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電網獲得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聯合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這是國務院辦公廳10月9日發布的《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
《發展指南》明確提出了我國“十三五”階段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總體目標,也提出了分區域、分站點建設的目標。
《發展指南》顯示,中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建成1.2萬個集中充換電站和480萬個分散充電樁,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并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應100%具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
此外,地方政府應承擔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并將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納入政府的專項管理。2016年3月底前,將發布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
發展基礎
《發展指南》指出,“十二五”以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取得突破,積累經驗,為下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建設主體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除了一些大型央企,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也在逐步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14年底,全國已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流充電樁3.1萬個,為超過12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
“十二五”期間,充電網絡逐步形成。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已建成規模較大的城市充電服務網絡,蘇州、杭州等地已初步建成城際充電服務網絡;京滬、京港澳、清陰等高速公路沿線已基本建成省際充電服務網。交直流充電樁、雙向充放電電機、快速電池更換系統等設備實現國產化,無線充電和移動充電燈充電新技術試點。
中國基本建立了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包括術語、動力電池盒、充電系統和設備、充換接口、充換系統和設備,充換電站和服務網絡、建設和運營,以及附加設備等,標準約60項。
發展目標
中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建設1.2萬個集中充換電站和480萬個分散充電樁,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優先建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公交充換電站3850座以上、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座以上、環衛、后勤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座以上。積極推動公務和私人乘用車用戶在小區和單位停車位建設充電樁,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430多萬個,滿足基本充電需求。
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新增2400多個公共充電站和50萬個分布式公共充電樁,滿足臨時補充需求。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一個……
建設四縱四橫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新增800多個城際快速充電站,滿足城際出行需求。
次區域建設目標
《發展指南》將全國劃分為加速發展區、示范推廣區和積極推廣區三個區域,并提出了次區域建設的目標。
在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海南等電動汽車發展較好、霧霾治理任務重、應用條件優越的地區,將新建7400座充換電站和250萬個充電樁,滿足266萬輛電動汽車的需求。
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的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將力爭達到1:12,城市核心區的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將力爭小于2公里。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霧霾防控重點區域率先建設城際快充網絡,實現各大城市互聯互通。
在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示范推廣地區,到2020年,將新增43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20萬個分散充電樁,滿足233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的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將力爭達到1:15,城市核心區的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將力爭小于2.5公里。加強和加快發展區域互聯互通,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進以高速公路為基礎的城際快遞收費網絡建設。
在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未納入國家新能源推廣應用范圍的積極推廣地區,到2020年,將新增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10萬多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11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省會城市等主要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根據需要開展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子站點建設目標
結合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停車場,適當補充具有獨立用地的充換電站,3850多個公交充換電站,建設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座。
在住宅區,已經建造了28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以鼓勵有條件的設施向公眾開放;在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和工業園區的內部停車場建設了15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
在交通樞紐、大型文體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筑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2400多個城市公共充電站和50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滿足臨時用電需求。
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四縱、兩橫、三環”(四縱:京滬高速、京港澳高速、申海高速、京臺高速;兩橫:青銀高速、滬蓉高速;
三環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已建成500多個城市快速充電站。
2020年前,將形成“四縱四橫”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成1000多座城市快速充電站。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覆蓋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推動基礎設施建設。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覆蓋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
以用戶住宅停車位、內部停車場、公交車和出租汽車等專用站點提供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筑、社會公共停車場和街道臨時停車位提供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輔,以獨立的城市快速充電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的城際快速充電站為補充,以智能充電服務平臺為支撐,加快建設適度先進、布局合理、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對于公共交通、環衛、機場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根據線路運營要求,結合停車場優先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根據實際需求,可以建設一定數量的獨立快速充電站和換電站。對于租賃、物流、租賃、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應充分挖掘相關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的潛力。
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應優先考慮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沒有固定車位的用戶,鼓勵企業建設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機制,開展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和改造,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結合大型商場、文化體育場館等建筑,以及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社會公共停車場,優先建設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建設公共快速充電設施,適當建設獨立的公共快速充電站。
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優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實現區域間互聯互通;及時推進長江中游、中原、成都-重慶、哈爾濱-杭州城市群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到2020年底,將初步形成覆蓋大多數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和省際出行需求。
在商業模式方面。《發展指南》指出,鼓勵探索大型充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充電服務公司和車輛公司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等融資模式,借鑒合同能源管理等經營模式,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和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線下結合等新興商業模式。
明年3月底前,各地將出臺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
為了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目標,在發展指南中制定了保障措施。
《發展指南》明確,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獨立占地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原則上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
各地要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和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以及現有停車位內的所有住宅區和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加強物業協調。制定全國統一的私人用戶住宅充電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產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要按照示范文本,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財政價格政策。加大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激勵措施,督促各地盡快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給予市場穩定政策預期。
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地方政府應承擔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納入政府專項管理,建立由發展改革(能源)部門牽頭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分工負責,完善配套政策。2016年3月底前,將發布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國家指導方針已經發布。如果各地的充電設施計劃出臺并得到很好的實施,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電動汽車充電將不再是一個問題,我們將在街上隨處可見電動汽車。近日,第一電網獲得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聯合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這是國務院辦公廳10月9日發布的《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
開發……
《發展指南》明確提出了我國“十三五”階段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總體目標,也提出了分區域、分站點建設的目標。
《發展指南》顯示,中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建成1.2萬個集中充換電站和480萬個分散充電樁,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并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應100%具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
此外,地方政府應承擔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并將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納入政府的專項管理。2016年3月底前,將發布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
發展基礎
《發展指南》指出,“十二五”以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取得突破,積累經驗,為下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建設主體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除了一些大型央企,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也在逐步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14年底,全國已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流充電樁3.1萬個,為超過12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
“十二五”期間,充電網絡逐步形成。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已建成規模較大的城市充電服務網絡,蘇州、杭州等地已初步建成城際充電服務網絡;京滬、京港澳、清陰等高速公路沿線已基本建成省際充電服務網。交直流充電樁、雙向充放電電機、快速電池更換系統等設備實現國產化,無線充電和移動充電燈充電新技術試點。
中國基本建立了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包括術語、動力電池盒、充電系統和設備、充換接口、充換系統和設備,充換電站和服務網絡、建設和運營,以及附加設備等,標準約60項。
發展目標
中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建設1.2萬個集中充換電站和480萬個分散充電樁,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優先建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公交充換電站3850座以上、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座以上、環衛、后勤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座以上。積極推動公務和私人乘用車用戶在小區和單位停車位建設充電樁,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430多萬個,滿足基本充電需求。
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新增2400多個公共充電站和50萬個分布式公共充電樁,滿足臨時補充需求。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建設四縱四橫的城際快充網絡,新增800多個城際快充站,滿足城際出行需求。
次區域建設目標
《發展指南》將全國劃分為三個區域:加速發展區、示范推廣區和積極推廣區,并提出了分……
onal結構。
在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海南等電動汽車發展較好、霧霾治理任務重、應用條件優越的地區,將新建7400座充換電站和250萬個充電樁,滿足266萬輛電動汽車的需求。
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的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將力爭達到1:12,城市核心區的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將力爭小于2公里。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霧霾防控重點區域率先建設城際快充網絡,實現各大城市互聯互通。
在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示范推廣地區,到2020年,將新增43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220萬個分散充電樁,滿足233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的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將力爭達到1:15,城市核心區的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將力爭小于2.5公里。加強和加快發展區域互聯互通,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進以高速公路為基礎的城際快遞收費網絡建設。
在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未納入國家新能源推廣應用范圍的積極推廣地區,到2020年,將新增400多個集中充換電站和10萬多個分散式充電樁,滿足11萬多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省會城市等主要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根據需要開展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子站點建設目標
結合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停車場,適當補充具有獨立用地的充換電站,3850多個公交充換電站,建設出租車充換電站2500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2450座。
在住宅區,已經建造了28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以鼓勵有條件的設施向公眾開放;在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和工業園區的內部停車場建設了150多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鼓勵有資質的設施向公眾開放。
在交通樞紐、大型文體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筑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2400多個城市公共充電站和50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滿足臨時用電需求。
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四縱兩橫三環”(四縱:京滬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臺高速;兩橫:青銀高速、滬蓉高速;三環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已建成500多個城市快速充電站。
2020年前,將形成“四縱四橫”(四縱:深圳、北京-上海、北京-、北京-香港-澳門;
四恒:青銀、聯活、上海成都、上海昆明)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已建成城市快速充電站1000多個。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覆蓋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推動基礎設施建設。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覆蓋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
以用戶住宅停車位、內部停車場、公交車和出租汽車等專用站點提供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筑、社會公共停車場和街道臨時停車位提供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輔,以獨立的城市快速充電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的城際快速充電站為補充,以智能充電服務平臺為支撐,加快建設適度先進、布局合理、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對于公共交通、環衛、機場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根據線路運營要求,結合停車場優先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根據實際需求,可以建設一定數量的獨立快速充電站和換電站。對于租賃、物流、租賃、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電動汽車,應充分挖掘相關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的潛力。
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應優先考慮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沒有固定車位的用戶,鼓勵企業建設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機制,開展機械化、立體化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和改造,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結合大型商場、文化體育場館等建筑,以及交通樞紐、停車換乘(P+R)等社會公共停車場,優先建設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建設公共快速充電設施,適當建設獨立的公共快速充電站。
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優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實現區域間互聯互通;及時推進長江中游、中原、成都-重慶、哈爾濱-杭州城市群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
到2020年底,將初步形成覆蓋大多數主要城市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和省際出行需求。
在商業模式方面。《發展指南》指出,鼓勵探索大型充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充電服務公司和車輛公司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業務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質押等融資模式,借鑒合同能源管理等經營模式,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和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線下結合等新興商業模式。
明年3月底前,各地將出臺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
為了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目標,在發展指南中制定了保障措施。
《發展指南》明確,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獨立占地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原則上100%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條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安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公共充電站。
各地要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和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以及現有停車位內的所有住宅區和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加強物業協調。制定全國統一的私人用戶住宅充電設施建設與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產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要按照示范文本,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財政價格政策。加大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激勵措施,督促各地盡快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給予市場穩定政策預期。
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地方政府應承擔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納入政府專項管理,建立由發展改革(能源)部門牽頭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分工負責,完善配套政策。2016年3月底前,將發布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國家指導方針已經發布。如果各地的充電設施計劃出臺并得到很好的實施,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電動汽車充電將不再是一個問題,我們將在街上隨處可見電動汽車。
9月23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城市停車場建設,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擴內需惠民生。
1900/1/1 0:00:00日前,寶馬集團宣布人事變動稱,從2015年12月1日起,現任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康思遠先生將接替安格先生,擔任寶馬集團大中華區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安格先生將返回德國任職。
1900/1/1 0:00:00寶駿從默默無聞到大紅大紫仿佛只是一夜之間的事情,神車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這勢態簡直讓小伙伴們望塵莫及。而在“席卷”SUV界和MPV界之后,寶駿果斷轉戰微型電動車界。
1900/1/1 0:00:00近日作者從寶馬官方渠道獲悉,在11月20日開幕的廣州車展上,寶馬X5插電式混合動力版新車將會宣布上市。
1900/1/1 0:00:00日前,工信部部長苗圩在11月5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接受作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已有14家汽車企業未達到汽車行業生產經營的合格要求,它們將被公告停止其生產資質,也就是俗稱的“退市”。
1900/1/1 0:00:00第一電動特賣再度來襲。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