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結合四部委發布的國家補貼政策和工信部、中國機械中心等相關機構發布的文件,全面分析了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的相關政策,并特別關注2017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情況如下:
1.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應在2017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車輛銷售、開票和上牌,并接入當地市級監控平臺,實現車輛監控數據的實時交換。
2、非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里程必須達到3萬公里(工作專用車除外)。對當年里程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年度駕駛證執行。
3、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扣除國家和地方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4.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地方政策存在差異)
5.非個人用戶使用期間,所購車輛2年內不得轉讓。(地方政策存在差異)
2017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
根據2016年12月29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精神,以及文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
用于客車
針對純電動汽車的三項新規定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的最高速度不低于100公里/小時。。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補貼比120Wh/kg高1.1倍。
3.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根據整車整備質量(m)的不同,工況下每百公里的功耗(y)應滿足以下要求:當m≤1000kg時,y≤0.014×m+0.5;1000<;當m≤1600kg時,y≤0.012×m+2.5;m>;在1600kg時,Y≤0.005×m+13.7。
2017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
2016年12月29日,2017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政策發布。地方補貼政策和其他配套政策的延遲發布已成為常態。截至目前,北京、山西、Xi的、甘肅、江蘇、天津等省市已經明確了2017年的補貼標準。
八卦:廣州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仍在使用2015年的補貼政策;
福州現在正在以1:1的方式進行補貼。2017年的新補貼政策沒有明確規定地方補貼不得超過國家補貼的50%嗎?
北京:按國家標準補貼50%
2月17日,北京市科委發布《關于調整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車示范應用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2017年北京市新能量乘用車示范運用財政補貼標準為中央自行車補貼的50%,國家和本市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60%。
山西:按照國家標準,取消50%的補貼,取消省級推廣應用補貼。
3月7日,山西省財政廳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其中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省級公告中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電動汽車將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終端銷售按國家同期補貼資金的50%在省級進行補貼。同時,取消省級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補貼。
Xi的:在私營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給予30%的補貼+10000個充電樁安裝/充電費。
3月15日,Xi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公共服務領域按1:0.5給予地方財政補貼,非公共服務領域按照1:0.3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之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
持有Xi的戶籍或居留證的個人,在過去兩年內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將獲得10000元/車的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收費費用。
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專用道上行駛。新能源汽車在冬季防御期間不受城市道路限制等交通管制限制;
為從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輛通行提供便利,在有限時間內不受城市道路交通管制限制。在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管轄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費。
甘肅:省級補貼35%,市縣補貼15%。
4月10日,甘肅省財政廳等三部門發布《關于調整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的政策》。2017年1月1日(含當日)后在本省購買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調整如下:省級財政按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35%執行,市(州)和縣(市、區)財政按調整前的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5%執行,省、市、縣的總補貼比例為中央財政補貼的50%。中央和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價格的50%。
江蘇:純電動乘用車補貼90萬元。
4月11日,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小客車補貼90萬輛,小客車最高補貼5萬輛,特種車補貼1.5萬輛。燃料電池乘用車/公交車/特種車輛分別獲得5萬、10萬和7萬的補貼。地方財政給予的補貼資金不得超過相應車型中央財政補貼金額的50%。
福州: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100%補貼。
明確補貼標準根據國家同期補貼標準,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按1: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含中央和地方補貼價格)的70%,地方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補貼政策和標準每年都會根據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天津: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補貼50%。
4月28日,天津市財政、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發布《天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天津市按國家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地方財政補貼,天津市按25%給予新能源公交車地方財政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高于車輛指導價的50%。
上海:補貼政策將在2016年繼續有效,新政即將出臺。
2月19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方微博,表示,現行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上海市鼓勵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相關操作程序的通知》將在2017年繼續有效。
具體的補貼政策也將盡快調整發布。
寧波:2017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
《2016-2017年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管理辦法》顯示,2016年,純電動公交車(含超級電容器純電動公交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1的比例進行補貼;其他公交車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1:0.5的最高比例進行補貼。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物流、環衛、工程)和貨車按中央與地方1:0.5的比例補貼,每輛車最高補貼2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按續航里程補貼,續航里程100公里≤R<;
150公里純電動乘用車補貼1萬元,150公里≤R<;250公里純電動乘用車2萬元,R≥250公里純電乘用車3萬元;
插電式混合動力(包括增程)乘用車將獲得1萬元補貼。微型車(2座)按此補貼標準的50%進行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1:1的比例進行補貼。
2017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
蕪湖:2017-2018年,補貼標準將在2016年的基礎上降低20%。
《蕪湖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管理辦法(2016-2020年)》明確,2016年純電動乘用車按行駛里程給予1萬元/輛至2萬元/車的補貼。對物流車輛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30%比例給予市級配套補貼,市級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輛。2017-2018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2019-2020年,補貼水平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青海: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青海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青海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購置補貼管理辦法》,商務廳和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明確規定,2016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車將按照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
內蒙古: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內蒙古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將達到10萬輛(標準車)。內蒙古對在自治區購買、登記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給予購買補貼。
吉林: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吉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明確,2016年8月至2020年省級補貼標準按國家同期補貼標準的50%進行補貼,即按國家與省級1:0.5的比例進行補貼。
湖南: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補貼10%。
湖南省發布了《2016-2020年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懲政策》的通知,規定2016-2020年,湖南省各類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目標任務為15.6萬輛。
對購買使用新能源公交車的,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25%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一次性購買30輛以上新能源公交車并用于租賃運營的非公共交通運輸單位,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30%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購買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新能源專用車的購買和使用,將通過放寬限制等相關政策給予支持。
深圳:正在制定中
深圳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組主任助理盧向珍表示,深圳的補貼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將盡快落地。盡管深圳的地方補貼政策尚未正式出臺,但深圳當地企業已開始按照國家補貼1.5倍的標準制定其電動汽車的價格。本文結合四部委發布的國家補貼政策和工信部、中國機械中心等相關機構發布的文件,全面分析了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的相關政策,并特別關注2017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情況如下:
1.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應在2017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車輛銷售、發票開具和車輛上牌,并且……
接入當地市政監控平臺,實現車輛監控數據的實時交換。
2、非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里程必須達到3萬公里(工作專用車除外)。對當年里程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年度駕駛證執行。
3、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扣除國家和地方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
4.自首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個人用戶不得將其汽車轉讓給非個人用戶。(地方政策存在差異)
5.非個人用戶使用期間,所購車輛2年內不得轉讓。(地方政策存在差異)
2017年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
根據2016年12月29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精神,以及文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
用于客車
針對純電動汽車的三項新規定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的最高速度不低于100公里/小時。。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補貼比120Wh/kg高1.1倍。
3.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根據整車整備質量(m)的不同,工況下每百公里的功耗(y)應滿足以下要求:當m≤1000kg時,y≤0.014×m+0.5;1000<;當m≤1600kg時,y≤0.012×m+2.5;m>;在1600kg時,Y≤0.005×m+13.7。
2017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
2016年12月29日,2017年國家新能源補貼政策發布。地方補貼政策和其他配套政策的延遲發布已成為常態。截至目前,北京、山西、Xi的、甘肅、江蘇、天津等省市已經明確了2017年的補貼標準。
八卦:廣州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仍在使用2015年的補貼政策;
福州現在正在以1:1的方式進行補貼。2017年的新補貼政策沒有明確規定地方補貼不得超過國家補貼的50%嗎?
北京:按國家標準補貼50%
2月17日,北京市科委發布《關于調整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車示范應用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2017年北京市新能量乘用車示范運用財政補貼標準為中央自行車補貼的50%,國家和本市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60%。
山西:按照國家標準,取消50%的補貼,取消省級推廣應用補貼。
3月7日,山西省財政廳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其中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省級公告中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電動汽車將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終端銷售按國家同期補貼資金的50%在省級進行補貼。同時,取消省級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補貼。
Xi的:在私營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給予30%的補貼+10000個充電樁安裝/充電費。
3月15日,Xi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公共服務領域按1:0.5給予地方財政補貼,非公共服務領域按照1:0.3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之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
持有Xi的戶籍或居留證的個人,在過去兩年內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將獲得10000元/車的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和收費費用。
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專用道上行駛。新能源汽車在冬季防御期間不受城市道路限制等交通管制限制;
為從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輛通行提供便利,在有限時間內不受城市道路交通管制限制。在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管轄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費。
甘肅:省級補貼35%,市縣補貼15%。
4月10日,甘肅省財政廳等三部門發布《關于調整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的政策》。2017年1月1日(含當日)后在本省購買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調整如下:省級財政按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35%執行,市(州)和縣(市、區)財政按調整前的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5%執行,省、市、縣的總補貼比例為中央財政補貼的50%。中央和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價格的50%。
江蘇:純電動乘用車補貼90萬元。
4月11日,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小客車補貼90萬輛,小客車最高補貼5萬輛,特種車補貼1.5萬輛。燃料電池乘用車/公交車/特種車輛分別獲得5萬、10萬和7萬的補貼。地方財政給予的補貼資金不得超過相應車型中央財政補貼金額的50%。
福州: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100%補貼。
明確補貼標準根據國家同期補貼標準,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按1: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含中央和地方補貼價格)的70%,地方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補貼政策和標準每年都會根據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天津: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補貼50%。
4月28日,天津市財政、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發布《天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應用地方補貼管理辦法(2017年)》。天津市按國家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地方財政補貼,天津市按25%給予新能源公交車地方財政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高于車輛指導價的50%。
上海:補貼政策將在2016年繼續有效,新政即將出臺。
2月19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方微博,表示,現行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上海市鼓勵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相關操作程序的通知》將在2017年繼續有效。
具體的補貼政策也將盡快調整發布。
寧波:2017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
《2016-2017年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管理辦法》顯示,2016年,純電動公交車(含超級電容器純電動公交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1的比例進行補貼;其他公交車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1:0.5的最高比例進行補貼。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物流、環衛、工程)和貨車按中央與地方1:0.5的比例補貼,每輛車最高補貼2萬元。
純電動乘用車按續航里程補貼,續航里程100公里≤R<;
150公里純電動乘用車補貼1萬元,150公里≤R<;250公里純電動乘用車2萬元,R≥250公里純電乘用車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包括增程)乘用車將獲得1萬元補貼。微型車(2座)按此補貼標準的50%進行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1:1的比例進行補貼。
2017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
蕪湖:2017-2018年,補貼標準將在2016年的基礎上降低20%。
《蕪湖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管理辦法(2016-2020年)》明確,2016年純電動乘用車按行駛里程給予1萬元/輛至2萬元/車的補貼。對物流車輛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30%比例給予市級配套補貼,市級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輛。2017-2018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了20%,2019-2020年,補貼水平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青海: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青海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青海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購置補貼管理辦法》,商務廳和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明確規定,2016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車將按照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
內蒙古: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內蒙古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將達到10萬輛(標準車)。內蒙古對在自治區購買、登記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同期1:0.5的補貼標準給予購買補貼。
吉林:按國家標準給予50%的補貼。
《吉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明確,2016年8月至2020年省級補貼標準按國家同期補貼標準的50%進行補貼,即按國家與省級1:0.5的比例進行補貼。
湖南:新能源乘用車按國家標準補貼10%。
湖南省發布了《2016-2020年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懲政策》的通知,規定2016-2020年,湖南省各類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目標任務為15.6萬輛。
對購買使用新能源公交車的,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25%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一次性購買30輛以上新能源公交車并用于租賃運營的非公共交通運輸單位,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30%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購買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當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給予省級財政購買獎勵。對新能源專用車的購買和使用,將通過放寬限制等相關政策給予支持。
深圳:正在制定中
深圳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組主任助理盧向珍表示,深圳的補貼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將盡快落地。盡管深圳的地方補貼政策尚未正式出臺,但深圳當地企業已開始按照國家補貼1.5倍的標準制定其電動汽車的價格。
標簽:北京
2017年第1季度年中國汽車進出口增長13,隨著一帶一路的推進,中國面臨的形勢大幅改善,出現結構調整、步伐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新特征。
1900/1/1 0:00:00經歷了多年發展,汽車工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中國汽車產業品牌、質量提升已經走上快車道,5月15日,2017中國汽車論壇在上海如期開幕。
1900/1/1 0:00:00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強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省級補助資金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市要核查非個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作業類專用車除外)截止2017年4月30日的行駛里程,
1900/1/1 0:00:00歐洲汽車行業高管近日指出,歐洲必須投資開發新一代“干式電池”技術,以打造電動汽車電池供應產業,趕超該領域的領先者中國。
1900/1/1 0:00:00現如今,無人駕駛技術通常被分為環境感知與定位、決策規劃和運動控制3個部分。環境感知與定位負責確定汽車周圍哪里有汽車或者行人,前面是紅燈還是綠燈,即確定環境和汽車的狀態。
1900/1/1 0:00:00五一剛過,車企布局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消息接踵而至。先是奇瑞汽車的石家莊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簽約,隔天,小鵬汽車宣布智能新能源汽車工廠落戶肇慶。隨后,奔馳在華一口氣注冊8個新能源汽車商標的消息傳來。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