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會議正在進行中。兩會代表和委員對新能源汽車及其相關產業鏈提出了哪些建議?1.北汽董事長徐和誼: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助力綠色出行。
全國政協委員、北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在2018年提出了“加快基礎充電設施建設,助力綠色出行”的建議,重點關注新能源汽車產業。徐和誼給出了解決新能源充電服務問題的方案。首先,要加快先進充電技術的研發,進一步編制完善新建住宅和公共停車場(庫)的建設規范和標準,科學估算車庫和車棚的負荷需求,做好配套供電設施的升級改造。其次,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建議由發展改革部(能源)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成立專門的聯合協調辦公室,建立協同推進機制。第三,打通收費運營服務的后臺。“行業組織將推動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和城市的充電服務平臺信息資源,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最后,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更多支持。“建議政府部門對充換電新業態給予政策支持,支持城鎮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資金支持。”二是,吉利李書福建議:發展“液態陽光經濟”,推動甲醇汽車市場化。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深入研究了網絡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并將提交關于“液態陽光經濟”促進甲醇汽車市場化和“凈化網絡汽車行業發展空間促進平臺提升內部實力”的建議“.李書福建議設立甲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門從事從甲醇合成到甲醇廣泛應用的全鏈條相關高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占領技術高地,實現甲醇產業的不斷升級和突破,完成甲醇產業化高技術在全球范圍內的應用。建議整合行業頂尖研發力量,通過資產運營平臺推動并實現技術產業化。在甲醇汽車方面,盡快推動甲醇汽車市場化運營。甲醇汽車的研發、示范和試點已經36年了。大量的實驗和試點證明了甲醇汽車的安全性、經濟性、動力性、可靠性和環保性。結合我國當前能源和市場形勢,建議在甲醇替代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盡快開放甲醇汽車市場,推動市場化運作。同時,在甲醇汽車發展初期,國家給予了相關支持政策,以盡快實現市場轉型。此外,建議繼續完善甲醇汽車行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制度建設、運營管理和相關應用安全評估,并結合我國部分地區甲醇汽車試點經驗,加強和改進基礎設施建設,在更廣泛的領域進行操作管理和相關應用安全評估。最后,建議明確甲醇汽車產品的相關技術規范……
制定標準,加快甲醇標準體系建設,加快甲醇汽車市場化。第三,百度董事長李彥宏提案:打造自動駕駛政策全球新高地
百度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在中國人民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會議開幕式上再次當選為中國人民政協委員,并第六次出席“兩會”,帶來了“2018年兩會建議:聚焦人工智能,加強新技術應用”。目前,自動駕駛正在帶來新的變化,這將改變汽車行業在過去100年中使用的技術和商業模式。這一變化將顛覆全球汽車產業格局,讓中國有機會成為自動駕駛汽車新領域的汽車強國。自動駕駛技術正處于工業化探索的初級階段,政策是否與技術進步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行業的創新速度和競爭力。中國迫切需要加大政策領域的創新力度,充分發揚“世界第一”的精神,使政策創新成為產業發展的競爭力和新經濟的生產力。對此,李彥宏建議,一是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自動駕駛開放平臺,打造中國在自動駕駛領域的產業競爭力。充分發揮我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設立千億級國家自動駕駛產業投資基金。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建設“中國汽車大腦”平臺,支持其逐步成長為全球領先的自動駕駛開放平臺,圍繞自動駕駛產業鏈和價值鏈聚集全球優秀的自動駕駛力量,加快產業發展;第二,加快研究并出臺運營政策,為加快國家級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化奠定法律基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率先發展自動駕駛試運營服務,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北上廣等限制城市無指標申領牌照;盡快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運營資質要求,向有條件的公司發放相關牌照);第三,鑒于信息安全在自動駕駛汽車行業的重要性,應加強防范黑客攻擊汽車和控制關鍵數據所帶來的巨大風險;四是為加快自動駕駛汽車部署,推進智能道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加快轉變自動駕駛汽車城市交通新環境。4、廣汽董事長曾慶紅建議:加強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探索設立專項保險。
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岑慶紅主要就汽車產業、國企改革、精準扶貧和民生等方面建言獻策。其中,針對自動駕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問題,提出以下建議:1。關于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立法和促進合法道路測試的建議。加強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授權飛行員或制定臨時法規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專項法律法規,確保相關測試“合法上路”;加大研究力度,探討新的管理制度,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相關主體責任,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汽車專項保險。2.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建議。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法;
優化政策規劃、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和技術合作實施,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加強充電設施建設,推動電網升級,鼓勵網絡共享等商業模式創新,突破配套建設瓶頸;
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提升新能源汽車的消費體驗和社會認可度。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建議,應為自動駕駛的量產設定準入門檻。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將在兩會上提交三項建議,其中兩項與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有關。朱華榮認為,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不僅是解決交通安全、道路擁堵、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支撐。然而,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仍面臨許多挑戰:首先,目前,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率先領先相關企業,利用分散的資源搭建了多個國家級智能網聯汽車創新平臺。同時,車企等關聯企業投資多條線,整個產業鏈資源分散。這樣,不僅不能有效整合中國汽車企業的資源投入,加強與跨國汽車企業和科技企業的競爭,而且容易造成資源重復投入、無序競爭的不良格局。二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難以為智能網聯汽車的研發和商業化提供有效支持。盡管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下,自動駕駛測試車牌照正在實施,但仍面臨許多監管挑戰。首先,自動駕駛汽車的合法上市缺乏法律法規。包括長安汽車在內的一些車企將在2020年實現自動駕駛汽車的L3量產。然而,由于自動駕駛汽車與現有機動車在駕駛操作上存在巨大差異,自動駕駛汽車的合法上市和銷售面臨挑戰。以某外國品牌為例,2017年,該公司聲稱已經實現了L3級自動駕駛功能,但由于相關準入機制的不完善,尚未實現商業銷售。此外,還存在道路設施標準規范不完善、標準落實不到位、自動駕駛安全準入標準缺失等問題。因此,朱華榮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改革現有管理機制,加強對智能網聯車輛的統籌管理。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專職項目組,解決多部門多頭管理問題,相關部委和企業參與,形成國家意志合力,集中資源辦大事。成立國家創新平臺公司,系統規劃和協調國家智能網聯汽車的創新發展。二是加快建立健全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包括:一是在現有法律法規中完善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允許合法銷售自動駕駛商用車。其次,完善適合自動駕駛的道路設施規范,并嚴格執行。最后,制定相關標準對自動駕駛汽車進行強制性要求,對自動駕駛量產提出準入門檻,避免行業內認識不一致導致自動駕駛水平參差不齊;同時,通過標準的強制性要求,使中國的自動駕駛與國際標準接軌。例如,業界共同討論并達成協議,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詳細要求;
自動駕駛車輛必須配備數據記錄和圖像記錄設備,以記錄自動駕駛車輛和駕駛員的行為。六是合眾新能源方運洲建議:加大農村充電補貼力度,出臺農村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合眾汽車創始人、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方云洲建議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增加充電樁設施,增加農村充電樁電費補貼,并在農村地區引入新能源汽車補貼。方云洲表示,2017年,我國充電基礎設施數量達到1445723個,新能源汽車與樁的比例約為3.8:1,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大幅推進。但從全國來看,充電設施更多集中在北京、廣東、上海、江蘇等發達省市,充電樁在廣大農村地區的普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普及離不開充電等配套設施的跟進。因此,他建議盡快將充電樁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在村委會和村公共場所免費安裝充電樁,供村民免費充電。同時,他還建議增加農村充電樁的電費補貼,對安裝充電樁的人給予一定的電費補貼。在購車方面,方云洲認為,國家應該出臺農村地區新能源購車補貼政策。他說,2009年,國家的汽車下鄉政策推動了中國成千上萬的家庭進入易村。建議遵循這一政策,并制定針對農村購車的專項補貼政策。對所有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農村居民給予適當的購車補貼,并免費安裝充電樁。七、合肥公交李向斌建議:加快發展鋰電池快速充電技術。
在2018年的“兩會”上,連任的合肥公交“老熟人”李向斌將目光聚焦在了新能源公交領域。在一線工作的李向斌承認,多年的運營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最頭疼的是公交車電池的續航能力。電池體積大、充電慢、儲能低,制約了新能源公交車的快速發展。他建議,要在國家層面總結發展經驗,組織幾家重點企業,集中資金投入,集中優勢人才進行研發。加大對純電動汽車牽引電機和變頻器的研發力度,開發低功耗、大牽引力、節能高效的變速器等電機設備,增加電池續航里程。李向斌在調查中還發現,寧波、杭州等城市已經試點了鋰電池快充。車輛可以在等待乘客上下車時快速充電,還可以多跑七八公里。“鋰電池快速充電模式仍處于研發階段。我希望國家能增加投資,加快研發。”8。華東理工大學的蘭敏波提出建議:進一步優化電池梯級利用補貼政策。
目前,電動汽車中使用的動力電池主要是鋰離子電池。根據車載用電標準,當電動汽車電池的容量降至額定容量的80%時,不應再使用。鋰離子電池的直接淘汰一方面會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如果不適當回收,會造成新的二次污染。開展有序充電研究,逐步利用電池提高電網資源效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行動……
y探索有序的充電服務模式,將為未來幾年電動汽車的大規模市場推廣創造有利條件。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會議正在進行中。兩會代表和委員對新能源汽車及其相關產業鏈提出了哪些建議?1.北汽董事長徐和誼: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助力綠色出行。
全國政協委員、北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在2018年提出了“加快基礎充電設施建設,助力綠色出行”的建議,重點關注新能源汽車產業。徐和誼給出了解決新能源充電服務問題的方案。首先,要加快先進充電技術的研發,進一步編制完善新建住宅和公共停車場(庫)的建設規范和標準,科學估算車庫和車棚的負荷需求,做好配套供電設施的升級改造。其次,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建議由發展改革部(能源)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成立專門的聯合協調辦公室,建立協同推進機制。第三,打通收費運營服務的后臺。“行業組織將推動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統一信息交換協議,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和城市的充電服務平臺信息資源,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最后,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更多支持。“建議政府部門對充換電新業態給予政策支持,支持城鎮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資金支持。”二是,吉利李書福建議:發展“液態陽光經濟”,推動甲醇汽車市場化。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深入研究了網絡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并將提交關于“液態陽光經濟”促進甲醇汽車市場化和“凈化網絡汽車行業發展空間促進平臺提升內部實力”的建議“.李書福建議設立甲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門從事從甲醇合成到甲醇廣泛應用的全鏈條相關高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占領技術高地,實現甲醇產業的不斷升級和突破,完成甲醇產業化高技術在全球范圍內的應用。建議整合行業頂尖研發力量,通過資產運營平臺推動并實現技術產業化。在甲醇汽車方面,盡快推動甲醇汽車市場化運營。甲醇汽車的研發、示范和試點已經36年了。大量的實驗和試點證明了甲醇汽車的安全性、經濟性、動力性、可靠性和環保性。結合我國當前能源和市場形勢,建議在甲醇替代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盡快開放甲醇汽車市場,推動市場化運作。同時,在甲醇汽車發展初期,國家給予了相關支持政策,以盡快實現市場轉型。此外,建議繼續完善甲醇汽車行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制度建設、運營管理和相關應用安全評估,并結合我國部分地區甲醇汽車試點經驗,加強和改進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及相關應用……
更廣泛領域的離子安全評估。最后,建議明確甲醇汽車產品的相關技術規范,制定標準,加快甲醇標準體系建設,加快甲醇汽車市場化。第三,百度董事長李彥宏提案:打造自動駕駛政策全球新高地
百度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在中國人民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會議開幕式上再次當選為中國人民政協委員,并第六次出席“兩會”,帶來了“2018年兩會建議:聚焦人工智能,加強新技術應用”。目前,自動駕駛正在帶來新的變化,這將改變汽車行業在過去100年中使用的技術和商業模式。這一變化將顛覆全球汽車產業格局,讓中國有機會成為自動駕駛汽車新領域的汽車強國。自動駕駛技術正處于工業化探索的初級階段,政策是否與技術進步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行業的創新速度和競爭力。中國迫切需要加大政策領域的創新力度,充分發揚“世界第一”的精神,使政策創新成為產業發展的競爭力和新經濟的生產力。對此,李彥宏建議,一是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自動駕駛開放平臺,打造中國在自動駕駛領域的產業競爭力。充分發揮我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設立千億級國家自動駕駛產業投資基金。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建設“中國汽車大腦”平臺,支持其逐步成長為全球領先的自動駕駛開放平臺,圍繞自動駕駛產業鏈和價值鏈聚集全球優秀的自動駕駛力量,加快產業發展;第二,加快研究并出臺運營政策,為加快國家級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化奠定法律基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率先發展自動駕駛試運營服務,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北上廣等限制城市無指標申領牌照;盡快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運營資質要求,向有條件的公司發放相關牌照);第三,鑒于信息安全在自動駕駛汽車行業的重要性,應加強防范黑客攻擊汽車和控制關鍵數據所帶來的巨大風險;四是為加快自動駕駛汽車部署,推進智能道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加快轉變自動駕駛汽車城市交通新環境。4、廣汽董事長曾慶紅建議:加強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探索設立專項保險。
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岑慶紅主要就汽車產業、國企改革、精準扶貧和民生等方面建言獻策。其中,針對自動駕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問題,提出以下建議:1。關于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立法和促進合法道路測試的建議。加強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授權飛行員或制定臨時法規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專項法律法規,確保相關測試“合法上路”;
加大研究力度,探討新的管理制度,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相關主體責任,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汽車專項保險。2.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建議。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法;優化政策規劃、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和技術合作實施,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加強充電設施建設,推動電網升級,鼓勵網絡共享等商業模式創新,突破配套建設瓶頸;
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提升新能源汽車的消費體驗和社會認可度。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建議,應為自動駕駛的量產設定準入門檻。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將在兩會上提交三項建議,其中兩項與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有關。朱華榮認為,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不僅是解決交通安全、道路擁堵、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支撐。然而,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仍面臨許多挑戰:首先,目前,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率先領先相關企業,利用分散的資源搭建了多個國家級智能網聯汽車創新平臺。同時,車企等關聯企業投資多條線,整個產業鏈資源分散。這樣,不僅不能有效整合中國汽車企業的資源投入,加強與跨國汽車企業和科技企業的競爭,而且容易造成資源重復投入、無序競爭的不良格局。二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難以為智能網聯汽車的研發和商業化提供有效支持。盡管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下,自動駕駛測試車牌照正在實施,但仍面臨許多監管挑戰。首先,自動駕駛汽車的合法上市缺乏法律法規。包括長安汽車在內的一些車企將在2020年實現自動駕駛汽車的L3量產。然而,由于自動駕駛汽車與現有機動車在駕駛操作上存在巨大差異,自動駕駛汽車的合法上市和銷售面臨挑戰。以某外國品牌為例,2017年,該公司聲稱已經實現了L3級自動駕駛功能,但由于相關準入機制的不完善,尚未實現商業銷售。此外,還存在道路設施標準規范不完善、標準落實不到位、自動駕駛安全準入標準缺失等問題。因此,朱華榮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改革現有管理機制,加強對智能網聯車輛的統籌管理。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專職項目組,解決多部門多頭管理問題,相關部委和企業參與,形成國家意志合力,集中資源辦大事。成立國家創新平臺公司,系統規劃和協調國家智能網聯汽車的創新發展。二是加快建立健全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包括:一是在現有法律法規中完善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允許合法銷售自動駕駛商用車。其次,完善適合自動駕駛的道路設施規范,并嚴格執行。最后,制定相關標準對自動駕駛汽車進行強制性要求,對自動駕駛量產提出準入門檻,避免行業內認識不一致導致自動駕駛水平參差不齊;同時,通過標準的強制性要求,使中國的自動駕駛與國際標準接軌。例如,業界共同討論并達成協議,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詳細要求;
自動駕駛車輛必須配備數據記錄和圖像記錄設備,以記錄自動駕駛車輛和駕駛員的行為。六是合眾新能源方運洲建議:加大農村充電補貼力度,出臺農村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合眾汽車創始人、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方云洲建議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增加充電樁設施,增加農村充電樁電費補貼,并在農村地區引入新能源汽車補貼。方云洲表示,2017年,我國充電基礎設施數量達到1445723個,新能源汽車與樁的比例約為3.8:1,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大幅推進。但從全國來看,充電設施更多集中在北京、廣東、上海、江蘇等發達省市,充電樁在廣大農村地區的普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普及離不開充電等配套設施的跟進。因此,他建議盡快將充電樁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在村委會和村公共場所免費安裝充電樁,供村民免費充電。同時,他還建議增加農村充電樁的電費補貼,對安裝充電樁的人給予一定的電費補貼。在購車方面,方云洲認為,國家應該出臺農村地區新能源購車補貼政策。他說,2009年,國家的汽車下鄉政策推動了中國成千上萬的家庭進入易村。建議遵循這一政策,并制定針對農村購車的專項補貼政策。對所有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農村居民給予適當的購車補貼,并免費安裝充電樁。七、合肥公交李向斌建議:加快發展鋰電池快速充電技術。
在2018年的“兩會”上,連任的合肥公交“老熟人”李向斌將目光聚焦在了新能源公交領域。在一線工作的李向斌承認,多年的運營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最頭疼的是公交車電池的續航能力。電池體積大、充電慢、儲能低,制約了新能源公交車的快速發展。他建議,要在國家層面總結發展經驗,組織幾家重點企業,集中資金投入,集中優勢人才進行研發。加大對純電動汽車牽引電機和變頻器的研發力度,開發低功耗、大牽引力、節能高效的變速器等電機設備,增加電池續航里程。李向斌在調查中還發現,寧波、杭州等城市已經試點了鋰電池快充。車輛可以在等待乘客上下車時快速充電,還可以多跑七八公里。“鋰電池快速充電模式仍處于研發階段。我希望國家能增加投資,加快研發。”8。華東理工大學的蘭敏波提出建議:進一步優化電池梯級利用補貼政策。
目前,電動汽車中使用的動力電池主要是鋰離子電池。根據車載用電標準,當電動汽車電池的容量降至額定容量的80%時,不應再使用。鋰離子電池的直接淘汰一方面會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如果不適當回收,會造成新的二次污染。開展有序充電研究,逐步利用電池提高電網資源效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行動……
y探索有序的充電服務模式,將為未來幾年電動汽車的大規模市場推廣創造有利條件。因此,全國政協委員、華東理工大學金山科技園管委會主任蘭敏波建議:一是研究完善智能有序充電和電池梯級利用的相關標準。在標準編制過程中,要充分利用現階段電動汽車行業發展取得的成果,結合電動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確保標準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探索和推廣智能有序的充電服務,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通過技術和經濟措施引導電動汽車在低谷、錯峰和排隊充電,提高電網設備和客戶用電設備的利用率,滿足日益增長的大規模、多樣化充電需求,促進清潔能源消費。三是加大車載動力電池梯級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電池梯級利用和儲能應用補貼政策,鼓勵各方參與。9、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提出建議:規范動力電池回收,將信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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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黨委書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紅提出兩項提案,均以新能源汽車為重點,建議相關部門規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回收和梯級利用,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增加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陳紅建議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回收和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兩個薄弱環節的管理,并提出了六項具體措施。1新能源汽車回收資質,并與傳統汽車回收資質分離。細化電池拆解的技術標準、監管和引進機制。逐步淘汰技術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企業。2.對動力電池梯級利用企業設置技術準入門檻,嚴厲打擊動力電池不熟練、隨意組裝、非法銷售的現象。3統一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動力電池回收園區。4.車主應承擔相應的動力電池回收責任,并將新能源汽車車主的動力電池編號納入社會信用信息系統,防止車主私自拆解電池并在市場上非法銷售。5.將動力電池有效回收的因素納入財政補貼的考慮范圍。6.給予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研發補貼,引導產學研與國內廠商合作、研究基礎技術、分享成果,降低企業回收成本。此外,陳紅還提出了《關于加快制定實施新能源商用車一體化管理的建議》。陳紅提出了三點建議:1。加快制定和實施新能源商用車積分制度。由于商用車用途廣泛,產品差異較大,建議根據不同類型的商用車制定新能源集成標準。同時,建議在同一企業內實施商用車與乘用車的新能源整合。2、管理(評估)車輛范圍由點到面。建議商用車新能源積分管理辦法從乘用車和特種車開始試點。3.積分制的實施時間與斜坡后退補貼的進度有關。建議從2018年底開始實施新能源商用車積分管理。十、佤邦主席周善紅……
渾機電有限公司建議: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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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張倪村黨支部副書記、江蘇萬順機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支部書記周善紅就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加快制定法律法規,建立管理體系,加大關鍵技術研發力度,促進商業化。他認為,近年來,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持了高速發展的趨勢,但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到2020年,預計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將達到500萬輛,動力電池報廢量將超過24.8萬噸,全社會將面臨動力電池“報廢潮”。動力電池的成分復雜,如果隨意丟棄,將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并威脅人類健康。因此,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迫在眉睫。在周善紅看來,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回收還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回收法規不完善;第二,回收體系仍然不完善;第三,回收技術和工藝水平有待提高;
第四,回收成本高,盈利困難。周善紅建議,首先要加快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規。系統梳理和規定動力電池的結構設計、連接方式、工藝技術和集成安裝的標準化,同時加強制定廢動力電池回收、運輸和儲存的相應法律法規,并進一步實現動力電池的編碼系統和追溯系統。其次,在建立動力電池回收管理體系方面,周善紅表示,要建立規模化、高效化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積極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通過保證金制度和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回收廢舊電池的意識。回收利用遵循有限梯級利用的原則,評估電池的健康狀況,充分發揮電池的剩余價值,回收提取價值高的元素,從而形成動力電池的產業鏈閉環,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同時,周善紅提出了兩條建議:加大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的研發力度,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商業化。他認為,可以通過開發動力電池的自動拆卸技術和設備,開發正負材料回收技術,開展鋰離子電池回收技術研究,提高銅、鐵、鋁、石墨的回收率,確保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激勵實施細則,確保回收企業的經濟效益,推動有價值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XI。中能國電王一力提案:建議國家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和準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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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中國人民協商會議委員、中能國電集團董事局主席王一力提出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分步回收和全鏈條行業亟待政策標準化的建議》。根據國家新能源開發利用、節能環保等政策,王一力對儲能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的開發應用提出了一些建議。她說,隨著電能替代燃油汽車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公眾意識的上升,電動汽車的推廣和普及只是時間問題。當電動汽車形成產業規模時,隨之而來的是退役動力電池的處置、梯級利用及相關解決方案等大量問題。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梯級回收,全鏈條產業需要政策規范,不容忽視。王一力建議:1。在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制定相關激勵政策,推動動力電池分步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創新動力電池回收和儲能應用。逐步使用退役的車載動力電池,改造安全有效的電池組作為儲能系統,拓展了車載電池儲能在電動汽車中的實際應用。2.建議國家盡快立法,建立正式的回收體系和準入機制。對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利用實行專項管理,對回收機構和企業實行審批制度,支持綜合實力強、技術設備先進、技術規范的大型企業介入,這不僅可以最大限度地回收可用資源,還可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進行專項嚴格監督管理,對城市污水、廢氣和固體廢物進行嚴格的監測和檢查……
回收過程中防止二次環境污染。3.建立動力電池制造和回收的國家技術標準體系,考慮全鏈條產業的經濟效益,統一實施科研、生產、回收、梯級利用等法律規范,制定相關國家控制標準,推動新能源梯級利用和儲能應用技術的新發展。Xii。天能董事長張天任提案:電池消費稅的征收應體現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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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天任計劃就生態文明建設、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生產者責任制延伸和行政體制改革等問題提交共計18條建議和議案。其中,關于調整優化鉛酸蓄電池消費稅的建議,成為張天任關注的重點行業話題。張天任建議,消費稅應減征、差別化或先征后退,體現稅收政策向綠色、循環、低碳目標的政策取向。“對于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并公布符合標準條件的企業,可以試行免征消費稅的辦法,可以先直接免征或退稅,這些優勢企業可以專門用于綠色產品研發、環保為科技或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支持。“十三、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提案:完善新能源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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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就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點提出了《關于完善新能源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建議》。王鳳英認為,阻礙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不利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地方保護仍然存在,設立地方目錄或高于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以及一再禁止為想要進入當地的外國新能源汽車企業設置障礙,這使得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優勢無法發揮,產業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其次,地方政府在購車中提供現金補貼的弊端越來越明顯。政策的不連續性和不完善性影響了企業的終端管理決策,扭曲了資源配置的效率。第三,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有待提高。不同的充電運營商仍在相互爭奪,用戶自建充電樁難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為此,王鳳英代表呼吁,在新能源汽車產業從政策驅動轉向政策驅動和市場驅動的關鍵時期,中國要構建公平競爭、標準統一的市場環境,理順整個新能源汽車生態鏈的發展環境。對于地方重復保護等阻礙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因素,一方面需要中央修訂完善相關政策,加強監督問責;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需要轉變行政思維,簡政放權,調整政策重點。王鳳英的具體建議如下: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精神,檢查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的地方準入制度或備案制度,努力建設國內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讓中國汽車企業抓住發展窗口,進一步增強實力。二是研究調整汽車行業稅收結構,逐步提高汽車使用維護稅,降低生產購置稅,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為當地企業提供保護的方式。三是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購車中提供現金補貼,鼓勵地方政府將購車補貼轉化為用電補貼、高速公路收費補貼等在用補貼,直接向用戶發放補貼。四是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老舊小區用電容量不足和因安排充電樁導致的工程改造成本進行改造,為充電樁進入小區掃清障礙,從而方便更多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第五,地方政府應轉變管理思維,將“為用戶做出選擇”轉變為“幫助用戶做出選擇。進一步簡政放權,政府管理的重點將從前面轉移到中間和后面,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十四、。奇瑞汽車董事長尹同躍提案:通過一體化管理推動商用車電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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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岳建議加快商用車電氣化發展。尹同躍認為,商用車具有負荷大、利用率高、年均行駛里程長的特點。盡管商用車僅占全國汽車保有量和新車銷量的20%左右,但商用車每年消耗的燃油占全國的50%以上。通過一體化管理促進商用車向新能源技術的發展,將有助于降低汽車燃料消耗,減少碳排放,減少石油對外依賴,提高國家能源安全。尹同躍建議,應考慮乘用車與商用車的融合,促進整個汽車行業的協調發展,并應考慮將輕型商用車(N1)與現有乘用車雙點管理方法(基本上為M1)整合為輕型車雙點管理方式的可行性。尹同躍還建議,“調整峰谷用電政策,引導新能源汽車夜間儲電,減少碳排放”。建議提高白天電價,降低晚上電價,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居民用電分時電價政策。它可以進一步降低夜間電價,有效減少碳排放。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夜間用電量相當于三峽大壩的一次完整發電量。15、熊貓車CEO高宇建議,共享經濟政策法規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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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熊貓車首席執行官高瑜結合自己在智能共享行業的創業經歷,經過深入調研,向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提交了以下三點建議。1.鑒于現行法律法規與共享經濟模式不匹配。因此,全國政協委員、華東理工大學金山科技園管委會主任蘭敏波建議:一是研究完善相關……
智能有序充電和電池級聯利用的nt標準。在標準編制過程中,要充分利用現階段電動汽車行業發展取得的成果,結合電動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確保標準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探索和推廣智能有序的充電服務,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通過技術和經濟措施引導電動汽車在低谷、錯峰和排隊充電,提高電網設備和客戶用電設備的利用率,滿足日益增長的大規模、多樣化充電需求,促進清潔能源消費。三是加大車載動力電池梯級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電池梯級利用和儲能應用補貼政策,鼓勵各方參與。9、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提出建議:規范動力電池回收,將信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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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黨委書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紅提出兩項提案,均以新能源汽車為重點,建議相關部門規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回收和梯級利用,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增加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陳紅建議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回收和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兩個薄弱環節的管理,并提出了六項具體措施。1新能源汽車回收資質,并與傳統汽車回收資質分離。細化電池拆解的技術標準、監管和引進機制。逐步淘汰技術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企業。2.對動力電池梯級利用企業設置技術準入門檻,嚴厲打擊動力電池不熟練、隨意組裝、非法銷售的現象。3統一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動力電池回收園區。4.車主應承擔相應的動力電池回收責任,并將新能源汽車車主的動力電池編號納入社會信用信息系統,防止車主私自拆解電池并在市場上非法銷售。5.將動力電池有效回收的因素納入財政補貼的考慮范圍。6.給予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研發補貼,引導產學研與國內廠商合作、研究基礎技術、分享成果,降低企業回收成本。此外,陳紅還提出了《關于加快制定實施新能源商用車一體化管理的建議》。陳紅提出了三點建議:1。加快制定和實施新能源商用車積分制度。由于商用車用途廣泛,產品差異較大,建議根據不同類型的商用車制定新能源集成標準。同時,建議在同一企業內實施商用車與乘用車的新能源整合。2、管理(評估)車輛范圍由點到面。建議商用車新能源積分管理辦法從乘用車和特種車開始試點。3.積分制的實施時間與斜坡后退補貼的進度有關。建議從2018年底開始實施新能源商用車積分管理。十、萬順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周善紅建議: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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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江都地郭村鎮張泥村黨支部副書記……
2018年,揚州市里克特與江蘇萬順機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支部書記周善紅就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加快制定法律法規、建立管理體系、,加大關鍵技術研發力度,促進商業化。他認為,近年來,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持了高速發展的趨勢,但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到2020年,預計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將達到500萬輛,動力電池報廢量將超過24.8萬噸,全社會將面臨動力電池“報廢潮”。動力電池的成分復雜,如果隨意丟棄,將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并威脅人類健康。因此,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迫在眉睫。在周善紅看來,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回收還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回收法規不完善;第二,回收體系仍然不完善;第三,回收技術和工藝水平有待提高;
第四,回收成本高,盈利困難。周善紅建議,首先要加快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規。系統梳理和規定動力電池的結構設計、連接方式、工藝技術和集成安裝的標準化,同時加強制定廢動力電池回收、運輸和儲存的相應法律法規,并進一步實現動力電池的編碼系統和追溯系統。其次,在建立動力電池回收管理體系方面,周善紅表示,要建立規模化、高效化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積極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通過保證金制度和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回收廢舊電池的意識。回收利用遵循有限梯級利用的原則,評估電池的健康狀況,充分發揮電池的剩余價值,回收提取價值高的元素,從而形成動力電池的產業鏈閉環,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同時,周善紅提出了兩條建議:加大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的研發力度,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商業化。他認為,可以通過開發動力電池的自動拆卸技術和設備,開發正負材料回收技術,開展鋰離子電池回收技術研究,提高銅、鐵、鋁、石墨的回收率,確保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激勵實施細則,確保回收企業的經濟效益,推動有價值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XI。中能國電王一力提案:建議國家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和準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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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中國人民協商會議委員、中能國電集團董事局主席王一力提出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分步回收和全鏈條行業亟待政策標準化的建議》。根據國家新能源開發利用、節能環保等政策,王一力對儲能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的開發應用提出了一些建議。她說,隨著電能替代燃油汽車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公眾意識的上升,電動汽車的推廣和普及只是時間問題。當電動汽車形成產業規模時,隨之而來的是退役動力電池的處置、梯級利用及相關解決方案等大量問題。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梯級回收,全鏈條產業需要政策規范,不容忽視。王一力建議:1。在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制定相關激勵政策,推動動力電池分步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創新動力電池回收和儲能應用。逐步使用退役的車載動力電池,改造安全有效的電池組作為儲能系統,拓展了車載電池儲能在電動汽車中的實際應用。2.建議國家盡快立法,建立正式的回收體系和準入機制。對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利用實行專項管理,對回收機構和企業實行審批制度,支持綜合實力強、技術設備先進、技術規范的大型企業介入,這不僅可以最大限度地回收可用資源,還可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進行專項嚴格監督管理,對城市污水、廢氣和固體廢物進行嚴格的監測和檢查……
回收過程中防止二次環境污染。3.建立動力電池制造和回收的國家技術標準體系,考慮全鏈條產業的經濟效益,統一實施科研、生產、回收、梯級利用等法律規范,制定相關國家控制標準,推動新能源梯級利用和儲能應用技術的新發展。Xii。天能董事長張天任提案:電池消費稅的征收應體現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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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天任計劃就生態文明建設、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生產者責任制延伸和行政體制改革等問題提交共計18條建議和議案。其中,關于調整優化鉛酸蓄電池消費稅的建議,成為張天任關注的重點行業話題。張天任建議,消費稅應減征、差別化或先征后退,體現稅收政策向綠色、循環、低碳目標的政策取向。“對于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并公布符合標準條件的企業,可以試行免征消費稅的辦法,可以先直接免征或退稅,這些優勢企業可以專門用于綠色產品研發、環保為科技或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支持。“十三、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提案:完善新能源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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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就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點提出了《關于完善新能源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建議》。王鳳英認為,阻礙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不利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地方保護仍然存在,設立地方目錄或高于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以及一再禁止為想要進入當地的外國新能源汽車企業設置障礙,這使得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優勢無法發揮,產業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其次,地方政府在購車中提供現金補貼的弊端越來越明顯。政策的不連續性和不完善性影響了企業的終端管理決策,扭曲了資源配置的效率。第三,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有待提高。不同的充電運營商仍在相互爭奪,用戶自建充電樁難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為此,王鳳英代表呼吁,在新能源汽車產業從政策驅動轉向政策驅動和市場驅動的關鍵時期,中國要構建公平競爭、標準統一的市場環境,理順整個新能源汽車生態鏈的發展環境。對于地方重復保護等阻礙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因素,一方面需要中央修訂完善相關政策,加強監督問責;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需要轉變行政思維,簡政放權,調整政策重點。王鳳英的具體建議如下: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精神,檢查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的地方準入制度或備案制度,努力建設國內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讓中國汽車企業抓住發展窗口,進一步增強實力。二是研究調整汽車行業稅收結構,逐步提高汽車使用維護稅,降低生產購置稅,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為當地企業提供保護的方式。三是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購車中提供現金補貼,鼓勵地方政府將購車補貼轉化為用電補貼、高速公路收費補貼等在用補貼,直接向用戶發放補貼。四是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老舊小區用電容量不足和因安排充電樁導致的工程改造成本進行改造,為充電樁進入小區掃清障礙,從而方便更多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第五,地方政府應轉變管理思維,將“為用戶做出選擇”轉變為“幫助用戶做出選擇。進一步簡政放權,政府管理的重點將從前面轉移到中間和后面,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十四、。奇瑞汽車董事長尹同躍提案:通過一體化管理推動商用車電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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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岳建議加快商用車電氣化發展。尹同躍認為,商用車具有負荷大、利用率高、年均行駛里程長的特點。盡管商用車僅占全國汽車保有量和新車銷量的20%左右,但商用車每年消耗的燃油占全國的50%以上。通過一體化管理促進商用車向新能源技術的發展,將有助于降低汽車燃料消耗,減少碳排放,減少石油對外依賴,提高國家能源安全。尹同躍建議,應考慮乘用車與商用車的融合,促進整個汽車行業的協調發展,并應考慮將輕型商用車(N1)與現有乘用車雙點管理方法(基本上為M1)整合為輕型車雙點管理方式的可行性。尹同躍還建議,“調整峰谷用電政策,引導新能源汽車夜間儲電,減少碳排放”。建議提高白天電價,降低晚上電價,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居民用電分時電價政策。它可以進一步降低夜間電價,有效減少碳排放。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夜間用電量相當于三峽大壩的一次完整發電量。15、熊貓車CEO高宇建議,共享經濟政策法規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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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熊貓車首席執行官高瑜結合自己在智能共享行業的創業經歷,經過深入調研,向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提交了以下三點建議。1.鑒于現行法律法規與共享經濟模式不匹配。例如,在交通法規方面,建議在國家層面對共享汽車進行差異化執法程序,通過……實現“人車分離”的交通執法……
交通違法信息與出行平臺數據的對接,從而改善當前針對車輛而非用戶的交通違法處理。2、針對共享經濟發展中資源與用戶之間可能存在的信用風險,高宇表示,信用體系的建立需要多方合作,包括共享經濟運營平臺、用戶、相關監管機構、有信用信息庫的機構等。她建議,政府應帶頭,各類共享經濟平臺乃至全社會應合作,建立并不斷完善“共享經濟信用體系”,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分類管理標準,這不僅可以保證共享經濟的長期發展,而且對塑造一個可信的社會也有積極的影響。3.繼續支持中國共享經濟保持世界領先,離不開新技術的快速應用,尤其是人工智能相關技術的制度保障。例如,對于共享出行的無人駕駛技術,需要在國家層面對無人駕駛相關的技術研發、產品性能評估和商業應用進行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盡快制定無人駕駛相關法律法規,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生態從“芯”-“端”-“云”到“用”,形成國際領先地位。例如,在交通法規方面,建議在國家層面對共享汽車進行差異化執法程序,通過交通違法信息與出行平臺數據對接,實現“人車分離”的交通執法,從而改進當前針對車輛而非用戶的交通違法處理。2、針對共享經濟發展中資源與用戶之間可能存在的信用風險,高宇表示,信用體系的建立需要多方合作,包括共享經濟運營平臺、用戶、相關監管機構、有信用信息庫的機構等。她建議,政府應帶頭,各類共享經濟平臺乃至全社會應合作,建立并不斷完善“共享經濟信用體系”,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分類管理標準,這不僅可以保證共享經濟的長期發展,而且對塑造一個可信的社會也有積極的影響。3.繼續支持中國共享經濟保持世界領先,離不開新技術的快速應用,尤其是人工智能相關技術的制度保障。例如,對于共享出行的無人駕駛技術,需要在國家層面對無人駕駛相關的技術研發、產品性能評估和商業應用進行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盡快制定無人駕駛相關法律法規,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生態從“芯”-“端”-“云”到“用”,形成國際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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