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申請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實施細則,最終使期待已久的推廣計劃最終落地。補貼范圍包括: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純電動公交車使用補貼辦法另行制定);充電設備建設(包括本市新能源汽車運營商自建和自用充電設備);市政府批準的新能源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等項目。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根據2013年國家補貼標準,深圳將對新能源汽車購置提供1:1匹配補貼,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與其他試點城市不同,深圳堅持“不退路”,給予的補貼最多。例如,一輛續航里程超過250公里的電動汽車今年在北京將獲得5.4萬元的地方補貼,在深圳仍將獲得6萬元的補貼。
盡管激勵措施很強,但深圳的補貼并不容易獲得。根據該辦法,申請企業為在本市注冊的汽車制造商,或本市以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制造商在本市登記的全資銷售子公司(以下簡稱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在本市注冊的注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這意味著,在深圳銷售新能源汽車的外國車企必須注冊至少5000萬才能設立銷售子公司,否則無法申請當地補貼。此外,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擁有五個或五個以上的標準維修網點,這些網點分布合理,符合市場需求。
補貼方式有效期至2015年底,發放時間為9月下旬。外國汽車公司在出售汽車之前只有三個月的注冊時間。顯然,很難趕上補貼的特快列車。有評論人士分析,如果外國上市車企在深圳注冊獨立子公司,涉事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和主管部門的審批流程將需要很長時間,如果沒有深圳當年的效率,顯然無法及時完成。
車輛購置、使用(公交車使用除外)及充電設備投資補貼標準
附件: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和《深圳市發展新能源汽車工作方案》,加強對深圳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的管理,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年度預算所需的年度扶持資金。
第三條適用本辦法的新能源汽車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并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車產品目錄。
第四條納入本辦法并給予補貼的車輛,應當實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和分工
第五條市財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政委員會)是支持資金的資金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a) 審查扶持資金年度支出計劃并報市政府批準,審查扶持資金的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發展改革委下達年度支出計劃扶持資金,用于扶持資金;
(三)對扶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對扶持資金進行整體績效評價。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展改革委”)是支持資金的業務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a) 向市財政委員會支持年度經費支出計劃;
(二)編制扶持資金年度決算;
(三)組織申請和審核扶持資金;
(四)會同市財政委員會下達年度扶持資金支出計劃,負責扶持資金的日常管理;
(五)組織開展項目驗收支持資金,并對資助項目的績效進行評估。
(六)對新能源汽車實行備案管理。
第七條基金申請人的主要職責是:
(a) 申請支持資金;
(二)項目實施條件及配套資金情況;
(三)對取得的扶持資金進行管理和核算;
(四)接受有關部門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五)按要求提供資金使用支持和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及相關財務報表。
第三章申請對象和補貼范圍
第八條基金申請的對象為:
(1) 本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在本市注冊的全資銷售子公司;
(2) 在本市注冊的充電設施經營企業;
(三)本市自行建設充電設備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
第九條財政補貼的范圍
(a) 新能源汽車的購買和使用(純電動公交車使用補貼另行制定,下同);
(2) 充電設備建設(包括本市新能源汽車經營企業自建和自用充電設備);
(3) 回收新能源乘用車動力電池;
(四)市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
第四章申請資格和補貼標準
第十條申請配套資金的企業和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并持相關材料提前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告。
(1) 在本市注冊的汽車制造商,或本市以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制造商在本市登記的全資銷售子公司(以下簡稱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在本市注冊的注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二)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擁有五個或五個以上的標準維修網點,且分布合理,符合市場需求;
(3) 車輛制造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當提供公布的目錄車輛清單、免稅目錄車輛清單以及計劃在本市銷售的市場指導價和相關材料;
(四)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提供承諾書,逐年降低其在本市銷售車型的市場指導價;
(5) 乘用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當建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專戶,并進行專戶核算。
第十一條車輛購置、使用和投資充電設備,按照附件一所列標準給予補貼。
第十二條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按每千瓦時動力電池容量標準為10元,乘用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對回收動力電池給予補貼。
第十三條乘用車動力電池購置、使用補貼和回收補貼,由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給予補貼。車輛制造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按扣除補貼后的價格向單位或個人銷售車輛。
第五章基金申報與核準
第十四條配套資金申請人應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a) 申請車輛購置和運營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汽車產品目錄》和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免征目錄清單;
3、季度車輛銷售及車主信息清單(附件2);
4、深圳市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工商登記注冊證(或車主身份證)、購車合同、發票、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如果業主未在本市登記,必須提供居住證復印件;
5.燃油出租車更換為純電動出租車的,應提供市交通委出具的審核文件。
(二)申請充電設備投資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充電設備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3、本市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備案文件或本市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資質文件。
(三)申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本市去年銷售的乘用車數量(與報告車型一致);
3.動力電池回收銀行資金專戶及余額信息。
第十五條購車使用補貼資金按季度申請、審核、撥付,動力電池回收補貼資金按年度申請、審核和撥付,充電設備投資補貼申請全年受理。
第十六條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補貼申請,經審批后向市財政委員會出具審計意見。
市財政委員會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出具的審計意見,經審核后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下達扶持資金計劃。
第六章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市發展改革委應當定期對補貼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送市財政委員會。
市財政委員會要重點抓好扶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時將重點檢查情況反饋市發展改革委。
第十八條市財政委員會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對統籌使用扶持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名頂替、截留、挪用、占用扶持資金的,由市財政委員會責令改正,同時由市財政部門處理,審計機構和監察機關按照《財務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規定執行。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配套資金管理部門和個人違反本辦法,不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監督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任免機關和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依程序給予處分;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扶持資金管理費按照有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列入年度部門預算。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
第二十三條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委員會負責解釋。9月26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申請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實施細則,最終使期待已久的推廣計劃最終落地。補貼范圍包括: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純電動公交車使用補貼辦法另行制定);充電設備建設(包括本市新能源汽車運營商自建和自用充電設備);
市政府批準的新能源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等項目。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根據2013年國家補貼標準,深圳將對新能源汽車購置提供1:1匹配補貼,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與其他試點城市不同,深圳堅持“不退路”,給予的補貼最多。例如,一輛續航里程超過250公里的電動汽車今年在北京將獲得5.4萬元的地方補貼,在深圳仍將獲得6萬元的補貼。
盡管激勵措施很強,但深圳的補貼并不容易獲得。根據該辦法,申請企業為在本市注冊的汽車制造商,或本市以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制造商在本市登記的全資銷售子公司(以下簡稱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在本市注冊的注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這意味著,在深圳銷售新能源汽車的外國車企必須注冊至少5000萬才能設立銷售子公司,否則無法申請當地補貼。此外,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擁有五個或五個以上的標準維修網點,這些網點分布合理,符合市場需求。
補貼方式有效期至2015年底,發放時間為9月下旬。外國汽車公司在出售汽車之前只有三個月的注冊時間。顯然,很難趕上補貼的特快列車。有評論人士分析,如果外國上市車企在深圳注冊獨立子公司,涉事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和主管部門的審批流程將需要很長時間,如果沒有深圳當年的效率,顯然無法及時完成。
車輛購置、使用(公交車使用除外)及充電設備投資補貼標準
附件: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和《深圳市發展新能源汽車工作方案》,加強對深圳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的管理,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年度預算所需的年度扶持資金。
第三條適用本辦法的新能源汽車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并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車產品目錄。
第四條納入本辦法并給予補貼的車輛,應當實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和分工
第五條市財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政委員會)是支持資金的資金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a) 審查扶持資金年度支出計劃并報市政府批準,審查扶持資金的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發展改革委下達年度支出計劃扶持資金,用于扶持資金;
(三)對扶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對扶持資金進行整體績效評價。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展改革委”)是支持資金的業務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a) 向市財政委員會支持年度經費支出計劃;
(二)編制扶持資金年度決算;
(三)組織申請和審核扶持資金;
(四)會同市財政委員會下達年度扶持資金支出計劃,負責扶持資金的日常管理;
(五)組織開展項目驗收支持資金,并對資助項目的績效進行評估。
(六)對新能源汽車實行備案管理。
第七條基金申請人的主要職責是:
(a) 申請支持資金;
(二)項目實施條件及配套資金情況;
(三)對取得的扶持資金進行管理和核算;
(四)接受有關部門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五)按要求提供資金使用支持和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及相關財務報表。
第三章申請對象和補貼范圍
第八條基金申請的對象為:
(1) 本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在本市注冊的全資銷售子公司;
(2) 在本市注冊的充電設施經營企業;
(三)本市自行建設充電設備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
第九條財政補貼的范圍
(a) 新能源汽車的購買和使用(純電動公交車使用補貼另行制定,下同);
(2) 充電設備建設(包括本市新能源汽車經營企業自建和自用充電設備);
(3) 回收新能源乘用車動力電池;
(四)市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
第四章申請資格和補貼標準
第十條申請配套資金的企業和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并持相關材料提前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告。
(1) 在本市注冊的汽車制造商,或本市以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制造商在本市登記的全資銷售子公司(以下簡稱汽車制造商或其全資銷售子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在本市注冊的注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二)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擁有五個或五個以上的標準維修網點,且分布合理,符合市場需求;
(3) 車輛制造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當提供公布的目錄車輛清單、免稅目錄車輛清單以及計劃在本市銷售的市場指導價和相關材料;
(四)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提供承諾書,逐年降低其在本市銷售車型的市場指導價;
(5) 乘用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應當建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專戶,并進行專戶核算。
第十一條車輛購置、使用和投資充電設備,按照附件一所列標準給予補貼。
第十二條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按每千瓦時動力電池容量標準為10元,乘用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對回收動力電池給予補貼。
第十三條乘用車動力電池購置、使用補貼和回收補貼,由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給予補貼。車輛制造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按扣除補貼后的價格向單位或個人銷售車輛。
第五章基金申報與核準
第十四條配套資金申請人應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a) 申請車輛購置和運營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汽車產品目錄》和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免征目錄清單;
3、季度車輛銷售及車主信息清單(附件2);
4、深圳市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工商登記注冊證(或車主身份證)、購車合同、發票、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如果業主未在本市登記,必須提供居住證復印件;
5.燃油出租車更換為純電動出租車的,應提供市交通委出具的審核文件。
(二)申請充電設備投資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充電設備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3、本市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備案文件或本市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資質文件。
(三)申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1、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本市去年銷售的乘用車數量(與報告車型一致);
3.動力電池回收銀行資金專戶及余額信息。
第十五條購車使用補貼資金按季度申請、審核、撥付,動力電池回收補貼資金按年度申請、審核和撥付,充電設備投資補貼申請全年受理。
第十六條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補貼申請,經審批后向市財政委員會出具審計意見。
市財政委員會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出具的審計意見,經審核后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下達扶持資金計劃。
第六章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市發展改革委應當定期對補貼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送市財政委員會。
市財政委員會要重點抓好扶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時將重點檢查情況反饋市發展改革委。
第十八條市財政委員會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對統籌使用扶持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名頂替、截留、挪用、占用扶持資金的,由市財政委員會責令改正,同時由市財政部門處理,審計機構和監察機關按照《財務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規定執行。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配套資金管理部門和個人違反本辦法,不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監督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任免機關和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依程序給予處分;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扶持資金管理費按照有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列入年度部門預算。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
第二十三條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委員會負責解釋。
標簽:北京
投資85億,一年竣工投產,擁有200多個工業機器人,傳統車新能源一體復合生產眾泰汽車江蘇金壇智造基地,向外界呈現了一個顛覆刻板成見的自主品牌汽車生產基地。
1900/1/1 0:00:00記得在今年1月份的全球新能源汽車大會上,沈海寅當時曾經作為奇虎360副總裁告訴我們360不會造車,時隔8個月再次在杭州新能源汽車論壇見到他,此刻的沈海寅已離開360,
1900/1/1 0:00:009月26日,深圳市發改委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作為補貼力度最大的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深圳吸引了諸多新能源車的追逐,此次發布補貼細則無疑是好消息。
1900/1/1 0:00:009月25日,由《中國機電工業》主辦的2015“裝備中國創新企業年會”暨“裝備中國創新先鋒”頒獎盛典在京隆重舉行,陽光電源再次榮登“2015裝備中國創新先鋒“榜,并獲“技術創新獎”。
1900/1/1 0:00:009月以來,合肥、武漢、臨沂、石家莊、濟寧、杭州以及南京等地區舉辦的車展紛紛開幕,作者發現,雖然車展的主辦地點不同,但參展品牌卻有許多相似之處。
1900/1/1 0:00:00車身小巧,五顏六色,外形與QQ、Mini、Smart相似,還配有空調曾經簡易的低速電動車如今演變得越來越時髦,配置水平也全面升級。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