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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十三五充電設施規劃發布,至2020年投入8412萬元建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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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南充市政府發布《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年)》。預計到2020年,南充市的私人乘用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其中中心城區9000輛,郎中730輛,南部縣640輛,西充320輛,儀隴650輛。中心城區有300輛電動公交車。中心城區有240輛電動出租車。

到2017年底,將建設4個公交快速充電站、13個公共充電樁設施、8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和12個政府機構和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公共超快充電樁18個、公共快充電樁53個、公共慢充電樁207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9個、公交車專用快充電樁81個、川華物流慢充電樁170個、川化物流快充電樁5個、川華物流快充樁17個、出租車快充樁5個,20個政府機構快速充電樁,58個政府機構快充樁,以及政府機構慢充樁。

到2020年底,將建設1個公交快充站、9個公交慢充站、5個公共快充站和12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公共交通專用超快充電樁13個、公共交通專用快充電樁117個、公共超快充電樁131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95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充電樁15個。

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4793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2119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500萬元,總投資8412萬元。

Great Wall, Superior, Idea

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

第一章規劃通則

第一節規劃背景

第一條在能源和環境保護的雙重約束下,電動汽車的發展已成為世界范圍內的必然趨勢。中國的電動汽車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計劃,引導電動汽車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發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的建設對電動汽車的推廣具有重要意義。南充的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迅速。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促進南充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促進電動汽車使用,特制定《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第二節規劃范圍和時限

第二條規劃范圍為南充市城區及其所轄縣(市),城區是指南充市及其所轄縣區(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各自中心城區。其中,核心區為南充市中心區,包括目前的順慶、嘉陵、高坪建成區和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區;

核心區以外的區域為一般區域,包括郎中、南部、西充、儀隴、營山、彭安等縣(市)的城區。

第三條規劃期為2016年至2020年,包括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

第三節規劃依據和內容

第四條規劃依據包括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技術規范和發展規劃,以及南充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其他相關規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規定》(城鄉規劃部分)

(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5)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

(6)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相關國家標準

(7) 《四川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5-2020)》

(8) 《城市土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

(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建建〔2015〕129號)。

(10) 南充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

(11) 南充市綜合交通規劃(2010-2030年)

(12) 南充國家公路客運樞紐規劃

(13) 南充市中心各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五條規劃內容包括預測規劃期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需求,提出各類充電設施的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原則、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區規劃內容還包括公共和私人充電設施的空間布局。

第二章電動汽車及其充電設施的分類

第一節電動汽車的分類

第六條電動汽車是指由車載電源供電、電動機驅動,符合道路交通和安全法規要求的車輛。它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規劃中的電動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第七條本規劃將電動汽車按用途不同分為私人電動汽車和專用電動汽車。特種電動汽車包括電動公交車、電動租賃和網約車、電動物流車、電動公務車和城市服務車等。

第二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類

第八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是專門為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充電而設計的裝置,是對電池充電時使用的具有特定功能的電力轉換裝置。

第九條根據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常用充電設施的現狀,根據不同的用戶,本規劃中的充電設施分為私人電動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公共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其中包括公交車、出租車、網絡車、,小型物流車、班客車、城市服務車等車輛及旅游專用充電設施;

根據充電速度的不同,充電設施分為慢充電設施、快充電設施和超快充電設施。

(1) 慢充設施:一般采用交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低,充電時間通常在5小時以上。

(2) 快速充電設施:有的采用交流充電模式,有的采用直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大,充電時間通常為1-3小時。

(3) 超快充電設施:均采用直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高,充電時間在半小時內。

第三章發展條件

第一節電動汽車的發展趨勢

第十條中國電動汽車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目前電動汽車的數量和比例將逐步提高。預計到2020年,電動汽車產量將達到汽車產量的6%以上,規劃期內主流電動汽車的續航里程將在200至300公里之間。

第二節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情況

第十一條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東北部,區位條件優越,航空、鐵路、高速公路系統齊全。是全省重要的交通節點和重要的出境通道,過境車輛和外來車輛對充電設施的需求很大。

第十二條南充城市體系中,中心城市居首位,城市人口規模和城市建設規模相當于其他縣(市)的總和。大力推進中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在經濟上是可行的。

第十三條南充市的現狀是,各類電動汽車保有量較低,但機動車增長速度較快,因此推廣電動汽車替代燃油汽車是可行的。

第十四條南充市中心城區居民乘坐公交車出行比例低,私家車、出租車出行比例高,出行分布不均,其中順慶區占一半以上。各類客車平均行駛里程18.5公里,出租車日運營里程超過450公里。日常通勤充電需求較少,因此私人客車、公交車、出租車和班線的充電設施應分類設置。

第十五條南充市中心區受河流影響,自然形成三段。跨河交通是一個交通瓶頸,老城區嚴重擁堵。充電設施的布局應考慮城市不同路段的需求,減少老城區的設置,避免擁堵。

第十六條南充市區機動車單次停車時間約為2小時,街道外停車場車位利用率低于街道內停車場。規劃期間,使用快速充電設施作為主要的公共充電設施適合平均停車時間消耗,并應在街道外停車場主要考慮充電設施,以引導車輛合理停車。

第四章規劃策略和目標

第一節規劃策略

第十七條階段性發展戰略,第一階段,主要是示范引導,積極推廣公共交通、物流等特種充電設施,在新建社區、機關事業單位發展慢充設施;第二階段,示范與引導并重,滿足需求,主要推動公共停車場快速充電設施的發展;

第三階段以需求為導向,主要推動超快充電設施的發展,進一步完善充電設施的網絡體系。

第十八條技術開放戰略:本規劃基于目前充電站和充電樁的成熟技術,按照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的發展理念,為無線充電、光伏儲能充電等前沿技術和應用預留接口,改造路燈和其他現有基礎設施,以應對未來技術的開放發展,豐富南充充電設施的布局。

第十九條功能復合戰略符合機動車應用能源多元化和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復合發展的趨勢。該方案積極鼓勵利用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和加氣加氣站增加充電功能,實現加氣+充電、加氣+充電,加氣+加氣+充電等多功能復合;

這不僅可以解決充電設施的落地問題,也有助于傳統加油企業優化供應結構,有效應對新能源革命帶來的影響,適應未來市場的變化,更有利于城市土地的集約高效利用。

第二節電動汽車充電方式的選擇

第二十條規劃綜合行業發展趨勢、政府政策要求和南充市實際情況,確定南充將建設超快、快、慢三級充電設施網絡。充電設施網絡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超快充是長期升級和發展方向。

第二十一條《規劃》要求,公交車、出租車和有條件的聯網汽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等特種車輛應當建設速度與速度相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網絡。

第三節規劃目標

第二十二條為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提供了科學合理的規劃和研究指南,為下一步制定南充市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提供了依據,為南充市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和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 自用和專用充電樁。2020年,南充市居民自用和專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保有量的比例不低于1:1。

(2) 公共充電樁。2020年,南充市中心城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車比例不低于1:8,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其他縣(市)公共充電樁和電動車比例不小于1:15,服務半徑不小于2.5公里。

(3) 建立公共交通、租賃網約車、公務用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專用充電設施體系。

(4) 建立4A級以上旅游景區專用收費設施制度。

第五章規模預測

第一節電動汽車規模

第二十三條電動汽車的規模

(1) 南充市私人乘用車電動汽車規模。預計到2020年,南充市私人乘用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其中中心城區9000輛、郎中市730輛、南部縣640輛、西充縣320輛、儀隴縣650輛、營山縣340輛、蓬安縣320輛。

(2) 中心城市電動公交車的規模。據估計,到2020年,中心城市將有300輛電動公交車。

(3) 中心城市電動出租車的規模。預計到2020年,中心城區將有240輛電動出租車。

第二節充電設施規模

第二十四條充電設施規模

(1) 私人乘用車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1.2萬個,其中中心城區不低于9000個,郎中市不低于730個,南部縣不低于640個,西充縣不低于320個,儀隴縣不低于650個,英山縣不低于340個,蓬安縣不低于32個。

(2) 公共充電樁的規模不應小于1325個。其中,中心城區公共快速充電樁不少于1125個,中心城區不少于225個;

郎中有不少于49個公共充電樁,南部縣有43個,西充有21個,儀隴有44個,營山有22個,彭安有21個。

(3) 中心城區公交車專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300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樁規模≥30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不低于6個。

(4) 4)4A級以上旅游景區5%的現有停車場和10%的新建停車場配備充電樁,不計入公共充電樁規模。

第六章城市充電設施布局

第一節城市總體布局原則

第二十五條公共充電站的布局和充電站的空間布局,應當綜合考慮公路出入口、車站、旅游景區等區域外來車輛的需求和城市區域車輛的需求。在郎中、南部、儀隴、營山、蓬安和西充設有1至2個快速充電站,布局原則是靠近高速公路進城的主要通道,靠近城市邊緣。3月1日,南充市政府發布《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年)》。預計到2020年,南充市的私人乘用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其中中心城區9000輛,郎中730輛,南部縣640輛,西充320輛,儀隴650輛。中心城區有300輛電動公交車。中心城區有240輛電動出租車。

到2017年底,將建設4個公交快速充電站、13個公共充電樁設施、8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和12個政府機構和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公共超快充電樁18個、公共快充電樁53個、公共慢充電樁207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9個、公交車專用快充電樁81個、川華物流慢充電樁170個、川化物流快充電樁5個、川華物流快充樁17個、出租車快充樁5個,20個政府機構快速充電樁,58個政府機構快充樁,以及政府機構慢充樁。

到2020年底,將建設1個公交快充站、9個公交慢充站、5個公共快充站和12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公共交通專用超快充電樁13個、公共交通專用快充電樁117個、公共超快充電樁131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95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充電樁15個。

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4793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2119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500萬元,總投資8412萬元。

Great Wall, Superior, Idea

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

第一章規劃通則

第一節規劃背景

第一條在能源和環境保護的雙重約束下,電動汽車的發展已成為世界范圍內的必然趨勢。中國的電動汽車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計劃,引導電動汽車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發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的建設對電動汽車的推廣具有重要意義。南充的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迅速。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促進南充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促進電動汽車使用,特制定《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第二節規劃范圍和時限

第二條規劃范圍為南充市城區及其所轄縣(市),城區是指南充市及其所轄縣區(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各自中心城區。其中,核心區為南充市中心區,包括目前的順慶、嘉陵、高坪建成區和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區;

核心區以外的區域為一般區域,包括郎中、南部、西充、儀隴、營山、彭安等縣(市)的城區。

第三條規劃期為2016年至2020年,包括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

第三節規劃依據和內容

第四條規劃依據包括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技術規范和發展規劃,以及南充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其他相關規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規定》(城鄉規劃部分)

(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5)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

(6)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相關國家標準

(7) 《四川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5-2020)》

(8) 《城市土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

(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建建〔2015〕129號)。

(10) 南充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

(11) 南充市綜合交通規劃(2010-2030年)

(12) 南充國家公路客運樞紐規劃

(13) 南充市中心各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五條規劃內容包括預測規劃期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需求,提出各類充電設施的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原則、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區規劃內容還包括公共和私人充電設施的空間布局。

第二章電動汽車及其充電設施的分類

第一節電動汽車的分類

第六條電動汽車是指由車載電源供電、電動機驅動,符合道路交通和安全法規要求的車輛。它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規劃中的電動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第七條本規劃將電動汽車按用途不同分為私人電動汽車和專用電動汽車。特種電動汽車包括電動公交車、電動租賃和網約車、電動物流車、電動公務車和城市服務車等。

第二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類

第八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是專門為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充電而設計的裝置,是對電池充電時使用的具有特定功能的電力轉換裝置。

第九條根據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常用充電設施的現狀,根據不同的用戶,本規劃中的充電設施分為私人電動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公共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其中包括公交車、出租車、網絡車、,小型物流車、班客車、城市服務車等車輛及旅游專用充電設施;

根據充電速度的不同,充電設施分為慢充電設施、快充電設施和超快充電設施。

(1) 慢充設施:一般采用交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低,充電時間通常在5小時以上。

(2) 快速充電設施:有的采用交流充電模式,有的采用直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大,充電時間通常為1-3小時。

(3) 超快充電設施:均采用直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高,充電時間在半小時內。

第三章發展條件

第一節電動汽車的發展趨勢

第十條中國電動汽車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目前電動汽車的數量和比例將逐步提高。預計到2020年,電動汽車產量將達到汽車產量的6%以上,規劃期內主流電動汽車的續航里程將在200至300公里之間。

第二節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情況

第十一條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東北部,區位條件優越,航空、鐵路、高速公路系統齊全。是全省重要的交通節點和重要的出境通道,過境車輛和外來車輛對充電設施的需求很大。

第十二條南充城市體系中,中心城市居首位,城市人口規模和城市建設規模相當于其他縣(市)的總和。大力推進中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在經濟上是可行的。

第十三條南充市的現狀是,各類電動汽車保有量較低,但機動車增長速度較快,因此推廣電動汽車替代燃油汽車是可行的。

第十四條南充市中心城區居民乘坐公交車出行比例低,私家車、出租車出行比例高,出行分布不均,其中順慶區占一半以上。各類客車平均行駛里程18.5公里,出租車日運營里程超過450公里。日常通勤充電需求較少,因此私人客車、公交車、出租車和班線的充電設施應分類設置。

第十五條南充市中心區受河流影響,自然形成三段。跨河交通是一個交通瓶頸,老城區嚴重擁堵。充電設施的布局應考慮城市不同路段的需求,減少老城區的設置,避免擁堵。

第十六條南充市區機動車單次停車時間約為2小時,街道外停車場車位利用率低于街道內停車場。規劃期間,使用快速充電設施作為主要的公共充電設施適合平均停車時間消耗,并應在街道外停車場主要考慮充電設施,以引導車輛合理停車。

第四章規劃策略和目標

第一節規劃策略

第十七條階段性發展戰略,第一階段,主要是示范引導,積極推廣公共交通、物流等特種充電設施,在新建社區、機關事業單位發展慢充設施;第二階段,示范與引導并重,滿足需求,主要推動公共停車場快速充電設施的發展;

第三階段以需求為導向,主要推動超快充電設施的發展,進一步完善充電設施的網絡體系。

第十八條技術開放戰略:本規劃基于目前充電站和充電樁的成熟技術,按照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的發展理念,為無線充電、光伏儲能充電等前沿技術和應用預留接口,改造路燈和其他現有基礎設施,以應對未來技術的開放發展,豐富南充充電設施的布局。

第十九條功能復合戰略符合機動車應用能源多元化和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復合發展的趨勢。該方案積極鼓勵利用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和加氣加氣站增加充電功能,實現加氣+充電、加氣+充電,加氣+加氣+充電等多功能復合;

這不僅可以解決充電設施的落地問題,也有助于傳統加油企業優化供應結構,有效應對新能源革命帶來的影響,適應未來市場的變化,更有利于城市土地的集約高效利用。

第二節電動汽車充電方式的選擇

第二十條規劃綜合行業發展趨勢、政府政策要求和南充市實際情況,確定南充將建設超快、快、慢三級充電設施網絡。充電設施網絡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超快充是長期升級和發展方向。

第二十一條《規劃》要求,公交車、出租車和有條件的聯網汽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等特種車輛應當建設速度與速度相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網絡。

第三節規劃目標

第二十二條為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提供了科學合理的規劃和研究指南,為下一步制定南充市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提供了依據,為南充市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和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 自用和專用充電樁。2020年,南充市居民自用和專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保有量的比例不低于1:1。

(2) 公共充電樁。2020年,南充市中心城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車比例不低于1:8,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其他縣(市)公共充電樁和電動車比例不小于1:15,服務半徑不小于2.5公里。

(3) 建立公共交通、租賃網約車、公務用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專用充電設施體系。

(4) 建立4A級以上旅游景區專用收費設施制度。

第五章規模預測

第一節電動汽車規模

第二十三條電動汽車的規模

(1) 南充市私人乘用車電動汽車規模。預計到2020年,南充市私人乘用車保有量將達到1.2萬輛,其中中心城區9000輛、郎中市730輛、南部縣640輛、西充縣320輛、儀隴縣650輛、營山縣340輛、蓬安縣320輛。

(2) 中心城市電動公交車的規模。據估計,到2020年,中心城市將有300輛電動公交車。

(3) 中心城市電動出租車的規模。預計到2020年,中心城區將有240輛電動出租車。

第二節充電設施規模

第二十四條充電設施規模

(1) 私人乘用車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1.2萬個,其中中心城區不低于9000個,郎中市不低于730個,南部縣不低于640個,西充縣不低于320個,儀隴縣不低于650個,英山縣不低于340個,蓬安縣不低于32個。

(2) 公共充電樁的規模不應小于1325個。其中,中心城區公共快速充電樁不少于1125個,中心城區不少于225個;

郎中有不少于49個公共充電樁,南部縣有43個,西充有21個,儀隴有44個,營山有22個,彭安有21個。

(3) 中心城區公交車專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300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樁規模≥30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不低于6個。

(4) 4)4A級以上旅游景區5%的現有停車場和10%的新建停車場配備充電樁,不計入公共充電樁規模。

第六章城市充電設施布局

第一節城市總體布局原則

第二十五條公共充電站的布局和充電站的空間布局,應當綜合考慮公路出入口、車站、旅游景區等區域外來車輛的需求和城市區域車輛的需求。在郎中、南部、儀隴、營山、蓬安和西充設有1至2個快速充電站,布局原則是靠近高速公路進城的主要通道,靠近城市邊緣。第二十六條公共充電樁布局公共充電樁的布局應考慮城市的組團結構,確保每組都有方便的充電設施,并應主要與社會公共停車場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鼓勵轄區各縣(市)建設公交車、出租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等級車等車輛、旅游服務車專用充電設施,其具體布局應根據相關需要在城市總體規劃修訂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訂中實施。

第二十八條中心城市西充蓬安為一體化發展區,應考慮充電設施布局的聯動共享。

第二節西充縣布局

第29條。計劃在西充設立兩個快充站,并結合遂西高速和蘭海高速在城市邊緣設置。其他公共充電設施結合城市組團設置,確保在縣城中心城區至少有一個公共充電設施,在多福組團至少一個。

第三節彭安縣布局

第三十條計劃在彭安縣設立一個快速充電站,并結合南大梁高速公路接入道路設置在城市邊緣,結合城市群設置其他公共充電設施,確保舊城群和錦屏群至少有一個公共充電設施。

第七章中心城區充電設施布局

第一節中心城市規劃布局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規劃確定的充電設施布局方案為指導性布局方案,最終布局可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或修訂和舊城更新規劃編制進行微調,但應保證服務半徑和規模要求。

第三十二條本規劃應當對公共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布局進行分類,鼓勵各類專用充電設施對外開放。

第三十三條除本規劃確定的公共充電站、充電樁、專用充電站和充電樁布局外,鼓勵用戶和企業按照市場規律自籌資金建設各類充電設施。如果所需場地符合城市規劃和其他規劃控制條件,各相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二節公共充電設施布局

第三十四條在現有建成區內,規劃以公共停車場、加油站和30個以上停車位的車站為公共充電設施的主要布局場所,以公園、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停車場和大型商業設施停車場為補充;

規劃建設區域內,綜合交通規劃確定的公共停車場和規劃的加油站是公共充電設施布局的主要場所。

第三十五條公共充電樁布局應滿足中心城市任何車輛5分鐘內可達到的服務水平,公共充電站應滿足中心城區任何車輛15分鐘內可到達的服務水平。計劃平均行駛速度為40km/h。。

第三十六條結合南充市區主要出入口,預留4座公共換電站,每個換電站占地5-10畝。

第三十七條規劃確定了遂溪、龍門、馬市鋪、城西、寨公山、黃蓮灣、嘉陵、嘉陵啤酒廣場、文峰等9個公共充電站,設置超快速充電站54個。

第三十八條公共充電樁設施37個,其中超快公共充電樁54個,快速公共充電樁228個,慢速公共充電樁978個,共計1260個。

第三節特種車輛充電設施布局

第三十九條規劃設置電動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6個,順慶2個,嘉陵2個,高平2個,快速或超快充電樁30個,均位于現有建成區外圍,具體位置在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確定。

第四十條規劃和平東路站、馬市鋪汽車中心站、玉帶南路汽車換乘站、石大路汽車換乘站,西山汽車中心站,春江路汽車總站,濱江北路汽車換乘站和下中壩汽車總站,陽春路汽車換乘站等9個汽車充電站,并且選擇快速充電樁和慢速充電樁。計劃在西河、清泉寺、文峰、鳳牙山、機場、青松臨海、高鐵站、小龍門、京西等9個公交停車場設置專用慢充電樁,并根據停車規模確定規模。

第四十一條規劃在南充川華公路港、高平市物流點、順慶汽配城、西門市場、富街批發市場、光彩市場、嘉陵工業集中區設立物流專用充電站一個,并結合卸貨點設置6個物流專用充電樁。同時,在西山郵區中心局設立郵政物流專用充電樁,根據物流車輛實際需求確定充電設施數量。

第八章公共充電設施規劃實施時機及資金投入

第一節:第一階段(2017年底前)的實施和公共充電設施的資本投資

第四十二條在第一階段規劃中(2017年底前),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物流、單元、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是根據南充市電動出租車發展的實際需要建設的。

第四十三條在第一階段規劃中(2017年底前),將建設4個公交快速充電站、13個公共充電樁設施、8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和12個政府機構和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公共超快充電樁18個、公共快充電樁53個、公共慢充電樁207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9個、公交車專用快充電樁81個、川華物流慢充電樁170個、川化物流快充電樁5個、川華物流快充樁17個、出租車快充樁5個,20個政府機構快速充電樁,58個政府機構快充樁,以及政府機構慢充樁。

第四十四條本規劃第一階段(截至2017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2136萬元,公共充電設備投資1467萬元,傳化物流投資670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500萬元,政府機構投資2419萬元,總投資7192萬元。

第二節第二階段(2019年底)公共充電設施的實施和資本投資

第四十五條規劃第二階段(2019年底前),重點推進公共充電設施建設……

es,繼續推進公共交通、物流、單元和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建設,啟動快速充電站建設和現有停車場充電樁改造。

第四十六條在第二階段規劃中(2019年底前),將建設5個公共快速充電站、5個公交充電站、14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和2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站。建設48個公共超快充電樁、86個公共快充電樁、376個公共慢充電樁、10個出租車超快充電樁,8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和72個公交專用快充電樁。

第四十七條本規劃第二階段(2019年底前),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5370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1304萬元,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000萬元,總投資7674萬元。

第三節第三階段(2020年底前)的實施和公共充電設施的資本投資

第四十八條在計劃的第三階段(2020年底前),我們將重點推進快速充電站建設,繼續推進公共交通、物流、單元和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公共充電樁建設和現有停車場充電樁改造。

第四十九條在第三階段規劃中(2020年底前),將建設1個公交快充站、9個公交慢充站、5個公共快充站和12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公共交通專用超快充電樁13個、公共交通專用快充電樁117個、公共超快充電樁131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95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充電樁15個。

第五十條本規劃第三階段(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4793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2119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500萬元,總投資8412萬元。

第九章規劃保障措施

第一節組織保證

第五十一條市政府應當成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的制定、任務分配和目標考核。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推進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政策保證

第五十二條研究財政補貼政策。在中央和四川省明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后,財政部門應根據相關獎勵和補償政策,借鑒其他城市的有益做法,加快制定本市金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配套政策,并盡快向社會公布。同時,要定期公布財政補貼的發放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三條充電設施建設用地應當有保障。土地部門和規劃部門應當優先建設充電設施。新建項目用地需要配備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要求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各類停車場、汽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第五十四條收取服務費的價格應當經批準。發展改革(價格)部門應制定各類充(換)用服務費的上限指導價,不僅要考慮充(改)用經營企業的合理收入,還要考慮……

o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汽車,體現電動汽車在消費成本方面的優勢。隨著電動汽車市場和充(換)用設施服務市場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應通過市場手段逐步形成充電(換)服務價格。

第五十五條制定規劃建設審批辦法。發展改革部門要組織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研究制定本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位)和各居住小區、單位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在城市公共停車場和停車樓建設中,同步建設充電樁等充電設施不需要單獨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充(換)用電站,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第3節其他擔保

第五十六條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各級電網企業要為接入充電設施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將充電設施納入電力設施專項規劃,確保充電設施供電安全可靠。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由電網企業負責充電(置換)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入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并將相應的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的統一核算。

第五十七條加強規劃實施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有效推進。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特點和居民出行需求,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城鄉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在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時,將根據需求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各地要將支持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充電基礎設施納入配電網規劃,并在土地使用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提供保護。

第五十八條加快培育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市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整合公交車站、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社會公共停車場等資源,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商利用大數據為電動汽車充電提供現場指導、電量查詢、繳費等服務,提高電動汽車市場競爭力。鼓勵汽車銷售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停車場管理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企業結合自身業務拓展充(換)電服務。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利用自有停車場(車位)資源建設充電樁,提供充電服務……

對外開放。

第五十九條加強對充電設施行業的監管。發展改革、交通運輸管理、安全監管、消防部門和電網企業要落實國家安全管理相關標準和制度,落實人身安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責任。開展充電設施驗收工作,依法依規對已投入運營的充電(換)用設施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記錄抽查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充電設施,原則上不得進入市場運營,不得申請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確保充電設施的接口類型、技術指標、安全標準和管理規范符合國家統一要求。

第六十條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充電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實施趨勢的宣傳力度,促進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充電設施,形成有利于充電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附表01

表:充電樁配置目標

土地性質

施工狀態

單元

配建比例%

評論

住宅

建造

樁位/停車位

5%

充電樁應與停車位相結合,施工位置應易于看到和到達;

通過管理,確保了分配停車位的流動性,滿足了每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原則上,配備住宅項目的電動汽車充電樁應設置在公共停車位。第二十六條公共充電樁布局公共充電樁的布局應考慮城市的組團結構,確保每組都有方便的充電設施,并應主要與社會公共停車場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鼓勵轄區各縣(市)建設公交車、出租車、小型物流車、城市服務車、等級車等車輛、旅游服務車專用充電設施,其具體布局應根據相關需要在城市總體規劃修訂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訂中實施。

第二十八條中心城市西充蓬安為一體化發展區,應考慮充電設施布局的聯動共享。

第二節西充縣布局

第29條。計劃在西充設立兩個快充站,并結合遂西高速和蘭海高速在城市邊緣設置。其他公共充電設施結合城市組團設置,確保在縣城中心城區至少有一個公共充電設施,在多福組團至少一個。

第三節彭安縣布局

第三十條計劃在彭安縣設立一個快速充電站,并結合南大梁高速公路接入道路設置在城市邊緣,結合城市群設置其他公共充電設施,確保舊城群和錦屏群至少有一個公共充電設施。

第七章中心城區充電設施布局

第一節中心城市規劃布局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規劃確定的充電設施布局方案為指導性布局方案,最終布局可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或修訂和舊城更新規劃編制進行微調,但應保證服務半徑和規模要求。

第三十二條本規劃應當對公共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布局進行分類,鼓勵各類專用充電設施對外開放。

第三十三條除本規劃確定的公共充電站、充電樁、專用充電站和充電樁布局外,鼓勵用戶和企業按照市場規律自籌資金建設各類充電設施。如果所需場地符合城市規劃和其他規劃控制條件,各相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二節公共充電設施布局

第三十四條在現有建成區內,規劃以公共停車場、加油站和30個以上停車位的車站為公共充電設施的主要布局場所,以公園、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停車場和大型商業設施停車場為補充;

規劃建設區域內,綜合交通規劃確定的公共停車場和規劃的加油站是公共充電設施布局的主要場所。

第三十五條公共充電樁布局應滿足中心城市任何車輛5分鐘內可達到的服務水平,公共充電站應滿足中心城區任何車輛15分鐘內可到達的服務水平。計劃平均行駛速度為40km/h。。

第三十六條結合南充市區主要出入口,預留4座公共換電站,每個換電站占地5-10畝。

第三十七條規劃確定了遂溪、龍門、馬市鋪、城西、寨公山、黃蓮灣、嘉陵、嘉陵啤酒廣場、文峰等9個公共充電站,設置超快速充電站54個。

第三十八條公共充電樁設施37個,其中超快公共充電樁54個,快速公共充電樁228個,慢速公共充電樁978個,共計1260個。

第三節特種車輛充電設施布局

第三十九條規劃設置電動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6個,順慶2個,嘉陵2個,高平2個,快速或超快充電樁30個,均位于現有建成區外圍,具體位置在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確定。

第四十條規劃和平東路站、馬市鋪汽車中心站、玉帶南路汽車換乘站、石大路汽車換乘站,西山汽車中心站,春江路汽車總站,濱江北路汽車換乘站和下中壩汽車總站,陽春路汽車換乘站等9個汽車充電站,并且選擇快速充電樁和慢速充電樁。計劃在西河、清泉寺、文峰、鳳牙山、機場、青松臨海、高鐵站、小龍門、京西等9個公交停車場設置專用慢充電樁,并根據停車規模確定規模。

第四十一條規劃在南充川華公路港、高平市物流點、順慶汽配城、西門市場、富街批發市場、光彩市場、嘉陵工業集中區設立物流專用充電站一個,并結合卸貨點設置6個物流專用充電樁。同時,在西山郵區中心局設立郵政物流專用充電樁,根據物流車輛實際需求確定充電設施數量。

第八章公共充電設施規劃實施時機及資金投入

第一節:第一階段(2017年底前)的實施和公共充電設施的資本投資

第四十二條在第一階段規劃中(2017年底前),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物流、單元、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是根據南充市電動出租車發展的實際需要建設的。

第四十三條在第一階段規劃中(2017年底前),將建設4個公交快速充電站、13個公共充電樁設施、8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和12個政府機構和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公共超快充電樁18個、公共快充電樁53個、公共慢充電樁207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9個、公交車專用快充電樁81個、川華物流慢充電樁170個、川化物流快充電樁5個、川華物流快充樁17個、出租車快充樁5個,20個政府機構快速充電樁,58個政府機構快充樁,以及政府機構慢充樁。

第四十四條本規劃第一階段(截至2017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2136萬元,公共充電設備投資1467萬元,傳化物流投資670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500萬元,政府機構投資2419萬元,總投資7192萬元。

第二節第二階段(2019年底)公共充電設施的實施和資本投資

第四十五條規劃第二階段(2019年底前),重點推進公共充電設施建設……

es,繼續推進公共交通、物流、單元和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建設,啟動快速充電站建設和現有停車場充電樁改造。

第四十六條在第二階段規劃中(2019年底前),將建設5個公共快速充電站、5個公交充電站、14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和2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站。建設48個公共超快充電樁、86個公共快充電樁、376個公共慢充電樁、10個出租車超快充電樁,8個公交專用超快充電樁和72個公交專用快充電樁。

第四十七條本規劃第二階段(2019年底前),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5370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1304萬元,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000萬元,總投資7674萬元。

第三節第三階段(2020年底前)的實施和公共充電設施的資本投資

第四十八條在計劃的第三階段(2020年底前),我們將重點推進快速充電站建設,繼續推進公共交通、物流、單元和新建住宅區等充電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公共充電樁建設和現有停車場充電樁改造。

第四十九條在第三階段規劃中(2020年底前),將建設1個公交快充站、9個公交慢充站、5個公共快充站和12個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公共交通專用超快充電樁13個、公共交通專用快充電樁117個、公共超快充電樁131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95個、出租車專用超快充電充電樁15個。

第五十條本規劃第三階段(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資4793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2119萬元,出租車超快充電設施設備建設投資1500萬元,總投資8412萬元。

第九章規劃保障措施

第一節組織保證

第五十一條市政府應當成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的制定、任務分配和目標考核。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推進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政策保證

第五十二條研究財政補貼政策。在中央和四川省明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后,財政部門應根據相關獎勵和補償政策,借鑒其他城市的有益做法,加快制定本市金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配套政策,并盡快向社會公布。同時,要定期公布財政補貼的發放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三條充電設施建設用地應當有保障。土地部門和規劃部門應當優先建設充電設施。新建項目用地需要配備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要求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投資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各類停車場、汽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第五十四條收取服務費的價格應當經批準。發展改革(價格)部門應制定各類充(換)用服務費的上限指導價,不僅要考慮充(改)用經營企業的合理收入,還要考慮……

o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汽車,體現電動汽車在消費成本方面的優勢。隨著電動汽車市場和充(換)用設施服務市場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應通過市場手段逐步形成充電(換)服務價格。

第五十五條制定規劃建設審批辦法。發展改革部門要組織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研究制定本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位)和各居住小區、單位現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在城市公共停車場和停車樓建設中,同步建設充電樁等充電設施不需要單獨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充(換)用電站,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第3節其他擔保

第五十六條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各級電網企業要為接入充電設施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將充電設施納入電力設施專項規劃,確保充電設施供電安全可靠。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由電網企業負責充電(置換)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入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并將相應的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的統一核算。

第五十七條加強規劃實施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有效推進。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特點和居民出行需求,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城鄉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在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時,將根據需求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各地要將支持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充電基礎設施納入配電網規劃,并在土地使用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提供保護。

第五十八條加快培育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市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整合公交車站、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社會公共停車場等資源,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大力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商利用大數據為電動汽車充電提供現場指導、電量查詢、繳費等服務,提高電動汽車市場競爭力。鼓勵汽車銷售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停車場管理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企業結合自身業務拓展充(換)電服務。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引導商場、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利用自有停車場(車位)資源建設充電樁,提供充電服務……

對外開放。

第五十九條加強對充電設施行業的監管。發展改革、交通運輸管理、安全監管、消防部門和電網企業要落實國家安全管理相關標準和制度,落實人身安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責任。開展充電設施驗收工作,依法依規對已投入運營的充電(換)用設施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記錄抽查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充電設施,原則上不得進入市場運營,不得申請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確保充電設施的接口類型、技術指標、安全標準和管理規范符合國家統一要求。

第六十條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充電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實施趨勢的宣傳力度,促進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充電設施,形成有利于充電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附表01

表:充電樁配置目標

土地性質

施工狀態

單元

配建比例%

評論

住宅

建造

樁位/停車位

5%

充電樁應與停車位相結合,施工位置應易于看到和到達;

通過管理,確保了分配停車位的流動性,滿足了每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原則上,配備住宅項目的電動汽車充電樁應設置在公共停車位。據外媒報道,沃爾沃將為其新款XC60和沃爾沃90系列(現有版本和新版本)升級其緊急道路救援服務應用程序(隨叫隨到應用程序)和Sensus車載用戶界面,以增強車輛的智能網聯服務功能。

為了支持這項新服務,沃爾沃隨叫隨到的智能手機應用程序將采用全新的設計。目前,應用軟件已成為市場上應用最廣泛的智能網聯汽車服務平臺。到2017年底,該服務將在近50個國家推出,覆蓋沃爾沃汽車全球90%以上的銷售額。如今,沃爾沃汽車可以使用智能手機上的遠程應用程序找到附近的加油站、大型停車場或不熟悉的社區。

沃爾沃對其新款XC60和90系列汽車的Sensus用戶界面進行了改進,以增強其實用性,外觀更新穎,界面設計簡單而有吸引力。新款沃爾沃隨叫隨到的軟件更新將應用于沃爾沃品牌下的所有車輛,2012年之后推出的所有車型都可以使用沃爾沃隨叫隨功能。沃爾沃隨叫隨到提供遠程啟動、空氣溫度預調節、駕駛發布(里程報告)、車輛定位、通知和目的地發送。該服務現在可以與智能手表和可穿戴支持設備一起使用,并且可以與iOS和Android系統的智能手表兼容。新的Sensus用戶界面設計將預裝在新的XC60和90系列汽車中,現有的90系列汽車將在下一個服務期使用。

第一輛沃爾沃隨叫隨到于2001年發布。它曾經是第一個車載信息通信服務。最初的研發方向是車載信息通信安全系統。當沃爾沃司機遇到事故或因爆胎需要道路支持服務時,他們向緊急服務救援中心發出警報,請求幫助。同時,作為一種安全系統,沃爾沃隨叫隨到可以追蹤被盜車輛的位置。多年來,沃爾沃為其添加了各種功能,使沃爾沃用戶能夠與他們的車輛保持聯系,并在任何地方找到它們。在過去的幾年里,沃爾沃隨叫隨到已經成為一個方便的智能網聯平臺,為沃爾沃用戶提供各種相關服務。據外媒報道,沃爾沃將為其新款XC60和沃爾沃90系列(現有版本和新版本)升級其緊急道路救援服務應用程序(隨叫隨到應用程序)和Sensus車載用戶界面,以增強車輛的智能網聯服務功能。

為了支持這項新服務,沃爾沃隨叫隨到的智能手機應用程序將采用全新的設計。目前,應用軟件已成為市場上應用最廣泛的智能網聯汽車服務平臺。到2017年底,該服務將在近50個國家推出,覆蓋沃爾沃汽車全球90%以上的銷售額。如今,沃爾沃汽車可以使用智能手機上的遠程應用程序找到附近的加油站、大型停車場或不熟悉的社區。

沃爾沃對其新款XC60和90系列汽車的Sensus用戶界面進行了改進,以增強其實用性,外觀更新穎,界面設計簡單而有吸引力。新款沃爾沃隨叫隨到的軟件更新將應用于沃爾沃品牌下的所有車輛,2012年之后推出的所有車型都可以使用沃爾沃隨叫隨功能。沃爾沃隨叫隨到提供遠程啟動、空氣溫度預調節、駕駛發布(里程報告)、車輛定位、通知和目的地發送。該服務現在可以與智能手表和可穿戴支持設備一起使用,并且可以與iOS和Android系統的智能手表兼容。新的Sensus用戶界面設計將預裝在新的XC60和90系列汽車中,現有的90系列汽車將在下一個服務期使用。

第一輛沃爾沃隨叫隨到于2001年發布。它曾經是第一個車載信息通信服務。最初的研發方向是車載信息通信安全系統。當沃爾沃司機遇到事故或因爆胎需要道路支持服務時,他們向緊急服務救援中心發出警報,請求幫助。同時,作為一種安全系統,沃爾沃隨叫隨到可以……

被盜車輛的位置。多年來,沃爾沃為其添加了各種功能,使沃爾沃用戶能夠與他們的車輛保持聯系,并在任何地方找到它們。在過去的幾年里,沃爾沃隨叫隨到已經成為一個方便的智能網聯平臺,為沃爾沃用戶提供各種相關服務。寨公山充電站

高坪地區

嘉陵充電站

嘉陵區城南段

嘉陵啤酒廣場充電站

嘉陵產業集中區段

城西充電站

結合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設置

總計

三十

附表11

表:第二階段公共充電樁施工一覽表

公共充電樁

超快充電樁(單元)

快速充電樁(每個)

慢速充電樁(個)

評論

清泉湖充電樁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具體選址詳見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

南充北站充電樁

改建現有停車場

小龍北老城區周邊商業區

十二

四十

地下的

小龍商業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小龍醫院充電樁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人民公園

十六

八十

規劃停車場

環都大道充電樁

十四

現有停車場

小龍門公園

四十

規劃停車場

石油后街充電樁

24

結合規劃企業建設

氣象公園

24

城西市場充電樁

十六

高坪充電樁

規劃停車場

總計

十八

86

三百七十六

附表12

表:二期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

設施分類

站點名稱

超快充電樁(單元)

充電樁數量(個)

第一個和最后一個公交車站以及換乘站的充電和換電站

玉帶南路公共交通換乘站

師范大學路公共交通換乘站

下中壩公交首末站

十八

濱江北路汽車換乘站

十八

公交停車場充電站

西河停車場

十八

總計

72

附表13

表:第二階段出租車超快充電樁清單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評論

順慶區

建議安排在順慶區、高坪區外圍區域,具體位置由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

高坪區

附表14

表:三期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

設施分類

站點名稱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充電樁數量(個)

第一個和最后一個公交車站的充電和換電站

和平東路站

公交停車場充電站

清泉寺停車場

文峰亭保場

十八

鳳牙山停車場

十八

機場停車場

青松林海亭保暢

高速火車站停車場

十八

小龍門停車場

十八

京Xi庭包場

總計

十三

一百一十七

附表15

表:三期公用充電站建設一覽表

充電站

超快充電樁(單元)

位置區域

評論

營西段充電站

營西段

公共充電站的具體位置應在南充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執行。

龍門充電站

龍門地區

黃蓮灣充電站

黃蓮灣地區

文峰充電站

文峰段

總計

24

附表16

……

表:第三階段公共充電樁施工一覽表

公共充電樁

快速充電樁(每個)

慢速充電樁(個)

評論

遂溪公園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具體選址詳見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

遂溪公園東北商務商住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大營山風景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物流園區商業區

三十

一百二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清泉壩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面/立體聲

西河路充電樁

濱江公園

西門充電樁

西門站搬遷改造

西山風景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下中壩公園

24

規劃停車場

高都路充電樁

加油站

文峰359景區周邊商住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曲水充電樁

加油站

總計

一百零七

三百九十五

附表17

表:第三階段出租車超快充電樁清單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評論

嘉陵渠

建議安排在嘉陵區、高坪區外圍區域,具體位置按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寨公山充電站

高坪地區

嘉陵充電站

嘉陵區城南段

嘉陵啤酒廣場充電站

嘉陵產業集中區段

城西充電站

結合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設置

總計

三十

附表11

表:第二階段公共充電樁施工一覽表

公共充電樁

超快充電樁(單元)

快速充電樁(每個)

慢速充電樁(個)

評論

清泉湖充電樁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具體選址詳見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

南充北站充電樁

改建現有停車場

小龍北老城區周邊商業區

十二

四十

地下的

小龍商業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小龍醫院充電樁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人民公園

十六

八十

規劃停車場

環都大道充電樁

十四

現有停車場

小龍門公園

四十

規劃停車場

石油后街充電樁

24

結合規劃企業建設

氣象公園

24

城西市場充電樁

十六

高坪充電樁

規劃停車場

總計

十八

86

三百七十六

附表12

表:二期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

設施分類

站點名稱

超快充電樁(單元)

充電樁數量(個)

第一個和最后一個公交車站以及換乘站的充電和換電站

玉帶南路公共交通換乘站

師范大學路公共交通換乘站

下中壩公交首末站

十八

濱江北路汽車換乘站

十八

公交停車場充電站

西河停車場

十八

總計

72

附表13

表:第二階段出租車超快充電樁清單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評論

順慶區

建議安排在順慶區、高坪區外圍區域,具體位置由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

高坪區

附表14

表:公交車Chargi列表……

三期車站建設

設施分類

站點名稱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充電樁數量(個)

第一個和最后一個公交車站的充電和換電站

和平東路站

公交停車場充電站

清泉寺停車場

文峰亭保場

十八

鳳牙山停車場

十八

機場停車場

青松林海亭保暢

高速火車站停車場

十八

小龍門停車場

十八

京Xi庭包場

總計

十三

一百一十七

附表15

表:三期公用充電站建設一覽表

充電站

超快充電樁(單元)

位置區域

評論

營西段充電站

營西段

公共充電站的具體位置應在南充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執行。

龍門充電站

龍門地區

黃蓮灣充電站

黃蓮灣地區

文峰充電站

文峰段

總計

24

附表16

表:第三階段公共充電樁施工一覽表

公共充電樁

快速充電樁(每個)

慢速充電樁(個)

評論

遂溪公園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具體選址詳見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

遂溪公園東北商務商住

四十

規劃停車場

大營山風景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物流園區商業區

三十

一百二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清泉壩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面/立體聲

西河路充電樁

濱江公園

西門充電樁

西門站搬遷改造

西山風景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

下中壩公園

24

規劃停車場

高都路充電樁

加油站

文峰359景區周邊商住區

四十

規劃停車場(地下)

曲水充電樁

加油站

總計

一百零七

三百九十五

附表17

表:第三階段出租車超快充電樁清單

超快充電樁數量(個)

評論

嘉陵渠

建議安排在嘉陵區、高坪區外圍區域,具體位置按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

標簽:長城優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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