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住宅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指出應加強對現有住宅設施的改造。根據電動汽車的發展規劃和應用推廣,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供電企業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既有小區(包括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小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特殊固定停車位(包括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停車位),將按照“一表一車位”的模式,對配套供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每個停車位配備容量適當的電能表。對于公共停車位,要結合社區實際和電動車用戶充電需求,進行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能力。國家對居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資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建設提供便利。
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和充電設施的安裝位置和用電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供電設施建設規劃,從而為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提供便利。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結合實際,支持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住宅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6]1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以及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要求,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為切實解決當前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加強對現有居住設施的改造。根據電動汽車的發展規劃和應用推廣,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供電企業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既有小區(包括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小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特殊固定停車位(包括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停車位),將按照“一表一車位”的模式,對配套供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每個停車位配備容量適當的電能表。對于公共停車位,我們應該結合社區的實際情況和電動汽車用戶的充電需求,進行改造……
完善配套供電設施,合理配置供電能力。國家對居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資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建設提供便利。
二是規范新建住宅設施建設。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和充電設施的安裝位置和用電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供電設施建設規劃,從而為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提供便利。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結合實際,支持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住宅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
第三,做好項目規劃。新建或改建住宅項目需按規定配備充電基礎設施,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頒發相關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時,應嚴格執行充電基礎設施比例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者改建住宅項目施工圖時,應當審查充電基礎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工程總體驗收范疇。
四、指導業主委員會支持設施建設。各地房地產(住房)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要按照《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附件),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指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流程。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并提供必要協助,以滿足業主或長期承租人(租賃期一年或一年以上)占用固定停車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
五、發揮開發商等產權單位的主體作用。地方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住房)行政主管部門,采取統一組織、專項支持的方式,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住宅車位物業單位主動利用現有車位和場地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六、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的積極作用。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和資料,并積極配合和協助現場勘察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根據用戶需求和業主大會授權提供充電服務。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提供積極有效配套服務和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七、創新企業經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住宅充電基礎設施的可持續發展,探索第三方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車位業主委員會等多方參與建設運營的市場化合作共贏模式……
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積極引入本地集中改造、智能充電管理、多用戶分時等創新運營模式,提高日常運維服務水平。地方物價部門可以在嚴格執行《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2014〕1668號)的基礎上,探索合理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服務收費機制,逐步形成可持續的市場化推廣模式。
八、開展責任保險收費工作。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相關規定。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應當為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購買產品責任險,按照“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險。從事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的企業必須為其運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制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九、加強居民小區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的消防和電氣安全設計要求。加大對私接私用、違規用電、違規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對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和充電相關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十、加大宣傳力度。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讓居民和物業企業了解政策要求;
同時,加強輿論監督,對不配合或阻撓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大輿論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一、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將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城市分批開展試點示范。地方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住房)管理部門牽頭制定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綜合試點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附件: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7月25日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住宅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指出應加強對現有住宅設施的改造。根據電動汽車的發展規劃和應用推廣,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供電企業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既有小區(包括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小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特殊固定停車位(包括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停車位),將按照“一表一車位”的模式,對配套供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每個停車位配備容量適當的電能表。對于公共停車位,要結合社區實際和電動車用戶充電需求,進行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能力。國家對居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資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建設提供便利。
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和充電設施的安裝位置和用電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供電設施建設規劃,從而為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提供便利。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結合實際,支持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住宅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6]1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以及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要求,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并有效解決了目前電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住宅小區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加強對現有居住設施的改造。根據電動汽車的發展規劃和應用推廣,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供電企業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既有小區(包括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小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特殊固定停車位(包括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停車位),將按照“一表一車位”的模式,對配套供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每個停車位配備容量適當的電能表。對于公共停車位,要結合社區實際和電動車用戶充電需求,進行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能力。國家對居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資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建設提供便利。
二是規范新建住宅設施建設。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和充電設施的安裝位置和用電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供電設施建設規劃,從而為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提供便利。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結合實際,支持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住宅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
第三,做好項目規劃。新建或改建住宅項目需按規定配備充電基礎設施,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頒發相關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時,應嚴格執行充電基礎設施比例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者改建住宅項目施工圖時,應當審查充電基礎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工程總體驗收范疇。
四、指導業主委員會支持設施建設。各地房地產(住房)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要按照《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附件),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指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流程。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并提供必要協助,以滿足業主或長期承租人(租賃期一年或一年以上)占用固定停車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
五、發揮開發商等產權單位的主體作用。地方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住房)行政主管部門,采取統一組織、專項支持的方式,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住宅車位物業單位主動利用現有車位和場地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六、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的積極作用。杜……
在住宅小區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和資料,并積極配合和協助現場勘察和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根據用戶需求和業主大會授權提供充電服務。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提供積極有效配套服務和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七、創新企業經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住宅充電基礎設施的可持續發展,探索第三方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停車位業主委員會等各方參與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積極引入本地集中改造、智能充電管理、多用戶分時等創新運營模式,提高日常運維服務水平。地方物價部門可以在嚴格執行《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2014〕1668號)的基礎上,探索合理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服務收費機制,逐步形成可持續的市場化推廣模式。
八、開展責任保險收費工作。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相關規定。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應當為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購買產品責任險,按照“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險。從事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的企業必須為其運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制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九、加強居民小區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的消防和電氣安全設計要求。加大對私接私用、違規用電、違規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對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和充電相關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十、加大宣傳力度。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讓居民和物業企業了解政策要求;同時,加強輿論監督,對不配合或阻撓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大輿論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一、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將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城市分批開展試點示范。地方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住房)管理部門牽頭制定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綜合試點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附件: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7月25日
標簽:
據河南省政府網9月12日消息,河南將發展低速電動車產業作為新經濟增長點之一,近日正式成立低速電動車合作示范區。9月9日,河南省低速電動車示范區合作協議簽字儀式在鄭州舉行。
1900/1/1 0:00:00“越是上游,受到的波動影響越大,被罰車企資金出現問題,其上游關聯企業資金肯定會跟著緊張。但這次補事件影響的只是個別企業,主要問題還在于未來方向極不確定,政策總在變化,這個影響就更巨大了。
1900/1/1 0:00:00據北京市商務委公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總保有量已經超過62萬輛,而北京市發改委高技術產業處副處長林曉鋒則曾公開表示,北京市目前已有充電樁17萬根。
1900/1/1 0:00:00陜西省咸陽市近日發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其中:1公交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5元千瓦時。2乘用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8元千瓦時。
1900/1/1 0:00:009月12日,滴滴聯合優步中國與快步租車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快步將陸續投放2萬輛新能源電動車在滴滴優步平臺上運營,并率先在浙江落地。雙方還將在政企用車、移動體驗等方面達成戰略合作。
1900/1/1 0:00:00近日,鎮江市財政局、市經信委近日聯合制定出臺了《2016年鎮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