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聯合行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國辦發〔2010〕33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
第一,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間,全市以舉辦“綠色奧運會”和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為契機,進一步加強了大氣污染防治,實施了一系列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優化調整了產業和能源結構,在減少污染和改善空氣質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該市空氣質量為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天數從2005年的234天增加到2010年的286天。2010年,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與2005年相比分別下降了36%、13.6%和14.8%。然而,空氣質量與首都的地位和人民的期望之間仍有很大差距。
“十二五”期間,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面臨著繼續減少污染物“存量”和控制污染物“增量”的雙重壓力。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更加艱巨,空氣質量改善面臨新的挑戰。必須采取更嚴格的措施來預防和控制空氣污染。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1)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污染物減排總量為主線,嚴控源頭,深化結構調整,加強污染治理,推進區域聯防聯控。
(2) 基本原則。
優化開發,控制增量。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改善能源結構,優化產業布局,通過提高環境準入標準,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控制污染物增加。
綜合治理,協同減排。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并重,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與首都功能定位不一致的工業企業,深化污染治理,創新經濟補償和鼓勵政策,加強環境監管,實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協同減排,有效控制復合型大氣污染。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根據區縣功能定位,推動大氣污染物總量下降。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要突出創建“無煤區”和揚塵污染治理區。城市新區要優化能源結構和產業布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生態保護開發區要堅決退出資源消耗型產業,以生態修復和建設為重點。
落實責任,齊心協力。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加強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污染者減排責任,完善考核體系,完善配套管理機制,形成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對各級政府共同努力、全社會共享的管控。
(3) 工作目標。
在建立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的基礎上,到2015年,全市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并(a)芘、氟化物、鉛等6種污染物穩定達標;總懸浮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約10%;臭氧污染的趨勢正在逐漸減緩;城市空氣質量為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80%。
各區縣的空氣質量都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到2015年,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縣和延慶縣的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將比2010年下降5%,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將達到85%。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順義區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10%,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80%。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15%,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76%。
三是堅持總量控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四)完善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體系。
建立空氣污染源排放動態清單,根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明確各區縣可吸入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度總減排項目。對新增大氣污染排放項目,按照“以新代舊、增產減污、總量減量”的原則進行規劃、審批和建設。
(5) 建設綠色能源系統。
進一步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降低煤炭消費。到2015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2000萬噸以下,天然氣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20%;
基本建成覆蓋新城、重點小城鎮和重點產業開發區、園區、產業基地的天然氣供應管網。新建項目原則上使用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不新建或擴建使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設項目。
(6) 加快公共交通系統的發展。
大力推進軌道交通建設。2015年,全市軌道交通總里程達到660多公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5年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占比將達到50%。
(7) 限制高污染工業的發展。
定期公布高污染行業調整退出目錄,加快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業企業退出,淘汰落后技術和設備。禁止新建、擴建煉油、水泥、鋼鐵、鑄造、平板玻璃、陶瓷、瀝青防水卷材、人造板等加工業,禁止開采、選礦排放大污染物或有有害污染物的非金屬礦產等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到2015年,全市煉油規模控制在1000萬噸以下,水泥生產規模控制在700萬噸以下。
(八)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新建和擴建的產業項目將按照產業發展方向進入相應的產業開發區和園區。除大興安定化工基地和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產業基地外,其他地區不再新建化工石化建設項目。各類工業開發區、園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明確工業發展方向,提高技術水平,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四、實施六大工程,全面治理大氣污染。
(九)煤炭污染治理項目。
推進四個燃氣熱電中心建設。對現有燃煤電廠實施清潔能源改造,2011年底前建成東南火電中心,取代國華北京熱電分公司燃煤電廠;2012年底前建成西南火電中心和東北火電中心;西北熱電中心將于2014年底前建成,以取代京能熱電公司和大唐北京高井電廠的燃煤機組。
實施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程。2015年底前,全市六區將基本實現不燒煤,加快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和部分零散燃煤鍋爐向清潔能源轉化,基本完成現有燃煤設施改造。在遠郊具備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應條件的地區,燃煤鍋爐將逐步轉向清潔能源,國家和市級工業開發區、園區必須轉向清潔能源供熱;在沒有管道天然氣供應條件的地區,鼓勵常年運營的燃煤企業改用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或電力等清潔能源。
開展低水平面源污染控制。東城區和西城區政府結合舊城改造,制定了平房和簡易樓居民改用清潔能源的計劃,將分年組織實施,2014年底前完成。城鄉結合部通過“城中村”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的統一規劃,使用清潔能源。郊區縣政府拆除了新的中央供暖中心覆蓋區域內分散的燃煤鍋爐。農村要推進生態創建活動,鼓勵使用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減少小煤爐燃煤,逐步禁止原煤散燒。
(10) 機動車污染控制項目。
不斷提高新車的排放標準。從2011年起,新型公交車必須達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力爭在2012年對新增的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執行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并供應相應的車用燃料。
繼續淘汰老舊車輛。研究建立老舊機動車更新淘汰長效機制。到2015年底,力爭淘汰黃標車等高排放老舊機動車40萬輛。
嚴格的在用車排放監管。進一步擴大對黃標車的限制范圍,并逐步對其他排放相對較高的車輛采取限制措施。加強對外地進京車輛的管理,其高排放車輛按照本市限制駕駛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在用車排放定期檢查和管理,加強道路檢查和居家抽查,推廣在用車排放標準。
加強對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的管理。完善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加強對其銷售和使用的監管。執行國家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
(十一)重點污染治理項目。
退出高污染企業和落后技術。進一步整合水泥行業,關閉四家水泥生產企業。調整和整合混凝土攪拌站和水泥組件工廠。2012年底前,根據本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管理整合專項工作計劃,降低現有混凝土攪拌站產能;2015年底前,五環內的混凝土攪拌站和水泥構件廠將基本退出。2012年底前,關閉了建筑渣土燒結磚生產企業。調整和搬遷有限公司、東方化工廠、北新集團建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魯派城市日用百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西流建材有限公司等企業。逐步退出瀝青防水卷材、沖天爐澆鑄、電石乙炔生產等高污染落后生產工藝,以及土壤、礫石開采、平板玻璃等污染行業。關停工業開發區、園區外的化工、石灰石膏、石材加工、磚瓦生產企業。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工業企業全面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開展建材行業物料儲運系統封閉改造,控制揚塵污染;開展石油化工、化工制造、汽車制造、家具生產、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專項治理;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完成催化裂化再生煙氣脫硫除塵處理,推動燃煤、石油焦鍋爐向清潔能源轉化。保留的工業窯爐改為清潔能源。
加強油煙污染治理。為了對餐飲業進行專項管理和檢查,所有餐飲服務機構都應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確保排放標準。加強對經營小煤爐和露天燒烤的執法檢查,控制低空污染。
(十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項目。
控制施工揚塵。強化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并繼續嚴格執行“施工現場100%覆砂、施工現場路面100%硬化、離開施工現場的車輛100%洗輪、拆除100%灑水抑塵、臨時施工現場100%綠化”五項100%要求。將在施工現場進行高效車輪清潔技術的示范和推廣,促進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技術的進步。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創新綠色施工監管機制,特別注重對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的精細化管理,將施工企業揚塵污染記錄作為不良信息納入施工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并定期公布。加強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季節、重要時期、關鍵時期的監督管理,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遏制揚塵污染反彈。
治理廢渣。強化渣土運輸單位主體責任,完善運輸公司資質認證、車輛封閉運輸備案、運輸資金保障和年檢審核制度。開展渣土運輸車輛密封新技術改造,擴大綠色車隊規模。充分利用新技術,形成覆蓋重點區域和重點路段的監控體系。
提高道路清潔水平。擴大“吸、掃、沖、收”組合式道路清掃設備比例,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每天對重點區域和主要道路進行沖洗,有效降低道路揚塵負荷。研究制定區域道路揚塵負荷監測評價方法,完善道路清潔評價和信息公開方法。
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研究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達標評價方法。區縣政府組織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活動,重點控制建筑揚塵和渣土,開展裸露地面處理,加強道路清潔保潔。到2015年底,各區縣揚塵污染治理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總面積的80%。
(十三)生態建設和恢復項目。
增加水域面積。結合南水北調工程和永定河綠色生態開發區建設,擴大城市水域。加強水資源保護,推進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流域綜合治理。
擴大城鄉綠化。深入推進山地綠屏、平原綠網、城市綠化景觀三大生態屏障建設。到2015年底,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8%,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6平方米,全市森林綠化率達到57%,森林覆蓋率達到40%。開展低效森林改造、中青年森林撫育和健康森林管理,增強生態服務功能。
實施生態修復。加強煤礦、金屬礦、石灰礦、采砂場、采石場等封閉廢棄礦區管理,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礦山生態修復5.5萬畝,礦區采礦巖面得到有效控制,區域生態環境和景觀效果明顯改善。
(十四)新環保的應用……
ental保護技術。
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的開發和應用。鼓勵公共交通、郵政、環衛、出租車等行業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2年底,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數量將超過5000輛,到2015年底,新能量汽車將在全市達到適當規模。
加強車輛機油清洗技術的應用。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聯合行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國辦發〔2010〕33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
第一,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間,全市以舉辦“綠色奧運會”和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為契機,進一步加強了大氣污染防治,實施了一系列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優化調整了產業和能源結構,在減少污染和改善空氣質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該市空氣質量為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天數從2005年的234天增加到2010年的286天。2010年,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與2005年相比分別下降了36%、13.6%和14.8%。然而,空氣質量與首都的地位和人民的期望之間仍有很大差距。
“十二五”期間,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面臨著繼續減少污染物“存量”和控制污染物“增量”的雙重壓力。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更加艱巨,空氣質量改善面臨新的挑戰。必須采取更嚴格的措施來預防和控制空氣污染。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1)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污染物減排總量為主線,嚴控源頭,深化結構調整,加強污染治理,推進區域聯防聯控。
(2) 基本原則。
優化開發,控制增量。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改善能源結構,優化產業布局,通過提高環境準入標準,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控制污染物增加。
綜合治理,協同減排。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并重,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與首都功能定位不一致的工業企業,深化污染治理,創新經濟補償和鼓勵政策,加強環境監管,實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協同減排,有效控制復合型大氣污染。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根據區縣功能定位,推動大氣污染物總量下降。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要突出創建“無煤區”和揚塵污染治理區。城市新區要優化能源結構和產業布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生態合作……
開發區要堅決退出資源消耗型產業,重點抓好生態修復和建設。
落實責任,齊心協力。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強化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污染者減排責任,完善考核體系,完善配套管理機制,形成各級政府協同、全社會共享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3) 工作目標。
在建立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的基礎上,到2015年,全市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并(a)芘、氟化物、鉛等6種污染物穩定達標;總懸浮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約10%;臭氧污染的趨勢正在逐漸減緩;城市空氣質量為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80%。
各區縣的空氣質量都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到2015年,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縣和延慶縣的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將比2010年下降5%,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將達到85%。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順義區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10%,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80%。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0年下降15%,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比例達到76%。
三是堅持總量控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四)完善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體系。
建立空氣污染源排放動態清單,根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明確各區縣可吸入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度總減排項目。對新增大氣污染排放項目,按照“以新代舊、增產減污、總量減量”的原則進行規劃、審批和建設。
(5) 建設綠色能源系統。
進一步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降低煤炭消費。到2015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2000萬噸以下,天然氣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20%;
基本建成覆蓋新城、重點小城鎮和重點產業開發區、園區、產業基地的天然氣供應管網。新建項目原則上使用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不新建或擴建使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設項目。
(6) 加快公共交通系統的發展。
大力推進軌道交通建設。2015年,全市軌道交通總里程達到660多公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5年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占比將達到50%。
(7) 限制高污染工業的發展。
定期公布高污染行業調整退出目錄,加快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業企業退出,淘汰落后技術和設備。禁止新建、擴建煉油、水泥、鋼鐵、鑄造、平板玻璃、陶瓷、瀝青防水卷材、人造板等加工業,禁止開采、選礦排放大污染物或有有害污染物的非金屬礦產等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到2015年,全市煉油規模控制在1000萬噸以下,水泥生產規模控制在700萬噸以下。
(八)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新建和擴建的產業項目將按照產業發展方向進入相應的產業開發區和園區。除大興安定化工基地和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產業基地外,其他地區不再新建化工石化建設項目。各類工業開發區、園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明確工業發展方向,提高技術水平,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四、實施六大工程,全面治理大氣污染。
(九)煤炭污染治理項目。
推進四個燃氣熱電中心建設。對現有燃煤電廠實施清潔能源改造,2011年底前建成東南火電中心,取代國華北京熱電分公司燃煤電廠;2012年底前建成西南火電中心和東北火電中心;西北熱電中心將于2014年底前建成,以取代京能熱電公司和大唐北京高井電廠的燃煤機組。
實施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程。2015年底前,全市六區將基本實現不燒煤,加快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和部分零散燃煤鍋爐向清潔能源轉化,基本完成現有燃煤設施改造。在遠郊具備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應條件的地區,燃煤鍋爐將逐步轉向清潔能源,國家和市級工業開發區、園區必須轉向清潔能源供熱;在沒有管道天然氣供應條件的地區,鼓勵常年運營的燃煤企業改用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或電力等清潔能源。
開展低水平面源污染控制。東城區和西城區政府結合舊城改造,制定了平房和簡易樓居民改用清潔能源的計劃,將分年組織實施,2014年底前完成。城鄉結合部通過“城中村”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的統一規劃,使用清潔能源。郊區縣政府拆除了新的中央供暖中心覆蓋區域內分散的燃煤鍋爐。農村要推進生態創建活動,鼓勵使用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減少小煤爐燃煤,逐步禁止原煤散燒。
(10) 機動車污染控制項目。
不斷提高新車的排放標準。從2011年起,新型公交車必須達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力爭在2012年對新增的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執行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并供應相應的車用燃料。
繼續淘汰老舊車輛。研究建立老舊機動車更新淘汰長效機制。到2015年底,力爭淘汰黃標車等高排放老舊機動車40萬輛。
嚴格的在用車排放監管。進一步擴大對黃標車的限制范圍,并逐步對其他排放相對較高的車輛采取限制措施。加強對外地進京車輛的管理,其高排放車輛按照本市限制駕駛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在用車排放定期檢查和管理,加強道路檢查和居家抽查,推廣在用車排放標準。
加強對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的管理。完善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加強對其銷售和使用的監管。執行國家越野柴油動力機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
(十一)重點污染治理項目。
退出高污染企業和落后技術。進一步整合水泥行業,關閉四家水泥生產企業。調整和整合混凝土攪拌站和水泥組件工廠。2012年底前,根據本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管理整合專項工作計劃,降低現有混凝土攪拌站產能;2015年底前,五環內的混凝土攪拌站和水泥構件廠將基本退出。2012年底前,關閉了建筑渣土燒結磚生產企業。調整和搬遷有限公司、東方化工廠、北新集團建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魯派城市日用百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西流建材有限公司等企業。逐步退出瀝青防水卷材、沖天爐澆鑄、電石乙炔生產等高污染落后生產工藝,以及土壤、礫石開采、平板玻璃等污染行業。關停工業開發區、園區外的化工、石灰石膏、石材加工、磚瓦生產企業。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工業企業全面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開展建材行業物料儲運系統封閉改造,控制揚塵污染;開展石油化工、化工制造、汽車制造、家具生產、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專項治理;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完成催化裂化再生煙氣脫硫除塵處理,推動燃煤、石油焦鍋爐向清潔能源轉化。保留的工業窯爐改為清潔能源。
加強油煙污染治理。為了對餐飲業進行專項管理和檢查,所有餐飲服務機構都應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確保排放標準。加強對經營小煤爐和露天燒烤的執法檢查,控制低空污染。
(十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項目。
控制施工揚塵。強化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并繼續嚴格執行“施工現場100%覆砂、施工現場路面100%硬化、離開施工現場的車輛100%洗輪、拆除100%灑水抑塵、臨時施工現場100%綠化”五項100%要求。將在施工現場進行高效車輪清潔技術的示范和推廣,促進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技術的進步。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創新綠色施工監管機制,特別注重對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的精細化管理,將施工企業揚塵污染記錄作為不良信息納入施工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并定期公布。加強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季節、重要時期、關鍵時期的監督管理,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遏制揚塵污染反彈。
治理廢渣。強化渣土運輸單位主體責任,完善運輸公司資質認證、車輛封閉運輸備案、運輸資金保障和年檢審核制度。開展渣土運輸車輛密封新技術改造,擴大綠色車隊規模。充分利用新技術,形成覆蓋重點區域和重點路段的監控體系。
提高道路清潔水平。擴大“吸、掃、沖、收”組合式道路清掃設備比例,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每天對重點區域和主要道路進行沖洗,有效降低道路揚塵負荷。研究制定區域道路揚塵負荷監測評價方法,完善道路清潔評價和信息公開方法。
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研究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達標評價方法。區縣政府組織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活動,重點控制建筑揚塵和渣土,開展裸露地面處理,加強道路清潔保潔。到2015年底,各區縣揚塵污染治理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總面積的80%。
(十三)生態建設和恢復項目。
增加水域面積。結合南水北調工程和永定河綠色生態開發區建設,擴大城市水域。加強水資源保護,推進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流域綜合治理。
擴大城鄉綠化。深入推進山地綠屏、平原綠網、城市綠化景觀三大生態屏障建設。到2015年底,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8%,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6平方米,全市森林綠化率達到57%,森林覆蓋率達到40%。開展低效森林改造、中青年森林撫育和健康森林管理,增強生態服務功能。
實施生態修復。加強煤礦、金屬礦、石灰礦、采砂場、采石場等封閉廢棄礦區管理,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礦山生態修復5.5萬畝,礦區采礦巖面得到有效控制,區域生態環境和景觀效果明顯改善。
(十四)新環保的應用……
ental保護技術。
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的開發和應用。鼓勵公共交通、郵政、環衛、出租車等行業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2年底,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數量將超過5000輛,到2015年底,新能量汽車將在全市達到適當規模。
加強車輛機油清洗技術的應用。制定第四階段以上柴油車添加氮氧化物還原劑的國家監管機制。在油庫的車用汽油和柴油中添加清潔劑。對加油站和油庫的油氣回收情況進行在線監測。
氮氧化物減排新技術示范推廣。以天然氣為能源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廠、鍋爐和工業爐均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新建燃氣發電廠實施煙氣脫硝處理。積極開展水泥窯和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硝技術的研發和示范。到2015年底,偏遠郊區集中供熱中心的燃煤鍋爐和預留水泥窯將實施煙氣脫硝處理。
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新產品。對于新型汽車制造、家具等工業涂裝項目,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占涂料總用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導企業在使用現有涂料和溶劑時,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替代產品。
五、完善管理機制,增強支撐能力。
(十五)環境保護責任的落實情況。
建立市級協調監督考核機制,督促本方案實施,并將實施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績效考核。
區縣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污染物減排目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加強監管。對未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的區縣,嚴格控制新增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將相關任務納入行業規劃,制定實施意見或相關配套政策,監督指導各縣開展工作,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污水企業要樹立綠色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履行相應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自覺公開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在確保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基礎上,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清潔生產,實現污染減排。
(十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借鑒國內外經驗,總結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和“綠色奧運”的成功經驗,研究修訂地方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修訂完善冶金、建材、石化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制定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標準。
(十七)完善環境和經濟政策。
完善經濟補償和鼓勵政策。進一步完善各類燃煤設施轉清潔能源、落后產能和工藝退出的經濟補貼政策。研究工業企業遷入工業開發區或園區、淘汰低于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經濟激勵措施。繼續支持組建并鼓勵優先使用“綠色車隊”。制定建立揚塵污染控制區的經濟激勵政策。完善“以獎代補”政策,改善地區和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減少主要污染物總量……
是的。
建立政府綠色采購體系。涉及油漆、涂料和有機溶劑使用的市政項目,政府投資的住房建設和維護項目等,優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產品。政府主導的建設項目可以優先考慮“綠色建筑”企業。
完善排污收費制度。研究制定粉塵污染排放費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更高排放費的征收辦法,提高污水排放成本,促進污染治理。
(十八)增強環境監管能力。
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提高細顆粒物、臭氧、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監測能力。配合實施第五個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完善新車和在用車排放實驗室,建立移動污染源監測指揮中心。
(十九)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按照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積極推進京津冀區域合作,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在區域大氣監測網絡、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產業發展布局、機動車污染控制和秸稈禁燒等領域的交流與協調,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減少污染轉移,改善區域整體環境質量。
(20) 促進公眾參與。
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加強對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宣傳引導,弘揚先進典型,曝光建筑揚塵、廢渣、露天燒烤等環境違法行為。鼓勵市民積極參與“低碳生活”、“綠色出行”、“少開車一天”等活動,為“綠色北京”建設貢獻力量。制定第四階段以上柴油車添加氮氧化物還原劑的國家監管機制。在油庫的車用汽油和柴油中添加清潔劑。對加油站和油庫的油氣回收情況進行在線監測。
氮氧化物減排新技術示范推廣。以天然氣為能源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廠、鍋爐和工業爐均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新建燃氣發電廠實施煙氣脫硝處理。積極開展水泥窯和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硝技術的研發和示范。到2015年底,偏遠郊區集中供熱中心的燃煤鍋爐和預留水泥窯將實施煙氣脫硝處理。
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新產品。對于新型汽車制造、家具等工業涂裝項目,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占涂料總用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導企業在使用現有涂料和溶劑時,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替代產品。
五、完善管理機制,增強支撐能力。
(十五)環境保護責任的落實情況。
建立市級協調監督考核機制,督促本方案實施,并將實施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績效考核。
區縣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污染物減排目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加強監管。對未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的區縣,嚴格控制新增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將相關任務納入行業規劃,制定實施意見或相關配套政策,監督指導各縣開展工作,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污水處理廠……
要樹立綠色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履行相應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自覺公開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在確保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基礎上,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清潔生產,實現污染減排。
(十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借鑒國內外經驗,總結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和“綠色奧運”的成功經驗,研究修訂地方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修訂完善冶金、建材、石化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制定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標準。
(十七)完善環境和經濟政策。
完善經濟補償和鼓勵政策。進一步完善各類燃煤設施轉清潔能源、落后產能和工藝退出的經濟補貼政策。研究工業企業遷入工業開發區或園區、淘汰低于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經濟激勵措施。繼續支持組建并鼓勵優先使用“綠色車隊”。制定建立揚塵污染控制區的經濟激勵政策。完善區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總量下降“以獎代補”政策。
建立政府綠色采購體系。涉及油漆、涂料和有機溶劑使用的市政項目,政府投資的住房建設和維護項目等,優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產品。政府主導的建設項目可以優先考慮“綠色建筑”企業。
完善排污收費制度。研究制定粉塵污染排放費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更高排放費的征收辦法,提高污水排放成本,促進污染治理。
(十八)增強環境監管能力。
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提高細顆粒物、臭氧、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監測能力。配合實施第五個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完善新車和在用車排放實驗室,建立移動污染源監測指揮中心。
(十九)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按照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積極推進京津冀區域合作,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在區域大氣監測網絡、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產業發展布局、機動車污染控制和秸稈禁燒等領域的交流與協調,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減少污染轉移,改善區域整體環境質量。
(20) 促進公眾參與。
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加強對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宣傳引導,弘揚先進典型,曝光建筑揚塵、廢渣、露天燒烤等環境違法行為。鼓勵市民積極參與“低碳生活”、“綠色出行”、“少開車一天”等活動,為“綠色北京”建設貢獻力量。
北京房安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房山區首家國有性質的純電動出租車運營企業,堅持”倡導綠色出行,服務房山百姓”的企業宗旨、恪守”安全運營、優質服務”的工作承諾,
1900/1/1 0:00:00比亞迪相關負責人20日透露,比亞迪汽車電子已經有多年積累,明年將有內置Android操作系統的新車上市。
1900/1/1 0:00:00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由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學、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起草。
1900/1/1 0:00:00前言本標準參考ECER100《關于就結構和功能安全性的特殊要求方面批準蓄電池電動車輛的統一規定》ETAHTP00H混合動力汽車技術要求》GBT18384《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1900/1/1 0:00:00號稱全球”電動汽車之王”的Tesla特斯拉正在對著中國市場摩拳擦掌。按既定計劃,今年特斯拉將在全球新開25家專賣店,其中有一家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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