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企業、地方、國家三級監管平臺的設想。隨后,工信部召開了三級監管平臺建設宣傳會,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載終端,并完成企業監控平臺建設和與國家平臺對接測試。對于新申報的“公告”車輛,應完成車輛終端、企業平臺和國家平臺的數據傳輸測試。《公告》中的車輛應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數據傳輸測試。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根據國家新能源汽車監測管理中心網站統計,已有25家車企通過“平臺測試”,150家車企在國家新能源車輛監測管理中心預約管理平臺注冊,82家車企已預約“新能源汽車國家標準平臺聯調合規預約測試”。
通過平臺監控的25家企業。
建立新能源汽車三級監管平臺,體現了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安全的重視,也明確了企業、地方和中央的相關責任。明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汽車產品負總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技術支撐作用,國家監測平臺的主要職責是加強監管。
以下是企業、地方和國家之間的責任分工:
企業
生產企業要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控平臺,與用戶充分溝通,簽訂保密協議。從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都將配備車載終端,并通過企業監控平臺對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的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和管理。根據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的要求,公共服務領域與車輛相關的安全狀態信息將上傳至當地監控平臺。
企業監測平臺應與國家監測平臺建立接口,并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收到國家監控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應按照指令要求將相應車輛的相關安全狀態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控平臺。生產企業應合理設置整車和電池的安全閾值,通過企業監控平臺實時監控關鍵系統的運行參數,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于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整車企業應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免費提供車輛終端、通信協議等相關監控系統的升級改造服務,及時告知用戶遠程安全監控的必要性,并努力將其逐步納入監控平臺。生產企業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妥善保管監測數據和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損壞或者出售。
地方政府
各地要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的本地監測平臺,實時接收汽車制造商關于新能源汽車安全狀況、里程和充電量的信息……
在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公共服務領域,以及車輛、動力電池和驅動電機等關鍵系統的故障。
地方監測平臺應與國家監測平臺有接口,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并在收到國家監測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按照指令要求將相關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測平臺。本地監控平臺建設參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信息采集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到國家標準之外。同時,做好本地監控平臺的數據保密工作,確保信息安全。
國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企業監測平臺和地方監測平臺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生產一致性和產品質量安全評估的監管。對未按規定建立監測平臺,存在車輛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謊報、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企業或車型,視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通報、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暫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
在明確企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相關責任后,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車輛接入企業平臺
從車輛到企業平臺的必要數據項有73項,其中61項由平臺實時信息按照國家標準上報,12項由故障狀態下的單數據傳輸。
二是企業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
1.各車廠企業平臺接入平臺前應通過國家平臺聯調測試并取得《平臺合格報告》,每年進行一次評審;
2.各車輛制造商生產的每一車型均應通過國家平臺車輛檢驗和平臺數據轉發確認,并獲得《車輛合格報告》。
第三,企業平臺與本地平臺對接
1.要確認每家企業的對接型號是否通過了國家標準測試,只有通過國家標準測試的型號才允許接入當地監測平臺;
2.各企業平臺應主動與當地各監控平臺對接,將公共服務領域的車輛運行數據實時轉發給當地平臺;
3.企業平臺與本地監控平臺對接的數據內容應嚴格按照GB/T32960.3 2016執行,不得擴展或增加;
4.平臺調試和車輛接入應按照“應用優先、執行受限”的原則進行操作;
5.公共服務領域的車輛應經過檢查,確認車輛的數據傳輸內容和傳輸質量符合要求,才能被正式認定為符合運營標準的車輛,并接入當地監控平臺。
第四,地方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
1.本地平臺應按照GB/T32960.3 2016向國家平臺傳輸數據;
2.本地平臺應確保轉發數據的傳輸內容和傳輸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3.地方平臺應定期統計轄區內被監控車輛的數據,并向國家平臺報告;
4、地方應積極制定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處理機制、新能源汽車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預案、新能源車輛事故調查機制,報國家監測平臺備案并嚴格執行;
5.地方監控平臺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向國家平臺報告,并實時傳輸處置過程和結果;
6.地方監測平臺正式開啟與國家監測平臺對接,批量提供車輛相關信息,轉發車輛數據,上傳統計數據。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企業、地方、國家三級監管平臺的設想。隨后,工信部召開了三級監管平臺建設宣傳會,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載終端,并完成企業監控平臺建設和與國家平臺對接測試。對于新申報的“公告”車輛,應完成車輛終端、企業平臺和國家平臺的數據傳輸測試。《公告》中的車輛應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數據傳輸測試。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根據國家新能源汽車監測管理中心網站統計,已有25家車企通過“平臺測試”,150家車企在國家新能源車輛監測管理中心預約管理平臺注冊,82家車企已預約“新能源汽車國家標準平臺聯調合規預約測試”。
通過平臺監控的25家企業。
建立新能源汽車三級監管平臺,體現了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安全的重視,也明確了企業、地方和中央的相關責任。明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汽車產品負總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技術支撐作用,國家監測平臺的主要職責是加強監管。
以下是企業、地方和國家之間的責任分工:
企業
生產企業要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控平臺,與用戶充分溝通,簽訂保密協議。從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都將配備車載終端,并通過企業監控平臺對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的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和管理。根據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的要求,公共服務領域與車輛相關的安全狀態信息將上傳至當地監控平臺。
企業監測平臺應與國家監測平臺建立接口,并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收到國家監控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應按照指令要求將相應車輛的相關安全狀態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控平臺。生產企業應合理設置整車和電池的安全閾值,通過企業監控平臺實時監控關鍵系統的運行參數,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于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整車企業應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免費提供車輛終端、通信協議等相關監控系統的升級改造服務,及時告知用戶遠程安全監控的必要性,并努力將其逐步納入監控平臺。生產企業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妥善保管監測數據和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損壞或者出售。
地方政府
各地要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健全地方人民群眾監測平臺……
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的運動和應用,并接收來自車輛制造商的關于各自管轄范圍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狀態、里程和充電量,以及車輛、動力電池和驅動電機等關鍵系統故障的實時信息。
地方監測平臺應與國家監測平臺有接口,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并在收到國家監測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按照指令要求將相關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測平臺。本地監控平臺建設參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信息采集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到國家標準之外。同時,做好本地監控平臺的數據保密工作,確保信息安全。
國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企業監測平臺和地方監測平臺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生產一致性和產品質量安全評估的監管。對未按規定建立監測平臺,存在車輛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謊報、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企業或車型,視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通報、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暫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
在明確企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相關責任后,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車輛接入企業平臺
從車輛到企業平臺的必要數據項有73項,其中61項由平臺實時信息按照國家標準上報,12項由故障狀態下的單數據傳輸。
二是企業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
1.各車廠企業平臺接入平臺前應通過國家平臺聯調測試并取得《平臺合格報告》,每年進行一次評審;
2.各車輛制造商生產的每一車型均應通過國家平臺車輛檢驗和平臺數據轉發確認,并獲得《車輛合格報告》。
第三,企業平臺與本地平臺對接
1.要確認每家企業的對接型號是否通過了國家標準測試,只有通過國家標準測試的型號才允許接入當地監測平臺;
2.各企業平臺應主動與當地各監控平臺對接,將公共服務領域的車輛運行數據實時轉發給當地平臺;
3.企業平臺與本地監控平臺對接的數據內容應嚴格按照GB/T32960.3 2016執行,不得擴展或增加;
4.平臺調試和車輛接入應按照“應用優先、執行受限”的原則進行操作;
5.公共服務領域的車輛應經過檢查,確認車輛的數據傳輸內容和傳輸質量符合要求,才能被正式認定為符合運營標準的車輛,并接入當地監控平臺。
第四,地方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
1.本地平臺應按照GB/T32960.3 2016向國家平臺傳輸數據;
2.本地平臺應確保轉發數據的傳輸內容和傳輸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3.地方平臺應定期統計轄區內被監控車輛的數據,并向國家平臺報告;
4、地方應積極制定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處理機制、新能源汽車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預案、新能源車輛事故調查機制,報國家監測平臺備案并嚴格執行;
5.地方監控平臺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向國家平臺報告,并實時傳輸處置過程和結果;
6.地方監測平臺正式開啟與國家監測平臺對接,批量提供車輛相關信息,轉發車輛數據,上傳統計數據。
隨著國家發展布局和眾多車企都逐漸轉向新能源市場,在這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發展趨勢下,我國的傳統車企也開始紛紛轉型。
1900/1/1 0:00:00“韓國電池企業在華遭排擠,中方報復薩德力度再升級”,韓國《中央日報》2日報道稱,汽車業界傳來消息說,中國相關部門去年底發布新能源電動汽車補助名錄,將韓國三星和LG的相關電池產品排除在外。
1900/1/1 0:00:00整個2016年,從年初的極度樂觀,到年末的非常焦慮,動力電池企業猶如“坐了一次過山車”。
1900/1/1 0:00:00近日,湖南財政廳、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調整農村客運和出租車等行業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農村道路客運和出租車油價補貼數額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掛鉤。
1900/1/1 0:00:00一直以來“野蠻生長”的低速電動車行業,或將在今年被正式戴上“緊箍咒”。
1900/1/1 0:00:00大陸將在2017年1月58日舉辦的國際消費電子展期間發布多項新技術產品及服務,借此我們得以一窺這家傳統供應商對汽車數字化的發展趨勢有何見解。
1900/1/1 0:00:00