資、財稅、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按照分工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

2.加強考核和監督。該市建立了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評估體系,并將細顆粒物控制目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對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估、中期評估和最終評估,評估結果將在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情況下向社會公布,干部主管部門將作為區縣和相關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區縣和部門,市環保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約談相關責任人,督促整改;

對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落實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區域或單位建設項目的環境評價和能源評價。

(2) 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提高行為底線。

1、加強地方環境法制建設。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修訂頒布,進一步完善了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制和制度體系,重點解決了執法難、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加快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2.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盡快發布生活垃圾焚燒、危險廢物焚燒和窯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抓緊出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一批揮發性有機物行業排放標準,推動油煙和機動車尾氣遙測標準的研究和制定;

制定并發布了一批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如揮發性有機物核算、ldar、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施工現場粉塵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和使用、船塢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粉塵污染控制,以及綠色建筑。發電機組煤耗檢測和認證體系建設。

(3) 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活動。

1、嚴格日常監督執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重點加強對燃煤鍋爐和窯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重污染工業企業和結構調整企業以及揚塵源和社會污染源的監管。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機制創新,加強環境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各類超標違法排污行為。對非法安排釋放、重復偵查、重復犯罪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并按照上限從重處罰。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加強公眾對環境監督的參與。

2、大力推進執法專項行動。結合轉變發展方式專項檢查和整治非法排污企業保護人民健康和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監督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大氣環境重難點問題整改情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失職行為。

(D) 增加社會投入,加強政策引導。

1.增加資本投資。企業應履行節能環保責任,落實并加大節能環保建設和運營資金投入。深化節能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落實市、區政府相關獎補,重點加強對污染企業結構調整、重點行業和企業治理示范項目、面源和社會源治理的支持和引導。將大氣污染監測監督能力建設、科技支撐、執法監督等資金納入預算予以保障。

2.優化價格政策。堅持“誰污染、誰負責、多排放、多負擔”的原則。科學分類,合理調整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終端價格。實行“領頭人”制度,鼓勵和表彰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對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強度大的企業實行差別化懲罰性電價、氣價和水價。明確車輛簡單工況檢測的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要求,及時提高排污費標準,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

3.加強經濟政策引導。及時調整完善燃煤(重油)鍋爐和窯爐清潔能源替代、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淘汰黃標車和秸稈綜合利用等激勵政策。制定出臺電廠過度脫硝、電廠高效除塵改造、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推廣、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試點整改等支持政策。

4、落實綠色發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綠色采購,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水性涂料等環保產品。加快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推廣,重點關注有有害環境……

e氣體排放企業和高風險企業。實施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的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環境服務市場化、專業化。

(5) 加強能力建設,加強科技支撐。

1.加強監測和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區、縣三級環境空氣質量和環境氣象監測網絡,完成50多個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建立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日報制度。加強空氣污染和霧霾預警、預測和分析能力建設,2014年底前建成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為一個復合空氣污染超級站建設一個綜合觀測網和一個二惡英檢測實驗室。以近郊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等大氣污染源的監測能力,完成一期環境監測站建設。完善重點環保監管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完成國家重點控制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擴容。完成“8+2”重點工業園區大氣特征污染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機動車污染監測機構,建設在用機動車環境監測平臺和道路機動車污染實時監測網絡系統。整合大氣污染源監測系統和數據庫,構建城市聯動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環境監測監督隊伍建設,充實力量,加強培訓,提高能力,完善市、區、縣、鎮三級監督體系。到2015年底,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環境監測和執法能力將達到國家和市標準化建設的要求。

2.提高大氣污染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實施《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重污染應急預案》,完善重污染減排應急措施和實施細則,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和監督高污染應對預案,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切實做好重污染應急減排工作。建設完善市級環境應急中心,加強城市和重點地區大氣污染應急監測和應急能力建設。

3.加強科學研究。設立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課題,重點關注重點管理需求和中長期技術支持。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調查,進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清單,推進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統計和減排核算研究。深化光化學煙霧和PM2.5污染原因及控制對策研究。加快研究一批重點項目,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農業源大氣污染原因及對策、空氣質量與氣象預報預警技術、不同季節和天氣情況下的高污染預測、,以及應急和控制決策技術。建設復合型大氣污染環境保護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

(六)動員公眾參與,加強區域合作。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節能減排和大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大力倡導以節約、綠色、低碳為主題的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培養和加強環保志愿者隊伍,支持和幫助公眾和其他社會組織參與有利于節能的相關活動……

離子和減排,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拓寬環境空氣質量發布渠道,加強發布時效,分步實施預警預報,開展環境空氣質量區域發布。在主要媒體上公布大氣污染治理年度目標任務和進展情況,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建設項目環境評價、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排污費和違法企業等政府信息,進一步規范和拓寬發放渠道,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和約束。

3.進一步完善環境信用體系。落實和完善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相關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處理設施信息,支持和鼓勵其他企業積極公布環境保護報告,加強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逐步實現企業環境行為與政府部門、金融系統、社會信用信息系統的對接。

4.繼續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在國家統一指導下,依托長三角合作平臺,加快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步改善目標措施對接。主動做好本地區重大項目、大氣污染排放清單和突發性大氣污染事故的信息通報和信息共享,建立并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會商和預警應急機制,加強區域聯合執法和以機動車污染為重點的聯合執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與環境監測合作,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預警平臺建設。

《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的目標是什么?

據上海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介紹,該行動計劃旨在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核心是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推進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顆粒物的協同控制和減污。到2017年,重污染天氣將大幅減少,空氣質量將顯著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將比2012年降低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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