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電氣網作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內容: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省直屬單位: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已獲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印發給您。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8日
(本文公開發布)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國務院辦公辦公廳關于加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一、一般要求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支持相結合,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突出新能源汽車在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和引導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和標準建設,加快形成覆蓋全省、布局合理的充電服務網絡,全力以赴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第二,晉升目標
2016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3500多輛(相當于約6萬輛標準車),其中公交車4614輛,特種車2565輛,乘用車6321輛。將建設200多個充電站和14000多個充電樁(包括5500多個直流充電樁和8500多個交流充電樁)。推廣的新能源公交車數量占當年新換公交車數量的50%以上;
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占當年配備新車的車輛的50%以上。
第三,工作舉措
(a) 擴大推廣的范圍和范圍。
在繼續做好公共交通、出租車等重點推廣領域的基礎上,加大環衛、物流、機場、旅游等領域的推廣力度,同時采取更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地方各級主管部門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應用,省、市各級主管部門按10%-15%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車輛購置和充電樁建設運營相關工作由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承擔,實現市場化運作。
(2)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省能源局負責制定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完善充電設施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根據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各市制定本地區充電設施建設規劃,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市規劃。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積極推進住宅小區、酒店、商業區、企事業單位、旅游景區充電設施建設,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3) 加強對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
根據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推薦的《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數據采集技術規范》,2016年,各市將建設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平臺,加強數據采集,對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進行統計分析和跟蹤檢查,建立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行效果評價體系。在運營管理平臺建成之前,新能源汽車制造商必須為所有待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輛運營技術狀態實時監測裝置,并進行可靠有效的監測和管理。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必須實時監控充電設施運行狀態,確保充電設施安全運行。
(4) 完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
新能源汽車制造商在推廣應用的市、縣(市、區)至少有一個固定的售后服務點,負責維護和修理其相關的汽車產品。至少每六個月對其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和性能測試,并將安全檢查信息和性能測試數據存檔,以確保新能源汽車產品在運營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將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對車輛駕駛員、充電站從業人員和車輛維修人員進行專業安全培訓。
(5) 促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以應用帶動市場,以市場帶動產業,通過示范運營培育和擴大市場需求,增強企業研發能力,提高產品質量和水平,增加產品種類,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第四,保障措施
(1) 實施支持政策。
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補貼政策,各地將按照不低于省級的標準安排補貼資金,用于支持車輛購置和充電設施建設。
我們將實施……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通過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的支持力度。
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申報的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實行大規模工業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
(2) 加強檢查和評估。
各市要認真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確保完成2016年推廣目標,加強對本地區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評估和分析。
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公室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省新能源汽車辦公室提供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數量、型號和運營情況、充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情況以及省市財政補貼的支付情況。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省有關部門,定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充換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確定的年度推廣目標和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對各城市的安全運營管理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附件:2016年1月20日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
2、2016年江蘇省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附件1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注:1。公交車:包括城市公交車、城鎮公交車和租賃經營公交車的車輛(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
2.其他公交車:包括道路客運車輛和企業自有車輛。道路客運車輛是指運輸乘客、為公眾提供服務并具有商業道路客運活動的公共汽車,包括班車(加班車)、包車和旅游巴士;企業自有車輛是指企業為員工通勤、商務接待而購買的車輛;
3、郵政物流車輛:指取得道路貨物運輸資質并提供貨物運輸的車輛;
4.市政、環衛、工程車輛等:提供城市道路清潔衛生、工程養護、巡邏等用途的車輛;
5、出租汽車:具備出租汽車經營資格并提供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
6.私人和企業車輛:私人消費者或企業購買的自用車輛;
7.公務用車:行政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
8.租車:以長期租車或車輛共享模式應用的車輛。
附件2
江蘇省2016年充電設施建設計劃明細表
單位:一個
城市
直流充電樁
交流充電樁
全部的
南京
八百
二千二百
三千
無錫
四百
一千
一千四百
徐州
四百
五百
九百
常州
三百
五百
八百
蘇州
一千七百
八百
二千五百
南通
二百五十
七百五十
一千
連云港
一百五十
四百五十
六百
淮安
一百五十
三百五十
五百
鹽城
三百
五百五十
八百五十
揚州
三百
四百五十
七百五十
鎮江
五百
五百
一千
臺州
一百五十
二百五十
四百
宿遷
一百
二百
三百
全部的
五千五百
八千五百
1.4萬近日,第一電氣網作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內容: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省直屬單位: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已獲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印發給您。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8日
(本文公開發布)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國務院辦公辦公廳關于加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一、一般要求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支持相結合,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突出新能源汽車在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和引導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和標準建設,加快形成覆蓋全省、布局合理的充電服務網絡,全力以赴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第二,晉升目標
2016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3500多輛(相當于約6萬輛標準車),其中公交車4614輛,特種車2565輛,乘用車6321輛。將建設200多個充電站和14000多個充電樁(包括5500多個直流充電樁和8500多個交流充電樁)。推廣的新能源公交車數量占當年新換公交車數量的50%以上;
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占當年配備新車的車輛的50%以上。
第三,工作舉措
(a) 擴大推廣的范圍和范圍。
在繼續做好公共交通、出租車等重點推廣領域的基礎上,加大環衛、物流、機場、旅游等領域的推廣力度,同時采取更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地方各級主管部門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應用,省、市各級主管部門按10%-15%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車輛購置和充電樁建設運營相關工作由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承擔,實現市場化運作。
(2)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省能源局負責制定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完善充電設施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根據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各市制定本地區充電設施建設規劃,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市規劃。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積極推進住宅小區、酒店、商業區、企事業單位、旅游景區充電設施建設,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3) 加強對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
根據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推薦的《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數據采集技術規范》,2016年,各市將建設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平臺,加強數據采集,對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進行統計分析和跟蹤檢查,建立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行效果評價體系。在運營管理平臺建成之前,新能源汽車制造商必須為所有待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輛運營技術狀態實時監測裝置,并進行可靠有效的監測和管理。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必須實時監控充電設施運行狀態,確保充電設施安全運行。
(4) 完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
新能源汽車制造商在推廣應用的市、縣(市、區)至少有一個固定的售后服務點,負責維護和修理其相關的汽車產品。至少每六個月對其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和性能測試,并將安全檢查信息和性能測試數據存檔,以確保新能源汽車產品在運營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將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對車輛駕駛員、充電站從業人員和車輛維修人員進行專業安全培訓。
(5) 促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以應用帶動市場,以市場帶動產業,通過示范運營培育和擴大市場需求,增強企業研發能力,提高產品質量和水平,增加產品種類,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第四,保障措施
(1) 實施支持政策。
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補貼政策,各地將按照不低于省級的標準安排補貼資金,用于支持車輛購置和充電設施建設。
我們將實施……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通過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的支持力度。
對直接向電網運營企業申報的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實行大規模工業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應當按照所在地實行分類目錄電價。
(2) 加強檢查和評估。
各市要認真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確保完成2016年推廣目標,加強對本地區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評估和分析。
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公室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省新能源汽車辦公室提供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數量、型號和運營情況、充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情況以及省市財政補貼的支付情況。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省有關部門,定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充換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確定的年度推廣目標和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對各城市的安全運營管理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附件:2016年1月20日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
2、2016年江蘇省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附件1
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注:1。公交車:包括城市公交車、城鎮公交車和租賃經營公交車的車輛(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
2.其他公交車:包括道路客運車輛和企業自有車輛。道路客運車輛是指運輸乘客、為公眾提供服務并具有商業道路客運活動的公共汽車,包括班車(加班車)、包車和旅游巴士;企業自有車輛是指企業為員工通勤、商務接待而購買的車輛;
3、郵政物流車輛:指取得道路貨物運輸資質并提供貨物運輸的車輛;
4.市政、環衛、工程車輛等:提供城市道路清潔衛生、工程養護、巡邏等用途的車輛;
5、出租汽車:具備出租汽車經營資格并提供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
6.私人和企業車輛:私人消費者或企業購買的自用車輛;
7.公務用車:行政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
8.租車:以長期租車或車輛共享模式應用的車輛。
附件2
江蘇省2016年充電設施建設計劃明細表
單位:一個
城市
直流充電樁
交流充電樁
全部的
南京
八百
二千二百
三千
無錫
四百
一千
一千四百
徐州
四百
五百
九百
常州
三百
五百
八百
蘇州
一千七百
八百
二千五百
南通
二百五十
七百五十
一千
連云港
一百五十
四百五十
六百
淮安
一百五十
三百五十
五百
鹽城
三百
五百五十
八百五十
揚州
三百
四百五十
七百五十
鎮江
五百
五百
一千
臺州
一百五十
二百五十
四百
宿遷
一百
二百
三百
全部的
五千五百
八千五百
一萬四千
標簽:
4月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6年能源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關于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提出“2016年,計劃建設充電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專用充電樁86萬個,
1900/1/1 0:00:00新能源汽車發展得如火如荼的今天,相信大家都對純電動汽車的商家如數家珍,
1900/1/1 0:00:004月28日,特斯拉攜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共同啟動“特斯拉充電伙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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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4月29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簡稱“通知”。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