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輛應用指南》發布。根據指引,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為2016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0%,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車企向消費者公布的有中央和地方補貼的市場指導價)的70%。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應按照屬地原則,于2017年4月15日前向相關縣(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提交備案材料和申請補貼材料(一式五份)。
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6年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應用指南》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高新區經濟發展局、財務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根據《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司關于下達2016年全省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推廣應用及充電設施建設獎補基金的通知》(閩經計財〔2016〕439號)和《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容政辦〔2017〕18號),現將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車輛在福州市使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主體
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補貼:
1.已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福州市轄區內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的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2.非轄區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我市注冊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
第二,報告條件
1.申報企業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
2.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必須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1-5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已享受中央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補貼;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轄區內購買,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在本市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完成登記,辦理許可手續。
二、申報程序和時間
1.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應按照屬地原則,于2017年4月15日前向相關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提交備案材料和申請補貼材料(一式五份);
2.紙質申請材料按申請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申請材料和申請資金補貼材料一式五份(市、縣(市)區經信部門、財政局、審計機關各一份,申請材料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作為復印件,以確保與原件一致),申請材料應在封面上注明申報單位、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申報時間等。
3.當地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將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后,填寫《補貼資金申請信息匯總表》(加蓋公章),共同向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發文(企業紙質備案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6日;
4.本通知所需的相關表格可從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原材料和設備工業司http://jw.fuzhou.gov.cn).
四、申請材料
(a) 歸檔材料
1.申報企業的征信記錄或第三方征信報告;(本市企業信用信息可通過“信用福州”網站(credit.Fuzhou.gov.cn)查詢,異地企業信用信息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備案表》;
生產或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份(加蓋汽車銷售企業公章);
4.所售新能源汽車被工業和信息化部列入2016年1至5批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認證材料;
5.新能源汽車的成本構成,向消費者公布的市場指導價(包括中央和地方補貼金額),消費者購買的價格,以及中央政府補貼資金金額的證明材料。
(二)申報財政補貼材料。
1.車輛銷售合同原件(加蓋車輛銷售企業公章)、車輛銷售發票、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原件(加蓋汽車銷售企業公章,購買者的個人身份證明(本人簽名并加蓋手印)或購車單位的營業執照證明(加蓋購車單位公章)(只要提供銷售企業所有的原始合同和發票,由縣(市)區負責與復印件進行比對歸還)以及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情況匯總》;《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信息清單》;《福州市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車補貼確認表》(本人需簽字并加蓋手印);《福州市新能源汽車企事業單位購置補貼確認表》(加蓋購置單位公章)。
五、申報須知
1.非轄區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我市注冊的銷售企業,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和應急支持體系,能夠及時解決新能源汽車的技術故障;
2.2016年,車企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額度的證明材料可在國家與生產企業清算后提交,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31日。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車企,視為未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3.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次地方補貼;
4.購買二手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次地方補貼;
5.享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3年內不得轉讓給市外用戶。
第六,補貼標準
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為2016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0%,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車企向消費者公布的有中央和地方補貼的市場指導價)的70%。詳見《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局《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輛補貼推廣應用暫行辦法》的通知(容政辦〔2017〕18號),并可查閱網站文件發布欄http://jw.fuzhou.gov.cn). 本通知涉及的事項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七、其他事項
1.新能源汽車生產或銷售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取補貼資金的,將依法處理,并追回補貼資金,記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不可信主體記錄;
2.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確認2017年福建省會計師事務所首選數據庫名單遴選工作的通知》(福建財會[2017]2號)精神,市經信委選擇第三方審計機構,以統一招標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專項審計;
3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核查和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對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要認真核實,嚴格把關。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設備處胡忠明,電話:83350978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設備司鄭歡電話:83321894
市財政局企業處宋為民電話:87116766
附件:1。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情況報告表。文檔
4份與申報指南相關的表格。xlsx文件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信息匯總表
3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信息清單
4福州市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車補貼確認表
5福州市新能源汽車企事業單位購置補貼確認表
6.承諾。文件
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福州市財政局
2017年3月27日2016年3月30日,《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輛應用指南》發布。根據指引,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為2016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0%,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車企向消費者公布的有中央和地方補貼的市場指導價)的70%。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應按照屬地原則,于2017年4月15日前向相關縣(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提交備案材料和申請補貼材料(一式五份)。
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6年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應用指南》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高新區經濟發展局、財務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宣傳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根據《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司關于下達2016年全省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推廣應用及充電設施建設獎補基金的通知》(閩經計財〔2016〕439號)和《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車輛》(容政辦〔2017〕18號),現將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車輛在福州市使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主體
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補貼:
1.已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福州市轄區內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的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2.非轄區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我市注冊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
第二,報告條件
1.申報企業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
2.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必須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1-5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已享受中央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補貼;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轄區內購買,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在本市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完成登記,辦理許可手續。
二、申報程序和時間
1.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應按照屬地原則,于2017年4月15日前向相關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提交備案材料和申請補貼材料(一式五份);
2.紙質申請材料按申請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申請材料和申請資金補貼材料一式五份(市、縣(市)區經信部門、財政局、審計機關各一份,申請材料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作為復印件,以確保與原件一致),申請材料應在封面上注明申報單位、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申報時間等。
3.當地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將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后,填寫《補貼資金申請信息匯總表》(加蓋公章),共同向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發文(企業紙質備案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6日;
4.本通知所需的相關表格可從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原材料和設備工業司http://jw.fuzhou.gov.cn).
四、申請材料
(a) 歸檔材料
1.申報企業的征信記錄或第三方征信報告;(本市企業信用信息可通過“信用福州”網站(credit.Fuzhou.gov.cn)查詢,異地企業信用信息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備案表》;
生產或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份(加蓋汽車銷售企業公章);
4.所售新能源汽車被工業和信息化部列入2016年1至5批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認證材料;
5.新能源汽車的成本構成,向消費者公布的市場指導價(包括中央和地方補貼金額),消費者購買的價格,以及中央政府補貼資金金額的證明材料。
(二)申報財政補貼材料。
1.車輛銷售合同原件(加蓋車輛銷售企業公章)、車輛銷售發票、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原件(加蓋汽車銷售企業公章,購買者的個人身份證明(本人簽名并加蓋手印)或購車單位的營業執照證明(加蓋購車單位公章)(只要提供銷售企業所有的原始合同和發票,由縣(市)區負責與復印件進行比對歸還)以及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情況匯總》;《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信息清單》;《福州市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車補貼確認表》(本人需簽字并加蓋手印);
《福州市新能源汽車企事業單位購置補貼確認表》(加蓋購置單位公章)。
五、申報須知
1.非轄區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我市注冊的銷售企業,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和應急支持體系,能夠及時解決新能源汽車的技術故障;
2.2016年,車企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額度的證明材料可在國家與生產企業清算后提交,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31日。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車企,視為未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3.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次地方補貼;
4.購買二手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次地方補貼;
5.享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汽車,3年內不得轉讓給市外用戶。
第六,補貼標準
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為2016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00%,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汽車銷售價格(車企向消費者公布的有中央和地方補貼的市場指導價)的70%。詳見《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局《福州市新能源非公交車輛補貼推廣應用暫行辦法》的通知(容政辦〔2017〕18號),并可查閱網站文件發布欄http://jw.fuzhou.gov.cn). 本通知涉及的事項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七、其他事項
1.新能源汽車生產或銷售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取補貼資金的,將依法處理,并追回補貼資金,記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不可信主體記錄;
2.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確認2017年福建省會計師事務所首選數據庫名單遴選工作的通知》(福建財會[2017]2號)精神,市經信委選擇第三方審計機構,以統一招標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專項審計;
3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核查和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對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要認真核實,嚴格把關。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設備處胡忠明,電話:83350978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設備司鄭歡電話:83321894
市財政局企業處宋為民電話:87116766
附件:1。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情況報告表。文檔
4份與申報指南相關的表格。xlsx文件
2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申請信息匯總表
3福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信息清單
4福州市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車補貼確認表
5福州市新能源汽車企事業單位購置補貼確認表
6.承諾。文件
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福州市財政局
2017年3月27日
標簽:
本文轉自雷鋒網,原文《拿了“榜單第一”的福特,認為將無人駕駛汽車推向市場還需做這幾件事》,作者張偉,文章轉載已獲授權。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福特公司即將雇傭400名黑莓的員工,主要來負責車載連接和無線技術研發。原來福特汽車的工程師總數大約有400人,這次雇傭直接將工程師數量翻了一番。
1900/1/1 0:00:003月30日,據汽車預言家獲悉,韓國現代集團宣布研發該公司首款電動車專屬的車用平臺carplatform。以便尋求多個長距離行駛車型,追趕特斯拉這樣的公司。
1900/1/1 0:00:00北京時間4月4日凌晨消息,據美國財經網站MarketWatch報道,特斯拉汽車公司股價周一大幅上漲并創下歷史新高,從而使得這家電動汽車制造商超越了福特汽車,成為按市值計算的美國第二大汽車制造商。
1900/1/1 0:00:00未來幾十年,我們也許會這樣生活:坐進自動駕駛汽車,指定目的地,然后就可以睡一下覺,抵達之后汽車會叫醒你。許多工程師認為,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可以無人駕駛的汽車還要很多年才能實現。
1900/1/1 0:00:00據美國《汽車新聞》3月31日報道,蘋果公司透露將與博世合作,研發無人駕駛汽車。2017年2月,蘋果公司公布了一份供應商合作名單,其中就包括德國博世集團。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