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有很多消息稱,什么品牌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在某個國家進行道路測試,甚至可以作為官方產品銷售。然而,同樣的情況在中國是不允許的,因為中國的《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測試車輛不得連接高速公路。
做出這樣一項規定的理由也很充分:高速公路的速度很高,一旦出現技術偏差或操作錯誤,這是非常危險的;高速公路是交通運輸的大動脈,事故對社會的影響很大。因此,在其他地方嘗試任何新技術,嘗試一下,正式應用于常規產品,然后上高速公路,現在還為時不晚。然而,這一原理可以應用于其他新技術,但它給自動駕駛技術帶來了問題:除了自動停車等場景外,自動駕駛技術適合首先應用于高速公路,因為高速公路線路清晰完整,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干擾很小,這是自動駕駛技術的最佳起點。
據稱,這一問題已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目前正在積極協商,希望盡快提出解決方案。事實上,這個案例不僅提醒我們應該修改《道路交通法》,還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當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與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相矛盾時,如何處理才能有利于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而不是阻礙它們?
我們過去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并不缺乏,但不夠正式。我們過去常常通過執法的靈活性來解決這個問題。例如,一家公司從重慶到北京的2000公里自動駕駛是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默許下進行的。我熟悉的一位負責汽車產品3C認證的官員在退休前也發布了當時不符合要求的新技術。然而,這種方法越來越不可行。因為隨著法治的加強,隨著四中全會精神逐漸深入人心,隨著對政府部門的檢查和對政府官員合規要求的提高,現在幾乎沒有政府官員敢冒這樣的風險。
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是否沒有解決方案?作者最近了解到,在法治的框架內,問題是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的。歐盟的產品認證法律中有一個明確的“認證豁免”制度。經過企業申請和一定程序,技術創新暫時不符合現行規定的產品可以通過認證,可以銷售和使用。在日本,也有“部長確認”制度,允許在上述情況下進行實驗使用;
去年,美國還專門針對道路上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制定了特別規定。
也就是說,我們在制定和實施法律法規和標準時,應該考慮為技術創新和進步留下空間和渠道。過去,我們制定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指導思想是以嚴格細致取勝,千方百計消除一切漏洞,努力做到細致全面。未來,我們應該進行全面的平衡,為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留下合法的渠道。
這也是我們發展中的一個問題,也是一個越來越令人擔憂的問題。過去,我們是后來居上,注重學習和跟隨,不考慮包容性創新的法律渠道問題不大。未來,我們必須在法治框架內支持創新和發展。
本文作者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OICA第一副會長。目前,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有很多消息稱,什么品牌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在某個國家進行道路測試,甚至可以作為官方產品銷售。然而,同樣的情況在中國是不允許的,因為中國的《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測試車輛不得連接高速公路。
做出這樣一項規定的理由也很充分:高速公路的速度很高,一旦出現技術偏差或操作錯誤,這是非常危險的;高速公路是交通運輸的大動脈,事故對社會的影響很大。因此,在其他地方嘗試任何新技術,嘗試一下,正式應用于常規產品,然后上高速公路,現在還為時不晚。然而,這一原理可以應用于其他新技術,但它給自動駕駛技術帶來了問題:除了自動停車等場景外,自動駕駛技術適合首先應用于高速公路,因為高速公路線路清晰完整,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干擾很小,這是自動駕駛技術的最佳起點。
據稱,這一問題已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目前正在積極協商,希望盡快提出解決方案。事實上,這個案例不僅提醒我們應該修改《道路交通法》,還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當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與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相矛盾時,如何處理才能有利于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而不是阻礙它們?
我們過去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并不缺乏,但不夠正式。我們過去常常通過執法的靈活性來解決這個問題。例如,一家公司從重慶到北京的2000公里自動駕駛是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默許下進行的。我熟悉的一位負責汽車產品3C認證的官員在退休前也發布了當時不符合要求的新技術。然而,這種方法越來越不可行。因為隨著法治的加強,隨著四中全會精神逐漸深入人心,隨著對政府部門的檢查和對政府官員合規要求的提高,現在幾乎沒有政府官員敢冒這樣的風險。
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是否沒有解決方案?作者最近了解到,在法治的框架內,問題是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的。歐盟的產品認證法律中有一個明確的“認證豁免”制度。經過企業申請和一定程序,技術創新暫時不符合現行規定的產品可以通過認證,可以銷售和使用。在日本,也有“部長確認”制度,允許在上述情況下進行實驗使用;
去年,美國還專門針對道路上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制定了特別規定。
也就是說,我們在制定和實施法律法規和標準時,應該考慮為技術創新和進步留下空間和渠道。過去,我們制定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指導思想是以嚴格細致取勝,千方百計消除一切漏洞,努力做到細致全面。未來,我們應該進行全面的平衡,為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留下合法的渠道。
這也是我們發展中的一個問題,也是一個越來越令人擔憂的問題。過去,我們是后來居上,注重學習和跟隨,不考慮包容性創新的法律渠道問題不大。未來,我們必須在法治框架內支持創新和發展。
本文作者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OICA第一副會長。
標簽:北京
電動車的發展給了一些曾經低迷的汽車品牌扭轉市場局面的機會,雖然中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電動車銷售過,但對于電動技術本身的重視,已經成為了當下全球汽車品牌最大的競爭點,而作為傳統豪華汽車品牌,
1900/1/1 0:00:00來源:第一電動網去年最后一天,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和發改委這四部委確定并發布了新能源汽車20172018補貼政策,這個大紅包讓整個行業都感受到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扶持誠意。
1900/1/1 0:00:005月17日,工信部對“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進行了公示下稱“補貼公示”,此次補貼公示顯示,2016年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為94072輛,
1900/1/1 0:00:00一方面,谷歌野心勃勃地想要全面進軍汽車行業,另一方面,車企又唯恐谷歌會奪走他們的數據、影響他們的車輛安全。
1900/1/1 0:00:00據electrek網站報道,為了提高未來業績,特斯拉把部分希望寄托在中國市場,計劃在中國新建數座超級充電站,并在深圳等地開設了新的銷售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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