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能源汽車自燃事故頻發,引起了行業和輿論的廣泛關注。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于6月17日下發《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我公司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通知》指出,重點排查已售車輛和存量車輛、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零部件、易損件等安全隱患。同時,企業應檢查安全監控系統的功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確保企業監控平臺應實行7×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并設置故障處理聯系人。并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并形成書面報告。《通知》原文如下: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相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發〔2016〕377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洛鳴發〔2019〕138號)及相關政策要求,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本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具體事項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車輛安全排查重點是對已售車輛和存量車輛、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零部件和易損件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前期已經排查過的車輛不得再次排查。1.對于使用強度較高的營運車輛,如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公交車等,應根據行駛里程和監控平臺的數據分析結果設定篩選比例。駕駛10萬公里以下的調查比例不低于5%,駕駛10-20萬公里的調查比例不低于10%,駕駛20萬公里以上的調查比例不低于20%。動力電池故障較多的車輛要適當增加。2.對于私家車,廠家應該明確告知用戶車輛在什么情況下應該返店保養。觸發條件應包括:車輛正常行駛里程或使用壽命區間,車輛碰撞、浸水等事故,車輛儀表嚴重故障報警信號(如電池、過壓、超溫、絕緣低、充電插座超溫等。).生產企業通過監控數據發現車輛符合上述觸發條件時,應當通過電話、短信、車輛報警等方式及時提醒用戶回店檢查維修。生產企業應將上述觸發條件、通知方式和記錄、返店維修事項等納入年度報告并存檔備查。3.企業應對各地區售后服務機構進行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備的配置和應用能力、防雨防雷防水條件、專用維修設備和工具、絕緣防護、技術人員的維修防護能力等。有問題就要積極整改。建議的檢查包括目視檢查、軟件診斷和……密封性檢查、開箱檢查和動力電池更換(檢查內容和相關要求見附件1)。其中,發生碰撞、水淹等安全事故以及軟件診斷的溫度、絕緣性能異常的車輛應進行開箱檢查,開箱后修復的應進行氣密性檢測。其他車輛,企業應結合電池設計方案和以往情況,決定是否開箱檢驗。該調查可以與車輛維護一起進行。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一切措施,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消除安全隱患。㈡企業監測平臺1。企業應當檢查安全監控系統功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車輛安全信息是否及時反饋,對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發現的運行狀態異常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2.企業監控平臺應實行7×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并設置故障處理聯系人。對于三級故障報警的車輛,應及時告知用戶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1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至地方和國家監管平臺。對于一天內多次出現三級故障報警的車輛,應安排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并在五天內將結果反饋給地方和國家監管平臺。請于6月21日前通過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提交故障處理聯系回執(見附件2)。3.企業應確保監測平臺持續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及時處理相關預警信息。嚴格按照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突發事件。跟蹤記錄新能源汽車的維修保養情況,分析總結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技術狀況、故障和主要問題,編寫年度報告。4.裝備中心將會同相關單位對企業監控平臺的實際運行情況和效率進行抽查,并將結果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二。排查報告:請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形成書面報告,如實向裝備中心報送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實施、操作人員配合情況、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并填寫《新能源汽車安全排查統計表》(見附件3)。對未按要求開展調查、虛報、瞞報等問題的企業,視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改正、暫停或取消企業和產品公告、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刪除等措施。三是新能源汽車火災燃燒事故調查企業對新能源汽車安全負第一責任。發生火災、燃燒事故,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將事故基本信息和48小時內事故詳細信息上報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裝備中心。裝備中心將聯合相關單位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等安全事故,并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聯合相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并將事故調查結果上報工信部進行處理。如有隱瞞信息、不配合事故調查等行為,設備中心將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工信部進行處罰。產品缺陷在哪里……確實存在的,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向主管部門提出召回。裝備中心開通了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企業應及時登錄系統,注冊后按平臺要求如實上報事故信息和安全隱患排查情況。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的網址是:http://www.miit-eidc.org.cn/gxapp/gx/bulletin/supvis/login.四。聯系方式電話:010-68200282/68200281;電子郵件:xuchuankang@eidc.org.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100086)。附件1: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測檢驗參考表附件2:故障處理聯系回執表附件3: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測統計表近期,新能源汽車自燃事故頻發,引起了行業和輿論的廣泛關注。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于6月17日下發《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我公司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通知》指出,重點排查已售車輛和存量車輛、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零部件和易損件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同時,企業應檢查安全監控系統的功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確保企業監控平臺應實行7×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并設置故障處理聯系人。并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并形成書面報告。《通知》原文如下: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相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發〔2016〕377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洛鳴發〔2019〕138號)及相關政策要求,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本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具體事項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車輛安全排查重點是對已售車輛和存量車輛、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零部件和易損件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前期已經排查過的車輛不得再次排查。1.對于使用強度較高的營運車輛,如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公交車等,應根據行駛里程和監控平臺的數據分析結果設定篩選比例。駕駛10萬公里以下的調查比例不低于5%,駕駛10-20萬公里的調查比例不低于10%,駕駛20萬公里以上的調查比例不低于20%。動力電池故障較多的車輛要適當增加。2.對于私家車,廠家應該明確告知用戶車輛在什么情況下應該返店保養。觸發條件應包括:車輛正常行駛里程或使用壽命區間,車輛碰撞、浸水等事故,車輛儀表嚴重故障報警信號(如電池、過壓、超溫、絕緣低、充電插座超溫等。).生產企業通過監控數據發現車輛符合上述觸發條件時,應當通過電話、短信、車輛報警等方式及時提醒用戶回店檢查維修。生產企業應將上述觸發條件、通知方式和記錄、返店維修事項等納入年度報告并存檔備查。3.企業應調查各地區的售后服務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備的配置和應用能力,防雨、防雷、防水條件,專用維修設備和工具,絕緣防護,技術人員的維修和防護能力等。有問題就要積極整改。建議檢查包括外觀檢查、軟件診斷、氣密性檢查、開箱檢查和動力電池更換(檢查內容和相關要求見附件1)。其中,發生碰撞、水淹等安全事故以及軟件診斷的溫度、絕緣性能異常的車輛應進行開箱檢查,開箱后修復的應進行氣密性檢測。其他車輛,企業應結合電池設計方案和以往情況,決定是否開箱檢驗。該調查可以與車輛維護一起進行。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一切措施,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消除安全隱患。㈡企業監測平臺1。企業應當檢查安全監控系統功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車輛安全信息是否及時反饋,對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發現的運行狀態異常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2.企業監控平臺應實行7×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并設置故障處理聯系人。對于三級故障報警的車輛,應及時告知用戶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1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至地方和國家監管平臺。對于一天內多次出現三級故障報警的車輛,應安排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并在五天內將結果反饋給地方和國家監管平臺。請于6月21日前通過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提交故障處理聯系回執(見附件2)。3.企業應確保監測平臺持續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及時處理相關預警信息。嚴格按照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突發事件。跟蹤記錄新能源汽車的維修保養情況,分析總結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技術狀況、故障和主要問題,編寫年度報告。4.裝備中心將會同相關單位對企業監控平臺的實際運行情況和效率進行抽查,并將結果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二。排查報告:請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形成書面報告,如實向裝備中心報送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實施、操作人員配合情況、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并填寫《新能源汽車安全排查統計表》(見附件3)。對未按要求開展調查、虛報、瞞報等問題的企業,視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改正、暫停或取消企業和產品公告、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刪除等措施。三是新能源汽車火災燃燒事故調查企業對新能源汽車安全負第一責任。發生火災、燃燒事故,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將事故基本信息和48小時內事故詳細信息上報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裝備中心。裝備中心將會同相關單位繼續關注新能源汽車著火、燃燒等安全事故,并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會同相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并上報……事故調查結果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處理。如有隱瞞信息、不配合事故調查等行為,設備中心將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工信部進行處罰。產品確實存在缺陷的,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向主管部門提出召回。裝備中心開通了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企業應及時登錄系統,注冊后按平臺要求如實上報事故信息和安全隱患排查情況。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系統的網址是:http://www.miit-eidc.org.cn/gxapp/gx/bulletin/supvis/login.四。聯系方式電話:010-68200282/68200281;電子郵件:xuchuankang@eidc.org.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100086)。附件1: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測檢驗參考表附件2:故障處理聯系回執表附件3:新能源汽車安全檢測統計表
繼途歌之后,共享汽車品牌盼達用車眼下正因“押金難退”遭大量用戶聲討。“早知道這樣,真不該用什么共享汽車。”家住廣州的朱明(化名)因盼達用車遲遲不退押金而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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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記者在5月30日實地走訪的一個小時里,沒有一輛車來此加氫氣。31日下午身在加氫站的王紅飛在給記者視頻展示加氫站現場時,記者也未看到有社會車輛在此加氣。
1900/1/1 0:00:00隨著今年兩會把加氫站建設計劃提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2019年中國氫能和燃料電池掀起了新的發展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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