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目標與策略
第一節發展現狀
第一條經過30年的發展,深圳已初步建立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對深圳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歷史時期,深圳已進入經濟社會全面轉型發展階段。加快轉變交通發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務質量,建設低碳生活交通,建立現代化、國際化、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體系,已成為深圳城市交通發展的戰略選擇。
第二條轉型是深圳下一階段城市和交通發展的最重要特征。經濟發展方式、區域和城市空間結構、人口構成、居住和就業空間分布、交通需求特征將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交通發展將面臨巨大機遇和挑戰。
(1) 城市定位的提升和經濟發展的全球化,對深圳參與更大范圍的競爭提出了更高的交通發展要求。
國家賦予深圳新的發展定位,如國家經濟中心城市、國際城市和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這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區位優勢,積極參與全球經濟競爭,進一步擴大深圳對國際和國內的輻射,加強對區域和周邊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
(2) 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將帶來交通需求的持續大幅增長。
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將帶來人口結構變化,現代服務業等高端行業從業人員數量將進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將繼續提高,居民日均機動出行將大幅增加。預計到2030年,全市客貨運周轉量將分別是2010年的3.2倍和2.3倍。
(3) 區域合作的加速和都市圈城市群空間結構的變化,將促進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圍內的再分配。
隨著《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實施,區域一體化進程正在加快,珠江東部地區將形成以香港、深圳為中心的都市圈。未來,深圳中心城市的交通圈將擴大到原特區以外,通勤交通圈將延伸到東莞和惠州的鄰近地區。客運需求將進一步向中心區和主要交通走廊聚集,高峰時段通勤交通將大幅增加。
(D) 汽車數量持續高速增長,中心城市將面臨大規模、長期交通擁堵的巨大壓力,交通方式結構亟待優化。
近年來,深圳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長,目前已超過200萬輛,道路車輛密度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與此同時,公共交通對公眾的吸引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期軌道的開通對緩解目前的交通壓力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由于軌道與其他交通方式的低效整合,以及軌道建設能力和周期的限制,深圳的軌道交通很難滿足未來幾年機動化出行快速增長的需求。如果我們不采取必要的綜合交通管制措施,減緩汽車的過度增長,盡快提高公交服務水平,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將陷入嚴重擁堵。
(5)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環保意識的增強,對交通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對交通安全、生態保護等方面的需求不斷增加,交通出行需求逐步多元化、高標準化。這將是深圳城市交通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
促進低碳生活的發展,提高城市交通系統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創造宜居宜商的交通環境。
第二節發展目標
第三條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的戰略目標和創造“深圳品質”的新要求,圍繞《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深圳交通發展的目標是建設全球物流樞紐城市、具有國際標準的交通大都市和國際化、現代化、一體化的交通體系。
第四條深圳將以交通發展目標為導向,努力實現開放性、可達性、可靠性、公平性、低碳性和安全性六類交通發展指標:
(A) 開放交通的建立:完善城市對外交通體系,提高深圳對外交通輻射能力。到2015年,機場年旅客吞吐量和貨物吞吐量分別達到3500萬人次和130萬噸,深圳港年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分別達到2.8億噸和2800萬標準箱,機場和港口的競爭力和樞紐地位將進一步加強;深圳鐵路交通圈3小時到達長沙、廈門,5小時到達武漢、福州,8小時到達長三角,12小時到達京津。深圳至香港的軌道交通可在30分鐘內到達,與深圳中心區的虎門、松山湖、惠陽等重要節點可在1小時內到達。
(2) 建立無障礙交通:持續緩解交通擁堵,提高交通運營水平。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集團核心區的路網平均行駛速度將保持在25-30公里/小時,其他地區將保持在30公里/小時以上。
(3) 建立可靠的交通:不斷推進軌道建設,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運行速度、正點率和市民滿意度。2015年,軌道交通準點率達到99%以上,地面公交準點率超過90%。
(4) 建立公平的交通:合理利用資源,將交通投資向公共交通傾斜,提高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2015年,公共交通在全時機動出行中的份額達到56%以上。
(五) 建立低碳交通:系統推進交通節能減排,引導市民低碳出行,促進城市交通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2015年,機動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會高于當前水平。
(6) 建立安全交通: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到2.5人/萬輛車。
第五條上述目標指標的實現將有力推動深圳交通發展方式的五大轉變,即:交通方式將從相對分散向綜合高效轉變;出行結構從個體機動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轉變;運輸服務已經從安全轉向質量;交通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交通排放已經從高消耗、低效率轉變為低碳、環保。
第三節發展戰略
第六條深圳將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為指導,實施樞紐城市、過境大都市、需求控制和優質交通四大核心交通戰略。繼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提高對外交通輻射力和影響力,強化區域中心城市地位;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重點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以軌道交通為主的城市客運結構;
加強交通需求管理,有效緩解機動車交通需求過快增長,保持交通供需基本平衡;
廣泛應用智能交通技術,大大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創造低碳安全的交通環境。
第七條深圳將圍繞上述戰略,實施以下十大交通發展戰略,其核心理念是步行公交優先、低碳生活發展、差異化發展、交通需求調控與融合:
戰略1:加強樞紐地位。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我們將重點建設深港國際航運中心、深港機場合作、高鐵和深通道建設,完善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增強對外交通的輻射和影響,強化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地位,支持深圳建設國家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城市。加強國外大型客運樞紐與城市交通系統,特別是與城市軌道和地面公交系統的一體化布局和高效銜接,以綜合客運樞紐錨定城市公共交通網絡,形成城市客運系統的基本格局。
戰略2:促進區域一體化。根據區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在深港跨境鐵路和深廣城際鐵路的支持下,我們將全面推進以深圳為核心的香港深廣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從完善設施和優化政策兩個方面促進深港跨境交通發展,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深港跨境運輸服務,強化深港在大都市區的核心地位。根據深圳-觀輝都市圈的空間結構和交通需求的發展趨勢,系統推進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以一體化發展的共識協調三地綜合交通發展,重點協調推進城際軌道和都市快線的規劃建設,支持和引導都市圈發展軸線的形成。
戰略3:整合交通用地。進一步推動交通建設引領城市可持續發展政策,建立交通與土地利用多層次互動高效耦合協調機制。重點加強軌道交通在優化城市空間結構、促進土地利用和發展中的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協調交通建設、新城發展和城市更新的時間安排,實施交通影響評估制度。
戰略4:可持續軌道建設。提高已建成軌道交通的效率,繼續擴大城市軌道交通的供應規模,建立覆蓋城市主要功能區的軌道交通網絡。以運營管理和都市圈發展要求為指導,大力加強中心城市城市發展軸線和軌道交通建設。圍繞軌道交通全面整合客運系統,推動客運系統從分散低效向綜合高效轉變。積極探索軌道交通土地開發和投融資建設新模式,形成軌道交通投融資、建設、運營、資源開發的良性循環,確保軌道交通可持續發展。
戰略5:升級公交服務。以加快公共交通為核心任務,積極推進快速公交系統建設,大力提高地面公交走廊的運輸能力和服務水平。在城市重要客運走廊建設“軌道+快速公交”復合公交走廊,通過設置各種形式的公交專用道和深港公交站點來提高公交速度。繼續優化常規公交網絡,擴大公共交通覆蓋范圍。豐富常規公交網絡的服務水平和種類,提供多樣化的公交服務。大力改善公交車站設施,進一步提高公交運營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公交服務質量……
。積極推進公共交通體制機制改革,探索一條有利于公共交通企業健康發展、有利于政府成本控制、有利于直接民生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策略6:擴展慢速網絡。以軌道二期工程建成運營為契機,大力建設連續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網絡。加強慢行交通與軌道公交網絡的便捷連接,與綠道網絡全面對接,努力營造安全舒適的出行環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滿足廣大市民日常出行、換乘公共交通、休閑健身的需要。
戰略7:優化道路功能。加強道路功能優化,引導公共交通和慢行道路權利配置,重點在原特區和新功能區以外建設。在二線通道等城市重點交通走廊,優先安排充足的公交專用道和車站設施。新城市道路網的建設應與土地利用的發展相協調,在公交走廊內同步建設公交專用道等公交設施。結合城市更新和區域交通綜合管理,完善街區支線網絡建設,改善微循環交通。
策略8:引導車輛使用。在機動車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長的情況下,要加強交通需求管理的實施,通過設施供給、經濟杠桿、出行管理、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引導機動車合理使用,促進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優化。近年來,以停車發展政策為主要抓手,通過合理供應停車設施和提高停車收費,緩解了城市特別是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壓力。
戰略9:提高管理水平。堅持建設和管理并舉,優化完善設施功能,加強系統集成和統籌管理,在延續交通基礎設施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設施的潛力。以智能交通引導為主要方向,推進智能技術應用,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和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交通運行管理和調度組織水平,為市民提供更豐富、更實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建立穩定的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機制,不斷改善交通狀況。
戰略10:創造低碳環境[注6]。貫徹低碳生活發展理念,重點推廣新能源汽車,大力推進交通節能減排。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大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綠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傳,營造更加環保、低碳、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環境。
第二章加強樞紐地位
第一節加快港口轉型升級,推動深港共建國際航運中心。
第八條與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設輻射全球的國際航運中心,強化世界級航運樞紐地位,把深圳港建設成為以集裝箱運輸為主體、客貨兼顧、內外貿易相結合、環境友好的現代化港口,優化效益和可持續發展。
第九條拓展國際班輪航線,加強深圳港在國際航運網絡中的樞紐節點作用。按照效益優先、集約發展、港城協同發展的原則,完善港口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拓展服務功能,加快港口轉型升級,實現從大港口向強港口轉變。
第十條推動深港共建國際航運中心。加強兩地在港口金融、保險等高端服務業領域的合作。促進機械化……
前海合作區港口相關產業的創新和政策創新。
第十一,重點擴大國際新興市場的班輪航線。進一步鞏固歐美傳統市場,大力開拓澳大利亞、南美、非洲、中東、東盟等新興市場,提高航線頻率,形成覆蓋全球主要通航區的全球航運網絡體系。
第十二條完善港口基礎設施。加快建設鹽田港西部作業區、東部lng碼頭碼頭等集裝箱碼頭。積極推動蛇口、赤灣港區散貨功能向周邊港口轉移。加快蛇口太子灣國際郵輪母港建設,推進梅沙、南澳、西永等旅游客運碼頭規劃建設。
第十三條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西部港區出海通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長江沿線、東部過境、博深、外環線高速通道規劃建設,完善多模式集疏運體系,拓展經濟腹地。推動海上鐵路運輸、江海運輸等多式聯運發展,提高綜合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第一章目標與策略
第一節發展現狀
第一條經過30年的發展,深圳已初步建立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對深圳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歷史時期,深圳已進入經濟社會全面轉型發展階段。加快轉變交通發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務質量,建設低碳生活交通,建立現代化、國際化、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體系,已成為深圳城市交通發展的戰略選擇。
第二條轉型是深圳下一階段城市和交通發展的最重要特征。經濟發展方式、區域和城市空間結構、人口構成、居住和就業空間分布、交通需求特征將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交通發展將面臨巨大機遇和挑戰。
(1) 城市定位的提升和經濟發展的全球化,對深圳參與更大范圍的競爭提出了更高的交通發展要求。
國家賦予深圳新的發展定位,如國家經濟中心城市、國際城市和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這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區位優勢,積極參與全球經濟競爭,進一步擴大深圳對國際和國內的輻射,加強對區域和周邊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
(2) 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將帶來交通需求的持續大幅增長。
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將帶來人口結構變化,現代服務業等高端行業從業人員數量將進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將繼續提高,居民日均機動出行將大幅增加。預計到2030年,全市客貨運周轉量將分別是2010年的3.2倍和2.3倍。
(3) 區域合作的加速和都市圈城市群空間結構的變化,將促進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圍內的再分配。
隨著《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實施,區域一體化進程正在加快,珠江東部地區將形成以香港、深圳為中心的都市圈。未來,深圳中心城市的交通圈將擴大到原特區以外,通勤交通圈將延伸到東莞和惠州的鄰近地區。客運需求將進一步向中心區和主要交通走廊聚集,高峰時段通勤交通將大幅增加。
(D) 汽車數量繼續高速增長,中心城市將面臨巨大的壓力……
大規模、長期的交通擁堵,交通方式結構亟待優化。
近年來,深圳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長,目前已超過200萬輛,道路車輛密度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與此同時,公共交通對公眾的吸引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期軌道的開通對緩解目前的交通壓力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由于軌道與其他交通方式的低效整合,以及軌道建設能力和周期的限制,深圳的軌道交通很難滿足未來幾年機動化出行快速增長的需求。如果我們不采取必要的綜合交通管制措施,減緩汽車的過度增長,盡快提高公交服務水平,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將陷入嚴重擁堵。
(5)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環保意識的增強,對交通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對交通安全、生態保護等方面的需求不斷增加,交通出行需求逐步多元化、高標準化。推動低碳生活發展,提高城市交通系統服務能力和水平,創造宜居宜商的交通環境,將是深圳城市交通發展的重要任務。
第二節發展目標
第三條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的戰略目標和創造“深圳品質”的新要求,圍繞《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深圳交通發展的目標是建設全球物流樞紐城市、具有國際標準的交通大都市和國際化、現代化、一體化的交通體系。
第四條深圳將以交通發展目標為導向,努力實現開放性、可達性、可靠性、公平性、低碳性和安全性六類交通發展指標:
(A) 開放交通的建立:完善城市對外交通體系,提高深圳對外交通輻射能力。到2015年,機場年旅客吞吐量和貨物吞吐量分別達到3500萬人次和130萬噸,深圳港年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分別達到2.8億噸和2800萬標準箱,機場和港口的競爭力和樞紐地位將進一步加強;
深圳鐵路交通圈3小時到達長沙、廈門,5小時到達武漢、福州,8小時到達長三角,12小時到達京津。深圳至香港的軌道交通可在30分鐘內到達,與深圳中心區的虎門、松山湖、惠陽等重要節點可在1小時內到達。
(2) 建立無障礙交通:持續緩解交通擁堵,提高交通運營水平。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集團核心區的路網平均行駛速度將保持在25-30公里/小時,其他地區將保持在30公里/小時以上。
(3) 建立可靠的交通:不斷推進軌道建設,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運行速度、正點率和市民滿意度。2015年,軌道交通準點率達到99%以上,地面公交準點率超過90%。
(4) 建立公平的交通:合理利用資源,將交通投資向公共交通傾斜,提高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2015年,公共交通在全時機動出行中的份額達到56%以上。
(五) 建立低碳交通:系統推進交通節能減排,引導市民低碳出行,促進城市交通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2015年,機動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會高于當前水平。
(6) 建立安全交通: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到2.5人/萬輛車。
第五條上述目標指標的實現將有力推動深圳交通發展方式的五大轉變,即:交通方式將從相對分散向綜合高效轉變;出行結構從個體機動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轉變;運輸服務已經從安全轉向質量;交通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交通排放已經從高消耗、低效率轉變為低碳、環保。
第三節發展戰略
第六條深圳將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為指導,實施樞紐城市、過境大都市、需求控制和優質交通四大核心交通戰略。繼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提高對外交通輻射力和影響力,強化區域中心城市地位;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重點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以軌道交通為主的城市客運結構;加強交通需求管理,有效緩解機動車交通需求過快增長,保持交通供需基本平衡;
廣泛應用智能交通技術,大大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創造低碳安全的交通環境。
第七條深圳將圍繞上述戰略,實施以下十大交通發展戰略,其核心理念是步行公交優先、低碳生活發展、差異化發展、交通需求調控與融合:
戰略1:加強樞紐地位。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我們將重點建設深港國際航運中心、深港機場合作、高鐵和深通道建設,完善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增強對外交通的輻射和影響,強化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地位,支持深圳建設國家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城市。加強國外大型客運樞紐與城市交通系統,特別是與城市軌道和地面公交系統的一體化布局和高效銜接,以綜合客運樞紐錨定城市公共交通網絡,形成城市客運系統的基本格局。
戰略2:促進區域一體化。根據區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在深港跨境鐵路和深廣城際鐵路的支持下,我們將全面推進以深圳為核心的香港深廣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從完善設施和優化政策兩個方面促進深港跨境交通發展,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深港跨境運輸服務,強化深港在大都市區的核心地位。根據深圳-觀輝都市圈的空間結構和交通需求的發展趨勢,系統推進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以一體化發展的共識協調三地綜合交通發展,重點協調推進城際軌道和都市快線的規劃建設,支持和引導都市圈發展軸線的形成。
戰略3:整合交通用地。進一步推動交通建設引領城市可持續發展政策,建立交通與土地利用多層次互動高效耦合協調機制。重點加強軌道交通在優化城市空間結構、促進土地利用和發展中的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協調交通建設、新城發展和城市更新的時間安排,實施交通影響評估制度。
戰略4:可持續軌道建設。提高已建成軌道交通的效率,繼續擴大城市軌道交通的供應規模,建立覆蓋城市主要功能區的軌道交通網絡。以運營管理和都市圈發展要求為指導,大力加強中心城市城市發展軸線和軌道交通建設。圍繞軌道交通全面整合客運系統,推動客運系統從分散低效向綜合高效轉變。積極探索軌道交通土地開發和投融資建設新模式,形成軌道交通投融資、建設、運營、資源開發的良性循環,確保軌道交通可持續發展。
戰略5:升級公交服務。以加快公共交通為核心任務,積極推進快速公交系統建設,大力提高地面公交走廊的運輸能力和服務水平。在城市重要客運走廊建設“軌道+快速公交”復合公交走廊,通過設置各種形式的公交專用道和深港公交站點來提高公交速度。繼續優化常規公交網絡,擴大公共交通覆蓋范圍。豐富常規公交網絡的服務水平和種類,提供多樣化的公交服務。大力改善公交車站設施,進一步提高公交運營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公交服務質量……
。積極推進公共交通體制機制改革,探索一條有利于公共交通企業健康發展、有利于政府成本控制、有利于直接民生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策略6:擴展慢速網絡。以軌道二期工程建成運營為契機,大力建設連續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網絡。加強慢行交通與軌道公交網絡的便捷連接,與綠道網絡全面對接,努力營造安全舒適的出行環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滿足廣大市民日常出行、換乘公共交通、休閑健身的需要。
戰略7:優化道路功能。加強道路功能優化,引導公共交通和慢行道路權利配置,重點在原特區和新功能區以外建設。在二線通道等城市重點交通走廊,優先安排充足的公交專用道和車站設施。新城市道路網的建設應與土地利用的發展相協調,在公交走廊內同步建設公交專用道等公交設施。結合城市更新和區域交通綜合管理,完善街區支線網絡建設,改善微循環交通。
策略8:引導車輛使用。在機動車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長的情況下,要加強交通需求管理的實施,通過設施供給、經濟杠桿、出行管理、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引導機動車合理使用,促進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優化。近年來,以停車發展政策為主要抓手,通過合理供應停車設施和提高停車收費,緩解了城市特別是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壓力。
戰略9:提高管理水平。堅持建設和管理并舉,優化完善設施功能,加強系統集成和統籌管理,在延續交通基礎設施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設施的潛力。以智能交通引導為主要方向,推進智能技術應用,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和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交通運行管理和調度組織水平,為市民提供更豐富、更實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建立穩定的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機制,不斷改善交通狀況。
戰略10:創造低碳環境[注6]。貫徹低碳生活發展理念,重點推廣新能源汽車,大力推進交通節能減排。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大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綠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傳,營造更加環保、低碳、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環境。
第二章加強樞紐地位
第一節加快港口轉型升級,推動深港共建國際航運中心。
第八條與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設輻射全球的國際航運中心,強化世界級航運樞紐地位,把深圳港建設成為以集裝箱運輸為主體,客貨兼顧,內外貿易相結合,環境友好的現代化港口,優化效益和可持續發展。
第九條拓展國際班輪航線,加強深圳港在國際航運網絡中的樞紐節點作用。按照效益優先、集約發展、港城協同發展的原則,完善港口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拓展服務功能,加快港口轉型升級,實現從大港口向強港口轉變。
第十條推動深港共建國際航運中心。加強兩地在港口金融、保險等高端服務業領域的合作。促進機械化……
前海合作區港口相關產業的創新和政策創新。
第十一,重點擴大國際新興市場的班輪航線。進一步鞏固歐美傳統市場,大力開拓澳大利亞、南美、非洲、中東、東盟等新興市場,提高航線頻率,形成覆蓋全球主要通航區的全球航運網絡體系。
第十二條完善港口基礎設施。加快建設鹽田港西部作業區、東部lng碼頭碼頭等集裝箱碼頭。積極推動蛇口、赤灣港區散貨功能向周邊港口轉移。加快蛇口太子灣國際郵輪母港建設,推進梅沙、南澳、西永等旅游客運碼頭規劃建設。
第十三條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西部港區出海通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長江沿線、東部過境、博深、外環線高速通道規劃建設,完善多模式集疏運體系,拓展經濟腹地。推動海上鐵路運輸、江海運輸等多式聯運發展,提高綜合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十四是擴大港口服務功能,提高港口綜合效益。大力發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險等高端服務業,提高港口對城市經濟發展的貢獻。加強與區域內其他港口的合作,進一步提高深圳港的效率。
第十五條促進港口與城市協調發展。集約利用與港口相關的土地,為未來的轉型和發展留下靈活性。降低道路疏浚港口的比例,使港口疏浚交通與城市交通有效分離。有效控制和減少港口裝卸運輸生產對空氣、水等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二節深化深港機場合作,打造區域航空樞紐
第十六條通過與香港機場的合作,我們將共同建設一個服務于深港大都市區,集本地配送、門戶樞紐和國際中轉功能于一體的區域性航空樞紐。
第十七條按照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深化與香港機場的合作,拓展機場發展空間和服務功能,共同提升輻射力和競爭力。完善機場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強化區域綜合交通樞紐功能。以臨空經濟促進大臨空區的產業布局和經濟發展。
第十八條加快香港西部和深圳快速通道的籌備工作,建立深圳和香港機場之間的快速交通聯系,縮短深圳和香港機場之間的時間和空間距離。完善深港空中交通管制合作機制,推動空域規劃調整,共同提升區域航空運輸能力。利用香港機場和深圳機場在國際和國內航線資源方面各自的優勢,推動深化客運、貨運配送和商業運營合作,共同提高服務水平。
第十九條擴大國內外航空網絡。大力發展國際航線,進一步完善國內航線網絡,建設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條加快完善深圳機場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加快T3航站樓建設。推進廣深高速沿江、機場南干線等集疏運道路、深茂鐵路、廣莞深城際、地鐵11號線等軌道線、機場地面交通中心建設,加強與城市軌道等城市交通系統的連接,道路和公共交通,提升深圳機場綜合交通樞紐功能。
第二十一條大力發展臨空經濟,促進區港協同發展,充分發揮……
機場對周邊地區發展的推動作用。
第二十二條推進機場管理體制改革。借鑒香港等地經驗,制定機場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推進機場用地、建設、運營和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節擴大高速鐵路輻射范圍,建設國家鐵路樞紐
第二十三條建設國家鐵路樞紐,提高深圳對華南乃至全國的鐵路交通輻射能力,推動深圳從鐵路末端節點向國家鐵路樞紐轉變,提升深圳作為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條重點建設高鐵,提高鐵路運輸在深圳對外運輸中的作用。加強國家鐵路與城市交通系統的銜接,完善鐵路綜合交通樞紐功能,發揮樞紐對城市發展的帶動作用。
第二十五條加快廈深鐵路深圳段、福田站、布吉站、深圳東站建設,與深圳北站、羅湖站共同形成深圳“兩主三輔”鐵路客運樞紐布局。加快建設平湖鐵路集裝箱中心站和東西港裝卸站,形成“一主兩輔”鐵路貨運樞紐布局。
第二十六條加快擴大高速鐵路網,加快深鐵八條對外通道建設,擴大輻射范圍。推進深茂鐵路深圳段和廣深港客運專線深圳段的規劃建設,增強深圳對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區和香港的輻射能力。積極推進贛深客運專線前期工作,增強深圳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和長三角地區的輻射力。
第二十七條加快建設以火車站為核心的綜合交通樞紐,促進鐵路樞紐周邊地區發展。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東站等大型鐵路樞紐建設為契機,加強鐵路樞紐與城際軌道、城市軌道、地面公交、慢行的銜接,促進鐵路樞紐地區土地利用發展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條促進公鐵、海鐵、空鐵多式聯運發展[注7],提高綜合運輸效率和效益。
第四節:完善公路設施功能布局,鞏固國家公路主樞紐地位。
第二十九條完善高速公路網布局,優化公路客貨樞紐站點體系,進一步鞏固深圳國家公路主樞紐地位[注8]。
第三十條以深中通道建設為戰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對外交通輻射能力。按照系統集成、集約發展的原則,優化公路客貨站功能布局,合理配置資源。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第三十一條完善深圳西、中、東高速公路通道。將努力推進深中通道的前期工作,加強深圳與珠江西岸的交通聯系。加快推進沿江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東交高速公路、外環高速公路和清平二期高速公路建設,以及梅關、神山、惠鹽等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
第三十二條完善公路客運樞紐體系。建設平湖、葵涌客運站,擴建沙井、公明客運站,加快完善原特區外公路客運樞紐功能整合和規劃布局。建設南山、鹽田客運站,優化原特區客運站布局。建設完善龍華客運站和機場客運站,預留深圳灣客運站,依托鐵路、機場、港口的規劃建設,發展復合型交通樞紐。
三十年代……
rd完善公路貨運樞紐體系。結合物流園區發展,加快建設平湖、新安、龍華、丹珠等一級貨運樞紐站。松崗貨運站和龍崗貨運站分別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和東北部。
第三十四條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公路樞紐管理水平。加強公路樞紐與城市軌道和地面公交的連接,提高公路樞紐的運輸效率。
第三十五條根據未來公路客運需求發展,及時調整公路客運樞紐站內部功能布局,為深圳冠匯跨境公交提供車站設施。
第三章促進區域一體化
第一節加強深港交通聯系,促進深港一體化發展。
第三十六條建立規模足夠、布局合理、連接香港的跨境運輸體系,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跨境運輸服務,促進深港一體化發展。
第三十七條推進深港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重點發展深港跨境鐵路;從完善設施、優化政策等方面協調推進深港跨境交通發展,不斷完善跨境交通服務,促進兩地人員往來和物流;完善深港交通發展協調機制,加強兩地在跨境交通規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合作與融合。
第三十八條加強深圳、香港跨境鐵路設施的規劃建設。
(1) 結合深港的空間結構和交通需求的發展前景,構建以軌道交通為主要模式、功能齊全、規模充足、層次豐富、方便快捷的跨境客運體系;研究并加強深圳和香港之間的軌道交通聯系,以滿足通勤和城市生活的需要。
(2) 完善深港跨境鐵路和港口布局。在西部,加快香港西部、深圳西部快速鐵路、機場和前海鐵路港的規劃建設;中期,加快廣深港客專深港段及其沿線鐵路口岸的規劃建設;
再加上中部既有福田港(連接深圳地鐵4號線與香港東鐵落馬洲支線)和東部的羅湖港(連接香港東鐵與深圳地鐵1號線),我們將在西部、中部和東部形成跨境軌道通道格局。
第三十九條促進深圳和香港跨境道路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1) 完善深港跨境道路設施布局,加快長江公路、東部過境公路等項目建設,實現深港跨境貨運“西進西出,東進東出”。
(2) 完善公路口岸體系。加快蓮塘/香園圍口岸規劃建設,分流黃岡口岸東行貨運,緩解沙頭角口岸、文錦渡口岸貨運壓力。
第四,改善水運港口的設施和管理。完善蛇口碼頭客運港口設施,加快東部地區南澳、西永水運港口規劃建設。加強深港水運港口合作,促進水路客貨運輸發展。
第四十一條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發展港口復合樞紐。客運口岸集疏運方式以軌道交通為主,地面公交為輔,汽車交通適度控制。貨運港口鼓勵發展多式聯運。
第四十二條進一步加強跨境運輸服務。
(1) 爭取更靈活的跨境政策,探索更高效的通關模式。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創新口岸查驗方式,簡化通關手續,推行自助通關,逐步推行貨物“單一窗口”通關和車輛“一站式”電子驗放,提高通關便利性。
(2) 加強信息技術應用,提高跨境交通效率。推動深港跨境交通聯合調查,分享交通調查結果。建立跨境客貨交通信息發布系統和跨境出行交通信息公共平臺。探索與香港建立信息共享和監管結果互認機制。促進深圳和香港之間電子票款支付卡的互操作性。
(3) 豐富和完善深港跨境交通服務。加快開放跨境直升機服務,為游客和商務旅行者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方式。為跨境學童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通關服務。
第二部分促進深廣惠交通一體化,強化深圳中心城市地位。
第四十三條推進深廣惠一體化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促進三地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進一步鞏固深圳作為珠江東岸區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擴大深圳對東莞、惠州的輻射范圍和影響力。
第四十四條以深廣惠城際軌道為重點,推進深廣惠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以一體化共識協調三地交通綜合發展,從發展規劃、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技術標準等方面全面推進深廣惠交通一體化。
第四十五條推進深圳觀輝都市圈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強調規劃引領,統籌規劃布局戰略性交通基礎設施。
第四十六條加快深圳觀輝都市圈軌道交通規劃建設。
(1) 共同推進珠江三角洲城際鐵路網規劃建設。與東莞、惠州合作,推進城際軌道專項規劃,協調廣莞深城際、深惠城際等城際軌道的規劃、布局、建設和運營管理……
y線和滬龍城際線。加快廣莞深城際線路建設,積極推進火車站交通設施配套、沿線道路建設和公交線路優化。
(2) 加強與東莞、惠州城市軌道的對接,推進深圳中心城區及鄰近的虎門、長安、鳳崗、惠陽等鎮城市圈軌道快線系統的規劃建設。
第四十七條加強深圳、東莞、惠州之間的道路連接,構建多層次的都市圈道路交通連接體系。
(1) 加強高速公路對接。加快長江沿線高速公路建設、梅關高速公路擴建、青平高速公路二期、博深高速公路擴建,加強外環高速公路與惠沙高速公路的連接,進一步完善深莞都市圈高速公路網。
(2) 加快建設連接深圳、觀輝、惠州一級干線和二級干線的道路。加快新和路至建安路跨越東包河大橋、如意路至龍鳳大道、四里路、神山公路的改造。
第四十八條促進深圳與東莞、惠州跨境公共交通發展。
(a) 加強三地公交線路規劃、運營和監管的協調,逐步增加深圳、東莞和惠州的公交線路和班次,提高跨境公交服務水平。
(2) 協調三地出租車的運營管理,加強三地交通管理部門在統一平臺上對出租車的日常監管。
第四十九條完善深廣惠交通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安排和協調相關規劃、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建立深圳觀輝都市圈滾動交通規劃機制,協調交通發展戰略,促進區域交通一體化發展。建立深圳觀輝都市圈交通發展定期評估和改善機制,加強交通運營管理對接,提高區域交通服務水平。在深圳、觀輝建立交通信息收集共享機制,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為出行人員提供區域交通信息服務。
第四章交通用地整合
第五十條深化實施交通建設引領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立交通與土地利用的宏觀、中微觀互動高效耦合協調機制,促進全市土地利用與交通建設的協調發展,進而優化空間結構,支持新城建設和城市更新,形成與公共交通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形態,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
第五十一條通過協調各級交通規劃和城市規劃,促進交通建設與城市空間結構調整、土地利用發展、產業和配套功能設施規劃布局的融合發展,實現“四個同步”,即,軌道、公交、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空間調整同步,交通配套設施建設與新功能區和試點示范區發展同步,交通樞紐和車站建設與周邊土地開發同步,交通影響評價與重大項目建設同步進行。
第五十二條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從空間結構和城市功能等方面引導交通源的合理布局。
(1) 進一步強化“三軸兩帶多中心”的空間布局結構[注9],促進城市緊湊發展,優化居住與就業相結合,引導人口與就業合理布局,從源頭上實現交通減量。
(2) 加快前海中心規劃建設,與羅湖福田中心形成兩大城市發展中心。推動前海、龍華環等新功能區和先行示范區發展……
華為,培育一批承擔城市和地區重要服務功能的發展極。
(3) 加快向光明新城、平山新城、龍華新城、大運新城等新城配置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促進城市功能不斷完善,緩解中心城市和重點交通走廊壓力。
第五十三條完善各級交通規劃與城市規劃的協調機制,為交通運輸與土地利用發展的系統協調提供依據和保障。
(1) 通過制定區域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和開展重大區域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與國家、省有關部門及周邊城市協調區域空間發展戰略和規劃布局,鞏固深圳作為國家經濟中心城市的地位。十四是擴大港口服務功能,提高港口綜合效益。大力發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險等高端服務業,提高港口對城市經濟發展的貢獻。加強與區域內其他港口的合作,進一步提高深圳港的效率。
第十五條促進港口與城市協調發展。集約利用與港口相關的土地,為未來的轉型和發展留下靈活性。降低道路疏浚港口的比例,使港口疏浚交通與城市交通有效分離。有效控制和減少港口裝卸運輸生產對空氣、水等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二節深化深港機場合作,打造區域航空樞紐
第十六條通過與香港機場的合作,我們將共同建設一個服務于深港大都市區,集本地配送、門戶樞紐和國際中轉功能于一體的區域性航空樞紐。
第十七條按照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深化與香港機場的合作,拓展機場發展空間和服務功能,共同提升輻射力和競爭力。完善機場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強化區域綜合交通樞紐功能。以臨空經濟促進大臨空區的產業布局和經濟發展。
第十八條加快香港西部和深圳快速通道的籌備工作,建立深圳和香港機場之間的快速交通聯系,縮短深圳和香港機場之間的時間和空間距離。完善深港空中交通管制合作機制,推動空域規劃調整,共同提升區域航空運輸能力。利用香港機場和深圳機場在國際和國內航線資源方面各自的優勢,推動深化客運、貨運配送和商業運營合作,共同提高服務水平。
第十九條擴大國內外航空網絡。大力發展國際航線,進一步完善國內航線網絡,建設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條加快完善深圳機場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加快T3航站樓建設。推進廣深高速沿江、機場南干線等集疏運道路、深茂鐵路、廣莞深城際、地鐵11號線等軌道線、機場地面交通中心建設,加強與城市軌道等城市交通系統的連接,道路和公共交通,提升深圳機場綜合交通樞紐功能。
第二十一條大力發展臨空經濟,促進區港協同發展,充分發揮機場對周邊地區發展的帶動作用。
第二十二條推進機場管理體制改革。借鑒香港等地經驗,制定機場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推進機場用地、建設、運營和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節擴大高速鐵路輻射范圍,建設國家鐵路樞紐
第二十三條建設國家……
l鐵路樞紐,提高深圳對華南乃至全國的鐵路交通輻射能力,推動深圳從鐵路末端節點向國家鐵路樞紐轉變,提升深圳作為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條重點建設高鐵,提高鐵路運輸在深圳對外運輸中的作用。加強國家鐵路與城市交通系統的銜接,完善鐵路綜合交通樞紐功能,發揮樞紐對城市發展的帶動作用。
第二十五條加快廈深鐵路深圳段、福田站、布吉站、深圳東站建設,與深圳北站、羅湖站共同形成深圳“兩主三輔”鐵路客運樞紐布局。加快建設平湖鐵路集裝箱中心站和東西港裝卸站,形成“一主兩輔”鐵路貨運樞紐布局。
第二十六條加快擴大高速鐵路網,加快深鐵八條對外通道建設,擴大輻射范圍。推進深茂鐵路深圳段和廣深港客運專線深圳段的規劃建設,增強深圳對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區和香港的輻射能力。積極推進贛深客運專線前期工作,增強深圳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和長三角地區的輻射力。
第二十七條加快建設以火車站為核心的綜合交通樞紐,促進鐵路樞紐周邊地區發展。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東站等大型鐵路樞紐建設為契機,加強鐵路樞紐與城際軌道、城市軌道、地面公交、慢行的銜接,促進鐵路樞紐地區土地利用發展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條促進公鐵、海鐵、空鐵多式聯運發展[注7],提高綜合運輸效率和效益。
第四節:完善公路設施功能布局,鞏固國家公路主樞紐地位。
第二十九條完善高速公路網布局,優化公路客貨樞紐站點體系,進一步鞏固深圳國家公路主樞紐地位[注8]。
第三十條以深中通道建設為戰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對外交通輻射能力。按照系統集成、集約發展的原則,優化公路客貨站功能布局,合理配置資源。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第三十一條完善深圳西、中、東高速公路通道。將努力推進深中通道的前期工作,加強深圳與珠江西岸的交通聯系。加快推進沿江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東交高速公路、外環高速公路和清平二期高速公路建設,以及梅關、神山、惠鹽等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
第三十二條完善公路客運樞紐體系。建設平湖、葵涌客運站,擴建沙井、公明客運站,加快完善原特區外公路客運樞紐功能整合和規劃布局。建設南山、鹽田客運站,優化原特區客運站布局。建設完善龍華客運站和機場客運站,預留深圳灣客運站,依托鐵路、機場、港口的規劃建設,發展復合型交通樞紐。
第三十三條完善公路貨運樞紐體系。結合物流園區發展,加快建設平湖、新安、龍華、丹珠等一級貨運樞紐站。松崗貨運站和龍崗貨運站分別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和東北部。
第三十四條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公路樞紐管理水平。加強公路樞紐與城市道路的連接……
l和地面總線,以提高公路樞紐的運輸效率。
第三十五條根據未來公路客運需求發展,及時調整公路客運樞紐站內部功能布局,為深圳冠匯跨境公交提供車站設施。
第三章促進區域一體化
第一節加強深港交通聯系,促進深港一體化發展。
第三十六條建立規模足夠、布局合理、連接香港的跨境運輸體系,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跨境運輸服務,促進深港一體化發展。
第三十七條推進深港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重點發展深港跨境鐵路;從完善設施、優化政策等方面協調推進深港跨境交通發展,不斷完善跨境交通服務,促進兩地人員往來和物流;完善深港交通發展協調機制,加強兩地在跨境交通規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合作與融合。
第三十八條加強深圳、香港跨境鐵路設施的規劃建設。
(1) 結合深港的空間結構和交通需求的發展前景,構建以軌道交通為主要模式、功能齊全、規模充足、層次豐富、方便快捷的跨境客運體系;研究并加強深圳和香港之間的軌道交通聯系,以滿足通勤和城市生活的需要。
(2) 完善深港跨境鐵路和港口布局。在西部,加快香港西部、深圳西部快速鐵路、機場和前海鐵路港的規劃建設;中期,加快廣深港客專深港段及其沿線鐵路口岸的規劃建設;
再加上中部既有福田港(連接深圳地鐵4號線與香港東鐵落馬洲支線)和東部的羅湖港(連接香港東鐵與深圳地鐵1號線),我們將在西部、中部和東部形成跨境軌道通道格局。
第三十九條促進深圳和香港跨境道路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1) 完善深港跨境公路設施布局,加快長江公路、東部過境公路等項目建設,實現深港跨境貨運“西進西出,東進東出”。
(2) 完善公路口岸體系。加快蓮塘/香園圍口岸規劃建設,分流黃岡口岸東行貨運,緩解沙頭角口岸、文錦渡口岸貨運壓力。
第四,改善水運港口的設施和管理。完善蛇口碼頭客運港口設施,加快東部地區南澳、西永水運港口規劃建設。加強深港水運港口合作,促進水路客貨運輸發展。
第四十一條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發展港口復合樞紐。客運口岸集疏運方式以軌道交通為主,地面公交為輔,汽車交通適度控制。貨運港口鼓勵發展多式聯運。
第四十二條進一步加強跨境運輸服務。
(1) 爭取更靈活的跨境政策,探索更高效的通關模式。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創新口岸查驗方式,簡化通關手續,推行自助通關,逐步推行貨物“單一窗口”通關和車輛“一站式”電子驗放,提高通關便利性。
(2) 加強信息技術應用,提高跨境交通效率。推動深港跨境交通聯合調查,分享交通調查結果。建立跨境客貨交通信息發布系統和跨境出行交通信息公共平臺。探索與香港建立信息共享和監管結果互認機制。促進深圳和香港之間電子票款支付卡的互操作性。
(3) 豐富和完善深港跨境交通服務。加快開放跨境直升機服務,為游客和商務旅行者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方式。為跨境學童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通關服務。
第二部分促進深廣惠交通一體化,強化深圳中心城市地位。
第四十三條推進深廣惠一體化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促進三地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進一步鞏固深圳作為珠江東岸區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擴大深圳對東莞、惠州的輻射范圍和影響力。
第四十四條以深廣惠城際軌道為重點,推進深廣惠都市圈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以一體化共識協調三地交通綜合發展,從發展規劃、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技術標準等方面全面推進深廣惠交通一體化。
第四十五條推進深圳觀輝都市圈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強調規劃引領,統籌規劃布局戰略性交通基礎設施。
第四十六條加快深圳觀輝都市圈軌道交通規劃建設。
(1) 共同推進珠江三角洲城際鐵路網規劃建設。與東莞、惠州合作,推進城際軌道專項規劃,協調廣莞深城際、深惠城際等城際軌道的規劃、布局、建設和運營管理……
y線和滬龍城際線。加快廣莞深城際線路建設,積極推進火車站交通設施配套、沿線道路建設和公交線路優化。
(2) 加強與東莞、惠州城市軌道的對接,推進深圳中心城區及鄰近的虎門、長安、鳳崗、惠陽等鎮城市圈軌道快線系統的規劃建設。
第四十七條加強深圳、東莞、惠州之間的道路連接,構建多層次的都市圈道路交通連接體系。
(1) 加強高速公路對接。加快長江沿線高速公路建設、梅關高速公路擴建、青平高速公路二期、博深高速公路擴建,加強外環高速公路與惠沙高速公路的連接,進一步完善深莞都市圈高速公路網。
(2) 加快建設連接深圳、觀輝、惠州一級干線和二級干線的道路。加快新和路至建安路跨越東包河大橋、如意路至龍鳳大道、四里路、神山公路的改造。
第四十八條促進深圳與東莞、惠州跨境公共交通發展。
(a) 加強三地公交線路規劃、運營和監管的協調,逐步增加深圳、東莞和惠州的公交線路和班次,提高跨境公交服務水平。
(2) 協調三地出租車的運營管理,加強三地交通管理部門在統一平臺上對出租車的日常監管。
第四十九條完善深廣惠交通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安排和協調相關規劃、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建立深圳觀輝都市圈滾動交通規劃機制,協調交通發展戰略,促進區域交通一體化發展。建立深圳觀輝都市圈交通發展定期評估和改善機制,加強交通運營管理對接,提高區域交通服務水平。在深圳、觀輝建立交通信息收集共享機制,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為出行人員提供區域交通信息服務。
第四章交通用地整合
第五十條深化實施交通建設引領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立交通與土地利用的宏觀、中微觀互動高效耦合協調機制,促進全市土地利用與交通建設的協調發展,進而優化空間結構,支持新城建設和城市更新,形成與公共交通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形態,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
第五十一條通過協調各級交通規劃和城市規劃,促進交通建設與城市空間結構調整、土地利用發展、產業和配套功能設施規劃布局的融合發展,實現“四個同步”,即,軌道、公交、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空間調整同步,交通配套設施建設與新功能區和試點示范區發展同步,交通樞紐和車站建設與周邊土地開發同步,交通影響評價與重大項目建設同步進行。
第五十二條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從空間結構和城市功能等方面引導交通源的合理布局。
(1) 進一步強化“三軸兩帶多中心”的空間布局結構[注9],促進城市緊湊發展,優化居住與就業相結合,引導人口與就業合理布局,從源頭上實現交通減量。
(2) 加快前海中心規劃建設,與羅湖福田中心形成兩大城市發展中心。推動前海、龍華環等新功能區和先行示范區發展……
華為,培育一批承擔城市和地區重要服務功能的發展極。
(3) 加快向光明新城、平山新城、龍華新城、大運新城等新城配置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促進城市功能不斷完善,緩解中心城市和重點交通走廊壓力。
第五十三條完善各級交通規劃與城市規劃的協調機制,為交通運輸與土地利用發展的系統協調提供依據和保障。
(1) 通過制定區域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和開展重大區域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與國家、省有關部門及周邊城市協調區域空間發展戰略和規劃布局,鞏固深圳作為國家經濟中心城市的地位。(二)進一步加強綜合交通系統規劃、軌道交通規劃、干線路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互動,協調綜合交通系統與城市空間結構布局。
(3) 建立分區規劃、法定規劃、城市更新等城市規劃過程中的交通規劃和評價工作機制,實施上層交通規劃,協調土地利用和交通發展。
(四)配合土地利用規劃,對軌道、車站等大型交通樞紐周邊區域開展專項交通規劃和總體設計工作。
第五十四條合理安排交通和土地利用開發建設時序,配套交通設施和城市功能。結合前海、龍華等新區建設、城市更新等土地利用開發,共同推進軌道交通、主干道、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交通設施規劃建設,協調功能布局和建設規劃,推動新一輪城市空間結構布局優化調整。
第五十五條實施交通影響評價制度。
(1) 按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盡快落實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同時對重大設施建設、土地開發和專項規劃進行交通影響評估,評估新增交通量及其影響,制定交通改善措施,改善項目本身和周邊地區的交通環境。
(二)建立建設項目與配套道路、汽車站、人行過街設施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和調試制度。
第五十六條制定土地利用與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相關政策、標準和工作機制,促進沿線軌道建設和土地利用發展。
(1) 修訂城市規劃標準和指南,為促進土地利用和交通的協調發展提供技術規范。在主要火車站周圍建設開發強度高、土地利用混合、環境舒適的住宅、商業和就業中心,優化和調整鐵路沿線、車站和其他大型交通樞紐的交通設施,鼓勵使用步行、騎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各種交通方式,以及減少對汽車的依賴。
(2) 建立健全鐵路站區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和吸引投資者的激勵機制。完善土地儲備、控制和經營機制。進一步發揮軌道交通對城市發展的引導作用,通過開發地上物業籌集軌道開發建設資金。
(3) 完善鐵路車站地下空間開發的相關政策,提高空間利用效率。
第五章可持續軌道建設
第五十七條通過軌道交通的不斷建設,建立覆蓋城市主要功能區的軌道交通網絡,確立軌道交通在中心城市和城市發展主軸乘客出行中的主要地位……
加強軌道交通在城市客運系統中的骨干作用,促進軌道交通主導交通模式的實現,支持具有國際標準的公交都市建設。
第五十八條面向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加強客運需求和運營收入在規劃建設決策中的地位,確保軌道交通的可持續發展。面對都市圈的發展,要通過“強軸加密”調整軌道網規劃,以應對城市空間結構的變化和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長,并通過“引導”加強軌道對城市發展的帶動作用,促進新功能區和先行示范區的發展。
第五十九條采取各種措施,盡快提高已建成軌道交通的使用效率。逐步增加線路發車頻率,增加車輛編組,提高線路運輸能力。完善鐵路服務質量監督體系,加強鐵路運營管理。建立軌道與地面公交的協調運行機制,加強軌道與地面公交車的協調聯動。協調場地周邊土地開發,全方位、多層次培育軌道客流。
第六十條軌道交通客運系統全面整合。加強城市軌道與城際軌道的協調布局和合理連接。系統完善軌道連接二期配套設施,加強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出租車、慢行及周邊停車設施的連接,依托軌道車站推進綜合客運樞紐建設。
第六十一條總結軌道二期規劃建設經驗,優化軌道三期站址和線路建設時序,繼續推進軌道三期6號線、7號線、8號線、9號線、11號線規劃建設,新增軌道長度約170公里,新增軌道車站101個。面向軌道線路運營要求,優化調整軌道線路功能、技術標準和設施規模,指導軌道工程建設和實施。
第六十二條我們將以“強軸、加密、引導”為基本思路,繼續推進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
(1) 增加城市放射性發展軸線上的軌道交通供應,以滿足軸線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長,特別是滿足高峰時段進出中心城市的通勤交通需求。
(2) 提高中心城市軌道網密度,實現中心城市軌道站800米服務半徑基本覆蓋和核心城市500米服務半徑全覆蓋。
(3) 在高強度客運走廊和城市重點走廊中,應充分考慮為雙線軌道交通建設預留空間。
(4) 推廣TOD(公交導向發展)模式,加強火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城市發展。
第六十三條積極探索軌道交通用地開發和投融資建設的新模式。推廣“軌道建設運營+上層建筑物業開發”的建設模式,支持和鼓勵集約創新用地,積極探索多元化融資渠道為軌道交通建設籌集資金,形成軌道交通投融資、建設、,運營和資源開發,確保軌道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第六章公共交通服務升級
第六十四條通過系統升級改造措施,建設路權更加安全、網絡層次更加豐富、設施更加完善、運營服務更加可靠、行業管理更加先進的公共交通體系,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質量。
第六十五條公共交通優先政策應從“路權保護、設施完善、運營完善、機制創新”等方面全面實施,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和競爭力,保障各類人群的基本出行需求,建設具有汽車競爭力的公共交通體系,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公共交通服務。
第66條改善運營……
總線網絡的eed各級“快、干、支”,實現整個網絡的速度升級。
(1) 在二線走廊等高強度客運走廊建設“軌道+快速公交”復合公交走廊,加快大容量交通走廊的公交速度,提高城市重點交通走廊的公交車供應能力。
(2) 在中運量公交走廊中,采取設置公交專用道、深港公交站點等措施提高公交速度,采取靈活的線路運營組織模式提高干線公交速度。
(3) 通過開放微循環、修路等道路工程,改善接駁公交道路的運行環境,通過合理的交通組織,提高接駁公交的整體運行速度。
(4) 加快完成快速公交系統規劃,推進福坂快速公交示范線建設。
第六十七條繼續優化常規公交網絡,擴大網絡覆蓋范圍。
(a) 按照軌道和地面公共交通“雙網合作、擴大覆蓋”的總體原則,優化不同地區的公交線路,完善軌道未覆蓋地區的公交干線網絡,加強常規公共交通與軌道的連接,提高公共交通服務的可及性。到2015年,新增調整公交線路300多條,公交站點500米半徑覆蓋率達到93%以上。
(二)豐富公共交通服務種類,推廣高峰巴士、商務特快巴士和接駁小巴,滿足多樣化的公共交通需求,增強公共交通吸引力。增加華強北、車公廟等重點區域以及皇崗路、深南路等主要通道的快速公交和高峰公交的數量和服務范圍。在城市主要居民區與核心商務區或中央商務區之間運行直達商務快車。建設服務于城市主要社區的公交微循環系統,優先發展保障性住房社區和火車站周邊小型接駁公交。
第六十八條完善公交樞紐、車站和站點。
(1) 完善各類客運樞紐的公交接駁站建設。加快建設軌道交通車站二期配套的公交接駁站設施,為軌道交通換乘提供便利。最近,計劃建設55個公交接駁站,占地面積約21.5公頃。
(2) 大力推進常規公交車站建設。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模式,加大政府對公交車站建設的投入,建立相應的土地保障體系。實施大型公共建筑住宅開發和公交車站分配制度,建設“公交社區”和“公交大廈”。到2015年,計劃建設177個常規公交車站。
(3) 改善公交車站設施。所有新建道路將高標準建設公交車站,有條件的道路將增加港灣式和深港式公交車站。全面梳理核實全市公交站點,實施公交站點、站臺、站牌、站臺“四站”提升工程,改善乘客候車環境。
第六十九條提高公交運營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運營技術含量,結合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統建設,積極推進智能公共交通技術應用,近期重點建設實時公共交通信息發布系統和乘客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提高公共交通準點率和舒適度。分批完成公共交通車輛改造,完善車輛內部設施,運營安全、舒適、清潔的乘車環境。
第七十條深化公共交通體制機制和票務制度改革。基于可持續發展原則,以調動企業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運營成本為導向,完善公共交通系統運行機制,優化公交票務系統,合理分擔成本,為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務。
第七十一條改善出租車服務。
(1) 建立……
出租車行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并擴大出租車接入“呼叫即用”系統的數量和“呼叫即叫”服務范圍。
(2) 改善出租車停靠站的建設。在大型交通樞紐、火車站、港口、旅游集散中心、大型商業中心等公共服務和娛樂中心設立出租車候客點或商務站。
(3) 加強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監管,提高駕駛員素質和服務質量,完善考核獎懲和退出機制,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提高出租汽車行業的服務水平。
(4) 優化出租車運營的市場環境。繼續開展經營市場整治,加大對非法經營的打擊力度,優化出租汽車發展環境。
第七章擴展慢速網絡
第七十二條建設安全、便捷、舒適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網絡,滿足市民日常出行和休閑健身需求,積極引導市民短途出行選擇步行和自行車出行,中長途出行選擇“公交+步行”或“公交+自行車”。
第七十三條按照“連續聯網、便捷連接、相互分離、改善環境”的原則,以擴大軌道交通服務范圍和連接公共休閑空間為重點,延伸慢連接網絡和慢休閑網絡,促進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
第七十四條以軌道、公交車站為起點,構建慢連接網絡。在距離車站500米(步行5分鐘)的半徑范圍內,修建一條行人連接通道。在距離現場3公里(15分鐘自行車路程)的半徑范圍內,修建自行車連接通道,加強現場周邊配套慢連接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七十五條與綠道網絡相結合,構建慢休閑網絡。重點加強居民區與綠道設施之間的慢系統連接。進一步完善連接山野、濱海和公園與周邊地區的慢行系統。
第七十六條推廣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車投資運營機制,建立政府主導、企業運營的發展模式。在全市主要大型居住區、公共設施、旅游區、軌道交通站點,推進建設具有深圳特色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探索使用深圳通卡的可行性。
第七十七條為步行和騎自行車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
(a) 原則上,中心城市的主要道路使用護欄或綠化帶將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開,并在有條件的道路上盡量設置相對獨立的人行道和自行車道。在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學校,設置獨立的步行街或者與機動車完全隔離的步行區。
(二)確保道路兩側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有效寬度和連續性以及路面的暢通,改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交通條件。
(3) 加強道路無障礙設施建設。新建道路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配備無障礙設施。該系統改善了現有道路交叉口的匝道和盲道等無障礙設施。加強對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行為的監管。
(4) 改善人行橫道設施。擴大人行過街燈和安全島的范圍和數量,人行過街信號應確保足夠的過街時間。適當延長地鐵站通道的開放時間,為夜間過街的行人提供便利。
(5) 完善輔助步行設施。在交通量較大的地鐵站和人行天橋出入口設置自動扶梯、自動扶梯等設施。在人員集中的商業區、旅游區和長地鐵通道設置自動人行道。在連接地鐵站出入口和重要的行人吸引點的人行通道上,將建立連續的風雨走廊系統。
第七十八條增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吸引力。
(A) 在新的居住區,結合社區綠化建設……
低通道體系,促進和平社區建設。
(二)在商業區、風景名勝區和居民區,人行道應鋪設有特色的形式,并完善沿街綠化、照明、長椅和小品等輔助設施。完善自行車道標志標線,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置彩色通道。
第八章優化道路功能
第七十九條應當構建以公共交通和行人為導向,與城市空間結構和土地利用相協調,支持特區一體化發展的和諧、通達、集約、安全的道路交通體系。道路交通發展應從建設為主向建設與管理并重轉變,實現路權的優化分配和交通質量的全面提高。
第八十條在繼續完善路網的同時,加強路權管理,引導路權向公共交通和慢行劃撥,重點在原特區和新功能區以外建設。優先考慮公共交通和慢行的道路空間,實現道路功能從保障汽車通行向保障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的轉變。(二)進一步加強綜合交通系統規劃、軌道交通規劃、干線路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互動,協調綜合交通系統與城市空間結構布局。
(3) 建立分區規劃、法定規劃、城市更新等城市規劃過程中的交通規劃和評價工作機制,實施上層交通規劃,協調土地利用和交通發展。
(四)配合土地利用規劃,對軌道、車站等大型交通樞紐周邊區域開展專項交通規劃和總體設計工作。
第五十四條合理安排交通和土地利用開發建設時序,配套交通設施和城市功能。結合前海、龍華等新區建設、城市更新等土地利用開發,共同推進軌道交通、主干道、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交通設施規劃建設,協調功能布局和建設規劃,推動新一輪城市空間結構布局優化調整。
第五十五條實施交通影響評價制度。
(1) 按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盡快落實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同時對重大設施建設、土地開發和專項規劃進行交通影響評估,評估新增交通量及其影響,制定交通改善措施,改善項目本身和周邊地區的交通環境。
(二)建立建設項目與配套道路、汽車站、人行過街設施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和調試制度。
第五十六條制定土地利用與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相關政策、標準和工作機制,促進沿線軌道建設和土地利用發展。
(1) 修訂城市規劃標準和指南,為促進土地利用和交通的協調發展提供技術規范。在主要火車站周圍建設開發強度高、土地利用混合、環境舒適的住宅、商業和就業中心,優化和調整鐵路沿線、車站和其他大型交通樞紐的交通設施,鼓勵使用步行、騎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各種交通方式,以及減少對汽車的依賴。
(2) 建立健全鐵路站區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和吸引投資者的激勵機制。完善土地儲備、控制和經營機制。進一步發揮軌道交通對城市發展的引導作用,通過開發地上物業籌集軌道開發建設資金。
(3) 完善鐵路車站地下空間開發的相關政策,提高效率……
空間利用率。
第五章可持續軌道建設
第五十七條通過軌道交通的不斷建設,建立覆蓋城市主要功能區的軌道交通網絡,確立軌道交通在中心城市和城市發展主軸客運中的主要地位,加強軌道交通在城市客運系統中的骨干作用,從而推動軌道交通主導交通模式的實現,以國際標準支撐交通大都市建設。
第五十八條面向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加強客運需求和運營收入在規劃建設決策中的地位,確保軌道交通的可持續發展。面對都市圈的發展,要通過“強軸加密”調整軌道網規劃,以應對城市空間結構的變化和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長,并通過“引導”加強軌道對城市發展的帶動作用,促進新功能區和先行示范區的發展。
第五十九條采取各種措施,盡快提高已建成軌道交通的使用效率。逐步增加線路發車頻率,增加車輛編組,提高線路運輸能力。完善鐵路服務質量監督體系,加強鐵路運營管理。建立軌道與地面公交的協調運行機制,加強軌道與地面公交車的協調聯動。協調場地周邊土地開發,全方位、多層次培育軌道客流。
第六十條軌道交通客運系統全面整合。加強城市軌道與城際軌道的協調布局和合理連接。系統完善軌道連接二期配套設施,加強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出租車、慢行及周邊停車設施的連接,依托軌道車站推進綜合客運樞紐建設。
第六十一條總結軌道二期規劃建設經驗,優化軌道三期站址和線路建設時序,繼續推進軌道三期6號線、7號線、8號線、9號線、11號線規劃建設,新增軌道長度約170公里,新增軌道車站101個。面向軌道線路運營要求,優化調整軌道線路功能、技術標準和設施規模,指導軌道工程建設和實施。
第六十二條我們將以“強軸、加密、引導”為基本思路,繼續推進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
(1) 增加城市放射性發展軸線上的軌道交通供應,以滿足軸線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長,特別是滿足高峰時段進出中心城市的通勤交通需求。
(2) 提高中心城市軌道網密度,實現中心城市軌道站800米服務半徑基本覆蓋和核心城市500米服務半徑全覆蓋。
(3) 在高強度客運走廊和城市重點走廊中,應充分考慮為雙線軌道交通建設預留空間。
(4) 推廣TOD(公交導向發展)模式,加強火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城市發展。
第六十三條積極探索軌道交通用地開發和投融資建設的新模式。推廣“軌道建設運營+上層建筑物業開發”的建設模式,支持和鼓勵集約創新用地,積極探索多元化融資渠道為軌道交通建設籌集資金,形成軌道交通投融資、建設、,運營和資源開發,確保軌道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第六章公共交通服務升級
第六十四條通過系統升級改造措施,建設路權更加安全、網絡層次更加豐富、設施更加完善、運營服務更加可靠、行業管理更加先進的公共交通體系,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質量。
第六十五條公共交通優先政策應當從“路權保護、完善設施……”等方面全面實施……
完善運營和機制創新”,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和競爭力,保障各類人群的基本出行需求,建設有汽車競爭力的公共交通體系,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公共交通服務。
第六十六條提高“快、干、支”各級公交網絡運行速度,實現全網速度升級。
(1) 在二線走廊等高強度客運走廊建設“軌道+快速公交”復合公交走廊,加快大容量交通走廊的公交速度,提高城市重點交通走廊的公交車供應能力。
(2) 在中運量公交走廊中,采取設置公交專用道、深港公交站點等措施提高公交速度,采取靈活的線路運營組織模式提高干線公交速度。
(3) 通過開放微循環、修路等道路工程,改善接駁公交道路的運行環境,通過合理的交通組織,提高接駁公交的整體運行速度。
(4) 加快完成快速公交系統規劃,推進福坂快速公交示范線建設。
第六十七條繼續優化常規公交網絡,擴大網絡覆蓋范圍。
(a) 按照軌道和地面公共交通“雙網合作、擴大覆蓋”的總體原則,優化不同地區的公交線路,完善軌道未覆蓋地區的公交干線網絡,加強常規公共交通與軌道的連接,提高公共交通服務的可及性。到2015年,新增調整公交線路300多條,公交站點500米半徑覆蓋率達到93%以上。
(二)豐富公共交通服務種類,推廣高峰巴士、商務特快巴士和接駁小巴,滿足多樣化的公共交通需求,增強公共交通吸引力。增加華強北、車公廟等重點區域以及皇崗路、深南路等主要通道的快速公交和高峰公交的數量和服務范圍。在城市主要居民區與核心商務區或中央商務區之間運行直達商務快車。建設服務于城市主要社區的公交微循環系統,優先發展保障性住房社區和火車站周邊小型接駁公交。
第六十八條完善公交樞紐、車站和站點。
(1) 完善各類客運樞紐的公交接駁站建設。加快建設軌道交通車站二期配套的公交接駁站設施,為軌道交通換乘提供便利。最近,計劃建設55個公交接駁站,占地面積約21.5公頃。
(2) 大力推進常規公交車站建設。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模式,加大政府對公交車站建設的投入,建立相應的土地保障體系。實施大型公共建筑住宅開發和公交車站分配制度,建設“公交社區”和“公交大廈”。到2015年,計劃建設177個常規公交車站。
(3) 改善公交車站設施。所有新建道路將高標準建設公交車站,有條件的道路將增加港灣式和深港式公交車站。全面梳理核實全市公交站點,實施公交站點、站臺、站牌、站臺“四站”提升工程,改善乘客候車環境。
第六十九條提高公交運營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運營技術含量,結合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統建設,積極推進智能公共交通技術應用,近期重點建設實時公共交通信息發布系統和乘客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提高公共交通準點率和舒適度。分批完成公共交通車輛改造,完善車輛內部設施,運營安全、舒適、清潔的乘車環境。
第七十條深化公共交通體制機制和票務制度改革。基于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指導……
調動企業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運營成本,完善公共交通系統運行機制,優化公交票務系統,合理分擔成本,為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務。
第七十一條改善出租車服務。
(1) 建立出租車行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擴大接入“叫車通”系統的出租車數量和“叫車”服務范圍。
(2) 改善出租車停靠站的建設。在大型交通樞紐、火車站、港口、旅游集散中心、大型商業中心等公共服務和娛樂中心設立出租車候客點或商務站。
(3) 加強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監管,提高駕駛員素質和服務質量,完善考核獎懲和退出機制,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提高出租汽車行業的服務水平。
(4) 優化出租車運營的市場環境。繼續開展經營市場整治,加大對非法經營的打擊力度,優化出租汽車發展環境。
第七章擴展慢速網絡
第七十二條建設安全、便捷、舒適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網絡,滿足市民日常出行和休閑健身需求,積極引導市民短途出行選擇步行和自行車出行,中長途出行選擇“公交+步行”或“公交+自行車”。
第七十三條按照“連續聯網、便捷連接、相互分離、改善環境”的原則,以擴大軌道交通服務范圍和連接公共休閑空間為重點,延伸慢連接網絡和慢休閑網絡,促進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
第七十四條以軌道、公交車站為起點,構建慢連接網絡。在距離車站500米(步行5分鐘)的半徑范圍內,修建一條行人連接通道。在距離現場3公里(15分鐘自行車路程)的半徑范圍內,修建自行車連接通道,加強現場周邊配套慢連接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七十五條與綠道網絡相結合,構建慢休閑網絡。重點加強居民區與綠道設施之間的慢系統連接。進一步完善連接山野、濱海和公園與周邊地區的慢行系統。
第七十六條推廣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車投資運營機制,建立政府主導、企業運營的發展模式。在全市主要大型居住區、公共設施、旅游區、軌道交通站點,推進建設具有深圳特色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探索使用深圳通卡的可行性。
第七十七條為步行和騎自行車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
(a) 原則上,中心城市的主要道路使用護欄或綠化帶將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開,并在有條件的道路上盡量設置相對獨立的人行道和自行車道。在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學校,設置獨立的步行街或者與機動車完全隔離的步行區。
(二)確保道路兩側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有效寬度和連續性以及路面的暢通,改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交通條件。
(3) 加強道路無障礙設施建設。新建道路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配備無障礙設施。該系統改善了現有道路交叉口的匝道和盲道等無障礙設施。加強對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行為的監管。
(4) 改善人行橫道設施。擴大人行過街燈和安全島的范圍和數量,人行過街信號應確保足夠的過街時間。適當延長地鐵站通道的開放時間,為夜間過街的行人提供便利。
(5) 完善輔助步行設施。在交通量較大的地鐵站和人行天橋出入口設置自動扶梯、自動扶梯等設施。在商業區、旅游區和長地鐵通道設置自動人行道……
這里的人很集中。在連接地鐵站出入口和重要的行人吸引點的人行通道上,將建立連續的風雨走廊系統。
第七十八條增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吸引力。
(A) 在新的居住區,結合社區綠化慢通道體系建設,促進和平社區建設。
(二)在商業區、風景名勝區和居民區,人行道應鋪設有特色的形式,并完善沿街綠化、照明、長椅和小品等輔助設施。完善自行車道標志標線,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置彩色通道。
第八章優化道路功能
第七十九條應當構建以公共交通和行人為導向,與城市空間結構和土地利用相協調,支持特區一體化發展的和諧、通達、集約、安全的道路交通體系。道路交通發展應從建設為主向建設與管理并重轉變,實現路權的優化分配和交通質量的全面提高。
第八十條在繼續完善路網的同時,加強路權管理,引導路權向公共交通和慢行劃撥,重點在原特區和新功能區以外建設。優先考慮公共交通和慢行的道路空間,實現道路功能從保障汽車通行向保障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的轉變。協調城市道路一體化發展,加快原特區外道路建設,完善原特區路網。
第八十一條合理配置道路資源,保障公共交通權,減緩交通。
(a) 在二線走廊和其他重點城市交通走廊中,根據公共交通發展的需要,安排或設置公交專用道作為公交專用道,優先滿足公共交通設施的布局要求。
(二)新建、改建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應當優先考慮公共交通、慢行空間。
(三)結合片區交通綜合整治和新城中心區道路規劃建設,完善片區支線網絡,突出慢行特點,營造良好的慢行環境。
(四)優先考慮公共交通和慢速接駁,加強軌道車站周邊配套設施建設。
第八十二條推進面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路網布局和道路功能設計。以滿足公共交通需求為導向,優化調整路網布局和道路功能定位。開展綠色可持續的道路交通規劃設計,統籌安排公共交通、自行車、汽車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空間資源,優先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通行權,營造和諧、安全、舒適的道路交通環境。
第八十三條完善城市快速路網絡體系,加強組團之間的快速交通聯系。加快沿海公路、一線高速公路、南平高速公路二期、南平高速三期、平鹽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規劃建設,推進沙河西路、黃崗路快速改造。
第八十四條加強二線通道規劃建設,支持特區交通一體化發展。加強前海合作區與寶安中心區連接道路的規劃建設,支持前海地區發展。加快蔡天路北延段和板陰通道規劃建設,緩解中軸線交通壓力。推進羅湖區與布吉區連接道路規劃建設,緩解東軸線交通壓力。
第八十五條加快原特區外主次干道建設,提高道路設施供給水平,支持原特區外城鎮化發展。推進福海大道、隆平路等主干道建設,提高……路網密度……
主要干道和次要干道。
第八十六條繼續完善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布局,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推進富民福田等東西向道路和華府八卦三路等南北向道路規劃建設。
第八十七條完善支路網絡,打通斷路,實施“斷路清零行動”,計劃近期打通90條斷路,改善區域內微循環交通。以城市更新和舊城綜合整治為契機,全面加強支線網絡系統規劃建設。在道路交通擁堵嚴重的熱點地區實施交通改善項目,重點改善支線網絡。推進集團中心商住區分公司網絡市政管理。
第九章引導車輛使用
第八十八條通過加強交通需求調控,減緩機動車過度增長,引導車輛合理使用,促進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優化,使道路交通條件保持在可接受水平。
第八十九條以調整停車收費為主要抓手,利用設施供給、經濟杠桿、出行管理和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加強對機動車使用的合理引導。按照分區、分時差異化原則和“用戶付費”原則,科學調控交通需求,緩解全市特別是中心城區高峰時段道路交通壓力。
第九十條按照分區區分的原則,合理提供交通設施,調節機動車出行需求。
(a) 根據交通需求管理的要求,根據不同地區土地利用的性質和強度、交通設施的供應水平、交通運行和交通出行特點等,科學劃定和調整三類交通綜合控制區,實施不同的設施供應政策,合理確定各類設施的規模。
(2) 挖掘一流地區道路設施改造潛力,充分保障公交優先權,加密軌道網絡,建設快速公交,豐富常規公交服務,大力加強慢行接駁設施建設,按照控制汽車出行的要求提供停車設施,引導居民乘公交出行。在二等區,我們將重點開放重要通道,改善路網結構,確保主要客運走廊的公交權利優先,規劃和建設走廊沿線的軌道和快速交通等大中型公共交通設施,改善常規公共交通的供應,建設和完善慢行設施,并根據適度控制汽車行駛的要求提供停車設施。加強三類地區的道路建設,擴大路網規模,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公共交通、慢行和停車設施,以滿足各種交通方式的基本出行需求。
(3) 根據交通管制區域劃分,在增加公共交通設施供給的基礎上,及時調整停車配位標準,實行差異化停車供給。近期,大中型商品房和購物中心的停車供應將得到改善,行政辦公的停車標準將降低。
(四)加快解決居民小區停車難問題,滿足市民基本停車需求。通過挖潛改造盤活存量,重點增加老舊小區停車供應,因地制宜建設簡易機械停車庫,鼓勵辦公場所配套停車場在辦公時間以外向周邊居民開放。近期,結合老舊小區停車供應缺口和周邊道路交通條件,逐步規劃建設約4.5萬個臨街停車位。
第九十一條以調整停車收費為主要抓手,運用經濟手段引導車輛使用。
(a) 根據停車收費政策對緩解交通擁堵的評價效果,及時調整停車收費標準。優化和調整……
根據綜合交通管制區劃定既有停車區,并擴大既有停車場一級區和二級區的范圍。遵循一級區域高于二級區域(二級區域高于三級區域)、道路上區域高于越野、高峰時段高于正常時段的原則,研究完善非住宅區公共停車場日間收費標準。保持住宅區停車費相對穩定。研究制定街道停車收費管理政策和實施方案。
(2) 加強公務用車停車費管理。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對公務用車停車費實行限額管理制度,超出限額的停車費財政資金不予支付。
(三)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占用市政土地的臨時停車場和占道停車收入上繳財政,納入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發展城市公共交通。
(4) 研究對特別擁堵地區或路段的交通擁堵收費的可行性[注12]。
第九十二條加強機動車分類出行管理,規范不同時空區域的車輛使用。
(a) 對重點區域和路段實施高峰時段限制,及時調整貨車限制范圍。
(2) 嚴格管理公交專用道。加大對高峰時段非法占用公交專用道的社會車輛的查處力度,允許單位公交車、校車和9座以上公交車使用公交專用道。研究并為高載客量車輛設置專用車道[注13]。
(3) 嚴格的停車管理。加強部門協作,規范占道停車管理,加強對占道停車違法行為的執法。建立全市停車場聯網系統,加強停車場運營和安全監管。
第九十三條倡導公民合理出行,減少交通需求。
(1) 總結大運會“綠色出行,少用”的成功經驗,按照“民間組織發動、政府支持倡導”的思路,倡導市民少用汽車。制定停車獎勵等政策,鼓勵車主自愿停車,選擇公共交通和慢行。制定公交站點管理辦法,將實際站點與單位和個人考核掛鉤。
(二)商業推廣、宣傳、娛樂、體育等大型活動的組織者應當提前制定交通分流方案,并報市交警部門備案。
(3) 鼓勵在中小學和幼兒園發展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鼓勵使用物流公司進行配送,促進“電話呼叫”商品的發展。
(四)倡導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實行錯時上崗等措施。倡導家庭辦公、視頻會議和網上購物。
第十章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十四條以世界先進城市為標桿,構建與國際現代城市相適應的交通運營管理體系,完善交通運營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交通調度組織、應急指揮和信息服務水平,提高各類交通設施效率。
第九十五條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系統設施的基礎上,整合各方資源,以智能交通引導為主要方向,推動智能技術應用。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和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建設,提高交通運行管理和調度組織水平,為市民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創新交通改善工作機制,挖掘交通設施潛力。
第九十六條加快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進一步發揮交通系統的效能。
(1) 加強深圳市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建設,建設智能設施、智能公交、智能專家四大專業平臺……
s和智能政務。
(2) 加快深圳智能交通“1+6”體系建設。
第九十七條科學評價道路交通運行狀況,建立交通擁堵控制對策和應急管理機制。
(a) 建立熱點和重點區域道路交通監測評價機制,制定交通運行評價指標體系和擁堵分級標準,根據不同的交通擁堵程度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二)通過門戶網站、手機、廣播、交通信息屏、移動媒體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道路信息,方便市民選擇合理的出行方式和路線。
第九十八條進一步優化交通組織,提高交通設施的使用效率。
(1) 評估重要節點和交叉口存在的問題,優化交通組織和信號控制,逐步擴大信號交叉口的覆蓋范圍。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加強路口渠化改造。
(2) 完善道路、地鐵建設交通疏解工作機制,提前制定大型建設項目交通疏解方案。
(三)根據道路情況,合理組織單向交通,試點潮汐車道。
(4) 優化調整區域客貨運輸組織,實施客貨分流,減少港口疏解和過境貨運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第九十九條建立綜合交通改善機制,不斷改善交通狀況。
(a) 形成穩定的綜合交通改善機制,推出本區綜合交通改善計劃,通過“短、平、快”的綜合交通改進措施,系統、持續地改善本區的道路、公交、停車和慢行條件。根據各種計劃,對年度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總體規劃并推動實施。
(二)近期,結合城市更新改造,推進車公廟、華為、蛇口、后海交通綜合整治。
第11章建設低碳環境
改善交通環境的第一部分
第一百條貫徹低碳生活發展理念,加強交通領域節能減排,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構建低碳、生態、和諧、文明的綠色交通體系。
第一百零一條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加強新技術應用,減少汽車尾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提高交通節能減排對公民生活質量的積極影響。鼓勵低碳出行,加強文明交通建設,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交通文化品牌。
第一百零二條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
(1) 將純電動汽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的主要發展方向,進一步完善購車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個人、社會組織和企業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根據車輛使用要求,電動汽車將逐步在校車、公務車、警車和單位公交車上推廣。
(二)繼續加大新能源公交車和出租車的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到2015年,將推廣7000輛新能源公交車和3000輛純電動出租車。
第一百零三條加強對機動車污染排放的監督管理。
(a) 實行機動車尾氣污染定期檢查和強制保養制度,新車號牌嚴格執行《環保車輛目錄管理》的規定。
(2) 根據空氣質量和交通運行情況,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和限行時間,加強對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的跟蹤調查。
(3) 加快更新和淘汰黃標車輛。制定車輛更新技術標準和配套政策,對在規定期限內淘汰黃標車輛、購置新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和補貼。努力消除所有y……
到2015年底,低標簽汽車。
第一百零四條加強交通噪聲監測,普及和應用交通降噪技術。
(a) 監測道路和軌道沿線的噪聲,并定期公布噪聲檢測結果。
(二)嚴格執行機動車喇叭聲管理,逐步擴大禁鳴區域和禁鳴路段。完善交通噪聲投訴反饋機制,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地、汽車站噪聲監督整治。
(三)推廣應用降噪路面、吸聲涂料、隔聲屏(罩)和住宅隔聲窗改造等降噪技術和措施。
第一百零五條加強交通規劃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一百零六條培育深圳特色交通文化,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軟環境。
(1) 加強綠色交通文化建設。配合“綠色出行、停用少用”相關舉措,加強低碳交通等主題宣傳工作,持續開展“公交周”“無車日”等活動,倡導市民采用公共交通、騎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打造深圳綠色交通文化品牌。
(2) 加強交通文明建設。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鼓勵有序排隊、公交車禮讓、不按喇叭行駛等文明交通行為,進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質。
(3) 加強特色交通文化建設。通過在車站采用特色設計和裝飾,在車內安裝移動電視提供節目等形式,豐富了公共交通系統中的文化元素,塑造了具有鮮明特色的城市交通文化。
第二節加強交通安全
第一百零七條改善交通設施安全條件,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交通安全素質,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
第一百零八條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強行人安全和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加強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大交通安全違法執法力度,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第一百零九條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協調城市道路一體化發展,加快原特區外道路建設,完善原特區路網。
第八十一條合理配置道路資源,保障公共交通權,減緩交通。
(a) 在二線走廊和其他重點城市交通走廊中,根據公共交通發展的需要,安排或設置公交專用道作為公交專用道,優先滿足公共交通設施的布局要求。
(二)新建、改建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應當優先考慮公共交通、慢行空間。
(三)結合片區交通綜合整治和新城中心區道路規劃建設,完善片區支線網絡,突出慢行特點,營造良好的慢行環境。
(四)優先考慮公共交通和慢速接駁,加強軌道車站周邊配套設施建設。
第八十二條推進面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路網布局和道路功能設計。以滿足公共交通需求為導向,優化調整路網布局和道路功能定位。開展綠色可持續的道路交通規劃設計,統籌安排公共交通、自行車、汽車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空間資源,優先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通行權,營造和諧、安全、舒適的道路交通環境。
第八十三條完善城市快速路網絡體系,加強組團之間的快速交通聯系。加快沿海公路、一線高速公路、南平高速公路二期、南平高速三期、平鹽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規劃建設,推進沙河西路、黃崗路快速改造。
第八十四……
加強二線通道規劃建設,支持特區交通一體化發展。加強前海合作區與寶安中心區連接道路的規劃建設,支持前海地區發展。加快蔡天路北延段和板陰通道規劃建設,緩解中軸線交通壓力。推進羅湖區與布吉區連接道路規劃建設,緩解東軸線交通壓力。
第八十五條加快原特區外主次干道建設,提高道路設施供給水平,支持原特區外城鎮化發展。推進福海大道、隆平路等主干道建設,提高普通主次干道路網密度。
第八十六條繼續完善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布局,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推進富民福田等東西向道路和華府八卦三路等南北向道路規劃建設。
第八十七條完善支路網絡,打通斷路,實施“斷路清零行動”,計劃近期打通90條斷路,改善區域內微循環交通。以城市更新和舊城綜合整治為契機,全面加強支線網絡系統規劃建設。在道路交通擁堵嚴重的熱點地區實施交通改善項目,重點改善支線網絡。推進集團中心商住區分公司網絡市政管理。
第九章引導車輛使用
第八十八條通過加強交通需求調控,減緩機動車過度增長,引導車輛合理使用,促進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優化,使道路交通條件保持在可接受水平。
第八十九條以調整停車收費為主要抓手,利用設施供給、經濟杠桿、出行管理和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加強對機動車使用的合理引導。按照分區、分時差異化原則和“用戶付費”原則,科學調控交通需求,緩解全市特別是中心城區高峰時段道路交通壓力。
第九十條按照分區區分的原則,合理提供交通設施,調節機動車出行需求。
(a) 根據交通需求管理的要求,根據不同地區土地利用的性質和強度、交通設施的供應水平、交通運行和交通出行特點等,科學劃定和調整三類交通綜合控制區,實施不同的設施供應政策,合理確定各類設施的規模。
(2) 挖掘一流地區道路設施改造潛力,充分保障公交優先權,加密軌道網絡,建設快速公交,豐富常規公交服務,大力加強慢行接駁設施建設,按照控制汽車出行的要求提供停車設施,引導居民乘公交出行。在二等區,我們將重點開放重要通道,改善路網結構,確保主要客運走廊的公交權利優先,規劃和建設走廊沿線的軌道和快速交通等大中型公共交通設施,改善常規公共交通的供應,建設和完善慢行設施,并根據適度控制汽車行駛的要求提供停車設施。加強三類地區的道路建設,擴大路網規模,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公共交通、慢行和停車設施,以滿足各種交通方式的基本出行需求。
(3) 根據交通管制區域劃分,在增加公共交通設施供給的基礎上,及時調整停車配位標準,實行差異化停車供給。最近,大中型商品房和購物中心的停車供應將得到改善,行政停車標準……
代理辦公室將減少。
(四)加快解決居民小區停車難問題,滿足市民基本停車需求。通過挖潛改造盤活存量,重點增加老舊小區停車供應,因地制宜建設簡易機械停車庫,鼓勵辦公場所配套停車場在辦公時間以外向周邊居民開放。近期,結合老舊小區停車供應缺口和周邊道路交通條件,逐步規劃建設約4.5萬個臨街停車位。
第九十一條以調整停車收費為主要抓手,運用經濟手段引導車輛使用。
(a) 根據停車收費政策對緩解交通擁堵的評價效果,及時調整停車收費標準。根據綜合交通管制區對現有停車區進行優化調整,擴大現有停車區一級、二級區域范圍。遵循一級區域高于二級區域(二級區域高于三級區域)、道路上區域高于越野、高峰時段高于正常時段的原則,研究完善非住宅區公共停車場日間收費標準。保持住宅區停車費相對穩定。研究制定街道停車收費管理政策和實施方案。
(2) 加強公務用車停車費管理。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對公務用車停車費實行限額管理制度,超出限額的停車費財政資金不予支付。
(三)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占用市政土地的臨時停車場和占道停車收入上繳財政,納入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發展城市公共交通。
(4) 研究對特別擁堵地區或路段的交通擁堵收費的可行性[注12]。
第九十二條加強機動車分類出行管理,規范不同時空區域的車輛使用。
(a) 對重點區域和路段實施高峰時段限制,及時調整貨車限制范圍。
(2) 嚴格管理公交專用道。加大對高峰時段非法占用公交專用道的社會車輛的查處力度,允許單位公交車、校車和9座以上公交車使用公交專用道。研究并為高載客量車輛設置專用車道[注13]。
(3) 嚴格的停車管理。加強部門協作,規范占道停車管理,加強對占道停車違法行為的執法。建立全市停車場聯網系統,加強停車場運營和安全監管。
第九十三條倡導公民合理出行,減少交通需求。
(1) 總結大運會“綠色出行,少用”的成功經驗,按照“民間組織發動、政府支持倡導”的思路,倡導市民少用汽車。制定停車獎勵等政策,鼓勵車主自愿停車,選擇公共交通和慢行。制定公交站點管理辦法,將實際站點與單位和個人考核掛鉤。
(二)商業推廣、宣傳、娛樂、體育等大型活動的組織者應當提前制定交通分流方案,并報市交警部門備案。
(3) 鼓勵在中小學和幼兒園發展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鼓勵使用物流公司進行配送,促進“電話呼叫”商品的發展。
(四)倡導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實行錯時上崗等措施。倡導家庭辦公、視頻會議和網上購物。
第十章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十四條以世界先進城市為標桿,構建與國際現代城市相適應的交通運營管理體系,完善交通運營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交通調度組織、應急指揮和信息服務水平,提高效率……
各種交通設施的便利性。
第九十五條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系統設施的基礎上,整合各方資源,以智能交通引導為主要方向,推動智能技術應用。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和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建設,提高交通運行管理和調度組織水平,為市民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創新交通改善工作機制,挖掘交通設施潛力。
第九十六條加快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進一步發揮交通系統的效能。
(1) 加強深圳市交通綜合運行指揮中心建設,建設智能設施、智能公交、智能物流、智能政務四大專業平臺。
(2) 加快深圳智能交通“1+6”體系建設。
第九十七條科學評價道路交通運行狀況,建立交通擁堵控制對策和應急管理機制。
(a) 建立熱點和重點區域道路交通監測評價機制,制定交通運行評價指標體系和擁堵分級標準,根據不同的交通擁堵程度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二)通過門戶網站、手機、廣播、交通信息屏、移動媒體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道路信息,方便市民選擇合理的出行方式和路線。
第九十八條進一步優化交通組織,提高交通設施的使用效率。
(1) 評估重要節點和交叉口存在的問題,優化交通組織和信號控制,逐步擴大信號交叉口的覆蓋范圍。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加強路口渠化改造。
(2) 完善道路、地鐵建設交通疏解工作機制,提前制定大型建設項目交通疏解方案。
(三)根據道路情況,合理組織單向交通,試點潮汐車道。
(4) 優化調整區域客貨運輸組織,實施客貨分流,減少港口疏解和過境貨運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第九十九條建立綜合交通改善機制,不斷改善交通狀況。
(a) 形成穩定的綜合交通改善機制,推出本區綜合交通改善計劃,通過“短、平、快”的綜合交通改進措施,系統、持續地改善本區的道路、公交、停車和慢行條件。根據各種計劃,對年度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總體規劃并推動實施。
(二)近期,結合城市更新改造,推進車公廟、華為、蛇口、后海交通綜合整治。
第11章建設低碳環境
改善交通環境的第一部分
第一百條貫徹低碳生活發展理念,加強交通領域節能減排,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構建低碳、生態、和諧、文明的綠色交通體系。
第一百零一條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加強新技術應用,減少汽車尾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提高交通節能減排對公民生活質量的積極影響。鼓勵低碳出行,加強文明交通建設,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交通文化品牌。
第一百零二條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
(1) 將純電動汽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的主要發展方向,進一步完善購車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個人、社會組織和企業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根據車輛使用要求,電動汽車將逐步在校車、公務車、警車和單位公交車上推廣。
(二)繼續加大新能源公交車和出租車的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建設……
充電設施的使用。到2015年,將推廣7000輛新能源公交車和3000輛純電動出租車。
第一百零三條加強對機動車污染排放的監督管理。
(a) 實行機動車尾氣污染定期檢查和強制保養制度,新車號牌嚴格執行《環保車輛目錄管理》的規定。
(2) 根據空氣質量和交通運行情況,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和限行時間,加強對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的跟蹤調查。
(3) 加快更新和淘汰黃標車輛。制定車輛更新技術標準和配套政策,對在規定期限內淘汰黃標車輛、購置新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和補貼。力爭在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黃標車輛。
第一百零四條加強交通噪聲監測,普及和應用交通降噪技術。
(a) 監測道路和軌道沿線的噪聲,并定期公布噪聲檢測結果。
(二)嚴格執行機動車喇叭聲管理,逐步擴大禁鳴區域和禁鳴路段。完善交通噪聲投訴反饋機制,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地、汽車站噪聲監督整治。
(三)推廣應用降噪路面、吸聲涂料、隔聲屏(罩)和住宅隔聲窗改造等降噪技術和措施。
第一百零五條加強交通規劃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一百零六條培育深圳特色交通文化,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軟環境。
(1) 加強綠色交通文化建設。配合“綠色出行、停用少用”相關舉措,加強低碳交通等主題宣傳工作,持續開展“公交周”“無車日”等活動,倡導市民采用公共交通、騎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打造深圳綠色交通文化品牌。
(2) 加強交通文明建設。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鼓勵有序排隊、公交車禮讓、不按喇叭行駛等文明交通行為,進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質。
(3) 加強特色交通文化建設。通過在車站采用特色設計和裝飾,在車內安裝移動電視提供節目等形式,豐富了公共交通系統中的文化元素,塑造了具有鮮明特色的城市交通文化。
第二節加強交通安全
第一百零七條改善交通設施安全條件,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交通安全素質,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
第一百零八條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強行人安全和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加強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大交通安全違法執法力度,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第一百零九條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機制。(1) 落實《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機制。
(二)組織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建立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安全示范體系,完善交警道路巡查制度。
(3) 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快ETCC建設。
第一百一十條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 改善道路交通設施,普及應用交通安全新技術,定期排查交通安全隱患,加強事故多發、易發地區的交通整治。
(2) 通過劃定獨立的行人區、建設和平社區和限制機動車速度來提高行人安全。
(3)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加強道路檢查監督,增加道路交通違法監測設備。根據法律,我們將加大對……的處罰力度……
非法行為,如醉酒駕駛、醉酒駕駛和非法駕駛車輛。加強對自卸車、超載車輛和逾期報廢車輛的管理。嚴厲打擊交通事故和逃逸行為。
(4) 綜合考慮道路交通狀況、交通安全、交通組織管理等因素,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等非法載人載貨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
(五)研究實施信用信息系統,將交通違法行為與保險、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統掛鉤。完善機動車保險費率與事故數量、交通事故賠償和道路交通違法記錄掛鉤制度,加強“快退”與“快補”銜接,實行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制度。
(六)加強對新駕駛員的培訓和管理,減少交通安全隱患。
第一百一十一條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水平。
(a) 建立健全軌道交通安全監測和救援保障體系。
(2) 完善公交樞紐、站點和公交車的安全監控系統。
第一百一十二條加強學校、社區和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注1:珠江東岸的大都市區包括香港、深圳、東莞和惠州。
注2:中心城區現指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未來將根據城市空間結構變化進一步擴大范圍。
注3:居民出行方式為步行、騎自行車、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車等交通方式,不同交通方式承擔的交通量占出行總量的比例稱為城市客運出行方式結構。
注4:深圳與香港之間的跨境交通是指深圳與香港之間通過港口往來的人員和車輛。
注5:交通影響評估是指評估建設項目新產生的交通需求對周邊交通系統運行的影響,并制定相應對策以減少建設項目交通影響的技術方法。
注6:低碳意味著溫室氣體排放量更低。
注7:多式聯運是指由兩輛或兩輛以上的車輛相互連接和轉移完成的運輸過程,也稱為復合運輸。
注8:國家公路主樞紐系統位于公路主骨架與主要航道、鐵路、航空干線的交匯處,公路運輸方式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9:三軸、兩帶、多中心:以廣深港客運專線、珠三角城際鐵路等區域交通設施為基礎,建設三條南北城市發展軸;通過廈深鐵路和珠江通道的建設,將建設兩個東西向的城市開發區;
建立三級城市中心體系,包括福田羅湖和前海兩個主中心、龍崗五個副中心和航空城八個城市群中心。
注10:公共交通社區:在公共交通引導的發展模式下形成的社會生活社區,位于大型公共交通站點周圍步行距離內(5-10分鐘,半徑約400-800米),可提供混合功能服務。
注11:路權是交通參與者的權利,是交通參與者根據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內在道路上進行道路交通活動的權利。路權可分為道路行駛權、通行權、前進權和占領權。
注12:交通擁堵收費是一項經濟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用于規范車輛使用。是指對在一定時間內進入特定交通擁堵區域或路段的機動車收取一定費用,以利用價格機制增加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促使他們重新選擇出行時間、目的地、路徑、交通方式或是否出行,從而調整交通流量的時空分布,減少擁擠地區道路上的交通流量,緩解交通擁堵。
注13:只有高載客量的車輛才允許在高載客量車道上行駛,并優先考慮通行權。
注14:“一平臺六系統”,包括交通信息交換平臺、交通綜合監控系統、交通綜合控制系統、交通管理系統、交通運行指揮系統、交通運輸管理和應急模擬決策支持系統、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
注15:黃標車是指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一的汽油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三的柴油車。(1)落實《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機制。
(二)組織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建立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安全示范體系,完善交警道路巡查制度。
(3) 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快ETCC建設。
第一百一十條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 改善道路交通設施,普及應用交通安全新技術,定期排查交通安全隱患,加強事故多發、易發地區的交通整治。
(2) 通過劃定獨立的行人區、建設和平社區和限制機動車速度來提高行人安全。
(3)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加強道路檢查監督,增加道路交通違法監測設備。依法加大對醉駕、醉駕、非法駕駛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自卸車、超載車輛和逾期報廢車輛的管理。嚴厲打擊交通事故和逃逸行為。
(4) 綜合考慮道路交通狀況、交通安全、交通組織管理等因素,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等非法載人載貨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
(五)研究實施信用信息系統,將交通違法行為與保險、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統掛鉤。完善機動車保險費率與事故數量、交通事故賠償和道路交通違法記錄掛鉤制度,加強“快退”與“快補”銜接,實行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制度。
(六)加強對新駕駛員的培訓和管理,減少交通安全隱患。
第一百一十一條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水平。
(a) 建立健全軌道交通安全監測和救援保障體系。
(2) 完善公交樞紐、站點和公交車的安全監控系統。
第一百一十二條加強學校、社區和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注1:珠江東岸的大都市地區……
er包括香港、深圳、東莞和惠州。
注2:中心城區現指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未來將根據城市空間結構變化進一步擴大范圍。
注3:居民出行方式為步行、騎自行車、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車等交通方式,不同交通方式承擔的交通量占出行總量的比例稱為城市客運出行方式結構。
注4:深圳與香港之間的跨境交通是指深圳與香港之間通過港口往來的人員和車輛。
注5:交通影響評估是指評估建設項目新產生的交通需求對周邊交通系統運行的影響,并制定相應對策以減少建設項目交通影響的技術方法。
注6:低碳意味著溫室氣體排放量更低。
注7:多式聯運是指由兩輛或兩輛以上的車輛相互連接和轉移完成的運輸過程,也稱為復合運輸。
注8:國家公路主樞紐系統位于公路主骨架與主要航道、鐵路、航空干線的交匯處,公路運輸方式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9:三軸、兩帶、多中心:以廣深港客運專線、珠三角城際鐵路等區域交通設施為基礎,建設三條南北城市發展軸;通過廈深鐵路和珠江通道的建設,將建設兩個東西向的城市開發區;建立三級城市中心體系,包括福田羅湖和前海兩個主中心、龍崗五個副中心和航空城八個城市群中心。
注10:公共交通社區:在公共交通引導的發展模式下形成的社會生活社區,位于大型公共交通站點周圍步行距離內(5-10分鐘,半徑約400-800米),可提供混合功能服務。
注11:路權是交通參與者的權利,是交通參與者根據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內在道路上進行道路交通活動的權利。路權可分為道路行駛權、通行權、前進權和占領權。
注12:交通擁堵收費是一項經濟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用于規范車輛使用。是指對在一定時間內進入特定交通擁堵區域或路段的機動車收取一定費用,以利用價格機制增加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促使他們重新選擇出行時間、目的地、路徑、交通方式或是否出行,從而調整交通流量的時空分布,減少擁擠地區道路上的交通流量,緩解交通擁堵。
注13:只有高載客量的車輛才允許在高載客量車道上行駛,并優先考慮通行權。
注14:“一平臺六系統”,包括交通信息交換平臺、交通綜合監控系統、交通綜合控制系統、交通管理系統、交通運行指揮系統、交通運輸管理和應急模擬決策支持系統、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
注15:黃標車是指不符合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不符合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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