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多份通知,對《公告》中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進行整改。僅在11月份,就發出了5份整改通知。據第一電網統計,2017年,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17份關于實施/整改/驗證的通知。分析整改原因,主要是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化。近日,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草案曝光,新補貼政策將大幅調整產品技術指標。這意味著,國機中心將再次發布通知,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報,車企也將再次面臨產品目錄申報。企業申報目錄時,由于涉及的標準流程眾多,產品技術要求不斷調整,企業整改行動緩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汽車企業的銷售。我們呼吁在新能源汽車政策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市場要穩步發展,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中國機械中心調整了廂式運輸車輛規范要求,并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廂式運輸車輛規范性要求的通知》,對總質量≤4.5噸的廂式運輸車輛提出規范性要求,新申報的廂式運輸車應符合規范性要求;
《公告》中的產品應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自第304批公告實施以來,國家機械中心調整了鋰離子動力電池審評的技術要求。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GB/T 31467.3-2015評審技術要求的通知》顯示,經汽車產品技術委員會討論并經主管部門批準,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綜述。鋰離子動力電池組(系統)應按照GB/T 31467.3-2015標準(及其修正案)的規定,完成標準中“安全試驗”項目的所有檢驗工作。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電池組及系統第3部分: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評審技術要求進行了調整,新申報的汽車產品于2018年1月1日(第304批公告)開始實施。中國機械中心調整了汽車公告產品的強制檢驗項目,自304批次公告起實施。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汽車公告產品強制性檢驗項目的通知》明確調整了公告申報制度的檢驗項目,新申報的汽車產品于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304批次公告)。顯然,GB 19755-2016《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測量方法》和GB 19260-2016《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公交車結構要求》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被列為《公告》的基礎標準。2210種新能源產品需要整改。11月20日,國機集團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產品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符合《新能源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和依據標準》。截至目前,2210輛新能源汽車尚未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提交相關檢測報告。在2210個需要整改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中,汽車底盤597個,新能源汽車1613個。據第一電氣網統計,1613款汽車產品中有1361款進入了今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十大推薦目錄。其中,1299款車型躋身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前五名,即2017年7月1日前發布的目錄。在規定時間內,企業監控平臺應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順利對接。11月16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實施企業監測平臺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平穩對接的通知》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監測平臺,監測所有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營狀況,并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對接。非個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買的商用車以及2017年后注冊的特種車輛,應按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上傳相關數據;
個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在車輛狀態、充電狀態和運營模式發生變化時上傳相關數據,但不包括定位數據。2017年11月30日前,企業監控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了2017年度車輛靜態數據。2018年2月28日前,企業監控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了2017年車輛運行歷史數據。2018年3月1日后,企業監控平臺應與國家監管平臺建立通信對接,并將車輛信息實時上傳至國家監管平臺。對未按規定完成2017年度車輛數據上傳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2017年之前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相關企業應逐步向國家監管平臺報告相關數據。20輛新能源汽車需要按照GB19578-2014進行整改,《公告》將在截止日期后停止執行。11月15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按照GB19578-2014對乘用車進行整改的通知》顯示,根據GB195782014標準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相關乘用車產品。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將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公告》定于2018年1月停刊。中機中心在《公告》中公示了尚未提供標準報告的產品,共計1540輛乘用車,其中新能源汽車20輛。第300批公告中有45輛純電動汽車因未按規定進行檢測而被暫停發布。9月27日,國機中心發布的《關于公告中部分車輛暫停使用的通知》顯示,部分產品未按照GB11551《汽車正面碰撞乘員保護》的要求進行檢驗,擬在第300批公告中暫停相關產品的公告。根據第一電氣網的安排,19家企業的45輛純電動汽車計劃暫停進入第300號公告,其中包括野馬SQJ6451BEV純電動乘用車、28輛純電動專用車和16輛純電動卡車底盤。一些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和違反規定。自檢和申報需要在9月10日前完成。9月1日,中國國機中心發布的《關于核查涉嫌違法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顯示,2017年上半年,各地交管部門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時,發現部分新制造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違規。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委托,中國機械中心將負責對部通報的涉嫌違法車輛產品信息進行核查。逾期未提交、證明材料不足的涉嫌違法車輛,按照通報內容處理。97輛新能源汽車需要按照標準要求進行整改。8月2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對公告中部分車輛進行整改的通知》,根據GB11551-2014(車輛正面碰撞乘員保護)標準要求,公告中的相關車輛應在2017年9月3日前達到標準要求。公告中的車型包括97款新能源車型。100輛新能源汽車的輪胎承載能力不符合要求。7月11日,國家機械中心發布《關于對輪胎承載力和輕型汽車牽引裝置不合格車輛進行整改的通知》。目前,《公告》中部分車輛的輪胎承載力或輕型車輛牽引裝置不符合要求,擬暫停298批次《公告》相關產品的公告。據第一電氣網統計,近百輛新能源汽車的輪胎承載能力不符合要求;
43輛新能源輕型汽車的牽引裝置不符合要求。2380輛未提交檢測報告的新能源公交車將暫停執行《公告》。6月23日,中國國家機械中心在《公告》中發布了《關于暫停部分車輛行駛的通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擬對297批次《公告》中未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測試報告的車輛予以暫停使用。5月23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關于汽車制造企業準入申請項目核準文件的調整說明》,其中表示,為落實《通知》要求,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同意,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的準入申請應附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項目批準書。取消沒有GB/T 32960檢驗報告的新能源汽車目錄。4月11日,中國國家機械中心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納入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應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要求的檢驗報告(或企業平臺合規報告和車輛合規報告)。如果不提交,推薦的車輛目錄將在第295次公告中取消。4月1日前,《公告》中的產品應按要求提交檢測報告。3月10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關于新能源產品補充平臺合規報告和公告中車輛合規報告的通知》。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6]377號)的要求,企業應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監測平臺。申報公告的產品應在每月10日進行“公示”。2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調整公告報送制度和審核程序的通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在正常情況下,申報公告的產品應自每月10日起(節假日順延)進行“公示”,同時,對“公示”的產品進行技術審評(已完成技術審評的產品)未列入“公示”批次的產品轉下一批“公告”進行審評;
中國機械中心將在每月25日前完成對本批“公示”產品的技術審查,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2016年2月7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核查涉嫌違法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通知顯示,2016年下半年,各地交通管理部門正在對機動車進行處理。在登記時,發現一些新制造的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委托,中國機械中心將負責對部通報的涉嫌違法車輛產品信息進行核查。逾期未提交、證據不足的涉嫌違法車輛,按照告知書的內容處理。重新審查了1-5批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1月8日,中國汽車技術服務中心官網城市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汽車目錄應用的通知》,汽車制造商可通過《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推薦汽車名錄》在線申請系統進行申請。其中提出,2016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第一批至第五批需要重新審批;企業應根據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近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多份通知,對《公告》中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進行整改。僅在11月份,就發出了5份整改通知。據第一電網統計,2017年,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17份關于實施/整改/驗證的通知。分析整改原因,主要是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化。近日,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草案曝光,新補貼政策將大幅調整產品技術指標。這意味著,國機中心將再次發布通知,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報,車企也將再次面臨產品目錄申報。企業申報目錄時,由于涉及的標準流程眾多,產品技術要求不斷調整,企業整改行動緩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汽車企業的銷售。我們呼吁在新能源汽車政策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市場要穩步發展,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中國機械中心調整了廂式運輸車輛規范要求,并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廂式運輸車輛規范性要求的通知》,對總質量≤4.5噸的廂式運輸車輛提出規范性要求,新申報的廂式運輸車應符合規范性要求;
《公告》中的產品應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自第304批公告實施以來,國家機械中心調整了鋰離子動力電池審評的技術要求。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GB/T 31467.3-2015評審技術要求的通知》顯示,經汽車產品技術委員會討論并經主管部門批準,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綜述。鋰離子動力電池組(系統)應按照GB/T 31467.3-2015標準(及其修正案)的規定,完成標準中“安全試驗”項目的所有檢驗工作。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電池組及系統第3部分: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評審技術要求進行了調整,新申報的汽車產品于2018年1月1日(第304批公告)開始實施。中國機械中心調整了汽車公告產品的強制檢驗項目,自304批次公告起實施。11月24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汽車公告產品強制性檢驗項目的通知》明確調整了公告申報制度的檢驗項目,新申報的汽車產品于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304批次公告)。顯然,GB 19755-2016《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測量方法》和GB 19260-2016《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公交車結構要求》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被列為《公告》的基礎標準。2210種新能源產品需要整改。11月20日,國機集團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產品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符合《新能源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和依據標準》。截至目前,2210輛新能源汽車尚未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提交相關檢測報告。在2210個需要整改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中,汽車底盤597個,新能源汽車1613個。據第一電氣網統計,1613款汽車產品中有1361款進入了今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十大推薦目錄。其中,1299款車型躋身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前五名,即2017年7月1日前發布的目錄。在規定時間內,企業監控平臺應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順利對接。11月16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實施企業監測平臺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平穩對接的通知》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監測平臺,監測所有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營狀況,并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對接。非個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買的商用車以及2017年后注冊的特種車輛,應按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上傳相關數據;
個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在車輛狀態、充電狀態和運營模式發生變化時上傳相關數據,但不包括定位數據。2017年11月30日前,企業監控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了2017年度車輛靜態數據。2018年2月28日前,企業監控平臺向國家監管平臺上報了2017年車輛運行歷史數據。2018年3月1日后,企業監控平臺應與國家監管平臺建立通信對接,并將車輛信息實時上傳至國家監管平臺。對未按規定完成2017年度車輛數據上傳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2017年之前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相關企業應逐步向國家監管平臺報告相關數據。20輛新能源汽車需要按照GB19578-2014進行整改,《公告》將在截止日期后停止執行。11月15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的《關于按照GB19578-2014對乘用車進行整改的通知》顯示,根據GB195782014標準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相關乘用車產品。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將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公告》定于2018年1月停刊。中機中心在《公告》中公示了尚未提供標準報告的產品,共計1540輛乘用車,其中新能源汽車20輛。第300批公告中有45輛純電動汽車因未按規定進行檢測而被暫停發布。9月27日,國機中心發布的《關于公告中部分車輛暫停使用的通知》顯示,部分產品未按照GB11551《汽車正面碰撞乘員保護》的要求進行檢驗,擬在第300批公告中暫停相關產品的公告。根據第一電氣網的安排,19家企業的45輛純電動汽車計劃暫停進入第300號公告,其中包括野馬SQJ6451BEV純電動乘用車、28輛純電動專用車和16輛純電動卡車底盤。一些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和違反規定。自檢和申報需要在9月10日前完成。9月1日,中國國機中心發布的《關于核查涉嫌違法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顯示,2017年上半年,各地交管部門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時,發現部分新制造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違規。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委托,中國機械中心將負責對部通報的涉嫌違法車輛產品信息進行核查。逾期未提交、證明材料不足的涉嫌違法車輛,按照通報內容處理。97輛新能源汽車需要按照標準要求進行整改。8月2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對公告中部分車輛進行整改的通知》,根據GB11551-2014(車輛正面碰撞乘員保護)標準要求,公告中的相關車輛應在2017年9月3日前達到標準要求。公告中的車型包括97款新能源車型。100輛新能源汽車的輪胎承載能力不符合要求。7月11日,國家機械中心發布《關于對輪胎承載力和輕型汽車牽引裝置不合格車輛進行整改的通知》。目前,《公告》中部分車輛的輪胎承載力或輕型車輛牽引裝置不符合要求,擬暫停298批次《公告》相關產品的公告。據第一電氣網統計,近百輛新能源汽車的輪胎承載能力不符合要求;
43輛新能源輕型汽車的牽引裝置不符合要求。2380輛未提交檢測報告的新能源公交車將暫停執行《公告》。6月23日,中國國家機械中心在《公告》中發布了《關于暫停部分車輛行駛的通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擬對297批次《公告》中未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測試報告的車輛予以暫停使用。5月23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關于汽車制造企業準入申請項目核準文件的調整說明》,其中表示,為落實《通知》要求,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同意,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的準入申請應附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項目批準書。取消沒有GB/T 32960檢驗報告的新能源汽車目錄。4月11日,中國國家機械中心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納入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應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要求的檢驗報告(或企業平臺合規報告和車輛合規報告)。如果不提交,推薦的車輛目錄將在第295次公告中取消。4月1日前,《公告》中的產品應按要求提交檢測報告。3月10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了《關于新能源產品補充平臺合規報告和公告中車輛合規報告的通知》。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6]377號)的要求,企業應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監測平臺。申報公告的產品應在每月10日進行“公示”。2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調整公告報送制度和審核程序的通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在正常情況下,申報公告的產品應自每月10日起(節假日順延)進行“公示”,同時,對“公示”的產品進行技術審評(已完成技術審評的產品)未列入“公示”批次的產品轉下一批“公告”進行審評;
中國機械中心將在每月25日前完成對本批“公示”產品的技術審查,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2016年2月7日,中國機械中心發布《關于核查涉嫌違法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通知顯示,2016年下半年,各地交通管理部門正在對機動車進行處理。在登記時,發現一些新制造的車輛涉嫌生產不一致。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委托,中國機械中心將負責對部通報的涉嫌違法車輛產品信息進行核查。逾期未提交、證據不足的涉嫌違法車輛,按照告知書的內容處理。重新審查了1-5批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1月8日,中國汽車技術服務中心官網城市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汽車目錄應用的通知》,汽車制造商可通過《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推薦汽車名錄》在線申請系統進行申請。其中提出,2016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第一批至第五批需要重新審批;企業應根據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
11月22日,“金樁獎”2017年度頒獎盛典在北京隆重舉辦,這可是充電設施行業的年度盛會在120多家企業中,鼎充脫穎而出,榮獲“2017年度最佳智能充電解決方案提供商”大獎,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寶馬決定向在慕尼黑的一座新電池研發中心投入2億歐元的資金。這家公司計劃開發屬于自己的電池設計能力,包括包裝、測試及耐用性到電池化學和生產技術水平。
1900/1/1 0:00:00據彭博社報道,賈躍亭曾自稱要超越特斯拉,眼下,他旗下坐困愁城的帝國又遭遇新的障礙。知情人士稱,其美國電動汽車初創企業的5億美元融資面臨困難。
1900/1/1 0:00:00實際經驗是保證自動駕駛技術安全和成熟度的關鍵,這也是為什么Waymo不遺余力的進行著自動駕駛的路測試驗。
1900/1/1 0:00:00隨著神戶制鋼以及三菱相繼曝出造假,日產品牌們曾經一直冠在頭頂的“匠人”光環也逐漸蒙灰,不過關于造假的丑聞并沒有隨著兩位巨佬的低頭認錯而消停,
1900/1/1 0:00:00彭博社報道,拿到軟銀的投資后,Uber估值將從此前的690億美元降到480億美元。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