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辦公室[2013]62號
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部門:
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已于2013年9月24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您,請認真貫徹執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11年12月28日發布的《關于轉發〈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等文件([2011]95號)同時廢止。
2013年10月8日
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促進我市低速電動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節能減排,保護資源環境,推廣新能源產品,參考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劃內低速電動汽車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低速電動汽車,是指乘用車、貨車等四輪電動汽車,由鉛酸電池或鋰電池供電,電動機驅動,最高車速不超過60公里/小時,續航里程不低于60公里,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第四條低速電動汽車的主要技術參數為:
客車外形尺寸≤4600 mm×1710 mm×1730 mm;最小轉向環直徑≤11m;出廠時,充足電的續航里程≥60公里;每100公里功耗≤15kW.h;側傾穩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離地間隙≥120mm。
貨車外形尺寸≤5000mm×1800mm×2100mm;最小轉向環直徑≤11m;出廠時,充足電的續航里程≥60公里;每100公里功耗≤20kW.h;側傾穩定角≥20;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離地間隙≥130mm。
除上述技術要求外,低速電動車還應嚴格執行相關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
第五條低速電動汽車的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和技術參數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應當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第六條生產電動汽車的企業必須通過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的型式檢驗,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觀光車、野外(廠)生產機動車等特種車輛的企業,必須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資質;
應具有3年以上相關產品經驗。
第七條低速電動車參照機動車管理,實行登記制度。低速電動車必須經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低速電動車的號牌和行駛證式樣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照國家標準式樣制作。低速電動車牌照背景顏色為綠色,加上“電”字,經市物價部門批準收取費用。
第八條根據國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低速電動車駕駛人應當取得C3級及以上駕駛證,并允許四人(含駕駛人)乘坐。
第九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低速電動車出廠檢驗由企業自行或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承擔,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低速電動車產品質量進行不定期抽樣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處理,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低速電動車安全技術指標檢測期限為一年,檢測費用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
第十一條通過生產條件現場評估的企業,在申請低速電動車產品備案時,應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供以下信息:
(a) 主要技術參數和主要配置記錄表;
(2)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三)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質量安全檢驗報告;
(四)產品合格證樣品;
(5) 其他需要證明的情況。
第十二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企業提交的產品技術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到企業生產現場進行產品一致性審查。產品通過審核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公告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
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具備向國家申報條件時,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協助其按程序向國家申報備案。
第十三條低速電動車出廠時經檢驗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出廠合格證應隨車頒發,證書的樣式和技術參數參照汽車產品出廠合格證。
第十四條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管理制度,建立每輛車的用戶檔案,在產品銷售區域建立售后服務機構,落實質量信息反饋機制和售后服務制度,并為每輛車提供至少一年或2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產品質量保證。
第十五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發現其產品存在嚴重影響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相關汽車產品,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召回缺陷產品,并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告。
第十六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當不斷改進生產和測試設備,保證產品質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市場和客戶的需求。
第十七條低速電動車允許在本市一級及以下公路(含城市道路)的機動車道上行駛,免收過馬路、過橋費。
第十八條道路交通管理低速電動車參照執行機動車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低速電動車只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不能作為營運車輛使用。
第二十條車輛報廢期限為20萬公里或10年。低速電動車的轉讓、更換、報廢程序參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執行。低速電動汽車制造商應該處理廢舊電池的回收問題。
第二十一條低速電動車由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承保。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低速電動汽車保險,第一年由生產企業代理,第二年由車主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覆蓋財產保險公司。
第二十三條在國家頒布有關政策、標準前,執行本辦法,有關政策、規范頒布后,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辦公室[2013]62號
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部門:
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已于2013年9月24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您,請認真貫徹執行。關于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邢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11年12月28日發布的《邢臺市速度電動汽車(暫行)》等文件([2011]95號)同時廢止。
2013年10月8日
邢臺市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促進我市低速電動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節能減排,保護資源環境,推廣新能源產品,參考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劃內低速電動汽車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低速電動汽車,是指乘用車、貨車等四輪電動汽車,由鉛酸電池或鋰電池供電,電動機驅動,最高車速不超過60公里/小時,續航里程不低于60公里,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第四條低速電動汽車的主要技術參數為:
客車外形尺寸≤4600 mm×1710 mm×1730 mm;最小轉向環直徑≤11m;出廠時,充足電的續航里程≥60公里;每100公里功耗≤15kW.h;側傾穩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離地間隙≥120mm。
貨車外形尺寸≤5000mm×1800mm×2100mm;最小轉向環直徑≤11m;出廠時,充足電的續航里程≥60公里;每100公里功耗≤20kW.h;側傾穩定角≥20;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離地間隙≥130mm。
除上述技術要求外,低速電動車還應嚴格執行相關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
第五條低速電動汽車的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和技術參數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應當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第六條生產電動汽車的企業必須通過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的型式檢驗,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觀光車、野外(廠)生產機動車等特種車輛的企業,必須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資質;
應具有3年以上相關產品經驗。
第七條低速電動車參照機動車管理,實行登記制度。低速電動車必須經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低速電動車的號牌和行駛證式樣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照國家標準式樣制作。低速電動車牌照背景顏色為綠色,加上“電”字,經市物價部門批準收取費用。
第八條根據國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低速電動車駕駛人應當取得C3級及以上駕駛證,并允許四人(含駕駛人)乘坐。
第九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低速電動車出廠檢驗由企業自行或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承擔,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低速電動車產品質量進行不定期抽樣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處理,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低速電動車安全技術指標檢測期限為一年,檢測費用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
第十一條通過生產條件現場評估的企業,在申請低速電動車產品備案時,應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供以下信息:
(a) 主要技術參數和主要配置記錄表;
(2)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三)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質量安全檢驗報告;
(四)產品合格證樣品;
(5) 其他需要證明的情況。
第十二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企業提交的產品技術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到企業生產現場進行產品一致性審查。產品通過審核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公告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
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具備向國家申報條件時,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協助其按程序向國家申報備案。
第十三條低速電動車出廠時經檢驗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出廠合格證應隨車頒發,證書的樣式和技術參數參照汽車產品出廠合格證。
第十四條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管理制度,建立每輛車的用戶檔案,在產品銷售區域建立售后服務機構,落實質量信息反饋機制和售后服務制度,并為每輛車提供至少一年或2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產品質量保證。
第十五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發現其產品存在嚴重影響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相關汽車產品,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召回缺陷產品,并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告。
第十六條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當不斷改進生產和測試設備,保證產品質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市場和客戶的需求。
第十七條低速電動車允許在本市一級及以下公路(含城市道路)的機動車道上行駛,免收過馬路、過橋費。
第十八條道路交通管理低速電動車參照執行機動車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低速電動車只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不能作為營運車輛使用。
第二十條車輛報廢期限為20萬公里或10年。低速電動車的轉讓、更換、報廢程序參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執行。低速電動汽車制造商應該處理廢舊電池的回收問題。
第二十一條低速電動車由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承保。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低速電動汽車保險,第一年由生產企業代理,第二年由車主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覆蓋財產保險公司。
第二十三條在國家頒布有關政策、標準前,執行本辦法,有關政策、規范頒布后,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標簽:發現
凌云兩輪電動汽車第一版驗證車型凌云兩輪電動汽車第一版驗證車型凌云兩輪電動汽車第一版驗證車型四輪汽車已經發展成熟并且正在向電動汽車的方向發展,
1900/1/1 0:00:00德政辦發201310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1900/1/1 0:00:00樂政辦發201316號昌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昌樂縣小型純電動汽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經濟開發區、高崖水庫庫區管委會,
1900/1/1 0:00:00憑借全新戰略級車型野馬T70的上市,川汽野馬又重新回答公眾的視線中。近幾年,各大車企均開始發力新能源市場,試圖占據市場中的有利位置,而野馬汽車自然也不想錯過。
1900/1/1 0:00:001、工信部:6月新能源汽車產量25萬輛插電式乘用車同比增7倍根據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統計,2015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250萬輛,同比增長3倍。
1900/1/1 0:00:006月,微型電動車市場再次迎來一輪新的爆發,新車上市、資本并購、傳統車企新能源戰略中微型車布局占比加大、地方政策解禁持續增加等等,基本面保持穩定向好。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