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車主按照補貼前的高價投保,但按照實際支付的低價理賠...保險公司的“霸王條款”讓很多新能源車主“吃了虧”。專家認為,這是典型的“高保低賠”,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新能源車險亟待規范,既要考慮新能源汽車的特殊性,又要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高保費,低理賠”很多不明真相的車主,北京的賈先生,今年6月份買了一輛新能源車,補貼后的價格在16萬左右。某保險公司投保的保單顯示,補貼前機動車輛損失險保額為22.2萬元,第一年保費為5400多元,有第三者責任險。“我不太懂保險。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沒有提醒我。我是按照補貼前的車價算保費的。”賈先生說。像賈先生這樣不明真相的車主還有很多。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隨機采訪了數十位新能源車主,大部分人在翻看保單時才發現自己被高價投保。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案例顯示,某消費者李某享受國家購車補貼10萬元,以實際支付價格6萬元購買了一輛16萬元的品牌純電動汽車。在購買商業保險時,李按照16萬元的金額投保。保險期間,李駕駛車輛發生單方交通事故,車輛完全滅失。事后,保險公司只同意賠付李當時購車的實際費用6萬元。除了高價保險和理賠“降級”,新能源車保費過高,續保環節不規范。很多新能源車主認為,溢價設定就是讓車主吃虧。一位特斯拉電動車車主告訴記者,首年保費高達9000元,遠高于燃油車。北京新能源車主劉先生表示,燃油車第二年的保額比上一年少了10%左右,而新能源車第二年續保時并未受損,保額仍與新車購買價相同。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分析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平均保費比非新能源汽車高出21%。從單次平均保費來看,國產新能源車10萬元-30萬元的單次平均保費高于傳統車。部交管局7月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344萬輛,占汽車總數的1.37%。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70.1萬輛和69.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39.1%和40.9%。“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沒有統一標準。專家認為,“高保低賠”是保險公司慣用的手段,這樣的“霸王條款”對消費者不公平。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邱認為,新能源車險的高價投保和理賠“降級”是典型的“高保低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并在合同中載明。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應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邱舉例說,一輛實際售價2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8萬元后,消費者支付的價格是12萬元。“消費者有權選擇投保……根據20萬元或12萬元,保險公司應該讓消費者選擇。“他說事故車全損后,該賠多少保險。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表示,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應考慮補貼,在理賠時扣除補貼,這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保險公司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相關情況。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國內對于新能源汽車的保費計算并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的保險公司,不同的地區有差異。從上海多家保險公司的操作來看,這方面的新能源車險是根據車企上傳到平臺的官方指導價,即補貼前的車價來確定的。“各地補貼有差異,最終消費者實際支付的車款也會有差異。所以我們統一按照官方的市場指導價來計算保費,也就是補貼前的價格。”上海某大型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需要明確核保價格和賠償限額。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相關報告顯示,2013年至2017年,保險業新能源汽車承保數量年均增長78.6%,2017年保費規模為101.6億元,增速為50.4%。保險業內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車的車身結構、零部件組成、續航里程等與傳統汽車有很大不同,保險風險控制比傳統汽車困難得多。新能源汽車應該有專屬保險。業內人士建議,新能源車險專屬險種不僅要明確規定按照補貼前或補貼后的價格承保,還要明確界定賠償邊界,對車損險中新能源汽車電池自燃、短路、碰撞損失等風險及其賠償標準進行判斷。此外,要調整新能源車險和傳統車險條款中的“不適用”內容。比如機動車輛保險的除外責任包括“高溫烘烤”和“進水導致發動機損壞”,但這些問題在新能源汽車上很少出現。“關鍵是投保人對政府補貼部分是否有保險利益值得商榷。”王認為,對于政府補貼,車主并沒有支付,也不應該有保險利益。這部分如果投保,會帶來道德風險。邱表示,保險公司應當向消費者充分告知保險價值、保險標的和理賠方式,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讓車主按照補貼前的高價投保,但按照實際支付的低價理賠...保險公司的“霸王條款”讓很多新能源車主“吃了虧”。專家認為,這是典型的“高保低賠”,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新能源車險亟待規范,既要考慮新能源汽車的特殊性,又要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高保費,低理賠”很多不明真相的車主,北京的賈先生,今年6月份買了一輛新能源車,補貼后的價格在16萬左右。某保險公司投保的保單顯示,補貼前機動車輛損失險保額為22.2萬元,第一年保費為5400多元,有第三者責任險。“我不太懂保險。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沒有提醒我。我是按照補貼前的車價算保費的。”賈先生說。像賈先生這樣不明真相的車主還有很多。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隨機采訪了數十位新能源車主,大部分人在翻看保單時才發現自己被高價投保。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案例顯示,消費者李享受國家10萬元購車補貼,購買了一輛某品牌純電動汽車……按實際支付價格60,000元計算,價格為160,000元。在購買商業保險時,李按照16萬元的金額投保。保險期間,李駕駛車輛發生單方交通事故,車輛完全滅失。事后,保險公司只同意賠付李當時購車的實際費用6萬元。除了高價保險和理賠“降級”,新能源車保費過高,續保環節不規范。很多新能源車主認為,溢價設定就是讓車主吃虧。一位特斯拉電動車車主告訴記者,首年保費高達9000元,遠高于燃油車。北京新能源車主劉先生表示,燃油車第二年的保額比上一年少了10%左右,而新能源車第二年續保時并未受損,保額仍與新車購買價相同。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分析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平均保費比非新能源汽車高出21%。從單次平均保費來看,國產新能源車10萬元-30萬元的單次平均保費高于傳統車。部交管局7月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344萬輛,占汽車總數的1.37%。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70.1萬輛和69.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39.1%和40.9%。“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沒有統一標準。專家認為,“高保低賠”是保險公司慣用的手段,這樣的“霸王條款”對消費者不公平。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邱認為,新能源車險的高價投保和理賠“降級”是典型的“高保低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并在合同中載明。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應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邱舉例說,一輛實際售價2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8萬元后,消費者支付的價格是12萬元。“消費者有權選擇按照20萬元或者12萬元投保,保險公司應該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他說事故車全損后,該賠多少保險。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表示,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應考慮補貼,在理賠時扣除補貼,這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保險公司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相關情況。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國內對于新能源汽車的保費計算并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的保險公司,不同的地區有差異。從上海多家保險公司的操作來看,這方面的新能源車險是根據車企上傳到平臺的官方指導價,即補貼前的車價來確定的。“各地補貼有差異,最終消費者實際支付的車款也會有差異。所以我們統一按照官方的市場指導價來計算保費,也就是補貼前的價格。”上海某大型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需要明確核保價格和賠償限額。根據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報告,2013年至2017年,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保險業承保的新能源汽車年均增長78.6%,2017年保費規模為101.6億元,增速為50.4%。保險業內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車的車身結構、零部件構成、續航里程等與傳統汽車有很大不同,保險風險控制比傳統汽車困難得多。新能源汽車應該有專屬保險。業內人士建議,新能源車險專屬險種不僅要明確規定按照補貼前或補貼后的價格承保,還要明確界定賠償邊界,對車損險中新能源汽車電池自燃、短路、碰撞損失等風險及其賠償標準進行判斷。此外,要調整新能源車險和傳統車險條款中的“不適用”內容。比如機動車輛保險的除外責任包括“高溫烘烤”和“進水導致發動機損壞”,但這些問題在新能源汽車上很少出現。“關鍵是投保人對政府補貼部分是否有保險利益值得商榷。”王認為,對于政府補貼,車主并沒有支付,也不應該有保險利益。這部分如果投保,會帶來道德風險。邱表示,保險公司應當向消費者充分告知保險價值、保險標的和理賠方式,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會議背景作為新興的汽車大國,中國已然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國及容量最大的新車消費市場。
1900/1/1 0:00:00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拆還是合并,都只是為了更好的進擊。安波福的出現,就是德爾福對于自動駕駛的一次Allin進擊。
1900/1/1 0:00:00“涼風驚綠樹,清韻入朱弦。”正值早秋時節,一場別開生面的創新發布會在風和日麗的北京舉行,天高云淡,輕風拂綠,這正與本次活動的主題不謀而合。
1900/1/1 0:00:00銷售第一百萬輛電動汽車花了五年時間。而到了2018年,百萬銷量的達成僅用了六個月。特斯拉ModeModel3在2018年也實現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成為第一個年銷量破10萬輛的電動汽車(EV)。
1900/1/1 0:00:00近日,印度尼西亞內閣秘書處發表聲明稱,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簽署了一項新法令,計劃為該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1900/1/1 0:00:00日前,工信部發布了對《關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車時間表加快建設汽車強國的建議》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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